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賢佞
【意思解釋】1.漢王尊任京兆尹,凡三歲,除惡安良,治績顯着,後為御史大夫所誣,免官。湖縣三老上書為之辯白:"一尊之身,三期之間,乍賢乍佞,豈不甚哉!"見《漢書.王尊傳》。後以"三期賢佞"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