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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司法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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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結的書面材料,它可以有效鍛鍊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因此,讓我們寫一份總結吧。我們該怎麼寫總結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基層司法工作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1

(一)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根據法律六進工作安排,今年三月份利用綜治宣傳月,大力宣傳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等法律。在6。26禁毒日開展抵制毒品,參與禁毒。

法律進校園宣傳活動;七月份六家子鎮激情廣場大舞台落成慶典我們出動法制宣傳車兩台次,製作宣傳條幅3條,張貼宣傳標語5處,設立宣傳諮詢點1個在中心法制宣傳現場接受前來法律諮詢100餘人次,發放各種法律讀本500餘冊,法制宣傳單3000餘份,此次活動的開展,提高了廣大人民羣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也使該鎮的法制宣傳工作更加貼近百姓、貼近實際、貼近生活,為六家子鎮的發展創造了和諧的`法治氛圍。

(二)人民調解工作

我鎮共有調解委員會25個,共有調解人員75人。今年,我所共接到糾紛調解申請20起,受理20起,成功調解20起,其中土地糾紛6起,林木糾紛5起,其他糾紛9起。

(三)安置幫教工作

轄區內現有17名刑解人員,今年新增2名,都進行定期走訪,對每一位幫教對象都做了幫教記錄,每兩個月對安置幫教對象進行跟蹤瞭解情況,全面掌握幫教人員的工作、生活、思想動態,做到對每一位刑釋解教人員有人問、有人管、有人關心,使他們在較短時間內,重新踏入社會,開始新的生活,成為一名踏實能幹對社會有用的人。

(四)社區矯正工作

我鎮現有社區服刑人員6人。堅持對每名社區服刑人員實行一人一檔,形成了一套完整、規範的基礎性台賬和日常監管台帳。同時注意在工作中進行管理創新,保證工作成效,在十八大召開前和兩節期間要求矯正對象簽訂保證書,此項工作列為全市的典範。

(五)平安創建及綜治工作

創建平安地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重點是依法治鎮、依法治村,以期達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之目的。今年,我們在創建活動中我們重點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成立了以紀檢書記為組長,各村支部書記和各單位第一責任人為成員 的領導小組,形成了上有人管、下有人抓,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管理網絡。

二是積極動員、明確目標、認真規劃。今年一開始,要求各村、各有關單位上報年度工作規劃,依雙目標責任狀具體細化並落實到實處。

三是強化教育、抓好普及、提高素質。我們從機關幹部到村兩委成員、從領導幹部到普通羣眾,有針對的舉辦培訓和法律講座,充分利用綜治宣傳月、農牧民商貿集會等進行宣傳,使廣大幹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村民的依法維權、依法辦事的意識大大提高。今年的普法對象是公務員為此特舉辦全鎮機關單位人員法制培訓班兩次。

(六)、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工作

今年我們確定了小南京窪村、西三道窪村,東三道窪、杏樹窪村、吉利窪村、依河村、二道窪村、東廟嘎查、九家子村九個村民主法治示範村,做了相關軟件檔案和硬件設施,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七)、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共完成10起,特別是對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做到應援進援。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2

半年來,我縣基層工作在市局基層科的業務指導下,在縣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年初全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維護本轄區社會穩定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業務工作和規範建設工作、努力開拓新的法律服務領域,以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保障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進行,為我縣的社會穩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線作用。縣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積極作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充實加強、完善調解網絡組織。

半年來,我們對部分基層調委會進行了調查摸底,調查中發現,個別調委會成員存在着法律意識不強,責任心不夠等問題,因此,我們與所轄區黨委、政府協調,利用公開向社會招聘、羣眾推薦等方式,向一些較薄弱的調委會調派了近20名政治素質好、年富力強、文化和業務素質高、熱愛民調這項工作的人員充實到調委會中來。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調委會的現狀,湧現出一批向幹岔子東昇村、車陸衞東村、辦事處共建社區等調委會,他們基本把矛盾糾紛不上繳,把各類糾紛解決在田間地頭羣眾家中。基本做到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鄉,對久調不決或達不成協議疑難糾紛,通過法律服務所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防止久調不決,引起矛盾激化和羣眾上訪,在全縣調委會中起到了示範作用。半年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達96%以上,為我縣的社會治安狀況和減少犯罪率起到了預防作用。

二、基層司法所逐漸走向規範化、法律服務所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三、半年來,各級調防組織通過積極開展工作,較好地發揮了維護基層穩定的作用,一是鄉鎮(街道)調防一體化組織的建設,為鄉鎮(街道)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解決了接待信訪事項的煩惱,使他們能安下心來抓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訪的比例。從近幾年的情況看,凡是先到鄉鎮上訪的事件經過調處、轉辦或做其他處理,沒有發生越級上訪現象。三是三級調防工作體系在實際工作中確實體現了優勢互補,形成工作合力、暢通了基層信訪渠道,使鄉村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及時得到就地解決,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級防、羣體防事件的發生。

