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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七年級週記4篇

欄目: 週記 / 發佈於: / 人氣:8.97K

不經意間,眨眼間,一個星期已經過去,一週的時間,相信你會領悟到不少東西,需要進行好好的總結並且記錄在週記裏了。怎樣寫好週記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七年級週記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七年級週記4篇

七年級週記 篇1

我有一個好老師,她姓閻,是我們的班主任。

她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像兩顆黑葡萄,一張櫻桃小嘴能説會道。別看她眼小,視力卻特別好,什麼事情都瞞不過她的眼睛。

她對大家很嚴厲,還很幽默。大家剛認識老師的.時候,因為閻老師很嚴厲,就以為她姓“嚴”,老師卻説:“我姓閻王爺的閻,看誰還不聽話!”頓時教室裏笑成一團……

閻老師很愛我們的班級,晚上不論刮多大風下多大雨,閻老師都會來學校看看窗户是否關,門是否鎖。每晚都是最後一個離開教室,早上又是第一個來到教室等我們來上課,閻老師還幫大家拖地、掃地、洗抹布、擺桌子……

閻老師對我們的學習要求很嚴格。一次語文測驗,我考九十七分,就因為錯三個字,我以為她肯定會很滿意,會表揚我,但閻老師卻把我叫到講台上,問我為什麼錯三個字,我答不出來,閻老師不但批評我,還讓我把這三個字抄十遍,從哪以後我不敢再大意。

閻老師還很愛我們,有一次,我放學,要去美術班上課,眼看要遲到,可我爸爸還沒來接我,急得我團團轉,這時閻老師看見,就温和的問我:“怎麼,沒人送你上美術班?”我點點頭,閻老師就掂起我的畫具,拉起我的手爽快的説:“走,我送你!”我心中頓時很幸福。

老師對每一位同學都很好,東西不見幫着找;同學做錯事,老師不去批評,而是去悉心教導;同學生病就帶他去看病……老師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我們而且不求回報。

閻老師像爸爸——嚴厲,閻老師像媽媽——慈愛,和閻老師在一起,我們像一羣快樂的鴿子,她帶着我們向遠處高飛。

七年級週記 篇2

如果我問你,苦瓜和黃連,有什麼共同特點?你可能還沒等我問完就會搶着説:苦!

答對了!但是,你落了一點沒答。

第一次吃苦瓜在什麼時候,我不記得了,我只記得,我吃進嘴裏後,馬上就吐了出來!只覺得比中藥都苦得離譜。當然,在吃以前,老爸就提醒我這個東西很苦,但我卻不以為然,現在總算領略到了它的厲害,便再也不敢去動它了。看着老爸津津有味地吃着苦瓜,一邊説着“好吃”,我很奇怪:“他怎麼不覺得苦?”

唉,那時的我,真是不懂,苦瓜這東西,除了讓人想吐,還有什麼用?

又過了許久,我學了一些關於苦瓜的知識,知道它雖然苦,但還是有不少好處的。雖説如此,我還是無法忍受苦瓜的苦。每每忍不住要張嘴再吃它時,卻被那“苦”給嚇得不敢再動。我也反思過,我天不怕地不怕,怎麼就偏偏敗在了小小的苦瓜上?是我沒有決心嗎?還是抵制不了它的苦?思來想去,最後決定,一定,一定,一定要把這苦瓜,吃下去!

老爸知道了我的“堅定決心”,當晚就買了一大堆的苦瓜。我呢?雖説下定了“吃苦”的`決心,可看到那麼多的苦瓜,還是有點發怵。硬着頭皮夾起那東西,放到嘴裏,嚼都沒嚼,舌頭都幾乎沒碰,就趕緊往下吞,我害怕這東西一旦碰住舌頭,我就要吐了!

從那以後,我也開始慢慢嘗試苦瓜的滋味,試圖把它變成一種享受。當我“變”得差不多時,老爸發話了:“你多嚼嚼,看嚼到最後,也就是不能再嚼的時候,是什麼味道”我按着他説的做了,猜猜看是什麼味?哈哈!自己試試吧!

