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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四年級週記範文五篇

欄目: 週記 / 發佈於: / 人氣:1.37W

時間乘着年輪循序往前,一個星期已經結束了,相信大家都倍感充實,收穫良多吧,是時候仔細地寫一篇週記了。在寫之前,要先考慮好內容和結構喔!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四年級週記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必備】四年級週記範文五篇

四年級週記 篇1

秋天到了,萬里碧雲,雲朵在天空中飄着,像輕紗似的白雲,多麼像媽媽的絲巾。大雁南飛,像排成了一個人字形,

快樂的飛了起來,去南方了。太陽不像夏天的那樣火辣了,現在太陽柔和了,不再那麼火辣了。

公園裏的大樹的樹葉染成了金黃色,葉子從大樹上落了下來,而且,還是打着旋兒飄落了下來的。楓葉像換上火紅的衣服,美麗多彩,菊花有五顏六色,有的是紅色的,有的是白色的,還有粉色的它們在秋風中頻頻點頭。

在田野上,稻子變成了一片海翻起來,一道金色的光照亮了田野,高粱漲紅了臉,像一個個害羞的小姑娘一樣,白白的棉花像潔白的雪一樣,農民伯伯看見了笑得合不攏嘴。

果園裏蘋果熟了,蘋果紅彤彤的掛在綠色的`大樹上,要是你不仔細觀察那你可就找不到了,橘子和柿子你擠我碰正等着人們去摘下來呢,鴨梨黃黃的像是黃黃的小葫蘆,掛在了長滿綠色的大葉子的樹上。

秋天真是一個美麗和豐收的好季節呀!

四年級週記 篇2

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令人難忘的。

我的童年的趣事好比如天上的星星一樣多……

其中,最耀眼的一顆,是我五年級時玩的一次砸沙包比賽。那是暑假的一天,炎炎的太陽高高懸在人們的頭上,火紅的太陽乘着天空沒有一絲雲,把光芒如火似箭般射了下來。我在家裏待了幾天,真是悶死了,想出去散散心。一到球場就只見幾個同學汗流夾被地跑來跑去,我走近一看,原來他們在玩砸沙包比賽,我立刻參加了。比賽剛開始,我們躲的人個個神情嚴肅,怕有什麼閃失。可是不一會,我們漸漸放鬆了,覺得沒有什麼好怕的。突然,一個沙包像離弦的箭一樣像我飛來,説時遲那時快,我把身子一斜,沙包從我身邊“嗖”的一下飛了過去。我身旁的同學都誇我閃的快,不料,投擲的人乘機一砸,一個同學光榮“犧牲”了。我們一見,開始謹慎了。投擲的人一見説:“對付你們,小意思啦!”我們一聽,惱羞成怒,跳、閃、躲、跨、蹲……熟練地躲過了他們的攻擊。

可好景不長,場上只剩下我一人了,真實孤軍奮戰,寡不敵眾。可我神情自然,不慌不忙地躲過他們的`攻擊,只要一見到沙包飛來就迅速判斷沙包飛向的位置,然後躲開。經過幾番角逐,投擲的兩人早已筋疲力盡、有氣無力的了,只好認輸。這場比賽我們以勝利告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童年。不過有些人覺得很短暫,有些人覺得很漫長。

但是隻要你把握住時光的流逝,珍惜可貴的童年,都會感到很有意義!我希望大家的童年都能快樂每一天!

四年級週記 篇3

今天是清明節,天色有點灰濛濛,淒涼的雨從天而降,蒼天彷彿也在為無數的先人抽泣着,淅淅瀝瀝的雨水一遍又一遍地洗刷着梧桐樹,泛黃的記憶又一次浮上心頭……

那是一個盛夏的午後,茂密的枝葉擋住了熾熱的陽光。我挨着爺爺厚實的胸膛,搖着爺爺的蒲葵扇,百般無聊的聽着爺爺念念叨叨的講着大道理,可我總是左耳聽完,右耳就出去了,爺爺每隔一段時間就問我有沒聽懂,我只好裝模作樣的支吾點頭。這時爺爺就會板起臉,然後教訓着我,假如現在不好好學,然後長大就會沒出息,又或者找不到工作之類的等等。我小聲嘀咕着,不以為然,都什麼時代了,那還會有那種“舊思想”,大道理跟我這一個渺小的人有什麼關係!

但隨着年齡的增長,我越來越發覺,每一個我嗤之以鼻的道理都有着它的用處,有的.甚至成為我的人生的座右銘。在我終於明白它的重要性,想要再次聆聽知時,爺爺卻走遠了……

雨越來越大,每一滴都狠狠打在我的心上,此刻心中竟五味交雜。

四年級週記 篇4

今天是我表姐生日,媽媽決定帶我們去看一場電影。

我們來到電影院,哇!捉妖記大電影開始了!我和表姐想看這場電影,媽媽也挺感興趣的,就買了票,到影廳去看電影了。

我們還買了一桶爆米花,但大部分都是我吃的,因為我覺得它又甜又脆,吃了還想吃。

電影的大概內容是:有一隻妖怪皇后,它的肚子裏有胎兒,那是小妖王,它把一個胎球拿出來,把胎球塞到一個少年的嘴裏,過了幾個月,小妖王出生了。小妖王很厲害,剛出生就能亂跳,像一個蘿蔔,那少年還有一個和他在一起的二錢天師,她要把小妖王賣了獲取銅錢,那少年不忍心地把小妖賣了,但還有一羣人,他們專吃妖怪,還有一隻很厲害的火甲蟲,遇到再硬的.妖骨,也能一口咬斷。小妖王被送去了那個地方。但不管是蒸炸燉炒,都拿他不是辦法,有一個吃妖的主管拿出火甲蟲,當火甲蟲正要咬下去的時候,那兩個人把小妖救了出來,那少年有一能斬妖除魔的寶劍,但沒有開封,他拿着劍向那主管插去,原來那主管是隻有很多人皮披着的妖怪!他發動進攻,把寶劍插到那少年身上,小妖王想救他,就去拔寶劍,但小妖王被割破了手,血流在寶劍上,奇怪的事故發生了:寶劍開封了,少年的傷也好了,他拿着劍向那妖怪砍了幾下,妖怪立刻死了,他還救出了所有的好妖怪,讓他們帶着小妖王過日子。電影結束了,我們很困,就各回各家睡覺了。

四年級週記 篇5

發明,誰都會。這不,在近幾天,我們班的同學都在發明自創的益智小遊戲,已出版了好幾類。我想,自己也應該發明點什麼了吧!經過我一中午的冥思苦想,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終於想出來了 。這個遊戲的名字叫“比力氣”。原料:廢了的粉筆頭。工具:牙籤。製作程序:把廢粉筆頭前端用牙籤刻一圈兒,不要太深也不可太淺。比賽規則:用一隻手在刻的那一圈兒上把粉筆頭兒弄斷,不能 用指甲,也不能用兩隻手。

我在家裏先玩了幾次,總結出一個經驗:粉筆頭越短的費的力氣越大,越長的費的力氣越小。

其實,這個東西還可以做成一件藝術品,只要把粉筆頭兒的.其中一端磨尖了,就可以做成一顆子彈,十分的小巧精緻,討人喜歡。

這就是我的新發明,需要心靈手巧的人來做,在體力上大小都能玩兒,誰也不會佔便宜,誰也不會吃虧,這樣的好事竟被我想到了,哦!我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