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國學 語言 詩詞 名言警句 對聯 雜談
當前位置:學問齋 > 範文 > 語文

河道總督陳恪勤公傳閲讀答案

欄目: 語文 / 發佈於: / 人氣:1.45W

河道總督陳恪勤公傳

河道總督陳恪勤公傳閲讀答案

袁枚

公姓陳,名鵬年,字滄洲,長沙湘潭人。生時太夫人夢大鳥挾一青衣童子來,故命之曰鵬。以康熙辛未進士知衢州府西安縣,有善政。大學士張鵬翮薦之,移知山陽,遷知海州,再遷知江寧府。

江寧俗,父母死子必親訃。公頒《士喪禮》禁之。惡捕誣良事發,赦後,公仍置之法。康熙三十九年聖祖南巡,總督阿山借供張名欲加税,公不可,乃以他事中之,落職按驗。聖祖赦其罪,命入武英殿修書。起知蘇州府。蘇大疫,公所至疫斷,民書公名鎮於門。過維亭鎮,見水浮漚,心動,遣探得屍。鞫之其鄰,乃某村婦手絞其夫也。奉旨布政使,忤總督噶禮,再以陰事中之,落職按驗。聖祖赦其罪。

學士沈涵密薦公,聖祖還其奏。逾年,召公見,曰:“沈涵薦汝,朕疑之。今知非汝所聽請,故用汝為霸昌道,可乘傳奏事。”故事:督學使者歸,輸金修城。沈修昌州城,有冠花翎者數人,稱某王遣來索金,勢甚張。公偽遜詞,延花翎者入,而陰伏健步縛置獄中。馬馳奏。適某王入覲,上示以公奏。曰:“無之。”上曰:“然則可聽陳鵬年處分。”公杖斃一人,枷四人徇於城。自是畿甸肅然。

六十年,大學士張鵬翮視黃河,奏公協辦。公請於廣武山下開引河,使溜南趨。又請疏南壩尾下流,以殺水勢。尋署總河,兼署總漕。漕舟阻風,旗丁糧盡,公先給河庫銀六萬而後奏,聖祖嘉之,以為得大臣任事體。世宗即位,授河道總督。未一年,薨。上深惜之,賜諡恪勤,予祭葬。

公於故人子弟,孤寒後進,汲引如不及。入獄,逌然自憶未了事,曰:“杜茶村未葬,某僧求書未與,布衣王安節缺為面別。”從容料量。遊焦山,遣人泅水取《瘞鶴銘》,為亭護之。其標寄如此。所著詩文若干卷。

(選自《小倉山文集》,有刪改)

(1)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江寧俗,父母死子必親訃

訃:報喪

B.起知蘇州府

起:(被)起用

C.公偽遜詞,延花翎者入

延:邀請

D.又請疏南壩尾下流,以殺水勢

殺:疏通

(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某惡捕誣告良民的事情敗露,即使惡捕被朝廷赦免,但陳恪勤依然沒有放過他,而是依法加以處置。

B.陳恪勤經過維亭鎮時,發現水中的.泡沫後心中起疑,後找到一具屍體,從中偵破了一起謀殺親夫案。

C.陳恪勤在霸昌道任上時,有人自稱王爺的手下來索取金銀,陳公查明真相後上奏朝廷,將罪犯繩之以法。

D.陳恪勤對待朋友的後代,貧寒人家的子弟,都竭力加以提拔推薦;在獄中從容處理未了結的心事。

(3)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①奉旨攝布政使,忤總督噶禮,再以陰事中之,落職按驗。

②公杖斃一人,枷四人徇於城。自是畿甸肅然。

(4)請根據第三、四、五段概括陳公為官的特點。

(1)D.殺:消減;譯文:又請求疏通南壩尾端下游,來消減水勢。

(2)C.“陳公查明真相後上奏朝廷,將罪犯繩之以法”錯誤,原文“沈修昌州城,有冠花翎者數人,稱某王遣來索金,勢甚張。公偽遜詞,延花翎者入,而陰伏健步縛置獄中。馬馳奏”,可見,並非查明真相後上奏,而是直接捆縛上報朝廷。

(3)①奉皇上旨意暫代布政使,違背總督噶禮心意,總督兩次暗中以事中傷他,被罷官查驗。

②陳恪勤用廷杖打死一人,讓四人戴枷鎖在城中示眾,從此京城附近地區風氣整肅。

(4)做事雷厲風行,刑罰森嚴,威懾罪犯;有勇有謀,能體恤百姓,敢於擔當;盡力提攜後進,處事鎮定從容;志趣高超出世,不以俗務為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