總之,半年來,我縣的基層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還存在着許多缺點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層調委會基礎還比較薄弱。二是法律服務所業務開展不平衡,三是基層司法所人員編制不足,四是開拓創新意識不強。因此,我們要在下半年工作中,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為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而努力。

xx縣司法局基層股

20xx年6月6日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3

一、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活動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更加紮實有效地預防化解社會矛盾,根據省、市關於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的工作部署,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召開了專門會議進行安排部署,組織全縣各級調解人員,深入鄉村進行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處。

1、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領導小組,由司法局局長任組長,司法局副局長、政治處主任任副組長,基層股股長、宣教股股長、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證處主任季文明任組員。具體負責矛盾糾紛的日常排查調處工作。並明確規定了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處處見成效。

2、制定方案

為貫徹落實“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堅持統籌安排、立足預防、重在化解、健全機制、穩步推進的工作思路,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縣司法局<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結合村(居)兩委班子換屆,調整村(居)委人民調解組織並上報了調解組織名單和十户信息員名單。

3、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

目前,全縣共有調委會314個,其中鄉鎮調委會17個,居委調委會11個,村委調委會279個,企事業單位調委會6個,交通事故調委會1個。共有調解人員1080名,結合村(居)兩委班子換屆,調整了158個村、300餘人的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擴大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的覆蓋面。

4、提高人民調解隊伍素質

為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業務素質,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為構建“和諧懷來”、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服務,我縣各司法所舉辦了人民調解員培訓班,對鄉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人員、各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和調解員進行了培訓。使全體調解人員對人民調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進一步增強了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解工作技能,為村(居)人民調解工作的健康發展起到了一定得推進作用。

5、矛盾糾紛排查

今年以來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人員深入基層深入羣眾,按照“發現在先、控制在早、處置在小”的原則,加大對各類有針對性的解決矛盾化解矛盾,着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共排查矛盾糾紛6次,調解矛盾糾紛112件,成功110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23件、鄰里糾紛43件、房屋宅基地糾紛4件、損害賠償糾紛19件、村務管理糾紛1件、山林土地糾紛1件、其它糾紛19件。調解率100%,成功率98%,沒有因調解不及時,調解不當而引發矛盾激化和民轉刑案件。無重大矛盾糾紛。

二、社區矯正工作情況

1、基本情況

我縣社區矯正人員在冊人數124名,今年以來新接收19名,解除38名。累計接收560名,累計解除436名。對於這些人,我們按照上級要求為社區矯正人員建立了個人檔案,成立了幫教小組,使社區矯正人員與社區矯正志願者建立一對一的幫教關係,為社區矯正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日常管理

(1)建立檔案分級管理

我們根據上級的要求為矯正對象建立檔案,一人一檔。同時,我們根據矯正對象的不同背景、不同文化程度、所犯罪的法律性質為他們製作矯正方案,制定不同管理等級,根據其自身情況進行矯正管理。並嚴格按照矯正規定,要求每週進行電話彙報,每個月進行思想彙報彙報,如有外出,及時請銷假。

(2)定期家訪手機定位瞭解動態

我們每個月定期對矯正對象進行家訪,每個月不定期的進行電話聯繫,瞭解他們的家庭狀況及思想狀況,進行人性化的管理朋友似的個別談心。為社區矯正人員配備了定位手機,要求24小時開機,隨身攜帶,保證隨叫隨到。自從開展手機定位工作以來,共配發了定位手機119部。

(3)法律教育及公益勞動

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和要求,我們每個月對矯正對象進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矯正對象的自新意識,以矯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為。我們着力實施個性化矯正,分類施教、因人施教。

我們每月不定期的組織公益勞動,增強他們的公德意識和社會責任感,讓他們在勞動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會價值,樹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過公益勞動,使矯正對象更好地接受矯正,早日迴歸社會。

3、增強隊伍素質開拓創新工作

為了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聯合制定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規範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我局對17個鄉鎮的司法所工作人員進行了社區矯正工作培訓。首先對《張家口市社區矯正實施細則》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對新制定的條文做了重點的強調。然後按照上級的要求,進一步規範社區矯正工作檔案,下發了司法部制定的社區矯正文書格式樣本,要求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按照統一的文書格式建立檔案。對社區矯正工作信息化管理進行了操作演示,使司法所工作人員進一步學習掌握了信息化管理的知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會議最後,局長佟小鵬對此次培訓作出了總結,並針對此次培訓中的重點內容向司法所及局裏相關的工作人員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嚴格按照新的《社區矯正實施辦法》開展工作,按照統一的文書格式建立好工作檔案。完善工作制度,確保無脱管、無漏管。

4、嚴格管理恪守職責

社區矯正工作面對的是一個很特殊的羣體,既是罪犯,又與在監獄中服刑的罪犯不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為了保證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社區矯正工作的嚴肅性,我們一方面堅持人性化管理,使社區矯正人員更好的迴歸社會,一方面嚴格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對社區矯正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懲戒。

5、創新管理積極探索

社區矯正工作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為此,我們更要加重實踐,積極探索新的科學的管理方法,有效的開展好社區矯正工作。

