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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玩,才好作文(12篇)

欄目: 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題集中,圍繞同一主題作深入闡述,切忌東拉西扯,主題渙散甚至無主題。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會玩,才好作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會玩,才好作文(12篇)

會玩,才好作文1

人們都愛玩兒,但是其中會玩兒的人卻寥寥無幾。

今天我們就玩了一回“撕名牌大戰”,我們分成兩隊,一隊是紅隊有我、汪某、陽某和郭某,另一隊是黑隊有昱某、劉某、吳某和戴某。遊戲規定那一隊撕光了對手的名牌就贏了。

第一場比賽是黑隊先藏我們紅隊找。黑隊十分厲害藏得幾乎天衣無縫,半天我們都沒找見一個黑隊的成員。我靈機一動,裝作看見他們的樣子大喊:“我看見你們了,有人在草叢裏”,這句話還真管用,話音剛落,黑隊的昱某就從他藏身的草叢裏跳了出來。但他叫出來了搭檔吳某,這兩位可是打配合的好手,他們互幫互助讓我們無從下手,終於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我們紅隊隊長汪某隻身一人衝向了好像落單的昱某,不幸的是,汪某還沒撕下昱某的名牌就被藏在一邊的吳某給撕了名牌。不慎失去了隊長的紅隊就像折翅的鷹一樣,失去了戰鬥力,我們紅隊一下子東逃西散潰不成軍,黑隊一來就如同驚弓之鳥嚇得不行。很快我們紅隊就被撕光了名牌。

為了一雪前恥我們紅隊要求再戰,這次是我們隊藏黑隊找。

可以開始隊友們就各自為政了,我只好叫上不知所措的陽某想來一個“絕殺之計”,我們藏了起來,陽某藏在明處我藏在暗處,這樣陽某就是誘餌我才能去趁機偷襲黑隊的人。果然如我所料,黑隊的人全都只看見了陽某而忽略了我,我屏息凝神想來一個“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可是我太心急了,我從藏身之地走出之時正好撞上了黑隊的吳某。我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怎麼能打過吳某那個五大三粗的壯漢。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我趁吳某還沒反應過來撒腿就跑掉了。我跑了好一會兒一回頭看見沒人追我,就趁機又躲了起來,我藏在竹林裏藉助那茂盛的竹子掩住了身體

藏好了地方“我就耳聽八方”聽見我們紅隊就像一盤散沙被團結的黑隊“轟殺至渣”。我正聽的熱血沸騰忽見昱某來了,我見黑隊有人落單就衝出去了,不料黑隊戴某藏在暗處,還好我反應快,雖然被戴某撕了但也在同時撕下了戴某的名牌。我環顧四周時發現汪某因寡不敵眾被黑對合力撕了。嗚呼悲兮,紅隊少了我這個“軍師”和汪某這個“將軍”不就成了板上肉任人宰割嗎!果不起然我們紅隊又輸了。

但我們越戰越勇又來了一局決勝,這一局並不藏而是直接打。一開始我和陽某用計撕了落單的吳某,真是大快人心!打了許久最後只剩下了汪某和敵方黑隊劉某的終極對決,不料劉某屢出陰招把汪某打敗了。

遊戲玩完了,看着趾高氣揚的黑隊我心裏很不是滋味,我沒有像其他隊友一樣指責黑隊最後出的陰招,只是默默的總結我對失利的經驗教訓,我想遊戲中要會隱忍畢竟“笑到最後才是贏”,更重要的是要團結,因為不團結我們隊總會輸而黑隊總會贏。

從這次遊戲中,我體會到了玩的樂趣,懂得了“團結起來力量大”的道理,塑造了會隱忍、不心急的性格、提高了領導才能。我想,會玩的人才會贏,才會成為人生真正的贏家。會玩,真好!

會玩,才好作文2

每一個著名作家的背後,不僅有書的智慧,還有愛玩、會學的經歷,他們玩出了花樣,玩出了智慧,所以會玩,才好。

日常生活中,人們對鮮豔的玫瑰或妖嬈的牡丹情有獨鍾,唯我的樂趣,卻是在春暖花開的季節裏,喜歡看那一朵朵美麗盛開的桃花,折下兩三枝,拍張美美的照片,作為童年的回憶;或是收集上幾朵,當書籤用。當然我更喜歡用桃花瓣泡水喝,香甜甘醇,沁人心脾。但是,桃花最惹我喜歡的,其實是它那種在冬天積攢力氣,來年春天肆無忌憚地綻放,像一個作家嘔心瀝血,把自己畢生精力,只奉獻給一本書一樣。

