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強級
【意思解釋】某點聲強i與基準聲強i0之比的常用對數乘以10。即聲強級li=10lgii0。單位為分貝。式中基準聲強為10-12瓦/米2,是人耳剛能產生聽覺的最弱聲音,其聲強級為零分貝。輕聲交談時的聲強級約為10~20分貝,打雷、放炮時的聲強級可達110~12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