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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漢字在形音義的關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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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字是形音義的統一體,形、音、義之間是相互關聯的。雖然從古至今,漢字的形體、讀音和意義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但是漢字的基本性質沒變,現代漢字仍然是形音義的統一體,形、音、義之間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某種關聯。
  造字之初,每個字的定型應當是有一定根據的,許慎據小篆之形將漢字分為六種,象形字、指事字以形表義,會意字合形會意,形聲字兼表音義。可是隸變使漢字形體不再象形,簡化更是增強了漢字的符號性;語義的演變和漸趨豐富又讓字形與字義的關係變得更加複雜;語音系統的演變則使形聲字的表音功能降低。那麼,古今漢字在形音義的關係上到底存在哪些差異呢?

古今漢字在形音義的關係分析

一、古今漢字的形義關係 
  由於字形的演變和漢語的不斷豐富與發展,字形與字義的關係也在不斷變化。在古代漢字階段,字形與字義的關係主要體現在字形與本義(即當時的常用義)的關係上,而現代漢字階段字形與字義的關係主要是字形與現代常用義的關係。
  1. 古代漢字的形義關係
  漢字產生之初,其形體與意義的關係是怎樣的,因為沒有流傳下來的文獻可供參考,我們不得而知。根據漢字的性質,我們可以推斷,在造字之初,或者説在圖畫文字階段,漢字數量尚不多,其形體與意義的關係應該是很簡單的、直觀的,這時的字形基本上反映的是字的本義。可是文字要成功地記錄漢語,滿足記錄語言的需要,上升為記錄漢語的工具,就不能總是停留在象形階段,而只要離開了圖畫階段,字形的表義功能就會受到限制。
  到了古文字階段,部分漢字形體還具有相當直觀的表意性。這種通過自己的形象表意的字符稱為形符。早期漢字象形程度較高,表意字多使用形符。象形字、指事字如“山、魚、鳥、木、本、末”等以形表意,會意字如“寇、即、既、北、得、棄”等合形會意。這種形義關係,可以幫助人們理解語義。
  早期的形聲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所以某些形聲字的字義與形符的意義基本相同。如“船、頭、爹、爸”。
  隨着漢字象形程度的逐漸降低,漢字變得不象形之後,形符的表意作用被破壞了,人們不再依靠字符的形體而是根據它所表示的字義來判斷。這種依靠字義來表意的字符稱為義符。春秋以後的表意字,有許多就是用義符構成的。如“楞、甭、孬、塵、尖、耷、掰”等等。後來,義符逐漸取代了形符。形聲字往往直接用義符與音符合成。義符的意義是固定的,用有限的義符來造出數以萬計的形聲字,義符肯定不能準確地表示每個形聲字的字義。所以,形聲字的形旁多數不能準確表意,它只表示事物的類屬、範疇,目的就是給同類事物一個共同的特徵,將同類的事物聚合在一起,形成一個明顯的字族,顯示此族字的系統性和清晰的血緣關係,同時也顯示了先民對事物的認識程度。《説文解字》“足”旁有85個字,其意義與足(膝蓋以下部分)有關,但有的是足的動作,如“踐、踏、跳”,有的是足的部位,如“跟、踝”,有的是足行的樣子,如“跛、蹇”,此外,足所涉及的“路(道也)”“趹(馬行貌)”等字也以“足”為義符。所以説,形旁和形聲字的字義聯繫是比較寬泛的、不太確切的,只是提示一個義類的信息而已。但就是這樣一個提示作用,就可以幫助人縮小認知的範圍,減輕大腦的負擔。例如聽到“只”這個音,無從知其形與義,但看到字形“枝”“肢”,就馬上知其所指。
  2. 現代漢字的形義關係
  如果説在古代漢字階段,我們探討字形與字義的關係主要以字的本義為主的話,可是到了隸楷階段,漢字徹底擺脱了象形表義的形態,成為記錄漢語的符號,從字形上往往看不出什麼意義的信息,即便是原本象形的字,也早已失去了本來的面目。例如“寒”金文像人在房屋裏鋪草以禦寒意,隸變後“人、房、草”形與原來的形象相去甚遠。