除了桃花,我還喜歡鳳仙花,喜歡它挺拔的身軀,尤其是它神奇的葉子和花朵,因此被別稱為“指甲花”。我媽媽很喜歡它,因為它可以當作天然的指甲染料。記得小時候,我對鳳仙花就十分的好奇,媽媽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便給我的十個小指頭上,抹上搗碎的鳳仙花,然後用塑料紙包上。晚上睡覺的時候,雙手伸平,結果第二天我醒來,驚奇地發現,我的小指甲竟都變成了橘黃色了,而且這個色還很牢固,無法去除。沒辦法我就這樣硬着頭皮去上學,因為這個指甲,我便成了幼兒園裏的“紅人”。

小時候,我跟媽媽回外婆家,表哥表姐就會帶我出去玩,記得我們過了一座橋,往前走了沒多遠,有一堵高牆,哥哥爬上牆,從上邊拉我,姐姐在下邊推,經過一翻努力,我們終於到了牆裏面,看到一大片葡萄園,我們仨神速地穿梭到葡萄行中,我挑着大個的葡萄,只顧着吃,還不由的直贊:“真甜呀!”我們仨像小貓一樣如飢似渴,盯着這片長滿“人蔘果”的葡萄園,好像吃一口就能長生不老。

而我就像八百年沒吃過食物似的,都顧不上去皮,摘一顆直接扔進口裏,飛速地吞嚥直達肚子。就這樣我們玩着,吃着,笑着,唱着,直到黃昏,我們才戀戀不捨地離開葡萄園,長長的夕陽把我們的身影拉得好長好長。現在想起來,都十分的憧憬,我的童年快樂無比。

在媽媽老家有個習俗,舅舅給外甥送燈籠,所以我每年過年到外婆家,舅舅就會給我買一對我喜歡的燈籠,讓我玩。每當過年那幾天,我就會和我的小夥伴們,相約到黑點的地方,打燈籠。我們各自帶着燈籠,在黑燈瞎火的街上穿梭,戰戰兢兢地走,嘴裏還不停的喊着:“打……打燈籠!”一個好漢三個幫,大家一起喊出聲,真可謂人多力量大,我們聚集在一起,四周黑漆漆的,一起喊着,互相壯膽!在這個似乎被刷了一層漆的世界裏,我們幾個小孩子就像一羣天使,守護着迎接着等待幸福的人們,為他們送去絲絲温暖。

每一個人的童年都是豐富多彩的。當我們長大後,想起兒時的那份天真無邪,還有那美好的回憶,都會忍不住哈哈大笑,有時候還能發現一些不為人知的道理,玩着長知識,會玩,真好!

會玩,才好作文3

每個孩子的童年,都是充滿樂趣的天堂。一個稀鬆平常的不倒翁;夥伴們的一顰一笑;一面面神奇的哈哈鏡,都能勾起我們對童年生活的無限遐想。長大些,隨着心智的成熟,我們看似已經遠離了玩耍,殊不知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頭名叫樂趣的小野獸,我們需要時常放縱它,讓它盡興,才好!

回想起國小美術課上,老師教我們包粽子,那情景至今還歷歷在目。

那天,老師讓我們準備包粽子的材料,不等老師解釋,同學們便嘰嘰喳喳議論起來,“我家可沒有糯米!”“我家也沒有粽子!”老師聽着,露出微笑,她擺擺手,示意我們安靜,説:“孩子們,明天我要教你們用卡紙和綵線做粽子裝飾品,可不是真的粽子喲!”大家聽了,鬨堂大笑,心中都不免有些小激動呢!

課前,孩子們早已把材料拿出來,或換或借,總之熱鬧異常。我學着老師的模樣,先挑出一張綠色的硬卡紙,以2釐米的寬度剪了一條細帶,又用鉛筆在卡紙上劃出3道斜度相同的直線,就沿着這一條條淡淡的痕跡摺疊。不多時便疊出了一個形如金字塔的物體。此刻,時間彷彿靜止,孩子們瞪大眼睛,都一絲不苟地製作着,每個人都有能成為藝術家的無限潛能。我率先疊好得意地前後張望着,像一隻率先飛出籠子的小鳥,心兒已到遠方。可是突然手一鬆,模型散開,又變成了一張前後兩端翹起的卡紙了!一條條摺痕倒顯得十分突兀,像蛇身上一條條粗糙的鱗皮。我拍拍腦門,心中十分失落,連忙奮起直追!接下來,我們便用縫補衣服的細線,輕輕系一個死結套入模型中。我選用了暗綠色的細線,沿着模型的條稜,一圈緊鄰一圈地纏繞着,中間不得露出一絲空隙。纏五六層後,便再引出另一條細線將前一條細線的末端遮蓋住,儘量做到天衣無縫。這一次,我不敢再大意,雙手仔細的如同古代的繡娘一般心靈手巧,兩手翻飛,像一隻飛舞的蝴蝶。教室裏安靜極了,只能聽見老師來回的走動聲。彷彿過了許久美術課才結束,許多同學的粽子色彩豔麗,而我卻選用了暗色,因為粽子本身就是暗色的呀!同學們串起自己的粽子遞到旁人嘴邊,那人便假裝咬上一口,並讚不絕口!在微風中搖曳的粽子,猶如一隻只倒立漂浮的蒲公英,將快樂播撒在每個人心中!

