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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請書

欄目: 申請書 / 發佈於: / 人氣:2.92W

現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我們會使用上申請書,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願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裏。來參考自己需要的申請書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行政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申請書

行政申請書1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不服_____________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法申請複議。

請求目的:

請求依法撤銷第_________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事實理由:

_______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所認定的`事實根本就不存在,但________確偏聽偏信,作出處罰決定,其決定顯失公正、公平。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處罰決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程序Υ法,是一項顯失公正並帶有嚴重傾向性,存在嚴重偏見的、____________法的處罰決定,請求複議機關查明事實,並根據事實和法律依法決定撤銷被申請人的此項處罰

此致

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行政申請書2

申請人:xx,性別:xx,出生年月: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xx,聯繫電話:xx。

被申請人:xxxx,住址:xx。

法定代表人:xx,職務:局長。

行政複議請求:責令辦理房產權轉移

事實和理由:近日,到諸城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房管部門以自書遺囑需公證為由拒絕受理。

一、自書遺囑,遺囑人死亡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自書遺囑就生效,因此這份自書遺囑是一份有效文書。

二、《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四)繼承、受遺贈;該條規定了遺囑繼承生效後或者遺囑繼承這個事實發生後就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無需自書遺囑公證。

三、被申請人的《答覆》中提到“其真實性與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證明”,也就是説被申請人對自書遺囑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也就是説,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請人負責,房管部門及登記人員不擔責。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證的情況,《房產登記管理辦法》第八十一條、第九十條也做了規定,具體如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委員會發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證明當事人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房屋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可以撤銷原房屋登記,收回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或者公告作廢;申請人提交錯誤、虛假的材料申請房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繼承法》第七條也做了相應的規定:“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登記部門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產生懷疑的,《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也作出了規定。登記人員就“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申請人詢問,詢問結果應當經申請人簽字確認,並歸檔保留。

四、《答覆》中提到要申請人提交“有效繼承證明”,難道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的嗎?你房管部門怎麼能斷定我們提交的“繼承證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繼承證明”,這個繼承證明就自書遺囑,這個自書遺囑就是有效的,如果沒有效,申請人承擔一切責任。《房屋登記管理辦法》有明確規定,無需你登記部門和登記人員負責。

五、《答覆》中強調《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尚有效,這個《通知》的法律效力連“部門規章”都稱不上的文件,我們並不否認無效。

(一)、該《通知》與《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矛盾。《房屋登記管理辦法》20xx年7月1日生效,本辦法並未提出要求“繼承證明”(自書遺囑)公證。

(二)、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前置許可由法律、行政法規設置,部門規章無權設置,何況連部門規章都不是這個《通知》更無權設置前置許可。

(三)、20xx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記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這個《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規,如何依照這個《通知》辦理房產權轉移?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行政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法定(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請求: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申請書4

申請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今年________歲,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今年________歲,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律師

申請人因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複議,現請求撤回行政複議申請。

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理由:特此申請撤回行政複議申請,請予核准。

原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共_______________件,請予發還。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複議機關)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行政申請書5

各位領導:

你好,我是某學校畢業的xx-x。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之中閲讀我的申請信。你的複習將是我成功的`第一步,我希望它能讓你滿意。

我在學校的專業是專業,大學四年。通過全面系統的學習,對本專業有了一定的瞭解和掌握,掌握了每一門課的精髓。除了掌握理論知識外,還具有一定的實際操作和實踐能力。已取得本專業相關證書。在學校,我積極參加各種組織和活動,不斷鍛鍊和提高自己。我也提高了與人溝通和與人相處的能力。並在班裏擔任過幹部,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寒暑假期間,我找了一份兼職,得到了單位的高度讚揚。

找一個專業知識紮實,組織管理能力好的下屬是你的願望。我希望你能給我這個機會成為你的下屬,讓我把大學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工作中,這樣我就可以為公司做一點貢獻。我相信我有信心勝任這份工作,成為你的得力助手。

作為一名求職者,雖然有很多不足,但我會虛心學習,積極工作。我真誠希望能得到貴國政府的面試機會,進一步考察我的能力。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申請書6

申請人李xx,男,漢族,xxx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xx省xx縣xx鎮x村行政村李村組,系xx市xx鎮xxxx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xx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xx市xx路xx號。