(1)進一步健全社區矯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社區矯正工作機構的作用。

(2)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硬件建設,提高矯正質量和效果。

(3)進一步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的協調和聯繫,如公檢法等部門。

(4)強化監督教育管理工作,確保矯正工作制度的規範化、矯正方法的人性化、確保沒有重新犯罪的產生,不斷推進社區矯正的深入開展。

三、安置幫教工作

截止目前共接收刑釋解教人員68人,以來全縣共有刑釋解教人員690人,我們對這些人員做到情況明,底數清,都建立了台帳和檔案,落實了幫教組織和措施,並幫助他們落實安置和就業,使他們安心生活,重新迴歸社會。在重點時期,對重點人員進行重點管控,落實了由司法所、所在單位和街村、家屬親屬共同監管措施,明確了責任人,隨時掌握其動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發生重新犯罪。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4

20xx年基層股在縣委、縣府和市、縣兩級司法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團結指導基層司法所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認真開展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特殊人羣管理工作。一年來,全縣15個司法所,23名專兼職司法助理員和166個調解組織,687名人民調解員,在災後恢復重建保一方平安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人民調解工作

20xx年,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825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72件、鄰里糾紛270件、徵地拆遷55件、財產糾紛112件、村務管理7件、勞動爭議17件、合同糾紛6件、醫療糾紛9件、環境糾紛16件、山林土地糾紛271件、交通事故糾紛699件、物業管理糾紛41件、消費糾紛3件、人身損害賠償糾紛46件、政策性訴求糾紛4件、其他糾紛197件。調解成功1734件,成功率達95.01%。

(一)、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作用,全力化解重大複雜的矛盾糾紛

20xx年人民調解工作以化解社會矛盾和社會糾紛為主線,以整合調解力量為基礎,以創新工作機制為動力,以健全調解制度為保障,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處置在萌芽狀態,降低化解矛盾糾紛的行政和司法成本,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一年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指導作用,重點在化解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成功指導仁義鄉化解了三起大的涉災矛盾糾紛,涉案金額達20萬元。

(二)、從健全網絡入手,教育培訓相結合, 確保大調解工作落到實處

1、加強調解隊伍建設,營造調解職能大提升大發展的良好氛圍。

各鄉鎮確保落實1名副科級鄉(鎮)領導任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落實3-5人組成調委會專、兼職人員,確保人民調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辦公場所、有工作人員辦事,為大調解工作的紮實有效開展奠定堅實基礎。各鄉鎮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穩“第一道防線”作用,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力度,真正做到橫到邊、縱到底,實現“小糾紛不出村(社區)、大糾紛不出鄉鎮、疑難糾紛不出縣”。 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確保全縣的社會穩定。

2、狠抓健全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基層司法助理員的業務素質。

按照縣培訓鄉、鄉培訓村和重大糾紛經驗交流的形式強化調解隊伍的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政策法律水平,從而提高依法調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一年來,全局認真落實人民調解員培訓制度,採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的方式,加大人民調解員培訓力度。縣級集中培訓4次,縣鄉兩級共培訓調解員605人次,培訓率達100%。針對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新特點,在政法委的支持下,對全縣各鄉鎮XX縣級各部門的分管領導和司法助理員78人次、網格員28人次進行了專業的'人民調解工作技能技巧和相關調解文書製作的培訓。特別針對新招錄的二十八名鄉鎮網格管理員和5名司法助理員耐心講授了人民調解工作的“四部”“八法”“九招”調解技能技巧,深受學員青睞。“四部”(即調解四部曲:瀉火、尋根、解怒、處結)“八法”(即八種常見糾紛的調解方法:一是針對婚姻糾紛採用‘冷卻擇機法’;二是針對贍養、撫養等家庭糾紛採用‘親情感化法’;三是對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採用‘求同存異法’;四是對經濟合同宜採用‘案例展示法’;五是對土地,宅基等相鄰關係糾紛採用‘現場聽證法’;六是對羣體性矛盾糾紛採用‘主動介入速決法’;七是對重大複雜的矛盾糾紛採用‘部門聯動聯調法’;八是對久調無果的疑難糾紛 ‘啟動訴訟程序法’)。“九招”(即調解過程中的高招:一是創造時機,地點得當;二是熟人先行,感情接近;三是四兩撥千斤,化解糾紛;四是設身處地,換位思考;五是保留意見,取得共識;六是留足退路戰略迂迴;七是以理服人,剛柔相濟;八是有禮有節擺明利害;九是注重效果,顧全大局。培訓中發放宣傳資料和專業工具書200餘冊,取得了較好的培訓效果。

與此同時,縣司法局還藉助時人民調解員協會的力量,於2015年8月26日,舉辦了基層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網絡視頻培訓會。參加培訓會的學員有來自15個鄉鎮的縣鄉村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人民調解員XX縣級專兼職網格員386人,各司法所所長組織鄉村兩級調委會的調解員在鄉鎮分會場參訓。培訓會在市司法局和城廂鎮的大力支持下,邀請了具有紮實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的XX市人民調解員協會的吳登靖會長、陳繼彬、張顯成副會長為培訓學員講授“婚姻家庭、農村產權改革、勞動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糾紛調解技巧、人民調解工作流程及調解文書製作方面的知識。與會學員如飢似渴的獲取專業老師的輔導,認真記錄老師的講授重點,深感受益匪淺。希望以後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參加專業培訓,更好地為災後恢復重建,地方經濟發展,保一方平安發揮人民調解的積極作用。