  有的意符在隸變後形體因構字部位的不同而發生分化,例如“心”本是象形字,《説文解字》“心”部字263個,無論居於何部位,其字形不變;可是隸變後,處於左旁的“心”受漢字方塊的約束,變為“忄”,二者相去甚遠,這時我們分析字形與字義的關係就需要先經過溯源使變形部件獲得音義,然後才能談論形義關係。
  同樣,古今字義的變化也是必須注意的。由於漢語在不斷變化,語言中某些意義的消失往往會造成字本義的消失,進而引申或假借出了新的意義,這又使得字形與意義的聯繫中斷。如“我”本象形字,甲骨文象兵器形,假借作第一人稱代詞,本義消失。再如“特”本指公牛,其義今不存。
  因此,到了現代漢字階段,就不能僅僅以傳統六書來分析現代漢字的形義關係。要考察字形與字義之間的關係也不能再以字形是否能表意為標準來探討字形與字本義的關係,而應根據現代字形分析現代字形和現代常用字義的關係,從字形與它所代表的詞的意義是否一致入手。比如“馬”本是象形字,現在雖然不象形而成為記號字,但它本身固定下來的“馬”這個詞的意義始終沒變,當它作意符組成“駿、馭、馳、馴、騎”等形聲字時,也是靠它自身固定下來的詞的意義來表與“馬”有關的意思,所以還應把它看作是真正的意符,是可以反映字義的。只要瞭解“馬”的意義,一旦見到以“馬”為左偏旁的字就會自然地聯想到這個字所代表的詞的意義與馬有關。但是“騙(《集韻》:躍而乘馬也。)、驕(《説文》:馬高六尺為驕。)”等字義本與馬有直接聯繫,可是現代常用義“欺騙”“驕傲”與“馬”無關,所以“馬”在現代人的心中就成了記號。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人們在理解字義時往往傾向於選擇自己熟悉的簡單事物來幫助記憶,願意從字面上建立最直接的聯繫。這是人的一種直觀第一的認知心理的反映。見“三點(氵)”而知為“水”,見“王”旁卻不知是“玉”,也是因為人的認知心理在作怪。“玉”與人的現實生活逐漸脱離,人們對它的認識也就逐漸陌生,只知道“玉”表“玉石”而不必知道“王”是“玉”的古形體。這種心理是長期應用漢字的過程中約定俗成下來的。
  根據上述規則,參考傳統六書,現代漢字基本上也可以分為六種——會意字、形聲字、半意符半記號字、半音符半記號字、獨體記號字、合體記號字。所謂記號字就是形體不再表意的或不再表音的,或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它主要來自古代的象形字,往往具有較強的構字能力,是理解或掌握其他字的基礎。
  現代漢字字形反映字義的能力到底怎樣呢?施正宇對3500個現代漢語常用字中的2522個形聲字的形符進行了測查,發現現代形聲字有效表義率為83%。[1] 可見,現代漢字的形義聯繫還是比較緊密的,同時也證實古今漢字的基本性質是一致的。

二、古今漢字的形音關係
  1. 古代漢字的形音關係
  在古文字階段,象形字、指事字和, 會意字等字形本身不能提供任何語音信息,都和語音沒有直接的聯繫。假借字雖和語音有關,但屬於同音字的借用,與字形無關。漢字的字形與語音發生直接聯繫始自形聲字的產生,只有形聲字的出現才使漢字的形體和讀音具有了切實的聯繫,漢字的形體開始具有了表音的功能。
  由於上古音研究的不足,我們不能詳細統計古代形聲字的聲旁的表音功能,但是根據形聲造字的原理,可以推知初造出的形聲字,凡是同一聲旁的字讀音都是相同或相近的。在古文字階段去古未遠,形聲字的聲旁也基本能起到表音作用,能夠比較準確地提供字音信息。《説文解字》收字9353個,形聲字多達7697個,佔了總數的82%還多。許慎均採用“從某,某聲”的解説方式分析字形標註字音,就充分説明了這一點。
  2. 現代漢字的形音關係
  在現代7000個通用字中,形聲字有3975個,佔56.7%。形聲字在現代漢字中的地位和作用仍然相當重要。可是到了現代漢字階段,形聲字聲旁的表音功能相對於古代漢字而言已經大大弱化了。周有光1978年的研究表明完全規則的形聲字大約只佔漢字的30%,聲旁的有效表音率只有39%。[2] 20世紀90年代初,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漢字整理研究室從聲韻調三方面對聲旁與整字讀音的聲、韻、調關係的研究表明,聲旁與整字讀音的聲、韻、調全相同的情況佔38%,聲旁與整字讀音的聲、韻相同,調不同的佔18%,聲旁與整字讀音的韻相同,聲、調不同的佔16%。[3] 由此可見,現代漢語形聲字聲旁的表音功能總的來説削弱了。在這種情況下,形聲字的聲旁可以幫助提示一定的讀音信息,但也可能會起干擾作用。
