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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欄目: 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7.8K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作文吧,藉助作文人們可以實現文化交流的目的。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合]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夏活蒂勃朗特寫的《簡愛》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書中的主人公簡愛有着一顆堅強高尚的心靈,她那頑強的精神常常地打動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幾乎一口氣讀完了這本世界名著。這部作品,語言文字的優美流暢,那何須我多説。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經歷和她追求平等真摯愛情的執着精神深深地感動了我,我真的很喜歡她。

簡愛自幼父母雙亡,寄人籬下,飽受欺凌。後來,她進了孤兒院,一個朋友也沒有,院長很壞,她讓簡愛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簡愛。簡愛受盡了磨難。後來簡愛和一位名叫海倫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幾年後海倫就身患絕症去世了,簡愛很傷心,她又沒有朋友了。

就這樣,簡愛在孤獨中漸漸長大了。她貧窮、矮小,貌不驚人,但她憑着一顆堅強高尚的心靈,自尊自立,當上了一名家庭教師。這個家的`主人脾氣很温和,他待簡受很好,他們很快就相愛了。然而,就在他們真心相愛的時候,簡愛發現主人還有妻子,簡愛不願淪為情婦,她傷心地離開了。後來,男主人因為發瘋的妻子放火燒了莊園,女主人在火災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絕望孤獨的時候,簡愛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邊,經過了種種艱難,他們終於獲得了最真誠、最珍貴的愛情。

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這是簡愛的真實寫照。她經歷了風風雨雨,最終獲得了最真誠的愛情。這本書的開頭和結尾有着鮮明的對比,還突出了中心,那就是隻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總會有好結果。從一個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簡愛唯一不變的是善良、堅強和自信。她以一個心靈高潔,維護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廣大讀者喜愛,這也是這本書一百年來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簡愛一樣的人很多,他們歷盡了磨難,以善良的心贏得了別人的信任,從而也結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誠,需要付出,願天下善良的人們終有好報。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去年暑假讀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舊事》,後又讀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這個七八歲的小姑娘留給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與秀貞、厚嘴脣的年輕人、蘭姨娘、宋媽等的交往中所表現出來的善良、大膽、聰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愛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樣透明,不含任何雜質。他在面對秀貞時沒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貞心中的傷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貞的女兒小桂子時,便從為人最真的善良出發,全心全意要幫助她們母女團聚。以為她們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過上幸福的生活,那時候的英子,一定特別高興。但當二人在趕火車時命喪火車底下的消息傳來,英子便高燒不斷,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為她的善良讓她覺得自己是殺害秀貞和妞妞的.兇手,哪怕是間接的,她也需要時間去治癒這一切。

我愛她的大膽。在七八歲的年紀,她便可以下定決心幫助妞妞和秀貞逃離北平去尋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膽、她的勇氣在給她無盡力量。我曾經在閲讀這一段後反問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樣,像她一樣擁有巨大的勇氣去做自己心中所認為的對的、應該去做的事情。我可能會顧慮很多吧,但我已經十歲了,我應該學着英子去大膽地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

我愛她的聰明。其實英子的聰明是在每一個故事中都有體現的,但我認為她最聰明的地方就在於她把蘭姨娘介紹給了德先叔。七八歲的年紀可能不懂什麼,但是她的確已經意識到了爸爸對蘭姨娘之間的態度是不同於其他人的,她也觀察到了母親的生氣,所以她覺得必須要讓蘭姨娘遠離爸爸。只是她還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單純,她喜歡蘭姨娘,不想讓她難過,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媽媽不要生氣,所以英子在見到德先叔的時候便“生出一計”。還好,結局很圓滿。

其實英子的善良、大膽和聰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聰明和大膽,她的大膽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聰明,同樣她的聰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膽。也正是這些,在吸引着我,我愛《城南舊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世界上的書何其多,或讓人催淚而下,或讓人捧腹大笑,或是讓人回味無窮。不同的書,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讀過的書數以百計,多不勝數。其中的一本書讓我無法淡忘,這本書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關乎“團結、信任、善良”的教育書籍。講述了一羣年齡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車禍掉到洞穴裏,七天之後全部順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無一人的洞穴裏,四個孩子經歷過絕望、悲傷、痛苦和希望,也有過紛爭。從開始的懼怕再到後來的勇敢嘗試,他們的'成長讓我驚訝不已。

在這本書中,作者從性格特徵、生長環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輩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這四個孩子。在作者的筆下,我看到了善良、正義、勇敢和堅強,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點——自私自利、嫉妒、懷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個孩子的成長經歷為背景,向我們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義為主的圖畫。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個孩子誤入一個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價值連城,可他們卻抵住金錢的誘惑,決定對這個祕密守口如瓶。因為一旦有人發現水晶的存在,這個美麗的水晶花園就會遭到破壞。我驚訝於他們的做法,同時也敬佩他們有一顆善良純淨的心。他們以行動向我們證明了自身的正義。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權慾薰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們已然忘記善良,忘記了正義,忘記了人活於世的意義,也忘記了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但是,正義永遠都會戰勝邪惡!