2015年11月6日,繼網路視頻大培訓後又舉辦2015年第四期培訓班,培訓全縣15個鄉鎮司法所22名專兼職司法助理員。培訓內容以“隨手調”.社區矯正和特殊人羣管理為主,兼顧人民調解年終報表及大調解信息錄入。培訓班上,新老司法助理員互相交流工作經驗,老手帶新手,一對一,手把手的教五位新上任的司法助理員錄入人民調解案件登記的全過程,每個學員都上微機親自操作。由於方法得當,培訓效果好,所有學員在短短的一天時間內,就掌握了案件錄入方法和各類業務報表的上報。此次培訓,提高司法助理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技巧,為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三)、圍繞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全面推進人民調解進項目工作。

為繼續深化“人民調解進項目”工作機制,建立完善xx縣“人民調解進項目”工作領導小組和xx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調處轄區內工程項目實施中發生的重大、疑難、複雜矛盾糾紛,指導和督促各級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全縣15個鄉鎮目前建立項目的人民調解室16個。已建的16個調解室辦公場地與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合署辦公;有必要的辦公設備;共選聘法律顧問16人、專(兼)職人民調解員89人;統一規範名稱;統一製作了標識、公示牌;有矛盾糾紛台帳。20xx年,項目調解室共調解項目建設過程中涉及的矛盾糾紛61件,調解成功59件,成功率96%。

二、特殊人羣管理工作

(一)社區矯正工作

截止20xx年10月,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265人,累計解除矯正人員199人,現有在冊社區服刑人員66人。具體工作情況見社區矯正工作總結

(二)抓好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20xx年接收刑滿釋放人員22人,安置22人,幫教22人.按照工作要求,認真核對刑滿釋放人員信息,指導各司法所建立健全幫教小組,切實加強特殊人羣的管理,做到不漏管,不脱管。最大限度地避免該類人員重新犯罪。

三、存在問題

雖然我們在20xx年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們將在20xx年,帶領股室全體人員同心協力,在市縣兩級司法局的領導下,緊緊圍繞縣委縣府的中心工作,抓好本職業務,為全縣社會穩定和法制建設發揮積極的作用。

全縣截止20xx年11月,xx縣在冊社區服刑人員60人,其中緩刑58人,假釋2人。各鄉鎮司法所接收情況如下:城廂司法所在冊17人,始陽司法所在冊5人,興業司法所在冊4人,新華司法所在冊4人,仁義司法所在冊6人,老場司法所在冊0人,多功司法所在冊0人,樂英司法所在冊1人,思經司法所在冊6人,兩路司法所在冊1人,紫石司法所在冊1人,小河司法所在冊3人,魚泉司法所在冊1人,大坪司法所在冊4人,新場司法所在冊5人。

危害公共安全21人,破壞經濟秩序3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9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10人,侵犯財產8人,貪污受賄1人,瀆職2人,其他6人。户籍情況:農村人員50人,城鎮居民10人。性別上來分:男性58人,女性2人。

矯正期間的處罰:撤銷緩刑16人,其中重新犯罪7人,暫予監外執行收監3人(其中今年收監11人);累計受到司法局警告11人,受到公安局治安處罰2人。矯正期間的獎勵:4-20雅安抗震救災,受到市司法局表揚9人,抗戰70週年特赦3人。

從接收、外出請假、收監、解除的各個環節,xx縣司法局均嚴格按照司法部、省廳、市局規定的社區矯正執法程序去執法。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5

一年以來,我們按照基層司法行政職能和各項目標責任制開展工作,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思路,將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工作彙報如下:

一、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一)、調解經費落實情況:

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相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共計392400元。

(二)、創新考核機制:

對人民調解實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補考核,一是簡易在20xx年5元的基礎上增加到每件定補10元,二是對疑難糾紛每件定補50元,三是對熱點糾紛每件定補100元,四是對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200元,特別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300元。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核,並把考核經費直接兑現到調解人員手中,同時將人民調解委員會考核情況在全縣範圍進行通報。年終對優秀工作人員及先進集體進行表彰獎勵。

(三)調解隊伍組織建設情況:

遵循“好中選優、優中擇能”的原則,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識、熟悉當地情況和羣眾公認的1582名優秀黨員和年輕幹部推薦為人民調解員,建立健全了縣鄉村組人民調解組織,壯大了人民調解工作隊伍。目前,全縣8個鄉鎮1xx個村(居)民委員會791個村民小組均設立了鄉(鎮)、村、組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村民調解小組,並在縣焦化廠等企業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形成了縣鄉村組四級調解網絡。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籤、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調解工作的有序開展。創新體制機制,千方百計解決工作激情、工作責任心和工作信心問題。在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集中統一排查、信息聯絡反饋、領導定期接待接訪、社會重大熱點難點問題聯合調處、已調矛盾糾紛回訪反饋和責任追究落實六個方面的人民調解工作長效機制的基礎上,把落實人民調解員報酬與調處解決矛盾糾紛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推行“以案定補”調處工作機制,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了人民調解工作的高效開展。社會矛盾糾紛通過人民調解得到妥善處置和化解,創造了××人民調解有史以來調解案件最多、調處成功率最高的歷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維護了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人民羣眾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調解基本達到了為縣委政府分憂、為信訪分流、為公安減壓、為法院減負、為羣眾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規範操作程序,千方百計解決創新調解方法和提升調解水平的問題。