  聲旁表音功能的弱化,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
  一是語音系統的演變。在語音演變的過程中,形聲字的聲旁或形聲字本身的讀音發生了改變,於是產生了聲旁表音不準的現象。“古無輕脣音”,本來都讀重脣音的字到隋唐時代發生分化,如“昧”及其聲旁“未”在古代同屬重脣,後來“昧”讀重脣,“未”讀輕脣。這種情況相當多。“胎、怠、殆”和“治、始、怡”兩組字都以“台”為聲旁,而今讀音並不相同,也是由於語音發生了演變的緣故。
  二是字形的變化。漢字形體在歷史上有兩次重大的變革:一次是秦漢時期的隸變,一次是解放後的漢字簡化。這兩次變革使許多形聲字的聲旁發生變化,如“更(原從攴丙聲)、急(原從心及聲)、布(原從巾父聲)、疫(從役省)”都是隸變後消失的形聲字;“雞(雞)、辦(辦)、盤(盤)、際(際)”都是簡化後消失的形聲字。
  雖然有少數字在簡化時對其表音不準確的聲旁進行了替換,使簡化後的漢字表音更準確,如“態、證”分別簡化成“態、證”,改變了一些由於語音的演變造成的聲旁表音不準確的情況,增強了表音功能,但數量太少,不足以扭轉聲旁表音率低的現實。

三、漢字的音義關係
  一般認為,語言中音與義的結合是任意的,聲音和概念沒有必然的聯繫,任何聲音都可以表示任何概念。但是,經過社會長時間的約定俗成,某一聲音就固定地表示了某個概念,於是在這一語言系統裏它們發生了聯繫。
  漢字在記錄漢語的時候,一般並不直接顯示讀音,而是側重顯現它所表達的某個特定的含義,因此,最初的象形字、指事字和獨體會意字都體現了以形表義的思想,沒有考慮聲音的成分。有一部分會意字,其中某個意符除了表意以外,還有表音的作用,但這種表音是次要的,它的主要作用還是表意。這種字叫做“亦聲字”,《説文解字》有“某亦聲”的提法。如:
  珥:是一種耳飾,從耳玉,耳亦聲。 坪:是平土,從平土,平亦聲。
  返:是還走,從反走,反亦聲。 娶:是取女作婦,從取女,取亦聲。
  此外,一部分形聲字的聲符在表音的同時也有表意的作用。本來形聲字形符表義,聲符表音,分工明確。可是在語言文字的發展過程中,重視表義的民族思維促使人們給表意不清的字加註意符,造出新的形聲字。因此,一部分聲符的意義和形聲字的字義有聯繫,即音符兼表意。例如:
  蛇:由初文“它”加註意符“蟲”。 暮:由初文“莫”加註意符“日”。
  徵:由初文“正”加註意符“彳”。 捧:由初文“奉”加註意符“扌”。
  古人就注意到了某些聲符能表意的現象,漢代開始使用聲訓的方法,即用同音字或音近字去解釋字義。許慎作《説文解字》,鄭玄注經,都使用讀若、讀為的方法,就是聲訓的應用。劉熙作《釋名》,通篇使用聲訓的方法。到了宋代,王安石在《字説》中指出“凡字聲都有義”。王聖美進而提出“右文説”,認為“凡字其類在左,其義在右”。雖然這種因聲求義的做法有很大的侷限性,但畢竟發現了漢字形體的讀音與意義的關係,為漢字研究開闢了一條新路。
  因為這類兼表音義的字在漢字中數量不多,而且這種音義關係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對語源的探求上,屬於訓詁學的範疇;而現代漢字的形義關係重點在現代常用義上,所以對音義關係的分析不是現代漢字學研究的重點。
  綜上所述,因為現代漢字的字形、字音、字義不同程度地存在聯繫,所以我們可以在漢字教學實踐當中充分利用這種聯繫,提高漢字學習的效率。為了充分認識和了解現代漢字,人們仿照傳統六書的分類方法,把現代漢字基本上也分為六種——會意字、形聲字、半意符半記號字、半音符半記號字、獨體記號字、合體記號字。其中記號字是形體不再表意的或不再表音的,或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它主要來自古代的象形字,往往具有較強的構字能力,對這部分字進行溯源析流,有助於與之相關的其他字的識記。這種漢字分類法是基於一般人對漢字的理解與認知的,它與語言學家理解的結果可能會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差異,但並不影響我們對漢字中現存的形音義關係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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