在這本書中,我認識到團結的強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見證了四個孩子成長的過程,讓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質。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每個人都渴求知識,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我也擁有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書。

我的書架上擺着許多有趣的書。有《西遊記》、《岳飛傳》,還有《水滸傳》、《中華上下五千年》等內容精彩的書。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那本《三國演義》。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這本書的`卷首語,也總領了全文。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在一個天下大亂的時代,湧現出了這樣一批英雄人物:有陰險狡詐、善用用人的曹操;有武藝高強、人稱“美髯公”的“義絕”關羽;還有足智多謀、九伐中原的“智絕”諸葛亮——不管是什麼人,都深受我的尊敬。

在這本書中,我覺的最值得一説的還是關羽了,他被後人稱為“武聖”,是忠義的化身,他一生從未失敗過,不過他有一些傲氣,最後還是被呂蒙白衣渡江所俘虜了,為此我深深地對關羽感到惋惜。歷史上有很多關於他的事蹟,有千里走單騎、華容道義釋曹操、過五關斬六將、水淹七軍等千古佳話,他的這些事蹟被我們時代相傳。

我認為最遺憾的就是張飛了,他英勇善戰,一生殺敵無數、豪放不羈。但因為對將士們脾氣不好,不是懲罰就是打罵,因而讓這一代豪傑競死在兩個無名小卒的手中!

“得民心者得天下”。曹操和孫權靠天時和地利成就霸業,只有劉備是靠民心雄霸一方的,但他由於一次錯誤的決定,讓陸遜火燒連營七百里,失去了復興漢室的良機,讓晉國成了笑到最後的勝利者。

《三國演義》讓我領略到了三國鼎立時期的豪情壯志和黯然離別,也讓我明白了和平的必要性。

三國啊,我為之讚歎的三國!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是著名學者高爾基所説的話。是啊!沒有書的知識,人類就無法進步,但我認為把書叫“營養品”更為貼切。

我每天都會吃這個“營養品”,它不僅可以讓我開拓眼界,而且還可以讓我積累字詞、提升我寫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過了。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中國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經》、《百家道》、《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但要説最喜歡,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學家——法布爾所著的《昆蟲記》莫屬了。

這本書講述了一位窮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時對生物感興趣,然後開始慢慢研究昆蟲的故事。這一本書讓我學到了很多課本上根本沒有的知識。如:螳螂的生活習性、蜜蜂修巢的科學性、螞蟻的`王室制……這可比背那些資料有趣多了,看這本書彷彿就可以親身體驗與大自然貼近。看着那本書上的文學,它們彷彿在跳動着向我問好。於是,我深深看上了這本書。

在這當中我最喜歡的情節就是蟬了。蟬的生命很短暫,它們的一生要經歷三次蜕皮。成蟬繁殖後就會將卵排入地下,然後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蟬,小蟬就會吃植物的根來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後小蟬就會經歷第一次蜕皮。然後小蟬就會向上一些,以保證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後蟬是綠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這時蟬卻無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時,蟬會變成褐色,並且在離地面五六釐米處。到了小暑時,蟬就會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樹上進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蟬就可以在空中飛翔了。可每到這時,人們都會趁着晚上開始捉蟬,蟬可以捉回家後用清水反覆清洗後放入鍋中用油炸,炸出後可食用。所以蟬一上樹就會奮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後的蜕變。成為蟬後,蟬就會在樹上咬一個口來吸食樹中的水分,並且開始用叫聲來吸引異性。看了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蟬吵了,畢竟它們生命短暫,而喊叫是唯一讓其它成蟬和人們注意到它的方法。