首先強化業務培訓,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層、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組織一批基層調解主任到上級進行專業培訓和輔導。同時,由司法局牽頭,以鄉(鎮)為單位,採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等多種方式,分批組織調解人員對人民調解工作適用的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的性質任務、人民調解組織的受案範圍以及人民調解工作的原則、程序、技巧和調解格式文書製作等進行現場授課,面對面輔導講解,提高了基層調解人員的法律法規應用水平,為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打下堅實基礎。組織科室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到局上進行培訓10期,受訓人員320人次。再次對村(居)調委會調解主任、調解委員採取集中到鄉(鎮)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21期;受訓人員885人次;對村(居)、調解小組採取以會代訓、調解培訓、司法所工作人員下鄉培訓;據不完全統計,受訓人員2100餘人次。例20xx年5月5日至5月10日,縣司法局、財政局、紀工委、司法所組成工作隊一行8人分別到各鄉鎮及村委會召開培訓會,共培訓9期,受訓人員150人次,在培訓中具體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組織村級調解員及全體司法幹警學習各級關於矛盾糾紛排查相關文件,二是縣局分管領導從5個內容對調解員進行培訓並提出要求,三是縣第一紀工委徐書記就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等內容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四是結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點,編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圖”、“普法四季歌”、“人民調解温馨提示語”以及民間羣眾自編自創的宣傳社會穩定和諧的戲曲小品印發給大家。在人民調解室顯眼的位置繪製鄰里和睦、家庭和諧、尊老愛幼、以和為貴等宣傳圖畫,在鄉(鎮)農村人口密集場所組建法制宣傳文藝隊,利用農閒、節慶和大型活動廣泛開展貼近農村、貼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於樂的法制文藝宣傳活動,使羣眾在陶冶情操的同時,自覺接受法制宣傳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製作的《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確各級職責,嚴格調解程序。始終遵循“矛盾不上交、責任不推卸”的原則,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特點,節約當事人經濟開支,立足一般糾紛基層一線解決,複雜疑難糾紛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重大熱點難點問題逐級上報聯合調處解決,做到一般糾紛不出村、複雜糾紛不出鄉、熱點難點問題不出縣。20xx年以來縣鄉兩級司法行政部門、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處各內矛盾糾紛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賠償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鄰里1066件,生產經營446件,債務345件,其它947件,調處成功5933件,調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間糾紛引發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羣眾性械鬥37件1986人次,防止羣眾上訪42件410人次,防止民間糾紛引發自殺42件42人次。在調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經濟

損失133萬元。再次是規範文書格式,注重痕跡管理。本着對羣眾負責、對歷史負責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卷宗規範化、文書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調解工作中產生的各種材料,規範製作卷宗,建立台帳,實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強化信息蒐集,千方百計解決調解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問題。

各地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充分依託和發揮當地村組幹部、基層調解組織紮根基層、聯繫羣眾,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及時蒐集掌握矛盾糾紛信息源頭,實行領導聯掛鄉(鎮),鄉(鎮)領導和基層司法所、派出所等維穩單位聯村,隨時隨地發現新情況,掌握新動向,在一線遏制消除矛盾糾紛苗頭。各地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信息情報,按照及時準確、客觀真實的原則,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按月進行上報分析,做到矛盾糾紛情報信息來源準確及時,為預防和及時有效地化解各類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資源。

(六)狠抓協調配合,千方百計解決協同作戰、增強合力、提高效率的問題。

一是全力整合調解資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業、民政等相關部門與各鄉(鎮)黨委、政府密切配合,開展了人民調解進法院、進公安、進土地、進林業、進企業活動,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資源,多家互聯共通,按照矛盾糾紛的性質屬性,共同協作解決處理涉及山林、土地、資源爭執等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二是堅持縣級領導聯繫調處矛盾糾紛。對於問題複雜、調解難度大或涉及部門多的矛盾糾紛,由縣級領導牽頭聯繫,協調部門聯動調處,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問題不出鄉,複雜疑難問題不出縣。三是認真抓好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配合。將人民調解協議履行與訴前民事糾紛調處有機結合,對於調解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事實清楚明瞭的調解協議,在立案前和起訴時依法依理説法疏導,教育引導,講清説明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開導督促雙方自覺維護調解協議的嚴肅性。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有機結合,使許多民事案件通過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聯合互動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時處理。今年以來,通過訴前引導,31件矛盾糾紛以人民調解方式結案;121件糾紛以訴訟調解方式結案;79名當事人通過訴訟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四是開闢維權綠色通道。在縣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工會本文來源:資料庫http://等羣團組織和各鄉(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對老年人贍養就醫、未成年人撫養就學、侵害殘疾人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等矛盾糾紛進行法律援助。五是認真抓好法律諮詢服務和來信來訪答覆辦理。在全縣8個鄉鎮司法所開通“148”法律服務諮詢電話,接受羣眾的法律諮詢和答覆辦理羣眾的來信來訪。

