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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

欄目: 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7W

當我們心中積累了不少感想和見解時,可以通過寫心得體會的方式將其記錄下來,這樣我們就可以提高對思維的訓練。那麼如何寫心得體會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

今天的心情也因為他們而變的很差,雖然他們是藝人,但是他們更像是我們身邊的朋友一樣,無時無刻想要去關心,瞭解!

最近車禍的報道接連不斷,真不知道是怎麼了?

對於車禍來説,每一次的報道都對人們是一種打擊,因為車禍就是一瞬間的事情,那麼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不把交通事故放在眼裏呢?往往最重要的卻是人們最容易忽視的問題!這次的事故對於我們來説也是不小的.打擊,他們是那麼的優秀,那麼的受歡迎,聽到這種消息真的心痛極了!

不過還是一句話,希望他們儘早康復,重新回到他們的舞台上!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2

通過觀看交通事故情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誰能夠承載的起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為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温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去年以來,中國先後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發生車禍的原因許許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後,結果卻永遠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慘重車禍,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勞駕駛、闖紅燈、搶黃燈、操作不當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寶貴,生命只有一次。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後工作中,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好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3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温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

在安全生產領域,有這樣一個定律:每一起事故的背後,都有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遺憾的是,一些學校根本不重視學生的安全管理,對學生的安全隱患漠然視之。他們感興趣的是學生的'成績,只要升學率上去了,學生的安全則可以疏於管理,甚至放任不管。

一些學校正是抱有這樣的僥倖心理,才沒有將學生的安全管理放在心上,任憑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甚至由小變大、積少成多,最終造成難以挽回的惡果。就此次而言,如果阿克蘇第五學校高度平時重視學生的安全管理,加強學生安全應急的演練,這次或許就能避免。

退一步講,既使細心的老師們平時在課堂上提醒一下課間和放學的秩序,並進行有序的疏導,這次車禍事故還會發生嗎?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4

通過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學習,讓我深刻意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一幕幕的慘劇,無數條生命的逝去。違規駕駛的代價,無以不痛斥交通事故帶來的悲歡離合。更多的是讓我深深地體會到生命的脆弱,生存的渴望。

交通事故的頻繁,直接帶來生命的安全、財產的損失。交通事故是人們不想看到的,也不希望發生的,為什麼交通事故就這麼頻繁發生呢?這與違規駕駛分不開的。如: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等。這些都是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忽視交通安全法規,所帶來的後果是不言而議的,雖然交通帶來很多方便,但也給我們帶來生命的.危險。在生與死的關頭,生存的慾望迫使人們在生命線駐紮。

只要謹慎、小心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杜絕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強行會車等嚴重交通違規行為。

只要我們做到 “安全” 這兩個字,我們的生命就會強大起來。 人人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走文明路,騎、乘文明車,做文明人

我相信我們的明天會更美好。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5

最近,一位同事的嫂子因為一起交通事故不幸罹難。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間籠罩在一片陰霾之中。造成這起事故的肇事者是一名醉酒駕駛的男子,此人曾因酒駕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了駕照,此次肇事屬於無證醉酒駕駛,駕駛一面包車下道後將騎電動車正常行駛的受害人撞成重傷後逃逸,後被公安部門抓獲,現已進行了刑拘。受害人因傷勢過重加之貽誤治療而死亡。近日,該事故已經公安交警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死者已按農村風俗辦理了喪事。

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這樣的事故目前還處於多發的時期,安監部門通報的事故也大多數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但是,從這起交通事故中,我想到了很多。是不是我們的監管體制還有一些不盡完善的地方?我們應採取怎樣的措施,來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發的勢頭,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讓每一個家庭少受意外傷害呢?

想法一,要進一步加大對交通肇事者的'法律懲戒力度。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對交通肇事者的懲罰仍然較輕,不足以讓交通肇事者畏之如虎,不少違法者頂風而上,我行我素,酒後駕駛、肇事逃逸的事情屢禁不止。所謂“亂世用重典”,欲改變交通事故多發的情形必須對違法者下重手打擊,打得他們肉疼、心疼,從而不敢再出現交通違法行為。推而廣之,則全社會的交通安全意識或變大焉。

想法二,要進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賠償力度。現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對農村户口和城鎮户口受害者的賠償標準還不一致,農村户口的賠償標準低於城鎮户口。從同等國民待遇和本着加大對交通肇事者的經濟處罰兩點出發,應該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照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為基數,統一賠償標準,避免出現“同命不同價”的問題。