書是一個好東西,它傳承了老祖先和名人們的知識,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這個“營養品”。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高爾基曾經説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我最喜歡《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它是美國學者海倫·凱勒的自傳。這本書主要講了:年僅一歲九個月的小海倫被一場大病無情地奪取了聽力和視力,使本來活潑健康的她永遠與黑暗和孤獨作伴。那個無聲無影的世界帶給了她太多無助與恐懼。但是,薩利文老師的到來卻改變了這個可憐女孩的命運。從此,小海倫在老師的指導下,在親人的關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頂峯。

我們要向海倫學習,學習她那堅強、樂觀、永不放棄的精神。我們在學習海倫的同時,也要關心身邊的殘疾人,只要温暖與愛永存,那麼每個人都會如彩虹般絢麗奪目。

馬克·吐温曾經説過:“19世紀出了兩個傑出的人物,一個是拿破崙,另一個是海倫·凱勒。”如果説拿破崙是叱詫於法國時期的亂世英雄,那麼,海倫則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説拿破崙是戰場上的勝利者,那麼,海倫則是拒絕向命運低頭、立志驅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倫學會了英、法、拉丁等多種語言,創造了十四餘部創世着作;在絢麗彩虹的背後付出了多少艱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倫總以堅強、樂觀的心態面對着命運的考驗,用堅定的意志戰勝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對幸福的執着追求,與命運抗爭。不見風雨,哪有彩虹。憑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終衝破了人生的黑暗與孤獨,譜寫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沒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遠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來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這樣,佈滿坎坷與荊棘。只要有着一份執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種勇敢奮鬥的精神,即使經歷磨難,也始終會有成功的日子,這樣才是完整的人生。飽經風霜的戰士,才敢馳騁在莫測的草原之上!經風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飛舞!孤絕肅殺的雄鷹,才敢翱翔在烏雲瀰漫的天空!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使我明白一個人能否成功不在於他的生活條件,而在於有沒有奮鬥的精神。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因為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的到了一本書——《小王子》,這個簡簡單單的故事,讓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遙遠星球的小王子,因為與他心愛的花兒鬧彆扭,同時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驅使下,離開了他心愛的花兒,獨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險。在各個星球,小王子也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高高在上的國王,愛慕虛榮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漢,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點燈人......他們都讓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後,他降落到地球,與一位失事飛行員成為了好朋友。孤獨的旅行,讓小王子對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許多人生祕密,讓飛行員大吃一驚,這些祕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譯者在序言中所説的,《小王子》是一本適合孩子,又適合大人閲讀的書。

小王子的天真,與文中的大人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些大人們應該都忘了,自己也曾是個孩子。我想,這一點等我長大後,我肯定不會忘記。小王子最後選擇了在毒蛇的幫助下,以靈魂的形式,離開了不屬於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兒的身邊,回到了屬於他的B—612號小行星,過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臨走前,他還勸飛行員不要來送他,因為他擔心毒蛇會攻擊飛行員。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後一刻,他還在用自己稚嫩的心為別人着想。結局有點兒悲傷,但我認為小王子選擇得對,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對於小王子來説,他需要B—612號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質——最重要的東西眼睛是無法看到的。”這個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説出口,被小王子所發現。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出自大文豪高爾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狼王夢》。這本書講 了這樣一個曲折的故事:在一個雨夜,母狼紫嵐艱難地誕下了一窩狼崽,並決定要培養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運彷彿給它開了許多玩笑:黑仔死於金雕爪下,藍魂兒慘死捕獸夾,雙毛被羣狼咬死。在命運的嘲弄下,它無可奈何。最後為了包護狼孫而與金雕同歸於盡。

在作者的筆下,狼不僅是聰明狡猾的象徵,更擁有了七情六慾。狼不再是紙上的字了,更變得生動、形象、豐滿了起來,母狼紫嵐的母愛,在作者的筆下一覽無遺。它為了孩子寧願犧牲自己。它更是聰明,並且野心勃勃;為了實現丈夫的遺願,它要把孩子培養成頂天立地的狼王。為了成功,它不擇手段:使用離間計,調虎離山,趁虛而入,令別人防不勝防。同時,我也從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撓的精神:失敗了不要緊,只要還有機會,就可以捲土重來,重新戰鬥。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還有一絲希望的火苗,就能成為翻盤的賭注。儘管紫嵐可以説是鬥爭中的失敗者,但是它的堅持到底,奮戰到底的決心是值得我們去學習,去借鑑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動的是紫嵐與金雕同歸於盡的'一段。紫嵐是一匹經驗豐富的老狼,心中還燃着熊熊的復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謀深算,聰明才智絕不在紫嵐之下。儘管金雕能駕馭天空,但紫嵐為了它的狼孫們的最後一絲力量,還是成功地與金雕同歸於盡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為紫嵐豎起了一塊金色的墓碑。”這句話令我的心中產生了一陣一陣的悸動:是啊,這就是對紫嵐一生的最好評價。彷彿紫嵐在金光中猶存。這句話也成為點睛之筆,縈繞在我的心頭。我,為紫嵐對狼孫們那分深深的愛所動容。

紫嵐的母愛,何曾不體現在我們人身上呢?