由於我的手工裝飾精美,所以被老師挑選去展覽了!回想起那節美術課真好!那隻可愛的粽子,真好!這都源於我們有意義地玩!我在這一件簡簡單單包粽子的情境中,學會無論做什麼事都要端正身心,一絲不苟地細緻完成,這所得的收穫,不僅使你在物質方面享受,更使精神上得到滿足,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玩,要有意義地玩。從玩耍中,我們收穫多多!

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4

歲月的風長長地吹過,我們被時光推着向前,沒有回頭的餘地。“玩”,似乎便成了“麻木不仁”“不務正業”的代言詞。而我卻要説,會玩,才好。

九年級的每一日,似乎都像在一片汪洋大海上的浮木上掙扎,令人窒息的空氣壓得我喘不過氣來。炎炎夏日,蟬聲鳴鳴,我好不容易的雙休日竟被我的父母拉到童年經常釣魚的地方遊玩。

釣魚有什麼好玩的,不過就是浪費時間,還不如回家看看手機呢?我哀怨地凝視着眼前的波平浪靜,時起時落的風撓得我心裏直癢癢。“來,試試。”爸爸將餌裝好,便小心遞給我,接着點了支煙坐在我旁邊。時間淅淅瀝瀝地流淌,我先是翹首以待,可畢竟人生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遲遲等不來,我很快便沒了興趣,像是泄了氣的皮球,“給你吧”,我話音未落,“別,再等等”,他低沉的嗓音響起,眼神一直落到遠處,像是看到什麼卻是那麼皎潔的目光,蟬聲不停,而我的心卻漸漸沉了下來。

鄉村的空氣是很新鮮的,只有淡淡的青草混着泥土味,沒有城市裏的車水馬龍。舊時的池塘,仍然閃耀在記憶的深處;蒲草的葉尖上,仍開着不變的星光月色。等待的過程,也不再顯得煎熬,我想起了童年的時候,那些美好的日子,無憂無慮,像是怎麼過都過不完似的。我重又拾起了那份久違的期待,像個孩子般,目光灼灼地望着水面,即便未起一絲波瀾。

“滴嗒滴嗒”,魚鈎的周圍漫起了一道道波紋,漾起一個個恰好的弧度,我的心像是有一串火焰在燃燒,爸爸也站了起來,死死地盯着那來回晃動的魚餌。“就是現在,拉。”我屏住呼吸,每一秒都被無限拉長,心跳都停止了般。我飛快地向上提魚竿,那魚竿因被大力拉扯而發出的吱呀聲都在急劇放大,和我的心跳一起,無比鮮活,只聽到“噗通、噗通”。“嘩啦”,一條不大也不小的魚兒被拽了上來,還有各種不知名的水裏的蟲兒,也散落在空中,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太棒了。”那一刻,我甚至覺得我釣到的哪裏是魚,而是整個世界。

爸爸的臉上也漾着紅光,和我一樣激動而又興奮。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沒有那份等待便沒有這份喜悦。池塘邊吹來的清風,仍是那麼熟悉。童年的我總是傻傻地等待,不會因為困苦,就半途而廢;不會因為希望渺茫,便自願妥協。我想,是因為那時足夠純粹吧,因為只想着拼盡全力,便不會畏首畏腳。什麼時候,我丟失了那份純粹,那份童心。“這兒的景色依舊那麼美。”我道。“是啊。”他笑了。

會玩,才好。不是渲沉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而是出去走走,遊山玩水,問問自己,真正的自己去哪了?不要因為無力的現實,而丟失那份童心,那份純粹。別忘了,你在注視深淵的時候,深淵也在注視着你。所以,不要盯太久,走出去看看,拾起來吧,每個人都擁有過的,那份獨特的柔軟。品味一生,也不能將其窮盡。

會玩,才好。讓自己的心變成一個小小的池塘,一懷星月,一季斑斕,一生眷戀。擁有一個有趣的靈魂,擁有一顆通透的心。

會玩,才好作文5

“哈,瞧瞧我的,每一片葉子都比你的好看得多。”

“姐姐,你從哪找的,我也要。”

“那邊,走,一起去!”