想法三,要加強對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撫慰。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交通事故已成為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的“第一殺手”,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家庭全國是一個龐大的羣體。每一起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都給受害者家庭及其親朋好友帶來不幸。為撫慰這一顆顆受傷的心靈,除了物質方面的賠償外,我們還應該在精神方面對他們進行“療傷”,通過政府部門、民間組織、志願者隊伍等多種渠道,開展心理諮詢、心理矯治活動,對受害者家庭予以精神撫慰,使他們儘快走出失去親人的陰影,更好地融入社會,讓我們的國家增添一份和諧,人民更加幸福。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6

為期不多的安全培訓即將結束,作為公司的一員,我受到很大教育,感受很深。對自我的職責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要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一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這是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也是長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總結,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並且要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上升到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抓安全就是抓發展,抓安全就是抓穩定,抓安全就是保護生產力的道理,並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經營、安全與效益的關係,在正常生產組織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二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查治工作,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安全生產預防工作必須要經常化,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做好安全事故的隱患排查工作,進取鼓勵職工幫忙查找、發現事故隱患,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安全檢查是落實職責、規範管理行為、發現事故隱患、促進隱患整改和減少“三違”的有效手段,經過制度化、規範化和專業化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進取有效地消除生產現場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要加強宣傳培訓教育,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培訓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杜絕“三違”的有效途徑,以三級安全教育為基礎,從安全生產方針、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範技能和意識等方面入手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有效的減少,甚至杜絕事故的發生。

其次,我們還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大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查處並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相結合,確保各項工作能順利進行;二是宣傳教育要到位,經過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消防演練,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在火災事故發生時的施救和自救本事;三是制度措施要到位,要根據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結合分廠實際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並嚴格抓落實,保障消防安全的各項工作能正常有序開展。四是消防器材配備要到位,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對到期的器材及時換藥,以備發生事故時能及時啟動,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供給硬件保障。

安全是企業的永恆課題,“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生產事關企業的穩定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僅有把各項工作長抓不懈,消除隱患以防為主,才能堅持安全生產良好局面的長期穩定。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7

交通安全這個話題,説起來我覺得很沉重。因為我經常在電視中看到有關交通事故的報道。幾乎每天都在發生。車毀人亡也屢見不鮮。慘狀讓人觸目驚心。

我也親身經歷過一次。現在回想起來,我還不寒而慄。

那是在我上國小二年級時發生的事。離我家不遠就是花園口,這是一條交通主幹道。每天人來車往,熱鬧非凡。一天中午,爸爸媽媽都有事,沒有送我,讓我自己去上學。我揹着小書包,連蹦帶跳地跑着,就像一隻重新獲得自由的小鳥。因為一年多來都是爸爸媽媽接送我,我自己走的機會幾乎沒有。今天我終於有了一次自己上學的'機會,我能不高興嗎?我蹦蹦跳跳地來到花園口。這時,正好是紅燈,我沒有注意。我徑直走上快車道。就在這時,一輛小汽車飛馳而來,我立刻嚇呆了,站在路中央一動不動,不知所措。説時遲,那時快,警察叔叔一個箭步衝上去,把我抱了回來。那輛車也停了下來,司機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嘴裏還喃喃地説着什麼。警察叔叔給他敬禮表示道歉。我還沒回過神來,只見警察叔叔彎下腰,笑着對我説:“小朋友,嚇壞了吧?以後千萬不能再闖紅燈了。綠燈亮了,快走吧。”我的心還在“怦怦”地跳個不停。怎麼走到學校的,我都不知道。一下午上課,我都心神不定。

從此以後,我再也沒有闖過紅燈。當然,這件事我沒敢告訴爸爸媽媽。至今他們都不知道。

這位警察叔叔的面容我已記不清了,但是他親切的話語卻深深地銘刻在我的心中。

我深切地體會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它牽繫萬家。多少個幸福的家庭由於交通事故而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母,父母失去了子女……一個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就這樣毀於一旦。在這裏,我要大聲呼籲:為了自己幸福的家庭,為了自己的親人,也為了他人的幸福,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8

(一)我國關於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承擔主體的立法現狀

關於車主在交通事故賠償中的責任,存在太多的爭論。《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此條確立了無過錯責任原則在我國的侵權行為法中的適用。按照目前的通説,機動車屬於高速運輸工具,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害,無疑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

