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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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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需要包容,也需要理解,懂得對方的心,才能長久。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篇1: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心

作者:雪小禪

太過用力,會糾纏於內心,會讓所有的飽滿太過張力,是一張拉滿了的弓,射得一定遠嗎?怕是會斷掉。

一場情事,潑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洪水氾濫的結果是將自己淹沒了。

也許好的愛情應該是雲淡風輕,安靜地看著對方,對方是自己的一塊清新的糖,想起時,安靜地抿一下,就夠了,有的時候,愛情需要距離,需要空間。

愛上一個人,總會動盪些時日,半夜跑去寫情書,私情這東西總怕沉溺。但不沉溺又是錯的。

愛這個人,哪怕知道他壞他爛,可是,因為貪戀這人世間的一點點愛一點點溫暖,便飛蛾一樣,撲向了火。這一場盛宴,是一個人的盛宴,與現實的愛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溫暖,不體貼,不妥當,帶著罌粟的邪惡與放蕩——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

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靈魂與心,就像楊絳懂得錢鍾書,這種懂得,似讀一本值得讀的好書,讀一生,也不會倦。而他們的用力,是持續的溫度,是持續的力度,一直是這樣,不高,不低,不溫,不火。

用力地愛一個人,趁著還有一顆愛的心,其實是幸福——哪怕最後碎了滅了,而心裡,永遠會有這個人,永遠會有。

女人總對事物有所迷戀,而迷人比迷東西更誘人。大體說來,一是迷戀衣服,二是迷戀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時到來,則男人第一。

愛情是最不實用的東西,傷筋動骨的,不如迷戀別的東西實惠。迷戀這個東西,帶著痴的成分,愛情這個東西,當個點綴時還好,可是,一用力起來就會盛大,又驚心動魄又無聊。

太濃烈的愛情,來得快,一定去得也快。

愛情原來是有條件的,原來是和別的氣氛在一起的——特別是人前,如果感覺到他們在相愛,一個眼神就足夠了。

最乾淨的愛情,一定清淡似水,應該濃烈時濃烈,應該清淡時就清淡。

只剩下愛情,一定離分手很近了,因為再也沒有別的話——有趣的愛情,是和趣味、氣味、氣場相互聯絡的,比如兩個人的共同愛好,哪怕一起愛上美食,其實最後拼的是生活習慣和靈魂距離。如果單純色相吸引,愛情最難維持,時間最短的愛情一定是一見鍾情——只憑貌相,那樣的愛情過於單薄,連維持下去都要努力。

最厚實的愛情,一定是踏實肯定,連缺點也要喜歡,連習慣都雷同,愛到忘記了愛是怎麼回事,只記得他愛吃茴香餡,她愛穿安瑞井……如果只是為愛而愛,哪怕私奔到天涯,一定還要離散。

愛一個人,需要傻到沒有自己,和愛情相比,自己太輕了,太單了,太勢孤了,而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煥發了光彩,那樣的熠熠奪目,是自己沒有過的樣子。就像張中行老先生說,還是男女之情最有意思。因為像鴉片,有癮,有毒,離不了,忘不了,相互吸引,又相互刺痛。

愛情之外的東西其實更能打動人。有一位大師說如何畫好畫,最讓人動容的一句話是:“沒用的東西要多。”特別是你喜歡的,越沒用的東西最後會變成有用。而愛情也一樣吧?那愛情之外的邊邊角角,終能形成一個巨大保護網,順利把愛情轉化成親情。

一生中總有這些時日,是熱戀著的,是黏著的,是情痴花痴一樣,病態的纏綿,晝夜不分,朝也思暮也想全是他,全是他呀!

問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樣:你想我嗎?你愛我嗎?其實內心裡早就知道答案,可是,有什麼用?就是不能肯定,就是想要讓他說出來。他說了,還是再問,有多愛,有多想。真是傻呀。繾綣到最後,被愛情圍困了,總以為會有多濃稠,卻聞到了涼意,最簡單、最乾淨的信愛上一個人,當然會有清涼意。

情到深處,卻總是欲說還休,欲說還休。最深情的繾綣,倒不一定是身體的纏綿,到了靈魂的糾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片刻分離都覺得難以割捨,才真是更要命。