……

小的時候,總搞些自認為好看的葉子或奇形怪狀的石頭。並非用來玩,只是小心翼翼地洗淨放在粗糙且厚重的實木桌上,然後蹲在一旁,桌沿抵着下顎,睜着一雙稚氣的眼,盯着幾片“與眾不同”的葉子,幾塊大小不一的石頭,有時竟可看到葉面上細細的一層絨毛或石頭暗處密密的裂縫。不覺中就消耗一個下午的靜美時光,換來滿滿當當的好心情與—發澀的雙眼。也許當時的我並無對於美醜的認知,僅是依喜好而定,但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地“玩”着,也會自得其樂。

國小,上美術課,第一次畫到石頭、落葉,腦中總浮出那個堆在木桌上,厚重中一層鮮活的色彩。但筆下的卻失去了想象中的.那種靈動,偶爾閒暇時,任意抽出一張紙,寫下幾句奇異的隨想,心裏還是想留下那些不曾呵護的時光。

忘了從何時,愛上文學,愛上閲讀,愛上寫作的。

一個平常的早晨,慵懶地起牀,目光不經意間瞥着窗台上落滿一層灰塵的磁卡——圖書借閲證。慚愧地用手握起,抹去晦暗的那一層,心上掠過股股愧怍——去借些書吧,莫辜負它的等待……

輕輕推開門,便又再次徘徊在那個許久未踏過的天地。踱步於一排排書架間,玩着一本本神祕的書,抽下一本自己鍾情的,靜坐於臨窗的位置,玩意箇中藴味。短暫的午後,又一波滿足感襲捲心頭。文學、語文,語文、文學。她不再是一個冷冰冰的分數,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慾,一個真真切切、實實在在的人!或許有些晚,有些淺,但終是孕育了一層的熱愛——第一次有了忍不住想寫點什麼的衝動。跑着、跳着,在文學的草地上自在徜徉,不管不顧,無所謂方向。哈!很享受。縱然有摔跤,也便再次爬起,拍去塵土,再次前進。實為成長?實為人生。

中學老師,總穿着裙子,留着短髮,站在不遠處。臉上的笑容如曦,明朗,暖暖的。生活語文,語文生活,二者本為一體,又何須分割?上學路上,路邊不一樣的風景,雷雨夜時,內心不一樣的洶湧澎湃;養花記進行時,每日的別樣收穫;品樹讀花,探求事物之祕;母親節隨想,理解親情的真諦。就這樣,生活與語文,如兩股相向奔湧的強流,終於在一個渡口彙集、融合;中間或有摩擦,但總歸逝於滔滔,同往平靜,又暗潮湧動的海。所以,每一場活動後,總會遠遠地調整嘴角的弧度,輕輕地問候,馨馨的情感,於是明白,這不是遊戲,是人生的一場場體驗。

常説,玩是孩子的天性,我們“玩”並非玩物喪志,大人們的玩又似乎過於遙遠,有些虛無縹緲。

玩着玩着,玩出一張張精緻的植物標本,玩出一篇篇美麗的文章,帶着兒時那份純真,用一顆熱忱的心,“玩”着自己所愛。”玩“就是用一顆藝術心,嘗試着用它去裝點生活,隨性、隨感,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非常明朗而又絕不頹廢。

會玩,生活就是一段快樂的旅途。會玩,就會有一顆絕不寂寞的心!

會玩,才好作文6

清晨的陽光傾瀉在他胖乎乎的小手上,他搖晃着身子,小手在黑白鍵上隨意移動,腳掌在地上一起一落,誰都不知道他在彈些什麼。他似乎很陶醉似的緊閉雙眼,微抿小嘴,哼唱着一些毫不搭調的曲子,滿臉的歡喜。

他是我的表弟,一個對音樂一竅不通的小男孩,每每坐到我的琴前,都會表現出一副音樂家的姿態,在琴鍵上盡情揮灑他對於音樂的熱愛。

曾幾何時,我也像他一樣,秉承着一份熱情,投入一項愛好,無法自拔。我會在一張畫紙上,傾瀉小小的情緒,儘管畫工十分淺薄;我會在動聽的樂曲裏,不由自主地歌唱,儘管嗓音不那麼嘹亮;我會用相機,用心記錄下沿途所見的風景,儘管技術並不精湛……我想,人生在世,何必在意那些細枝末節,學會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用雙手揚起朵朵浪花,尋找生活的情趣,抓住逝去的光陰裏的每一個小空隙。會玩,才好。喜歡約上三兩個好友,登上高高的山頂,在天宇下放聲歌唱。在山頂上歌唱,腦袋是空空的,心是明朗的。當自己的歌聲從那方的山傳回時,心是飄飄的,飄出了軀殼,飄到了天上,與浮雲做伴,與天宇相棲。唱到漫天繁星,唱到街燈通明,唱到耐不住山風的料峭時,我們才捨得離去。