隨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終止施行,車主的墊付義務失去依據,這是否意味着車主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無須再承擔任何責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主責任未作出明確的規定,並不是忽略了這個問題,而是因為確定承擔責任的主體較為複雜,在實踐中需要根據民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規定,故而採用了“機動車一方”這樣一個比較寬泛的用語。顯然,“機動車一方”包括駕駛員和車主,甚至包括乘車人員(譬如車上人員與駕駛員爭吵、車上人員發生打架致駕駛員未能專心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也未排除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交由法官在個案中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再結合案件事實確定,以免產生因特別法作出硬性規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適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只解決了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責任分配,對於機動車一方內部及單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下的責任承擔,則須根據民事法律和具體案情認定。侵權行為法的基本原則是自己責任原則,即每個人只應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負責,侵權行為人要能夠轉移責任,或者他人必須替侵權行為人造成的損害後果負責,均須有法律的規定。針對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與車主的責任承擔,駕駛員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權行為人,如果沒有其轉移責任的法律規定,自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對於車主是否須為駕駛員的行為承擔責任,則須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審查車主對交通事故發生是否有過錯以及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的關係,確定其相應的責任,簡單的一概令車主承擔共同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

1、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基礎

我們知道,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歷史淵源來説,無過錯責任之所以產生,是因為:19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導致工業災害頻生、交通事故驟增、公害嚴重損害人們的生命健康以及產品缺陷經常導致消費者的嚴重損害。而且在現代工業事故中,基於工人過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試圖尋找一種較之傳統過錯責任原則更為嚴格的法律對策對受害人提供保護和救濟。於是在實行過錯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之後,進一步產生了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是從整個社會利益之均衡、不同社會羣體力量之對比,以及尋求補償以息事寧人的角度來體現民法的公平原則的,它反映了高度現代化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公平正義觀,也帶有社會法學的某種痕跡。無過錯責任對於個別案件的適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體現的是整體的.公平和正義。無過錯責任其實就是一種危險責任,即因所從事的作業活動具有高度的危險而產生的責任。

2、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法理基礎

從危險責任的法理來説,侵權行為法中之所以產生危險責任這一歸責原則是基於以下原因:

其一,風險開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佔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本身製造了對他人人身、財產權益造成損害的危險,因此作為危險源的開啟者,當然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風險控制與分散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佔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對於這些活動或物品的性質具有最為真切的認識,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險的現實化,因此作為危險的控制者,其應當承擔責任。而且通過法定的強制責任保險以及商業保險,這些人完全有能力將風險加以分散;

其三,報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佔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從這一活動中獲得了利益,基於享受利益者承擔風險的原則,其應當承擔責任。具體到交通事故中,一個人購買了一輛車,他就能夠支配該車的運行,並從該車的運行中獲得利益,這種利益可以多種形式體現,用於生產經營、出租可獲取經濟利益,自用則獲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擁有車輛的同時也為社會增添了一個合法的危險物,給社會帶來潛在的危險,因此,作為車輛的保有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危險責任。

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可知,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負擔以法定義務為依據,是一種“危險責任”,其責任主體應包括機動車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車的所有人(車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況下,車主對其車輛握有支配權,運營的利益歸屬也歸車主;其次是車輛使用人,車輛使用人如果從駕駛車輛這一高度危險的活動中獲得了便利或者運營利益,也應當成為承擔危險責任的主體。作為僱員的機動車駕駛員,其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獲得的只是謀生的工資,沒有獲得高風險作業下的高利益,雖車輛的具體操作是自己掌握,但運行支配受車主的控制,運行利益歸屬車主,因此,法律規定僱員的責任由僱主承擔。

(三)我國司法實踐對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

我國司法實踐對承擔無過錯責任的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明確採取了運行支配説與運行利益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後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覆》答覆“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法理基礎在於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願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運行支配權和運營利益,因而不承擔責任,該答覆未排除車輛在正常運營下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户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則認為:“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户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該覆函基本上反向明確了車主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要承擔責任,只是要確定誰是真正車主。負責起草該批覆的楊永清法官對該批覆的解讀為:“根據危險責任思想和報償責任理論來確定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具體操作就是通過‘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兩項標準加以把握。所謂運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實上支配管領機動車之運行的地位。而所謂運行利益,一般認為是指因機動車運行而生的利益。換言之,某人是否屬於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要從其是否對該機動車的運行於事實上位於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從機動車的運行中獲得了利益兩個方面加以判明。進一步説,某人是否是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以該人與機動車之間是否有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的關聯性加以確定。”

(四)、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和理論,按照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説,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僱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僱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範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係,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對於上述分類中的自己責任、僱主責任、連帶責任和不承擔責任,已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應沒有爭議。司法實踐存在較大爭議的是出租車輛與出借車輛兩種情形下的責任承擔。

(五)正確區分以營利為目的的車輛出租與純友情的車輛出借,合理劃分車主責任承擔。

確定車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損害中應承擔何種責任及數額,應區分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租車輛行為與不具有營利目的的純粹的友情借用車輛行為。