情到深處,何以表達?無語是最高境界。千溝萬壑,都不記得了,時光掉落地板的聲音,砸在兩個人身上,似在前世的驚夢裡,兩個人靜默成一幅明媚的山水畫,人還是那個人,景還是那個景,卻因為無語,而起了一片喜悅,所有時光,亂雲飛渡,飛雲也無語,飛雨也無語,用手輕輕地撥開那夜晚的底色,居然是一片藍色,透明而惆悵。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這輩子暗戀你

作者:四毛

這種隱祕、曲折、青澀、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這一生中,只有這一次,所以才彌足珍貴,所以才難以忘懷。這些,都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16歲的時候,他梳莫西幹頭,喜歡看古惑仔,並像大哥陳浩南一樣,在學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幾分威望。一個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課在校外遊蕩,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罵了一句髒話,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見血了。

可是沒有。就在混混們逐步逼近的時候,她騎著摩托車停在他的身邊,讓他上車。

他回頭,看見穿白色棉衣的年輕女子對他笑說:“大白天的,穿著校服,怎麼不好好待在學校上課?”

他覺得很奇怪,因為自己壓根不認識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車。

再次見到她,是在一週後,彼時她站在講臺上,笑意盈盈地作為新班主任介紹自己——他所在的這個班,是學校裡有名的老鼠窩,女生只知道化妝打扮,男生個個是橫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隻領頭羊。就在不久前,他領頭氣走了最後一個班主任,自此學校裡再沒老師願意來接這個燙手山芋。

她剛進學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領導推進了火坑。

可是對她,他卻做不出任何惡作劇了。他告訴自己,因為她曾經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當大哥嘛,好歹要講江湖義氣。

沒想到,過了一陣,慫恿他做惡作劇的同學,便全體倒戈,偃旗息鼓了。因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師中,只有她永遠掛著溫和的笑容;當全校都對他們班橫眉冷對不屑一顧時,她仍帶著全班氣勢雄壯地走過升旗臺,似乎把他們當成最大的驕傲;找她說話的學生哪怕成績再差,她都會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對方;她在課堂上講文學,那些古詩詞從她嘴裡出來,如涓涓細流,一群從不學習的孩子,個個如痴如醉地盯著她。

女生們下課和她聊服裝和星座,男生們圍著她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說會道,總是故意說些吊兒郎當的笑話,引得眾人哈哈大笑,當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樂時,就會難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裡有個“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著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場上打籃球,突然聽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頭,看見正從操場路過的她笑著對他說:“籃球打得不錯,很帥噢。”他瞬間覺得甜蜜漫過心尖。

他看金庸小說,看到楊過感嘆,“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又望一眼講臺上的她,終於明白,如果楊過沒有遇到小龍女,那他永遠不會成為一個鐵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俠。

他真的收斂了很多。曠課、遲到、打架,統統成為過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兩天,收到對方的挑戰書時,他還是帶著一幫兄弟去迎戰了。在那種熱血的年紀,這叫為光榮而戰。

沒想到對方這次是有備而來,他自己做掩護,讓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帶著滿身的傷和血,不知道該去哪兒。

他打了她的電話。她很快就來接他了,看到他的樣子,又震驚又擔憂。用摩托車載他去醫院的路上,她一句話也不說,倒視鏡中她的表情始終陰沉。

她帶他去醫院上藥,醫生說額頭得縫兩針,最好還是檢查一下有沒有腦震盪。她一聽,眼睛就紅了。

縫針的時候,醫生偷偷地對他笑說:“你看你姐姐多關心你,可別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淚讓他堅信,自己在她心裡有著凌駕於他人的地位。小龍女用了十六年,終於等到楊過來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大學聯考結束,大學畢業,不會太久的,到時候他也一定會來找她。

學校舉辦籃球賽,她不僅鼓勵全班同學積極參加,而且自己帶著女生成立拉拉隊。每次打球的間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尋她的位置。他使出渾身解數,只是為了投一個漂亮的三分球,讓她看見。

比賽那天,他們班奪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場上扔東西,歡呼雀躍,大家都喊著“雅姐,雅姐”,激動地和她擁抱。輪到他時,他故作輕鬆地耍酷道:“雅姐,剛才在球場上,我帥吧?”