《狼王夢》塑造出的一個個生動的形象,是我喜歡着本書的重要原因。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走進書的世界,一起讀好書、看好書、交流我們各自最喜歡的書。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我愛讀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視野上的寬闊、身心上的愉悦及精神上的財富。在這麼多的課外書中,《夏洛的網》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這本書講的是蜘蛛夏洛與小豬威爾伯的友誼故事。為了拯救小豬,夏洛想了很多的`辦法,最後用自己的絲織出了被人類視為奇蹟的網絡文字,並改變了威爾伯的命運,使它不再為未來擔心,從此過上了無憂無慮的生活。而夏洛,為了守住諾言,用盡全力,甚至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我從書中感受到了一種力量,那是鼓勵的力量,那是愛的力量。夏洛對威爾伯的愛就像爸爸對我的愛,記得有次幼兒園放學了,我在門口等待爸爸來接我,寒風呼嘯着從我的臉上刮過,我凍得瑟瑟發抖,希望爸爸快點到來,左等右等,可就是不見爸爸的身影。好冷啊!先去那裏躲一躲,正當我轉過身,想去那個地方躲一躲時。忽然,我覺得一隻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接着,一件毛衣披在了我的身上,我轉頭一看,原來是爸爸,爸爸給我仔細地扣上釦子,這件毛衣披在我身上,帶給了我無盡的温暖,正當我沉默時,爸爸一把抱起我,一步一步地朝家裏走去,我心裏暖暖地。

要是我在生活上遇到困難和危險怎麼辦?我又能幹些什麼?是傻傻地發呆,聽天由命,還是樹立堅強的信心,一步一個腳印往上爬。我要學習夏洛這種不怕困難、樂觀向上的精神。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碰到任何困難,都要有信心、有恆心、有決心去克服。

通過這本書,我學到了不少知識,也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我懂得了什麼是友誼和生命,懂得了什麼是持之以恆和言而有信,更懂得了要想解決辦法,只有多讀書、多動腦,才能解決問題。

這是一本藴含着生命、愛和友誼的書,它教會了我如何去珍惜友誼,如何去關愛別人,如何讓有限的生命發揮出最大的價值。讓我們一起去體會《夏洛的網》這本書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這本書在文學史裏叱吒風雲,一説出來眾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

《水滸傳》以洪太尉請張天師時放出了一百零八個妖魔為一個完美的開頭。接下來,講的是一百零八個好漢聚集在一起,盡忠報國的事。當時皇帝只聽一些奸詐小人的話,卻不去聽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個無惡不作、下流無恥的人,就因為蹴鞠踢得好當上了大官。談到高俅,大家第一反應就是覺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麼個善良法兒呢?原來,梁山好漢把高俅抓上了山,認為把高俅放了會得到朝庭招安。看到這裏,我不禁長歎一聲,宋江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高俅這個人奸詐的很!他恩將仇報。當宋江等人南征方臘後回梁山,人數所剩無幾,傷亡慘重。武松雖活了下來,卻成了一位“獨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徵方臘回來之後賜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裏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兩人雙雙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盧俊義回京,把水銀放在御膳裏,盧俊義坐船回廬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盧俊義這種有勇有謀的“美男子”就如此與世界説Beybey了!