1、以營利為目的車輛出租的車主責任

車輛所有人將其車輛投入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租經營,顯然屬於從事高度危險作業,具有典型的運營經濟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將車輛出租給租用人後,就喪失了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讓其承擔責任似有不公,其實不然。車輛的所有人對出租車輛負有維修保養,確保車輛保持適於運營的良好狀態的義務;對租用人負有謹慎審查,確保將車輛出租給駕駛技術熟練的駕駛員,以儘可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的義務。而實際上,車輛出租人為追求營利目的,對車輛租用人的審查僅限於表面形式審查,只審查有無駕駛證,對租用人的駕駛技術熟練程度無法審查,更無法對出租車輛的轉借轉租進行控制,無疑大大增加了汽車這種合法的危險物對社會可能造成損害的風險。車輛所有人失去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是由於自身追求營利目的的主觀故意行為,與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願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車輛出租人對因追求營利目的而主動放棄約定時間內車輛支配權並由此造成的事故潛在危險應承擔無過錯的危險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盜車輛案批覆及連環購車案覆函兩案中的亦反向確定了車主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出租車輛的車主應承擔責任的限額,一概讓車主承擔連帶責任是不合理的,這樣會扼殺了整個租車行業的發展,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但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這會造成出租車輛的車主只享受從事汽車營運這種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利潤,而不需承擔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風險,助長唯利是圖,降低或省去採取措施防範高危作業事故發生的投入,加大整個社會的交通公共安全隱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無過錯責任原則。讓出租車輛的車主承擔無過錯責任,也並不是要將車主置於清家蕩產的地步,而是為了促進出租車輛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為彌補或減輕車輛運營高危作業給第三者或車上人員造成損害的風險,同時也降低和分散車主經營車輛出租的風險,車主可通過積極、主動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來降低和化解車輛運營風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第三人的損害,可通過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獲得賠償,對於本車上人員所造成的損害,可通過投保車上人員險來獲得賠償,亦即從事車輛出租運營的車主,由於其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加大,比純粹個人使用的私家車主應當負有更多的投保義務,除投保交強險外,還應當投保適當金額的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以增強自己的償還能力,負起與通過高度危險作業獲取運營利益相對稱的社會義務。此種加重的義務雖然法律尚未作出規定,但法院可以通過個案的判決逐步引導確立某些社會關係的建立所應遵循的公平的行業規則,分散不確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給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或難以彌補的損失的風險,而車輛出租人為承擔此投保義務增加的費用則可通過整個車輛出租行業的普遍適當增加租車費用轉嫁給車輛承租人,其實質仍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對於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險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險賠償的,出租車輛的車主仍應當在與交強險、三者險或車上人員險相適應的限額內與使用人共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並不得以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而免責,以促使車主在從事車輛出租運營中盡到最大謹慎注意義務,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此亦即法律規定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無過錯責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車輛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損壞甚至報廢,或許有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再讓車主承擔對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無過錯責任有失公允,其實是合理的。因為車主的財產損失與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健康權損害是不可相比的,車輛財產的損失可以通過保險獲得賠償或向事故責任人索賠,即使在向保險公司或事故責任人索賠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過先前或以後的車輛租賃收入得到補償而修復,但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卻是無法挽回的,即使受傷者通過治療身體得到康復,其所受到的心靈創傷也是難以撫平的。

2、純粹友情行為出借車輛的車主責任

對於純粹因友情行為而借出車輛的車主,由於現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轎車已非高消費產品,已有較大的普及面,並有逐漸發展成為日常交通工具的趨勢,親友、同事之間一時之需借用車輛成為可能,但私家車車主一般均不太情願借出,只是礙於情面、維繫友情而借用,而且絕大多數私家車的車主在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時,都會盡到非常謹慎的注意義務,具有不良嗜好或駕駛技術生疏的借用人一般會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相對要低得多,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對車主課以較重的損害賠償義務,無異於禁止友情借用行為,這將導致社會人際關係的冷漠,妨礙同事之間、親友之間關係的正常交往,有悖於人情常理,因此,不應當對友情借用車輛行為課以較重的賠償義務。但友情借用行為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畢竟這個合法的危險物是車主的,而且車主保有車輛獲得了生活與工作的便利,不承擔責任與《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精神不符,而且也會導致車主對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險物不能盡到最大的謹慎注意義務。

友情借用車輛情形下車主的賠償責任,應較以營利為目的出租車輛的車主責任要輕得多,除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之外,還應適用公平原則,其性質應為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任,因車主相對於受害人而言應具有一定的經濟承擔能力。賠償限額在車主已投保交強險和車上人員險的情況下,僅應以保險金承擔賠償責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險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賠的情況下,車主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車上人員險可獲得賠償的一半。