(七)工作效果

一是調解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充分調動。二是體現了政府公共財政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人民調解工作“埋單”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維護社會穩定新的活力。四是推進了大調解工作格局的開展。五是人民羣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況:

(一)對年初與司法所簽定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通過查痕跡、閲卷宗、看檔案、聽彙報、瞧試點等多種形式檢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不足進行通報,按照領導聯繫科室聯掛對口督促整改落實。

(二)開展司法所長業務培訓交流活動,一是開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製作規範人民調解卷宗交流,把各鄉鎮製作的卷宗統一到局上相互進行交流,抓兩頭促中間,交流過程中,把比較規範的鄉鎮存留在中心調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綜合亮點工作交流,誰的亮點多、特色新,就定其為先進典型的.交流點。通過交流對前名者到年終進行表彰獎勵。

(三)抓好業務培訓與村委會主任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落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納入司法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四)、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考核:

20xx年司法所規範化搬遷工作前部完成。內部管理上做好九個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個司法所統一設立六個辦公室:所長室、辦公室、會議室(含法律服務室)、值班室(接待室)、檔案室、調處室。二是門口統一掛牌子:即××縣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統一使用四枚公章:××縣××司法所;××縣××鄉(鎮)人民調解委員;××縣××鄉(鎮)法律服務所;××縣××鄉(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四是調解室統一懸掛司法部監製的微章。五是統一建立規範化建設事項及每日輪流值班制度,並把值班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號碼做成牌子掛在大門的附近。六是各所統一為十三本台帳。七是文件及相關材料每年都要分類裝訂成檔案資料保存。八是規範製作調解文書並由各司法所統一審核管理各村人民調解。九是按上級要求在司法所辦公樓懸掛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務工作情況:

立足為民服務的宗旨,做細做實基層法律服務文章。在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執業道德,紀律作風建設,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工業化發展、城市建設和企業改制以及羣眾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務領域,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20xx年以來:擔任法律顧問98家,民事訴訟代理206件,代理非訴訟事務12件,調解民間糾紛212件,辦理見證83件,代書312份,解答法律諮詢4257人次。

四、接邊聯防聯調工作:

接邊聯防聯調工作總共排查213件,調處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間21件(賠償6件、土地13件、生產經營1件、家庭1件),跨縣之間10件(財產賠償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縣鄉與鄉之間41件(土地14件、賠償8件,期它19件),村與村之間141件(賠償14件、婚姻家庭糾紛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問題

(一)人民調解在通信、交通、辦公等費用上沒有經濟來源。

(二)調解室整體發展不平衡,建議把基層調解室規範化建設納入財政預算,有專門的建設經費,保證每個村都有獨立調解室,使人民調解工作能夠正常運轉。

(三)各級調解組織培訓工作勢在必行,沒有必要的專款培訓經費。

(四)基層司法所行政人員編制不足,缺乏辦公用費,司法所建設下差經費缺口大。

六、今後的主要工作計劃

(一)抓創“四無”工作,把創“四無”防激化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

(二)抓好調解人員的再次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

(三)抓接邊地區矛盾糾紛聯防聯調。

(四)抓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始終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抓預防重調處,排解清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和諧因素,維護社會穩定。

(五)抓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工作,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六)抓內部管理落實和痕跡管理。

(七)抓隊伍執業道德,紀律作風建設,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知識學習,在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工業化發展、城市建設和企業改制以及羣眾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務領域,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抓好對外宣傳工作。

(九)抓抓村級人民調解及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十)抓“以案定補”考核創新機制。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6

今年以來,司法所在鎮黨委、政府和局黨組的領導下,以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狠抓基層基礎工作,為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化投資環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做出了以下積極貢獻

一、狠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二、紮實抓好人民調解工作密切關注我鎮在中心鎮推進,利益格局深入調整和社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堅持預防和調處並重,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三、紮紮實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務所業務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五、積極做好民間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工作

一年來司法所的.基層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仍然存在着許多缺點和不足,因此,我們要在今後的工作中,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而努力工作。以下是司法所下一年的工作計劃:

一是抓好徵求意見。通過開展問卷調查活動,走訪服務對象、邀請服務代表座談,向社會各界廣泛徵求意見等形式,虛心、誠懇地接受行評代表、行風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看是否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等現象,看羣眾對我們的工作有哪些不滿和意見,看為民服務意識是否真正確立。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7

司法局基層工作半年來,在市局基層科的業務指導下,在縣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年初全市司法行政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維護本轄區社會穩定為已任,狠抓司法所的業務指導和規範化建設,不斷充實、完善、調整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努力開拓創新的法律服務領域,保障和推進我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順利實施,為我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做出了貢獻。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健全人民調解網絡體系,積極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