她不語,笑著向他走近,主動張開雙臂擁抱他。

這個象徵性的擁抱不超過三秒,可是此後他的心臟卻劇烈跳動了一整天。

轉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題奮鬥時,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時代勇猛無畏的騎士,大學聯考是最後一道險阻,她是城堡裡被圍困的公主,只要跨過大學聯考,他就能騎著汗血寶馬,前來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學習完後唯一的休閒,就是去她家附近四處遊蕩。有那麼幾次,他真的碰見了她,她看起來像是籠罩了一層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著白色棉衣,手臂挽著一個男人,時而把頭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嬌,一副小鳥依人的樣子。

你人生中,是什麼時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麼時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淚?對他而言,這兩個第一次,都發生在那一天。

再次開學後,大學聯考倒計時的牌子已被高高掛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學校的單身公寓,陪著這幫孩子共同進退。他的成績突飛猛進,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態,關切地讓他勞逸結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訴她,這疲倦,並不是因為學習壓力呀。

南方的夏季溼熱漫長,她某次上課時無意間透露公寓靠近小樹林,學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盜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記住。當天他就逃課打車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選了十幾種不同的驅蚊產品,裝滿一整個箱子,趁午休時間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說,不知道是哪位同學這麼關心老師,送了這麼多蚊香,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緊張地握了握拳頭,看著講臺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遠不知道。

這種隱祕、曲折、青澀、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這一生中,只有這一次,所以才彌足珍貴,所以才難以忘懷。這些,都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那麼,後來的後來呢?

再沒有後來了,他走進大學聯考考場,他被名校錄取,他離開小城市去了遠方。他戀愛,畢業,工作,創業,結婚,有了小孩。他在這混濁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認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舉辦婚禮的前一個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靈堂,黑白照上的她仍舊素淨淡雅,那時她28歲。從此以後的每一天,無論他是18歲、28歲、38歲,還是48歲,她都將永遠28歲。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他28歲那年想起她的時候,心想,原來“十年生死兩茫茫”,說的是這個意思呀。

騎士趕來了,公主卻不見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終結。

都市情感文章 短篇篇3: 花落,我依舊在這裡

作者:我還好!

風起,吹動二月裡他額頭間的髮梢。花落,他依舊在這裡,他的腳步便未隨著歲月的變更,日夜的交替而停止追尋她的足跡,等待她的背影。它始終停留在最初的那個位置,那棵樹下很久很久... ...。只是時間過的太快,他已不記得過了到底有多久,只是當他醒過來的時候,發覺自己的周圍圍滿了人,有單純可愛的小孩子,有健壯挺拔的青少年,還有腰背彎曲的老人。這讓他感到很意外,但更讓他感到意外的是自己已經成為了樹的一部分,他成為了被人們所好奇並經常觀察的物件。樹的外貌並不美觀,枝葉還便未長得完整可供人們乘涼擋雨。

一年接著一年過去了,他的心等到了發涼,還便未出現她的身影。晚風輕輕的吹動他的枝幹,他似乎顯得有些疲憊,這麼多年以來,他經歷了許多場暴風雨,甚至是一次寒冬、他忍受了村民們對他不屑的言辭。可儘管這樣,他依舊沒有選擇放棄等待,他相信終有一天,他會聽見她的聲音,看見她的背影。就是這樣,又過了許多許多年,這個村莊以前的孩子也已經慢慢的黃髮垂髫。一位年近百歲的老人來到樹下,望了望這棵從小被人們不看好的樹,於是嘆了口氣,搖搖頭。不久,老人離開了這個世界。他得知老人離開之後,一個人默默的佇立在那裡,欲哭卻無淚。

就在老人去世的第二天,她來到了這裡,他看到她之後很興奮很開心,他覺得皇天不負有心人,老天便沒有讓他苦苦等了這麼久,他很是激動,甚至激動到都說不出話來,他很想告訴她他就在這裡,可如今的自己卻已經變成了一棵樹,沒有人會相信的。於是他便放棄了呼喊她,他只是靜靜的望著她,她還是那麼的小巧迷人,歲月便沒有帶走她臉上的笑容,反倒是增添了幾分當初未有的羞澀。但依舊和當七年級樣,她始終未變。