《水滸傳》裏有兩個人物被描繪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場的梁山泊頭兒晁蓋和神機妙算的軍師——吳用啦!晁蓋是一個為人正直,一心為別人着想的人。東村鬧鬼,他把石塔搬到了東村。東村不鬧鬼了,南村鬧鬼,他又把寶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稱。吳用在大多數故事情節裏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崗、鈎鐮槍破連環馬和三打祝家莊。

《水滸傳》引人入勝、特點突出。《水滸傳》就講到這兒,要反覆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讀這本叱吒風雲的文學寶庫,讀懂了就等於得到一大筆財富!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在軟綿綿的沙灘上,有許多美麗的貝殼,但唯有一顆美麗又閃亮地貝殼是我喜歡的,那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時間的禮物》。

這本書雖然不長,但它給我們帶來了認知。從書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時間是最好的禮物,人們要懂得珍惜時間,善於利用時間。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碼標價的也是——時間。

書中講了一個癌症患者在醫院遇見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後,想起了自己的兒子。癌症患者是個擁有無數財富的企業家,但他把時間全部用在了掙錢上,他認為世界上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時間,一秒鐘就是一秒鐘,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導致妻離子散,他沒送過兒子上學,沒拉過兒子的手,沒幫兒子吹過生日蠟燭,沒給過兒子擁抱……遺憾的是他的兒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個平凡普通的人,不要總是出差,也不要總是應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這也許是每個孩子的心願吧。

當癌症患者躺在病牀上回想這一切的`時候,他是多麼地悔恨當初的做法,但時光一去不復返,後悔是沒有用的。

讀完這本書,讓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雖然沒有癌症患者那麼家財萬慣,但他在我上國小以來,一次也沒有接送我上下學的人,儘管知道爸爸忙是因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個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書,也希望他能從書中感悟出時間的真正意義,這也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東西可以挽回,唯獨時間不能,但也要學會珍惜眼前所擁有的一切,不能因為時間的重要,而忽略了對家人的關心和照顧。不論友情還是親情,請擠出一些時間陪伴,才不會在將來的某一天悔恨、自責,這才是時間給予我們最好的禮物。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從幼兒園到現在,我已經看了許多各種各樣的書了,有《木偶奇遇記》、《格列佛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等等,但是,我最喜歡的還是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這是海倫凱勒的自傳,也是一本驚世之作,是她這麼多年生活的真實寫照。海倫凱勒是一個身殘志堅的女子,也是一個十分偉大的人。這本書講述了她那多災多難的人生:海倫凱勒的一生只擁有過19個月的光明和聲音,她生下來不久後,就生了一場重病,雖然奇蹟般的痊癒了,但她卻被扔進了一個毫無知覺的世界,小海倫感到十分的恐懼、悲傷和絕望,直到沙莉文老師的到來。在沙莉文老師的精心教導下,海倫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學會了知識,更是讓海倫奇蹟般的學會讀書、識字和説話。在家人、朋友和老師的幫助下,海倫考上了哈佛大學,獲的了不朽的成績。

海倫凱勒是一個十分傳奇的人,學會説話,學會識字,聽起來好像十分的容易,但對於一個盲聾人來説,卻是十分的困難,而考上哈佛大學更是難上加難。所以,海倫在這榮耀的背後説付出的艱辛是誰都想象不到的。海倫凱勒是一個傑出的人,也是生活的勇者,在她的漫漫求學路上,海倫一次次挺過了困難,一步步走向了成功,海倫永不放棄,永不向困難低頭,一次次的失敗,並沒有讓他氣餒,反而越挫越勇,最終取得了成功。海倫雖然再也看不見青翠的草地,蔚藍的天空和爭奇鬥豔的花朵,再也聽不見媽媽温柔的嗓音、爸爸親切的呼喚、妹妹咿咿呀呀的童音和小鳥們婉轉悦耳的'歌聲,再也看不見、聽不見這個美麗的世界,但是她卻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了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他讓我明白了,人不能一遇到困難就要放棄,要勇往直前,也要有奮鬥的精神。我們要以不屈不撓的精神來面對生活中的不幸,不經歷風雨,哪能看見彩虹,讓我們像海倫一樣,為了自己的夢想而努力奮鬥。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也許,我總是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當00後們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裏尋找酣暢淋漓的快感時,我正在圖書館的一隅品味書香之氣;當00後們在課餘時間暢聊明星八卦之時,我正在書桌前“暢遊書海”;當00後們在“微博微信”上呼朋喚友之時,我正怡然自得的在書桌前品着茶,看着書。

我就是這麼一個人,就算整天與書打交道也不會疲倦,人送外號“資深老書女”,看着滿滿一書櫥的書,很難説出特別喜歡哪一本,因為我覺得每一本書都有自己的特色,每一本書都有着能把人帶進書裏去的魔力。我用手輕撫過每一本書,目光停在了這本《弟子規》上,腦海裏閃現出幾年前的畫面。

