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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申請書(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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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申請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確運用申請書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讓您不再為寫申請書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改名申請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改名申請書(精選13篇)

改名申請書 篇1

派出所領導:

本人的兒子居民户口簿上名字為xxx,男,漢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x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辦理户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一直使用的是xxx這個名字,為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肯請貴所予以批准我兒子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2

尊敬的`派出所領導及所有同志:

我是XXX,是孩子XXX的爸爸,媽媽是XXX。因孩子上學一直叫XXX的姓名,與户口本不符,學校和老師多次讓我們改名,孩子也想改名,我們家長特此申請給孩子改名。請給與辦理。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3

xx市xx區公安局:

本 人現用名xxx,男,漢族,xxx年x月xx日生於xx市xxxx醫院。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 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 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 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xxx

  x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4

尊敬的派出所:

本人女兒現用名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於 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一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讀音接近,以至於在後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願為感!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5

縣公安局鎮派出所:

我叫xx,家住xxx號,我的女兒xxx,漢族,生於20xx年8月21日,身份證號碼:xxxx,因其名與實際用名不符,現需要改為xxx,請派出所領導批准改名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6

尊敬的領導

由於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後在家裏一直使用xxx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xxx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第2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願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xxx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7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xxx,男,漢族,身份證號:xxx,出生於1987年03月20日。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社保、銀行帳號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以至於成年出來工作後,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村委會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 。

本人誠懇地向村委會申請更改姓名,懇請村委會給予批准。望同意為切!申請人保證: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申請人:xxx

  20xx年5月31日

改名申請書 篇8

派出所領導:

我叫xxx,性別:男,19xx年x月x日生。家住xxx。現申請為我兒子xx,更改名字為xxx。請貴所予以批准!

我兒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男,漢族,20xx年4月18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xx。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八章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辦理户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而且周圍重名的孩子有四、五個,給學習、工作、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孩子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國小六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xxx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兒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後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申請貴所予以批准我為兒子的改名申請為謝!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9

尊敬的派出所所長:

我兒xx,出生於xxxx年xx月xx日下午,現已x歲多了,系學齡前兒童。家住xx鎮xx村xx號,本人在xx鎮中學工作,妻子務工務農。兒子出生時本人給他取名xx,但在出生後至今的x年多時間裏,使用”xx”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為x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際和書面語中出現,為人們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筆劃筆形多,書寫也不方便,屢次在就醫入托簽名銀行記帳等等情況下使用”xx一名”時,為人們所誤讀誤寫,不熟悉該字的人見到這個生僻難寫字時,總要打聽”x”讀什麼音。是什麼意思。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正因為”xx”一名難認難寫易誤讀,現決定將”xx”更名為”xx”,通俗易寫,一目瞭然,響亮動聽,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於兒子在健康成長的`氛圍中,能有堅強的意志,堅定的信念入學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堅實基礎,成長為響噹噹的新一代堅強堅定型男子漢。

以上所訴,本人申請將”xx”更名為”xx”,以方便進入國小就讀後,為xx的入學第一步開個好頭。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0

派出所領導:

本人現用名xx,女,漢族,xx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於xxx,身份證號:xxxx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户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户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後,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更改為:xxx,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1

尊敬的派出所領導:

本人兒子/女兒户籍地址北京市xx區xx號,現用名xx,男/女,xx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於北京市xx醫院婦產科。由於出生時剖腹產,大人和孩子在生產後身體一直出現問題,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孩子的名字問題,臨近申報姓名的最後階段匆匆去辦理了登記,沒有慎重考慮,我們做家長的和家中老人都覺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後,最終決定為孩子提出改名申請。

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後的姓名為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滿十八週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我兒子/女兒今年2週歲,無法自行申請,所以我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現提出書面申請,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2

尊敬的鎮派出所領導

本人女兒現用名xx,女,苗族,199x年x月x日出生,住xxx。此刻,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的申請。改名理由:由於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為便於孩子今後的`學習﹑生活與工作,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改名。我清楚地明白,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和負擔,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充分理解幫忙為謝!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請書 篇13

市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男,漢族,xx年xx月xx日生於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什麼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什麼不良的社會記錄。

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