參考文獻:

1、中國法院網《試論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問題》任衞利周瑞生

2、中國法院網《新交法在當前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對策》高海鵬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法律精神解析張新寶

4、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主體之研究(程嘯)

5、論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及其立法應然狀態于敏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9

今天我在晶澳的培訓室裏看到了這樣一段視頻和聽見這樣一段感人置身的話:

我叫錢紅豔,今年七歲了。在我四歲的時候,我們幾個小朋友去找正在地裏幹活的媽媽拿鑰匙。在我們穿過公路的時候,一輛大汽車向我們猛撲過來。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只覺得我的兩隻腳冷冰冰的。我叫媽媽給我穿上鞋子,媽媽什麼也不説,淚水滴到了我的臉上。原來,我今生今世再也不用穿襪子、穿鞋子,甚至連褲子也不用穿了。

我走路的鞋子是一個籃球。到今天為止,我已經磨破了六個籃球了。……有些好心的叔叔、阿姨來看我,總給我買一些糖果啊、餅乾啊什麼的,可我多麼希望他們給我買一個新籃球,一個新書包啊!駕駛員叔叔阿姨們,你們飛快地開着汽車在路上跑的時候,請你們想想我這個坐在籃球裏的小孩。我天天在想,誰能給我像別人一樣的兩條腿呢?(童音自述)

為什麼如此多的人死在車輪下??? 我又不想説“死”,他們還在我們身邊。他們沒有走,他們累了,休息一會。中國的經濟好了,道路是越來越寬敞了,越來越好了。老百姓也有錢了,車子也越來越多了。可是相關的交通法規卻還不健全,普法的力度還不夠。行人,開車人的交通安全意識仍然還不夠。每年有多少人死於交通事故,都是一些觸目驚心的數字。20xx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8。8億元;與20xx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67635起,下降13。1%;死亡人數減少8339人,下降7。8%;受傷人數減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財產損失減少5。1億元,下降21。2%。萬車死亡率為7。6,比20xx年減少2。3。就是這樣的數字,每年多少個家庭處於悲痛之中。多少無辜的人死與非命。請大家在路上要小心,不管你是開車的,還是行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死亡"一個很可怕的代名詞,一個鮮活的生命竟然在瞬間灰飛煙滅,真的是脆弱得比不上一顆小草,小草尚且可以“野火燒不盡,春風春又生”,可生命的夭折卻是如此地迅速,只留給這個世界一縷青煙和親人朋友的悲痛和緬懷。

曾幾時何,我一直以為死亡離我很遙遠。直到現在我才真正發現,生與死其實就在你我的身邊。原來生命是這麼不堪一擊。……一次又一次的車禍,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事故,都在向我們警示着生命的可貴,警示着我們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脆弱到讓你在不明的顫動中深感害怕,卻又無法躲避。有的生命,既沒有力量掙扎,也沒有來得及思考,生命的輪迴卻就在瞬間結束了。

“生命誠可貴!”人對生的眷戀是那麼強烈。只有珍愛生命時,才會在短暫的生命中尋找並理解生命的價值。我們既然已經擁有了寶貴的生命,就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生命是不可永久延續的。在有限的生命裏,我們應該知道:什麼是生命的責任?不能讓自己白白地來這世間一次。我們不要去找理由輕視那些低沉的靈魂,我們也不要去逃避無數次應該的責問。生命是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所有的.財富都可以失而復得,唯有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從它誕生的那一天起,就開始走向死亡,就開始與死亡進行着較量。

生命是如此地脆弱,脆弱得讓人害怕,讓人震驚,一個事故,一場風雨,一個疾病,都會令生命隨風而去,可面對逝去的生命,自以為強大無比的我們,竟顯得那樣的束手無策,那樣地孤立無援,只好心痛地任憑一個生命消失在我們無奈的視線裏。面對脆弱的生命,感悟着生命的脆弱,在唏噓歎息之餘,我們該更加珍惜生命,因為生命是如此脆弱,我們要好好保護,好好珍惜,好好經營,面對坎坷的命運和遇到的困難,包括親人的離去,我們也只能選擇堅強:堅強地的活着,快樂地活着,讓我們的生命綻放出一份精彩!