法定代表人李xx,職務:主任。

複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xxx1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於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准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於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後,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准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設項目。”

《xx省企業投資核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准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並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准立項的法定要件。

《xx省企業投資核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准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並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於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係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xx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788號《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並沒有告知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於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複議,望支持申請人的複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行政申請書7

尊敬的領導:

我於20xx年11月5日成為公司的試用員工,兩個月的試用期已到,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現申請轉為公司正式員工。

初來公司,在這個陌生的新環境中,我曾經很擔心不知該怎麼與人共處,該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寬鬆融洽的工作氛圍、團結向上的企業文化,讓我很快消除了這些顧慮

試用期三個月來,在領導和同事的耐心指導之下,使我在較短的時間內適應了公司的工作環境,也逐漸熟悉了公司的整個操作流程。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登記,並通報相關部門;

2、負責收發傳真、快遞和報刊;

3、負責辦公人員的考勤監督和統計,每月製作考勤表報集團人事部;

4、負責每月行政費用的統計,製作行政報表並通報相關部門;

5、負責電話總機的接轉工作,同時負責公司通訊錄的.編制及更新;

6、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驗收、登記、入庫、保管、發放等工作;

7、負責公司報刊的收發,外來文件信函的收發,以及對外發放的各類文件信函進行登記;

8、負責會議室、接待室的安排及文印室耗材統計的管理;

9、負責每日的定餐工作;

10、協助行政主管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及職場環境管理維護;

11、協助做好公司辦公飲用水、辦公場所的花木管理;

12、協助文祕做好各部門之間文件的收發、傳遞以及一般的打字、複印工作;

13、協助本部門做好開工儀式的後勤服務工作;

14、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在過去的兩個多月中,我收穫了很多,也感悟了很多,感謝公司給我提供的這個發展平台,讓我得到了全方位的提高。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請領導給我繼續鍛鍊自己機會。我會用謙虛的態度和飽滿的熱情做好我的本職工作,為公司創造價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申請書8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您給我機會到公司從事行政文員工作。我於20xx年1月9日成為公司的試用員工。現試用期已滿,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特申請轉為公司正式員工。

現對試用期間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作以彙報總結。

自入職為立豐公司的一名員工起,就一直本着學習的態度盡我所能,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保持優點,改正缺點,充分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為公司、為自己做出最好的成績。

在試用期間,我認真及時的做好領導佈置的每一項任務,在遇到不懂的問題時虛心的'向同事學習請教,積極溝通,不斷的充實提高自己,希望能夠儘早的獨當一面,為公司做出更大的貢獻。當然,期間難免出現一些小差錯需領導指正,但這些經歷讓也我不斷的成熟,之後在處理各種問題時也考慮的更加全面,杜絕以後類似失誤的發生。

行政這一職務是我以前沒有接觸過的,和我的專業知識相差也較大,記得剛到公司的時候,對公司的一切都感到新奇,自信十足,對新的工作充滿了熱情,堅信自己可以作好行政工作,經過3個月的工作與學習,在領導和同事的耐心指導下,使我在較短的時間內適應了公司的工作環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個操作流程,對自己的崗位及工作職責有了新的認可。同時也讓我感覺到自己的工作水平得到了大程度的提高,進一步對於公司的行政工作有了更深入地認識。行政工作是涉及到公司內部上上下下,裏裏外外的溝通和協調,現在我已能夠處理好本職位的日常工作及領導所交代的工作。

針對自己,一定嚴格要求,從小事做起,逐步前行。使工作和學習融為一體,積極爭取每一次學習機會,培養自己的工作協調能力,提高應有的職業道德,不斷進取。希望在以後的工作中,再接再厲,取得更大的成績。同時也希望領導能批准我的轉正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申請日期:x年x月x日

行政申請書9

撤訴人:王______,男,_____歲,漢族,農民,住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二組。

委託代理人:曲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______訴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______)___號文[關於拆除王______違章建築的處理決定]一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訴至你院,現請求撤回起訴,其理由於下:

我與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糾紛一案,已訴至貴院。經人民法院和委託代理人重複給我學習宣傳法律知識和[土地管理法],我最終明白了法律規定精神,熟悉到了我自己的錯誤,認為______鄉政府對我的處理是正確的合法的,故向______縣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訴,接受鄉人民政府的處罰,請法院准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撤訴人:________(名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行政撤訴的條件