所以説嘛,不經歷苦哪來的甜?

讀完這件很一般的小事,你可能會覺得“沒意思”,“太膚淺”。

真的是這樣嗎?

七年級週記 篇3

來到了新的班級,我對自己的要求也提高了一層。雖説荏然捨不得從前的老師、同學與朋友,下課後還是忍不住要去以前的用血那兒倒倒苦水,傾訴傾訴,但新的班級我也有了新的朋友與榜樣。

比如沈方璐吧,一個文靜、温柔的女孩,她不愛動,但功課優秀,得到老師的好評,我要以她為榜樣,向她學習。還有,我挺羨慕她的,能寫一手既漂亮又小巧的字,我怎麼學都學不來,苦悶死我嘍!

走進新的一年,回首以前的歲月,發現我浪費了好多寶貴的時光。我有些貪玩,也愛運動,打乒乓球、羽毛球與跳繩我都不在話下,但我的最愛還是電腦。同學們口中所傳的遊戲對我來説太陌生,我只會在網上記錄下我的點點滴滴……

我喜歡夏夜的星空,我同書中的京京一樣追求自由美好幸福 的`生活。我喜歡沐浴在星光下,在田野裏漫步,想起來非常輕鬆、非常浪漫。可做起來倒是有些恐怖。

藍天的魅力在於他沉默無言,大海的魅力在於他沉穩深邃。我願背插雙翅,去尋找屬於我的大海藍天。若世上真有輪迴,那就讓上天再給我一次從生的機會,我願化作飛鳥,飛上高空,去尋找我的美好生活……

七年級週記 篇4

誠信很重要,我是通過一件事領悟到的。事情就發生在昨天;

昨天早上,我一到教室,牛佳琪給我10元錢,要我幫她買一本日記本。我滿口答應。放學了,我去“晨光”文具店買日記本,在一堆本子中挑中了幾本,可一看日記的“臀部”(其實是背面)的價格,都是10元以上!我只好買別的本子了。最後買了一本很薄的價格4元的日記本,老闆找回我6元。我又用6元為自己買了一支水筆和一筒筆芯,找回2元。

一開始我想,這買筆和筆芯的錢算是借的,回到家裏從我的硬幣盒裏拿4元,湊齊6元還給 牛佳琪。可後來,一個膽大的念頭在我腦海裏閃現:我可以騙牛佳琪説,這個本子是最便宜的本子,才8元,其它的本子都要10元以上。至於後面的商標,我可以用水筆改一下,改成8元或直接挖下來,還可以對牛佳琪説時,可以説老闆打印錯了,的確是8元。

我想着想着,忽然想到了道德問題。我猶豫不決:如果被識破了,也許牛佳琪再也不跟我做好朋友了,我會很難過的。就算她暫時不知道,我也會心不安的,會擔心哪一天,她自己到“晨光”文具店看到了價格,或者看到其他同學有一樣的本子問起價格,那不就識破了嗎?她遲早還是會知道價格的。想想我還是怕!但若沒識破,我跟牛佳琪依然是好朋友。如果我湊齊6元還給她,我們照樣一起玩。就算牛佳琪知道我用了她剩餘的.錢買東西,但我補上了,或許我們還是好朋友。

我的內心掙扎着,選擇了後者,把錢補上!因為世界上沒有壞事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的,再説了,如果選擇前者,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希望她沒發現,我和牛佳琪繼續做好朋友。後者卻有百分之七十的希望做好朋友。

所以,誠信很重要,你在這個社會裏,必須得有誠信,否則你跟同齡人 比賽會“輸”的很慘!

第二天,我把本子和筆芯全給牛佳琪,並還她6元。筆芯是我送她的,算我挪用她錢的補償。牛佳琪知道真實的情況了後,反而對我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