生命很珍貴,生命也很脆弱。生命福禍卻在無數難以意料之中,在冥冥之中,禍事或許會降臨到你我的身上。福禍相依,在看似幸福、平安的日子依舊存在着許多不幸。也許我們可以逃過某一次的劫難,然而不幸的事情卻依舊天天發生着,不是我們不小心,而是我們身邊不安全的因素實在太多了。在百般小心中,我們開始變得疲憊;在極度快樂中,興奮的細胞已經不聽指揮,災難往往是在不經意間發生着。

生命對每個人來説都是可貴的,更是脆弱的。縱然生活中會有很多不如意,也請你務必珍惜父母帶給你的生命。生命讓我感受到生活的真實面目,讓我觸摸到生活的一切!我感謝父母的給予!生命如此可貴,如此脆弱,轉瞬即逝。我們如果能讓生命象流星一樣流光異彩,不也是一種偉大嗎?生命如此脆弱!朋友,如果你時時惋惜自己人生的短暫,那就讓我們付出對天下所有生命,所有靈魂的無尚關愛,相信脆弱的生命就會變得精彩。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0

學習瞭解了這兩次事故的前因後果之後,它給國家和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它給無數個家庭帶來了無限的痛苦和災難。這血的教訓,怎能不讓我們落淚?怎能不讓我們震憾!

我們除了感歎現實殘酷之外,更應當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訓。安全,關係到我們每個人、每個家庭,不應當被遺忘,不應當當兒戲,更不應當麻痺大意。安全事故本來能夠杜絕,但人們往往心存僥倖,認為事故離我們很遠不會發生,有些事故隱患明擺在眼前,卻視而不見,直至事故發生後才得以重視,追究職責,此時為時已晚。事故讓企業損失慘重,給社會增加負擔,讓多少個家庭陷入痛苦的絕境,又讓多少人因事故而失去寶貴的生命。所以,不以生命的代價來換取安全的底線,不以血的教訓來警醒安全的意識,不以麻痺大意釀成事故來繃起安全的緊繩。強化安全意識,增強職責心,對化工企業尤其迫在眉睫。

我們也是化工企業,該怎樣做呢,我認為:

一是要深刻吸取教訓,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而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制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核心和靈魂,要把安全職責制落到實處,還需要建立安全職責考評體系,現如今,公司雖然已建立了安全考評體系,但帶來的效果不明顯,公司重視程度不夠,歸根結底為沒有制定實質性的對策或考核辦法,僅有制定相應的對策或考核辦法,才能更好的推進安全考評體系工作,真正落實好安全職責制工作。

二是要將“安全就是生命”的理念植根於職工心中,落實在日常的行動中,進取營造企業安全文化氛圍,真正做到本質安全,“安全有根則樹成林”。説到安全文化究竟是什麼?安全文化是人的安全素養,人的安全素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每個員工進取的參與進來,一個簡單的安全會議簽到、工作中勞保穿戴……,我們必須認真對待,安全文化需要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小事規範,時時刻刻、事事處處抓好安全,嚴格遵章守紀,打造人人學安全,事事學安全,構成“要我安全”轉變為主動的“我要安全”,使安全成為普陽人的一種自覺的意識和行動,否則談安全文化是空洞和蒼白無力的。

三是要提高職工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無知無畏”在化工企業是十分危險的,定期組織職工的安全知識培訓,知識全面了,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才有可能明白什麼叫危險,明白什麼樣的物料要怎樣去運輸、貯存、保管、應用才會安全,什麼樣的設備應當怎樣去操作才能無事。如果每一位職工都做到這一點,企業才能無事,職工才能平安。

四是必須要做好各種隱患排查,隱患是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源,我們需要及時將各種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中。要消除隱患,就要結合公司的實際生產特點,制定詳細的檢查表,安全隱患會隨着時間、天氣變化而變化,所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立即整改,確保安全問題能及時發現和制止、糾正,防範於未然,才是安全的初衷。

五是要嚴格考核。要考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開展工作的準則,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尤其特殊作業的規範,員工需反覆學習和培訓。考業務技能是否適應崗位安全需要,作為化工企業,技能的掌握是安全保障的要點,考思想認識是否到達安全要求,違規操作,違章作業將嚴懲不貸。

安全,日常提起的嘴邊話題,簡單的`兩個字眼,然而正是這樣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因為一時疏忽,麻痺大意所帶來的後果卻讓我們膽戰心驚,無限遺憾!當你少出一點力,心存僥倖、違章蠻幹時,請你想一想父母那雙掛念的眼睛,請想一想妻兒那顆企盼的心靈,請你想一想所有愛你的人那種深切的思念。為了愛我們和我們愛得人請你牢記安全,安全是企業最大的效益,安全是員工最大的福利,安全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連着你我他。安全這樣一個普遍的話題,不容我們的任何的大意與放鬆,安全的這根弦需要我們時刻緊繃!讓安全陪伴一生。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1