喜歡背上吉他,去到遠方的原野,與輕風流水應和。彈自己最愛的曲子,想自己最想念的朋友:她在那邊還好嗎,她是否過得快樂呢?喜歡周杰倫的《楓》中的“緩緩飄落的楓葉像思念,我點燃燭光温暖歲末的秋天”,然而我的思念就像那綿綿不斷的輕風,像那緩緩而過的流水。我多想用自己僅會的幾首曲子,來温暖自己心靈的秋天。

喜歡到小城的美食街上,去尋找不一樣的風味。油潑辣子淌在軟糯白嫩的麪條上“滋滋”作響,一清二白三紅四綠的拉麪也別具風味。當晶瑩剔透的涼皮彈入雙脣時,酷爽的炎夏又多了一分韻味。嘗的是油鹽醬醋茶,品的是生活的酸甜苦辣鹹。喜歡在夕陽的餘暉裏,捧上一本最愛的書,緬懷又一天的逝去。感謝東坡先生教會我,要一直保持“仰天大笑出門去”的樂觀曠達;感謝青蓮居士教會我,要在平淡無奇的生活中追尋浪漫;感謝易安居士教會我,要在逆境中學會抗爭……還喜歡《簡·愛》中女主人公的人格獨立,喜歡《紅樓夢》中林妹妹的“腹有詩書氣自華”,喜歡《追風箏的人》中哈桑的虔誠善良……

這些感人的書,這些不平凡的人物,伴我走過美好的青葱歲月。感謝,感恩。

會玩,才好。在生活中會玩,在玩中學會生活。在繁忙的生活中學會自我排解,用一顆向上的心去感知生活的美好,才能夠活得舒服,活得有意義。那麼,玩起來吧,給生活加點分。

會玩,才好作文7

玩是人的天性,但是會玩才好。

今天,老師讓我們進行一場“運動會”,而且每個人都要參加。我開心極了,因為這是我和同學們配合參加的第一次娛樂性質的“運動會”。這次“運動會”與其説是比賽不如説是玩耍,而比賽的輸贏就取決於同學們配合的默契程度。

一下樓,春風就頑皮的吹過我的面頰,小草都從土裏鑽了出來,嫩綠嫩綠的格外美麗,樹木也抽出了新枝,鳥兒從我頭頂飛過,似乎他們都在為我加油。

我高興極了,二話不説就一溜煙跑到了比賽場地,當然其他的小夥伴也不慢,紛紛如小鳥一樣“飛”來,我們趁着老師還沒下來紛紛玩起了遊戲。有人玩滑滑梯、有人玩蹺蹺板、有人玩“自行車”……

很快老師下來了,活動開始,第一組比賽玩三人四足,我和兩個比我高一些的同學——惠文淼,李宇飛分到了一組,接下來老師揚了揚手中的綁腿繩説:“來,大家聽比賽規則,每組同學在各自的場地走一個來回,先到者勝。”説完老師彎下腰給我們綁繩子,我因為惠文淼和李宇飛的推脱只好站在了中間,老師先用繩子在我們腿上繞了一圈,然後拉緊繩子把我們的腿綁在了一起。

老師綁好我們的腿喊道:“開始。”我們這一組很沒默契,惠文淼和李宇飛同時邁出的都是綁着我腿的那條腿,我一個踉蹌差點摔倒,好不容易才站穩,卻發現另一組已經跑出幾米了。我們心中十分着急,可是李宇飛和惠文淼步子邁的不一樣大,還快慢不一,可憐身為中間的我只能吃力的跟上,而另一隊團結一致早已走過了一半。李宇飛備受打擊,於是拼命的加速,完全不顧及我和惠文淼,因為我在中間,左腿被李宇飛拉着向前,右腿則被慢了一拍的慧雯秒向後拽去,“停。”老師實在看不下去我們這不團結的樣子了,於是喊停了比賽,“你們要團結,不要只是各顧各自,你們要關注隊友,這樣喊着左右左邁腿。”老師一邊説一邊拍着我們相應的腿指示我們應該怎麼走。

我們恍然大悟,連忙試着走了起來,剛走一會,李宇飛就因為求勝心切加快了步子,結果我們三人都摔了。

李宇飛很是不滿,以為我沒做好中間的調和作用,於是和惠文淼像電視中架傷員一樣拽着我走,結果因為我無法邁步他兩個自然“舉步維艱”。

經過了多次失敗,我們終於有了默契,李宇飛也不再心急了,我們按照老師的方法慢慢走,結果比往常快了許多。

下來我們又進行了幾場比賽,均以勝利告終。

“趣味運動會”結束後我大有感悟,原來“團結就是力量”這話真的一點也不假。個人再突出,一旦脱離了集體就是無用功。就像一開始李宇飛一個人跑再快也沒用,反倒是最後團結一心我們才勝利了。

玩教會了我們這麼多!我喜歡玩,因為我會玩!