二、基層司法所逐步走向規範化建設,法律服務業務工作持續、穩定發展。

1、我縣共有7鄉、2鎮、一個街道共計10個基層司法所,編制14個,實有人數11人(有1人是地方事業編制);全縣9個基層司法所,有獨立的辦公用房,達到了每所辦公面積100平方米,全部產權為司法局所有;(僅街道辦司法所的辦公用房是街道辦事處的產權)。在辦公設施上,10個鄉鎮(街道)司法所全部配有微機、打印機、照相機、摩托車,其中7個司法所配備了麪包車,所內各種規章、制度健全、簿冊齊全,現已有8個所步入省級規範化司法所的行列,6個司法所所長為副科級配備。此外,在抓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同時,我們還在司法所人員素質上、業務規範上、內部管理上、信訪工作上下力氣抓,努力探索建立基層司法行政綜合平台,進一步活躍基層司法所行政工作,在抓上述工作的同時,各鄉鎮(街道)司法所還要主動爭取轄區黨委、政府的支持和幫助,解決人民調解和其它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在安排抓鄉鎮中心工作的同時,佈置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將人民調解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結合,與人民來信、來訪相結合,使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在新農村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積極抓好民間糾紛排查,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為了有效維護全縣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穩定,創造良好社會環境,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研究下發了《“大排查、大調處”工作活動方案》及《基層矛盾糾紛分拆研判工作的通知》,同時,成立了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並分級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責任制,為全年的排查調處、研判活動取得實效打下堅實基礎。排查中各鄉鎮(街道)司法所與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協調配合進行排查,基本做到了不漏組、不漏户、不漏人,做到了分類梳理,逐個登記,信息準、情況明、底數清,真正將矛盾有效排查在事發地,控制在萌芽狀態,半年來,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71件、調處65件,對6件調解達不成協議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充分發揮了鄉鎮、村、屯三級人民調解組織網絡作用。

四、切實加強“調訪一體化”工作

我縣“調訪一體化”工作於20xx年就已基本步入規範化軌道,在原有的基礎,今年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一是開展培訓工作;二是調整了村、社區無法發揮作用,思想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的信訪人員;三是積極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治理活動;四是加強了“調訪一體化”的宣傳工作;五是加強“調訪一體化”的規範化建設。半年來,我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調訪辦公室,共接待各類上訪事項28件,調訪人員解決20件,移交司法機關6件,轉上級行政處理2件。全縣各級調訪組織通過積極開展工作,較好地發揮了維護基層穩定的作用。

總之,半年來我縣的基層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雖然取得了一點成績,但還存在着許多缺點和不足。因此,我們要在今後的工作中,發揚優點、克服不足,為我縣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階而努力。

二0XX年六月八日

基層司法工作總結8

鎮地處龍江中下游左岸,西北高,多丘陵;東南低,屬沖積平原,是縣主糧食產區之一,是17萬常住人口的農業大鎮。近年來在我省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背景下,我鎮經濟發展呈現出欣欣向榮之勢,不僅在農業領域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工業領域的發展也漸漸迎來了春天,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高。但在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社會矛盾也隨之激增,給社會的穩定、人民原本和諧的生活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具體體現在向我基層司法所申請的人民調解案件的與日增多。案件的增多,體現了人民羣眾對糾紛順利解決的迫切希望,同時也是對認真做好基層司法調解工作的強烈要求。近來,在縣、鎮兩級政府、局機關的正確領導以及我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認真盡責的努力工作之下,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做到了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努力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基層維穩工作目標,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經過這段時期的努力工作,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抓住案件重點,巧妙息紛止爭

羣眾糾紛的引起可能來自很多方面的原因,如言語間誤會引起的糾紛,來自基層信息閉塞所引起誤會的糾紛,人民羣眾由於法治素養低沒有運用合法合理的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引起的糾紛等等。案件的不同,人民調解工作的處理步驟是不一樣的,有針對性的進行處理,是提高糾紛解決效率、糾紛解決成功率的重要要求。故此,我們認為案件的處理需從其背景原由出發,從源頭上了解案件性質,進而進行有針對性的部署與指導。如20xx年4月我鎮發生的山地合同糾紛以及20xx年12月發生的厝地邊角糾紛,這兩個案件均屬於土地糾紛,但是性質卻是完全的不同。案例一,當事人雙方由於農村土地信息公開的閉塞引起的土地糾紛;案例二,當事人雙方因言語間的誤會所引發的土地糾紛。在對這兩個案件的處理上,由於其所發生的背景原由不同,所採取的針對性解決措施也是不一樣的。如案例一,我們重點需從土地合同材料上出發,收集相關證據,加之向當事人耐心解釋協調,在事實上、情理上形成當事人的正確認識,從而促成當事人相互間的諒解,解除當事人間的糾紛。案例二,由於是鄰里間言語間的誤會,從而形成對之前土地使用協議的不信任,故而引起的糾紛。對此我們需要做的是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同時在村委會及周邊羣眾的協助勸導之下,解除當事人之間言語的誤會,恢復原本和諧近鄰的關係。再而利用案件所涉及土地的相關書面資料,向當事人進行耐心解釋,促成當事人間在和諧合理使用土地的意願下,達成雙方都能信服的合理合法協議。