慢慢的他閉上眼睛,腦海裡環繞著的是青春的記憶,回憶的點點滴滴由一片片碎了的照片組成,回憶裡當初靦腆的少年遇上愛笑的少女,他們並沒有在一起,只是男孩一直都喜歡著女孩,可男孩從未說出他喜歡她,他只是一個人在她的背後默默的奉獻著。天冷了,男孩會跑到女孩的班級門口,偷偷的望著班級裡坐在座位上和其他與她玩的好的男人一起聊天說笑的她,她便沒有在意她與別的男生嬉皮笑臉,他只是一直覺得是她人緣好,所以才有那麼多的男孩與她一起聊天微笑。他來到這裡只是為了看她今天有沒有多穿點衣服,他擔心她會著涼感冒。下雨天時,她也會跑到她的班級門口問她們班裡與她玩的好的女同學她今天有沒有帶雨傘,如果沒有他便會將自己的雨傘借給她,自己淋著雨跑回家,他總是說我家離學校不遠,跑一會兒就到了所以不用帶傘,她家離學校遠,所以雨傘給她。

別人都說他傻,為了一個不喜歡你的女生用得著付出這麼多嗎?她一直沒有給你答覆也許就是想一直套著你讓你為她東奔西跑,為她買她想要的一切東西。可他卻執著的回答說:不可能,她不知道這些事,因為我每次給她買東西都讓她的同學保密,不許說是我買的。這讓他的朋友聽了之後都感到很詫異,也許她們真的認為他真的是太傻太單純了。可在他看來,無論做多少都無所謂,他只是希望她每天過得好好的開開心心的,他也會在她學習成績下降時找她班級成績好的學生,撇下面子和別人交談,為了提高她的學習,這張臉,他寧可不要都可以。這便是他對她的關心一直持續了很久很久。久到他都忘記了有多久,只記得那天晚上,一幫人在他周圍拉著他向他闡述大道理,但一句話始終在他腦海裡周旋著,為了她,你不值得這樣,真的不值得。他始終不願意聽,他哭著大聲說道:死了就沒有痛苦了!最後他昏了過去!

醒來以後,天已經黑了,外面下著大雨。他望了望坐在他床邊的媽媽,媽媽的眼眶裡擠滿了淚水。眼睛紅紅的,她看見他睜開眼睛時,急忙著想說些什麼,可她的嗓音已經沙啞,沙啞到竟說不出話來,爸爸就站在媽媽的身後站在窗戶邊,他看到兒子醒來以後,他急忙的向前走了兩步可又退了回去,他的眼眶裡也有淚滴,在他望著他的爸爸時,父親不自然的將臉朝著窗戶外望去。他從醫院的床上走了下來。媽媽揉了揉紅紅眼睛站起來上前拖著他,他邁著承重的步伐向窗邊走去,他望了望窗外,窗外下著大雨,颳著大風,打著閃電,他望了望遠處的那些樹,有些樹被無情的大風吹倒。像是此刻他傷透了的心,陣陣心痛,他捂了捂心口。內心深處竟有一絲的執著在影影約約顫動著。這是什麼,他也不知道,也許是對她的思念還是放不下。

回想到這裡他默默的留下了淚水,沒有他的陪伴,其實她依舊過得很好。也許我在她的身邊只會成為多餘的那個人罷了,她有他自己的生活,我又何必為她操心呢!想到這裡,他似乎明白了些什麼。可突然颳起大風,下起雨來,這時,突然一道閃電從天邊向她劈了過來,這時,女孩驚嚇的趴在地上,隨著閃電越來越接近她,突然他用盡全部力氣伸出他的枝幹護住了她,可他卻被劈成了兩半,他的身體躺在地上,閃電劈在了他的心口處,他已經沒有剩餘的生命了,他把他最後的一絲生命也獻給了她,為了保護她,他用盡了全部的力氣,最終保護了她。他並不感到遺憾,這一生,能夠遇見她是他的榮幸,此刻,他的腦海裡反覆出現他與她第一次遇見的畫面,那個單純的女孩需要他來照顧,於是他開始了照顧女孩的道路,他不希望她再流淚,不希望她再煩惱,孤單,寂寞。於是他陪伴著她很久很久……

慢慢的,他閉上了眼睛。他的枝幹上慢慢的開出一朵朵粉色的花朵來,漸漸的,漆黑的夜晚被粉紅的花瓣所照亮,他沒有為她留下些什麼,只為她留下了她一生中最愛的櫻花。

※本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