4月30日下午14:10,我部門領導組織全體員工在東河作業區的住宅處,召開了一次安全經驗分享。會議的內容是吊裝事故安全經驗分享,是十分痛苦的,更是作為一聲驚人的警鐘,敲醒着那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忽視安全的人們。

曾經在新聞中、報紙上、書本里、乃至宣教課堂上看到、聽到過無數起因為藐視安全而喪命的悲劇,這些教訓觸動着我的心靈,並一直在告戒我,要時時刻刻牢記安全。回過頭來想想,我的心中又生出許多的疑問。是怎樣的原因導致這樣的悲劇呢?他為什麼會站在吊裝物品旁邊手扶吊裝物品?吊裝重物為什麼會突然傾斜?種種的疑問讓我一時間無法想明白?然而,讓我們感覺到了安全的重要性。我們下步應該做的是,以此事例來提醒我們,告戒我們,無論是在工作和生活上,安全是第一位的,這個就發生在我身邊的鮮活的事例更加警醒我們,安全對於我們就是生命,安全對於我們就是幸福。

我們仔細地回顧一下這起事故,如果他當時能夠按照操作規程執行操作,如果他當時不站在吊裝重物旁邊,如果他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如果他能在工作崗位上積累更多的經驗……這些假如也不會造成很大的傷害,給我們深刻的警醒。一句話,假如我們每一名鑽井工人都能夠樹立安全意識,時時刻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工作中勝任崗位,堅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企業負責,對家庭負責,更對自己負責,那麼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悲劇。這起事故教訓足以讓我們深刻地意識到: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我們年輕的工作者們,特別是在一線的.石油工作者們,我們又該怎樣地去做呢?面對安全這個不容忽視又不能迴避的答卷,我們又是怎樣填寫、怎樣回答、怎樣對待的呢?

千里長堤,潰之蟻穴!警惕與安全共存,麻痺與事故相連。朋友,當您籌劃着新的一天的工作和生活時,你是否想到了安全,當你對他人的提醒與忠告不以為然的時候,您又是否會想到,這一時的疏忽,一次小小的失誤都將會給您個人帶來痛苦,給家庭蒙上陰影,給國家造成損失。作為年輕的工作者,作為一名管理者,我們不僅要讓自己牢記安全,懂得安全操作,向老師傅們學習並積累經驗,做到以身作則,更應該提醒他人做好安全工作,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為,讓身邊的每個人都從心中明白失去了安全就等於失去了生命的道理。對於我們一線工作者來説,只有保障了安全,就是幸福的最大最根本的來源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2

研讀着安徽電力修造廠7。30交通事故、8。16太和特大交通事故等幾個事故情況報告,我深深被震撼了。薄薄的幾張紙能夠承載多少曾經鮮活的生命?我陷入了深思。紙上記錄的幾起車禍,讓我感慨生命的脆弱,作為駕駛員的我,更感覺自身的責任重大。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車禍,讓許許多多温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11死2傷,轉眼讓喜事變成了慘痛。

今年以來,中國杭州、南京、成都等地先後發生的飆車肇事、醉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日前,全國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行動,嚴厲整治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對酒後駕駛實行“零容忍”政策。酒後駕車在車禍原因裏佔據重要部分,嚴厲打擊漠視交通規定的醉駕者,是保障司機及廣大公民人身安全的有力手段。

發生車禍的原因許許多多,但當事情發生後,結果卻永遠只有一個。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因超載而引出的慘重車禍,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了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都讓我們觸目驚心。

在血的'教訓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卻也顯示出其如此的寶貴,生命只有一次。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珍惜生命,從我做起。安全無小事,在以後工作中,我一定會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向社會交了一份合格的試卷。重視交通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遠離傷痛,珍愛這美好的生命吧!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3

昨天,我和我的家人應校方要求看一個關於交通意識的視頻,感觸很深。

在視頻中,我看到了許多因為不遵守交通規則,從而發生交通事故,這是一種不負責任,敗壞社會風氣的表現!但是仍然後人很“執着”,就是要“闖一闖”,就是要看看自己命硬不硬,我希望這些人在做這些的時候,想一想你的家人,想一想那些擔心你、愛你的親人們,想一想你發生事故後他們淚流滿面的樣子!所以,我希望你們能遵守交通規則。

但是,還是有一些“不聽話”的人,就是不遵守,這時候,我們就得有危機意識,要有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尤其是騎電動車、摩托車或自行車的`人,要學會自己保護自己,所以,我覺得你們騎車上路切記,要戴頭盔,你可別小瞧這個頭盔,作用可大着呢!它可以保護你的頭,連續受兩次重擊都沒有問題!所以,騎車一定得戴頭盔!還有一點,就是離那些大車遠一點,因為大車的視野盲區很大,很容易軋人,這可是什麼都保不住的!