記得在國小3、4年級的時候,老師要求背誦《弟子規》1~5句,我覺得這種東西有什麼要背的呀,考試又不要考,還不如將這個時間又來複習呢,於是我早就將這份作業拋之腦後了,可沒想到,第二天老師竟然要檢查,我自然沒有回答上來,回家後便多了一項作業:抄寫《弟子規》1~5句,並背誦。我氣不打一處來,邊抄寫邊生着悶氣,就連背誦的時候也是咬牙切齒的。媽媽見我這個樣子,很是擔心,連忙問清楚了狀況,語重心長的跟我説:“做任何事情都要上心,如果沒有用心去做,再怎麼做都是不得要領。”説罷,便和我一起讀了起來。第二天我不但背的滾瓜爛熟,還明白了《弟子規》的真正含義。

直到現在翻閲起這本書來,還是深有感觸:“父母呼,應勿緩”年少的.我知道了與父母的相處;“兄道友,弟道恭”讓我懂得了要友愛兄弟姐妹;“衣貴潔,不貴華”告訴我穿衣服注重的是整潔而不是華麗;“凡是人皆須愛“告訴我們要有關愛之心.......這一切的一切,我都在書中找到了答案,那麼你們呢?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我特別喜歡《百變馬丁》這套書。主人公馬丁擁有一項特異功能,每天早晨都會變成另外一個人,開啟一段奇妙的旅程。馬丁每天斬妖除魔,救死扶傷,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擁有和他一樣的本領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門上學,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車也不來。突然,我拍了一下腦袋,“哎,我真傻,我不是會變化嗎?幹嘛在這裏等呢。”於是,我把自己變成了一隻小鳥飛向學校。飛着飛着,突然迎頭出現一隻大網,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當我醒來的時候已經被關在籠子裏了。這可難不倒千變萬化的我,於是我變成一隻螞蟻輕鬆地離開了籠子。回頭一看,一屋子的國家保護動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衝向腦門,我立刻變成鬥戰勝佛——孫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壞蛋面前,想一棒打死這些壞傢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還是交給警察叔叔吧!於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輕輕一吹變出好幾個我,拿着繩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們捆的`結結實實。

回到屋裏,我輕輕一吹,所有的小動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園。緊接着,我就把幾個壞傢伙帶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還表揚了我。

任務完成後,一看手錶,呀,快遲到了,我急忙變成小鳥飛到學校,又變成了孫悟空。同學們看到我的樣子,一點兒都不驚訝,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只有一年級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長尾巴,但我一點兒也不生氣,還給他們表演中國功夫。

但是我一點兒也不遺憾,雖然現實的我沒有特異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雙手“千變萬化”: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孩子;變成保護環境的小衞士;變成積極發言的好學生;變成樂於助人的好哥哥;變成愛做家務的好兒子…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如果你要問我,你喜歡的作家是誰,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是魯迅先生,但如果你要問我,你的喜歡哪一本書,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你,是三毛的《我的寶貝》。這兩個人都是我喜歡的作家,然而我喜歡的一本書,卻還是想説三毛的《我的寶貝》。

興許我小時候也像三毛一樣,喜歡拾荒,喜歡撿一些別人眼裏的小破爛收藏着,這樣的小心思讓我一讀到三毛的.《我的寶貝》就愛不釋手了。我喜歡她那把小破爛都珍視着的態度,這讓我覺得“貴重”兩個字無關乎金錢,而是關乎自己的喜愛。就像我的白色單車一樣,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車很久,我會去跟保安打招呼,讓保安幫我看着點我的單車,這時候如果保安要諷刺我,行,我會幫你照看你的寶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裏,我的單車就是我的寶馬,是載着我到處跑到處看到處遊玩的寶馬,無關乎它的價錢,而是我喜歡我的單車。

三毛在《我的寶貝》裏面寫了很多她的寶貝,這些寶貝都是與她的緣分,這每個寶貝背後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視的回憶,我之所以喜歡她這本書,也是因為這樣的緣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為與人結緣或是與物結緣的過程,這裏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愛在裏頭,過了很久之後,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會覺得是個安慰,也會覺得那個物承載着每一個與人或者與物的永遠,永遠是什麼呢?永遠就是在一起的時光,哪怕時光已逝,只要這個寶貝還在,就代表着永遠還在。

這些細細的緣由,也就是我喜歡三毛這本《我的寶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歡三毛這個人一樣,因為她的存在,讓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樣活出自己,別人眼裏的破銅爛鐵,也可以在我們自己的心裏成為珍貴的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