會玩,才好作文8

你永遠都猜不到,遊戲的魅力究竟在哪裏,夢又將在何時何地實現。

他只是電腦屏幕上的一個小人,身着紅色襯衫、藍色揹帶褲,還有一雙擦得鋥亮的小皮鞋。雖然他只是由我編寫的一小段遊戲程序,只會奔跑和跳躍,但是在他追尋勝利的路途上,我的心卻一直伴他而行。

小時候,我曾幻想自己成為一名冒險家,像動畫片裏的角色那樣在叢林間飛蕩穿行,像超級·瑪麗奧那樣“英雄遠征”。後來,隨着閲歷的增長,這個夢想逐漸被更現實的東西取代,但是根植在內心深處的冒險夢卻從未暗淡。

直到我接觸了編程以後,那個夢想又從心底升騰而起,一個念想逐漸在我腦海中初見雛形。

還記得之後的兩個月裏,我常常獨自一人待在卧室裏造着屬於自己的夢。我坐在書桌前,一隻手支撐起腦袋,思索着一行行代碼之間的邏輯關係,另一隻手緊緊握住鼠標,手心裏滿是細密的汗珠。緊閉的房門前,橫七豎八地攤開着幾本厚厚的資料。我扭頭瞥了一眼,隨即又注視着電腦顯示屏,忽然靈感如閃電一般在眼前閃現,終於看清楚內在聯繫,雙眼頓時有了光,我像造物主一樣開始着編織着我腦海中的奇妙世界。

我雙手一晃,閃到鍵盤上,像彈鋼琴一般迅速敲擊着鍵盤,清脆而連貫的聲響匯聚成一串清晰的思緒,從頭到腳貫穿了全身。喝了一口水,我又抿起嘴脣,繼續那場緊張而又激烈的“頭腦風暴”。

我已經分不清楚,究竟是這個多彩的新世界填滿了我的大腦,還是我自己已經全身心沉浸在這個虛擬的空間裏了。

忽然,隨着最後一個鍵落下,這聲音戛然而止。我右手挪動到鼠標上,緩慢地移動着。靜,那是種出奇的靜。明媚的陽光灑落在書桌上,像金色的香檳。顯示屏上的光標,輕輕落在了那個已被我按過無數次的泛着綠色光芒的運行按鈕上。我閉上雙眼,全神貫注地傾聽着那首期待已久的樂曲。終於,遊戲的背景音樂響起,打破了寂靜——程序運行成功了!

我的內心頃刻間沸騰了,我仰面朝天,如釋負重地大吼一聲:“終於做好了!”,歡喜的淚水幾近快要奪眶而出。我嘗試體驗着自己親手創建的這個項目,這個只屬於我自己的冒險世界。我控制着角色,穿越密集的槍林彈雨,躲避掉落的巨石,踏上移動的磚塊,似乎他就是我自己。圓夢的喜悦、成功的快感、勝利的滿足,這些情感交織在一起,我成為了自己的英雄。

那個根植於我內心深處的冒險夢,像是天上的星辰。當我埋頭前行時。雖然會忘記了它的位置,可是每當我抬起望眼時,它的光輝彷彿觸手可及。在每個不眠的夜裏,我的腦海裏都是璀璨星河。

會玩,才好作文9

手指輕輕地撫過琴絃,優美的樂曲在指尖流淌,沉睡的記憶被喚醒,時間彷彿回到了我第一次走進吉他教室的那一刻……

“你為什麼想學吉他?”張老師輕聲問了這樣一個問題,我瞬間回過神來。其實,我早就知道老師會問這個問題,當時高一級的學員對我們新生説過。他們當時的回答有兩種――彈吉他很帥或是吉他聲音好聽。我呢?不能隨便回答應付,也不想走他們的舊路,我説:“我只是想彈吉他!”我話音剛落,同我一起來的哥哥用力捏了捏我的手,好像在示意我不該這樣説。老師聽了笑着説了一句:“希望你真正愛上吉他!”那個時候我渾身冒冷汗,現在想來,或許是緊張,又或許是腦子一時糊塗,反正我也記不清當時的具體情況了。