行人過馬路時要枕在台階上,騎車要戴頭盔,未滿十八歲不得駕駛機動車,喝酒不能開車,不能疲勞駕駛……這些交通規則必須牢記,也必須遵守,因為可能就是因為這些交通規則救了你,或,害了你!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4

參加了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在觀看了安全教育片後,現場的情景觸動了我的內心,思想發生了很大的轉變,一幅幅畫面映入眼簾,內心此起彼伏,感受到生命的可貴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真愛生命、關愛幸福、善待自己和他人。

兩千年前的荀子説:“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先其未然謂之防,發而止之謂之救,行而責之謂之戒。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上學時讀這段話並沒有多想,現在我明白了,對付事故保障安全,可以藉助古老的中國智慧。因為,荀子説了三種辦法,第一種辦法是在事情沒有發生之前就預設警戒,防患於未然,這叫預防;第二種辦法是在事情或者徵兆剛出現就及時採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防止事態擴大,這叫補救;第三種辦法是在事情發生後再行責罰教育,這叫懲戒。荀子列出了三種方法後認為,預防為上策,補救屬中策,懲戒是下策。眾多的案例表明:安全事故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違章;事故的責任也只有一個,那就是人。在職工生產活動的第一線,現場環境複雜有時存在着不確定的因素,切實做到安全生產的前提是遵章守法,其次是提高人的安全意識。我們不需要補救更不要懲戒,我們只需要從每一天的.工作做起,從一點一滴開始,在工作和處理問題時,時刻保持冷靜的頭腦並不斷提高業務技能,以不變應萬變,防範各種突發情況。同時,要樹立危機意識,因為事故是對思想麻痺者的懲罰。

切莫讓一時的疏忽,成為你終身的遺憾。

這次觀看完之後還使我認識到:安全管理不需要人治,而需要法制,也就是要治人。要建立安全考評機制,並把它作為各級管理者的常規武器,運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在安全考評過程中把業績考核和素質評價、狀態評價結合起來,使安全狀態評價貫穿於考評工作的始終。業績考核應該落實到每週或者每月,不能等到年底算總賬,安全素質評價卻可以每年一次。同時考評必須做到程序化、制度化、經常化。這樣安全管理才不至於開空頭支票。

交通事故的心得體會15

近期單位組織我們學習觀看了一部交通事故的教育片,通過這部影片使我們進一步瞭解了酒駕、超速和疲勞等不良駕駛的危害。通過一起起慘烈的交通事故讓我們對交通安全有了更深的體會。

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更加優越的生活條件,交通設施和交通法律的不斷完善讓我們的交通環境更加規範有序。但車輛的不斷增加對交通環境造成了嚴重的壓力。每天都在發生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這些交通事故或是簡單的剮蹭,或是嚴重的傷殘甚至是慘烈的死亡。

疲勞駕車。人體的長期的緊張狀態下過度消耗而受到損害,如眼睛模糊、頭腦反應遲鈍、手腳不靈敏、判斷信號和動作容易發生失誤等。如果這些狀況得不到及時補償,會變得更嚴重,人的情緒也變得極易衝動、急躁、發怒等。如果長時間開車不休息,其精神得不到休息,精神體力不支而進入睡眠狀態,此時駕車就會失控導致交通事故。

超速行車。“十次肇事九次快”。在超速行車時,當遇到路面有突發情況這類駕駛員往往以為用急打方向避讓或用緊急剎車應付,結果是車速過快剎車距離拉長,緊急制動、緊急避讓車輛慣性大造成相撞或側翻等交通事故。

酒後駕車。據有關資料表明:駕駛員酒後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6倍,30%的交通事故是由酒後開車、酒醉駕車引起。因為酒精直接影響人的自知能力,造成視線模糊,動作失調。駕駛員飲酒後更容易盲目開快車,強行超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粗心大意、思想麻痺開車。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講“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的.俗語。駕駛員在路況差的馬路上開車格外小心,思想集中,謹慎駕駛,一旦開上平坦寬直的路面時思想上就放鬆,油門一踏,輕鬆駕車,從而放鬆了警惕性,一旦路面出現突發的情況,駕駛員措手不及,導致事故發生。曾有一警言:“事故源於瞬間麻痺,安全來自長期警惕”。這是長期總結出來的行車經驗和教訓。

這些情況都是我們自己可以避免的。生活中不應存在僥倖心理,對違法駕駛機動車行為要堅決抵制。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的安全,遵守交通法,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