(1)前提條件

行政撤訴的原告必須具有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原告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有兩種:

①明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明確表示放棄訴叔,申請撤訴。體此刻[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中。歸納起來,原告主動申請撤訴,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種:

第一,訴訟程序開始以後,原告意識到自己確有錯誤,同意接受行政機關對其行為的管理和調整,自願履行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設定的義務而申請撤訴。

第二,行政機關利用其地位,不依法履行行政訴訟義務或濫用訴訟權利,使原告產生打官司費時費力又受氣的看法,從而申請撤訴。

第三,被告行政機關對原告直接或間接實施脅迫,恐嚇等手段,使原告產生畏懼心理,從而申請撤訴。

第四,在訴訟過程中,行政機關對自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錯誤有所熟悉,改變或撤銷原行政決定後,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

第五,原被告暗中達成協議,以傷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為代價,並且雙方都從中獲得某種好處後,原告申請撤訴。

②默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不明確表示要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但依其行為可推定其有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第一,經人民法院兩次合法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第二,原告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

第三,原告逾期不交納案件受理費又沒有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

(2)根本條件

行政撤訴的根本條件是人民法院行使撤訴准許權,審查撤訴申請,確定其合法性,然後作出準允撤訴的裁定,行政撤訴方可成立。

人民法院在審查中應注重以下問題:

①提出撤訴申請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原告特殊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②申請撤訴必須出自原告的自願;

③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或者意圖逃避其應負的‘責任’,不得使行政行為處於嚴重違法狀態;

④撤訴申請必須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行政申請書10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

行政複議請求:

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行政機關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申請書副本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

3、其他有關材料份

4、授權委託書(有委託代理人的)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者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申請書11

申請人:姓名xx性別xx年齡xx職業xx

住址:xxxx(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xx住所xx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xxx職務xx)

法定(委託)代理人:姓名xx單位xxxx住址xx

聯繫電話:xxx

被申請人:名稱xx地址xxx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現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請求:xx

事實和理由:xx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時間:

行政申請書12

申請人:關琳江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區寧夏街207號電話:

被申請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01122366495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複議。

事實與理由:

1、01122366495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並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並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01122366495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繫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並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説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複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

1、證據不足。

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號處罰決定。並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關琳江

  20xx年1月9日

行政申請書13

申請人:汪茂榮,男。漢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舒城縣城關鎮沙埂村康居點,電話:15956408728

被申請人:舒城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舒城縣城關鎮梅河路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申請複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於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並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xx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徵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徵收總面積1742畝,徵收範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託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徵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徵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准並取得附屬建築物拆遷許可證,並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方可實施徵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徵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後,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並未回覆。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徵收的審批文件,其徵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於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徵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於公益性用地範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範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應該是屬於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徵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徵收的決定已屬於違法。而且,在違法徵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並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於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於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羣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徵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行政申請書14

申請人:周**

身份證號碼:43**0119**11194013

地址:HN省HH市HC區YC鄉CPC店S村民小組

被申請人:HH市國土資源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HH市**北路

複議請求:

1、依法撤銷HH市國土資源局懷國土資騰字【20xx】第0*號《限期騰地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一、被申請人的徵地依據明顯不足。

(一)HH市體育中心項目係為HH市承辦HN省第十一屆運動會申請立項,然而該市已確定並非HN省第十*屆運動會承辦城市,徵地的事實前提已經不存在。

20xx年,HH市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HH市體育中心立項的批覆》、《關於HH市體育中心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均是以“創造條件申辦省第十一屆運動會”為前提,才同意建設HH市體育中心。後續的《HN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均以上述立項為基礎。據此,20xx年9月25日,HH市國土資源局向省國土資源廳提交了《關於HH市體育中心建設用地的審查意見》,報請省廳審批。基於當時上述情況,HN省人民政府於20xx年1月2日以(20xx)政國土字第00*號下發《HN省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審批單》,同意HH市國土資源局徵用合計**。****公頃的土地用於HH市體育中心項目建設。