彈吉他,是戰勝自我的過程。老師説過關於吉他的話,我清楚地記着這一句。在彈吉他的過程中,手指脱皮、起泡是正常的,尤其是彈到後面,指甲斷掉都有可能,往往一首曲子彈下來,手指又紅又痛。可是如果能憑藉自己的意志堅持下去,就會收穫滿滿的成就感。且在這種堅持中,可以進步,更能超越。

彈吉他,是享受快樂的過程。吉他,難道不是大舞台上的“神器”嗎?記得我小時候非常膽小,一上台就緊張,也不敢在人前説話。後來,學會了彈吉他後,抱着心愛的吉他再次站到舞台上,手指撥動琴絃,音符在我的指尖跳舞,我不再害怕,我開始享受吉他,享受音樂,享受快樂。我想:享受到了快樂,這才是彈奏的真諦吧!

彈吉他,是傳遞幸福的過程。張老師經常問我們:“你們學好吉他後,幹什麼用呢?”有人説自娛自樂,也有人説在藝術節的時候展示自己。張老師告訴我們,吉他是彈給別人聽的,音樂是要和朋友們分享的。過年了,用吉他給家人彈一首《新年好》;朋友過生日,彈一曲《生日快樂》。諸如此類活動,在展示自我的同時,把快樂和幸福傳遞給別人,自然就會收穫雙倍的快樂。分享,才是做人之根本。

彈吉他,並非易事。彈得好,曲目難度高,就可以成為同學們心目中的“大佬”。有一次,有同學和哥哥説他下一首要彈《無題》,哥哥聽罷,和我説:“這算什麼!我們下一首彈《黃昏》!”可是,像這樣當“大佬”,也並非易事。可是要抓緊時間苦學苦練,有了好琴技,才能當“大佬”!為了當“大佬”,談笑之餘,大家可是你追我趕,爭先恐後!哈哈,這也是彈吉他的趣處吧!

去年,我妹妹也開始彈起了吉他,説讓我多教她,她也想當“大佬”。我一有空,經常和她一起“切磋”琴技,體會琴中樂趣。

彈吉他,玩音樂,樂在自己能沉浸其中,趣在呼朋引伴,共奏一曲,好在挑戰自我且傳遞快樂,何樂而不為呢?

會玩,才好作文10

玩,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對人有益的,一種是對人無益的。還有容易使人沉迷的,甚至危及生命的。而今天的遊戲,澤使我們在炎熱的夏天也不會感到酷熱。

那是一個烈日炎炎的下午。太陽炙烤着大地,我們懷着喜悦激動的心情,乘着電梯下樓了。我們下樓的目的只有一個——去玩兒“撕名牌”遊戲。

我認為黑隊是不堪一擊的,但是,在遊戲開始後不久我就知道我錯了。

黑隊的成員有四個,分別是:李昱飛、吳昊錸、戴嘉嫻、劉潤燁。其中劉潤曄我印象最深刻。紅隊,也就是我們隊有四個人,分別是:我、郭典雅、白佳欣、和汪宸宇。

老師講解了遊戲規則和安全注意事項後,第一場比賽就開始了。這次是黑隊躲,我們隊撕。黑隊迅速的跑散開,我們瘋狂的在後面追。呀!我們發現了李昱飛,大家立即急紅了眼,調動了一大半人馬,去撕李昱飛。這裏就只剩下我一個人了,我暗叫不好,連忙逃跑,果然不出我所料,這時,從後面殺出了一個吳昊錸,因為當時我精神緊張,一心只想怎樣才可以消滅李昱飛,沒有聽見吳昊錸的腳步聲。以至於我被吳昊錸偷襲成功。紅隊沒有了我和之前被吳昊錸偷襲成功的王晨宇,很快就被劉潤燁撕完了。第一回合我們紅隊就輸了。於是,驕傲的氣焰瞬間減少了一半兒。

第二輪開始了,我與白嘉欣藏好了之後,因為沒有什麼可怕的了,警惕心也就放鬆了下來。突然聽到外面有腳步聲。,我們心想:完了,我們被包圍了!於是,我立刻站了起來,白嘉欣卻躺在了地下。我不僅感歎: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隊友。我爬到台子上,準備突圍,抬頭一看,一邊兒是劉潤燁,一邊兒是戴嘉嫻。我立刻下定決心,衝向戴嘉嫻,劉潤燁想要對我下手了。我只能回頭防守劉潤燁,李昱飛也來了,我欲哭無淚,果然,我被李昱飛out了!轉眼間,我們隊又失敗了。