二、注重心理干預,從羣眾實質情緒上出發

糾紛的產生對於當事人來講,無論是哪一方都在心理上和情感上產生不良的影響。隨着不良情緒的日積月累,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也將日益加深,其糾紛的解決也將日漸困難,更有甚者還將引起矛盾激化,演變成暴力性事件。故此作為基層司法工作者,我們注重對每個案件當事人的.心理干預,從案件受理那一刻起,就對其心理進行評估,以盡責耐心的態度為他們疏導混亂的情緒,從而能夠讓他們在一個公平公正自願的環境下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達成彼此間能夠信服的和解協議。如就上述第二個案例中,我司法所工作人員就巧妙的運用了合理心理干預的方法,成功安撫了當事人間的情緒,讓他們在穩定的情緒下完成了雙方間的和解。

在本案中,當事人張某桂的厝地原先是在1991年在村委會的同意下,以交足金額的方式購買了厝地土地使用權。該土地位置相鄰於當事人張某良房屋,並且該兩塊土地之間存在一小塊邊角地,該邊角地原先是由當事人張某良先佔利用。同時,根據調查瞭解當地有兩個習俗:一是該村原土地使用權是採取先佔原則,由個人對土地進行先佔及利用,再向村委會進行使用權購買;二是該村建設的房屋牆角不可以對着相鄰的其他房屋,否則會使牆角影響另一家。故此當事人張某桂當時在購買土地使用權時候,曾向鄰居當事人張某良進行協商,並且形成口頭約定,兩家土地之間的邊角地由當事人張某桂向村委會購買,同時該邊角地不能建有牆角。此次土地糾紛的主要爭議點是當事人張某良認為其當初在顧及親戚情誼下將爭議的邊角地使用權讓與當事人張某桂購買,但是當事人張某桂言而無信違背當初協商的口頭協議,現在將該邊角地進行建設。當事人張某桂認為其邊角地的建設,屬於其私人行為,且是在沒有違背原有約定的基礎上進行的建設,當事人張某良無權對其進行阻礙。仔細瞭解該案的事情原由,我們得知,其實該糾紛案件本身也就是誤會引起的。當事人張某桂這次建設厝地兩邊的雨棚,其實並沒有違背當初與當事人張某良的口頭協議,當時就是出於言語的誤會,以及各自間言語的不相讓,缺乏有效的溝通造成。因此,我司法所工作人員分成兩個工作小組,分別對當事人張某桂和張某良進行談話,首先先穩定雙方間較為衝動的情緒,再以事實為依據,向他們耐心地解釋,併為他們創造出了彼此可以交流談話的機會,從而促使矛盾的順利解決。

三、注重和有關部門業務交流,通力合作預防糾紛激化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們基層司法行政部門除了應該注重日常業務的學習之外,還應該加強與其他基層部門的業務交流。老百姓的事情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基層司法行政部門有能力解決的問題,也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正是由於部門之間的權力範圍和職責的不同,為了能夠更好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我們基層司法行政應該更多與我們的兄弟單位進行業務交流合作,從而提高執業素養,通力合作共同維護我們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案例二的糾紛中,我們基層司法所就和派出所進行通力合作,共同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該案中,當事人張某桂和張某良兩家由於厝地邊角地的建設產生誤會,雙方情緒較為激動,形成劍拔弩張之勢。在調解進行的過程中,雙方雖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心理干預下情緒漸轉緩和,但卻因為另外一件生活瑣事引起了雙方矛盾的激化。當事人張某桂之子這天在開鋪時因將其鋪前混凝土石塊移動至巷邊,引起了當事人張某良及其兒子的不滿,其以妨礙景觀為由對當事人張某桂進行干涉,遂引起口角。而後當事人張某良及三個兒子和其妻子將當事人張某桂及母舅進行圍住毆打。事件發生後,我鎮派出所迅速進行處理,我司法所予以配合處理,在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調解及證據面前,當事人終達成了調解協議。

四、認真落實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養

經濟的發展,人民糾紛的激增,可以説是一個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因而在我們注重認真落實好基層司法人民調解工作的同時,我們還需要認識羣眾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的階段,經濟的發展,必定對我們社會法治建設帶來了新的要求。人民法律素養的高低,能否通過運用合法合理的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成為了當前考察法治建設的一個新的標準。在農村,由於缺乏法律知識,農民羣眾不能運用法律及相關的規定,合理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案例二中就是由於雙方當事人在土地存在使用爭議的情況下,不能運用合法的手段進行協商,從而引起悲劇的發生,造成了人員的受傷。可以講,類似這樣的土地糾紛是十分常見的。為更好的保護我們農民的自身權益,防止土地糾紛的發生,我們應該更好地規劃完善關於農村信息公開等方面的建設,讓農民知曉我們農村的發展規劃,讓農民更好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應更好地加強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民羣眾的法律素養,以法律為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故此對於基層司法行政部門而言,普法宣傳也是我們其中的一項非常重要的業務,我們應該認真落實好。

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是我國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後我們將繼續努力學習,認真鑽研人民調解業務工作,不斷提高自身工作業務能力,從而更好地為人民羣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