然而,目前的實際狀況是:HH市已經確定不承辦20xx年省十*運會,原規劃方案被調整,原規劃用於建設綜合競賽訓練館、游泳館等位置的土地被作為經營性用地,用於出讓融資。顯然,目前HH市體育中心被改變其規劃的土地用途,嚴重違背了為“公共利益”建設的初衷,不符合國家關於“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規定,其繼續按照原建設體育中心的用途向村民徵用土地,已經構成嚴重違法。

(二)原(20xx)政國土字第00*號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審批單已經依法失效,徵地的批准前提已經不存在。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以及《HN省徵地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農用地轉用和徵地批准文件有效期為2年。而體育中心項目用地自20xx年初獲批後,未在兩年內實施其徵地補償方案,HN省人民政府(20xx)政國土字第00*號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審批單批准文件已自動失效,HH市國土資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審批的情況下以失效的文件繼續徵地已經構成嚴重違法,HH市國土資源局目前對申請人的騰地通知系嚴重侵犯申請人對財產的合法所有權的違法行政行為。

二、被申請人的徵地、拆遷安置程序違法

(一)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的規定,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用土地公告,徵用集體土地的,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鄉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而HH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發佈上述公告及方案,違反了該辦法的規定。

(二)在徵地、拆遷過程中,除HH市國土資源局外,還有HH市體育局、體育中心有限責任公司、HH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和HH市體育中心建設工程項目部等擅自發布相關征地、拆遷安置文件,與被徵地村民簽訂合同等,嚴重違反了徵地拆遷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的規定。

(三)《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拆遷估價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採取被拆遷人投票或拆遷當事人抽籤等方式。”而對申請人房屋進行拆遷評估的HN新時代房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系由HH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單方面指定的,一方面HH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並非拆遷人,另一方面單方指定行為嚴重違反了拆遷估價機構的確定應當公開、透明的原則,剝奪了申請人的選擇權,其評估結果顯然不能作為補償依據。

(四)拆遷補償安置標準的確定程序違法。根據HN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四條及《HN省徵地程序暫行規定》第十條的規定,國土資源部門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時,應當聽取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和農民的意見。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户申請聽證的,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法組織聽證。而HH市國土資源局在擬定及公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時,並未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有任何溝通,未聽取其任何意見,嚴重剝奪了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的合法權益,程序嚴重違法。

三、拆遷補償安置過程中的行政行為嚴重不適當。

(一)拆遷補償安置標準不適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六款的規定,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也就是説,拆遷補償安置的基本標準是讓失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徵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請人的拆遷補償未嚴格按其當地的規定執行,另一方面,補償依據系20xx年制定,明顯不能反映目前申請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請人確定對申請人的徵地拆遷補償款,遠遠不能維持被徵地前的生活水平。

(二)安置不當。《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HH市國土資源局在徵用體育中心建設項目用地過程中,並未依法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甚至連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都沒有完全支付到位,安置工作嚴重滯後,其置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於不顧,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評估方法嚴重不適當。被申請人擬按照HN新時代房地產評估諮詢有限公司依H政辦發(20xx)6號文件及H建發(20xx)76號文件為依據對被拆遷房屋、附屬物及二次裝修的價值進行評估補償,評估諮詢報告中甚至沒有註明該報告所採取的評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評估報告未考慮申請人房屋的區位價值,不是採用市場比較法進行評估,其結論不能體現申請人利益,顯失公平。[page]

綜上所述,HH市國土資源局在徵用HH市體育中心項目用地過程中的多個環節存在違法違規現象,其要求申請人“自動拆除房屋、騰出土地”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且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故依法請求HN省國土資源廳撤銷HH市國土資源局懷國土資騰字【20xx】第0*號《限期騰地通知書》,切實維護被徵地村民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正。

此致

HN省國土資源廳

  申請人:

  20xx年5月日

行政申請書15

申請人:林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小區X棟。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XXXX國土環境資源局三土環資察(20xx)XX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擬處罰決定,現向貴局申請聽證,以便申辯理由,澄清事實。

事實與理由:

貴局於20xx年XX月XX日送達的三土環資察(20xx)XX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國有儲備地建設經營餐飲項目的行為屬於違法佔地,擬對申請人作出處罰。申請人於20xx年XX月XX日經XX市XX區人民法院XX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將該土地使用權變賣給申請人所有,申請人據此投入使用。貴局三土環資察(20xx)XX號行政處罰事先貴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事實認定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局舉行聽證,以便申辯理由,澄清事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XXXX環境資源局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