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斬後奏
【意思解釋】1.《新五代史.樑臣傳.朱珍》:"珍偏將張仁遇白珍曰:'軍中有犯令者,請先斬而後白。'"後以"先斬後奏"指執法官吏先處決罪犯,然後向上奏聞。 2.今多借以比喻先採取行動﹐然後再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