此時我們隊已經徹底失去了信心,無心戀戰。然而黎明姐姐説:“最後加賽一局,哪隊贏了,就是最終的獲勝者!”老師這句話使我們重新恢復信心。於是第三輪對抗賽開始了。我一馬當先,撕掉了吳昊錸,可沒有料到被戴嘉嫻暗算了。我本以為勝券在握,可是到最後紅隊只剩下汪宸宇,黑隊只剩下劉潤葉。我認為汪晨宇怎麼也能撕過一個女生吧!突然,劉潤燁冷不丁飛起右腳把汪晨宇絆倒了,汪辰宇癱在地上。在那一刻,我就已經斷定,我們又輸了!

經過了這次的三連敗,我總結了一下,發現我們紅隊失敗的主要原因是不夠團結,不會打配合,黑隊的隊員十分團結,配合得十分默契,所以三戰三捷,真的是,眾人齊心,其利斷金啊!

這次遊戲,讓我明白了:會玩,才能取得勝利!

會玩,才好作文11

英國作家詹.豪厄爾説過“終日埋頭工作而不去玩耍,聰明的孩子也會變傻。”

玩是打開知識大門的鑰匙;玩,是成長的階梯;玩,是通向成功的重要途徑。

一提起玩,我就會興奮不已,因為像我們現在這個年齡段每天時間會安排的滿滿的,幾乎就沒有時間好好去玩,而對於玩我也是會玩的五花八門的,我會玩五子棋、滑旱冰、跳繩踢毽子等等,在這我悄悄地告訴你小時候我還玩過給芭比娃娃穿上我設計的用彩紙製作的各種款式的服裝,漂亮極了。

眾多玩中,我最喜歡的是在春天裏放風箏了,而且還是自己親手扎的風箏。“草長鶯飛二月天,拂堤楊柳醉春煙。兒童散學歸來早,忙趁東風放紙鳶。”春天正是放風箏的好時節,記得一個週末時,我請求爸爸給我買一隻風箏,爸爸想了一會説:“買得不好,咱們可以自己做風箏呀!”我不高興地説:“那麼費事,哪比得上買現成的好”!爸爸説:“自己動手扎的放起來才有意思,才能體會到勞動創造的快樂。”爸爸找來了扎風箏的竹條、彩紙等,便開始紮了起來,爸爸當指揮官,我服從者,我用細竹條擺成了一個“十”字形,爸爸幫我用線紮結實,框架紮好了,就該糊紙了,竹條都塗上膠水,爸爸幫我仔細地把紙糊上,不一會,一個簡單的凌形風箏就做好了,後面還有條長尾巴,爸爸説這長長的尾巴可以使風箏在空中飛得更加的平穩,風箏上面還有我畫的彩色圖案,看上去蠻漂亮的。

帶着滿心的歡喜和爸爸拿着風箏到空地去放。天空中,有很多風箏,有蝴蝶樣的,有大蜈蚣樣的,還有燕子樣的……看着在空中翩翩起舞的風箏,我便產生了一個疑問“為什麼風箏都是對稱圖形呢?”我好奇的問道,爸爸説:“因為對稱圖形較平衡,假如風箏不平衡,就放飛不起來了,即使放起來了,也會馬上掉下來。”“哦,原來是這樣呀!”我在實踐中知道了一個新知識。在扎風箏這樣的小事上,竟然還藏着些數學知識,那其它事上應該也有更多的數學。由此可見,生活中數學是無處不在的。

當風箏隨着我的跑動在頭頂上飛起時,心中無比激動,可沒飛多高就又晃晃悠悠的向下降落,就感覺風箏好像頭重腳輕的樣子,我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就這樣沒飛多高就落了下來,爸爸撿起風箏看着一臉着急的我説:“沒事的,只要調一下風箏接線的距離就行。”我抱着再試試心情重新跑動讓風箏再次起飛,這次看到風箏高飛少了剛才的欣喜,更多了點擔心,擔心它會掉下來,看來我的擔心是多餘的,風箏平平穩穩越飛越高,我不免又高興又激動起來,爸爸看着我高興的樣子説:“飛起來了吧?所以説做事情不怕失敗也不要怕出問題,要有思考和解決問題信心。”看着高高飛在的風箏,我明白了成敗往往就在一個小小的細節上,細心,敢於思考,嘗試才是成功的重要前提。

生活因玩而豐富多彩,因玩而樂趣無窮。在玩中,我們體會真諦;在玩中,我們感悟生活;在玩中,我們學會成長。

會玩,才好!

會玩,才好作文12

小時候的童年時光是在姥姥家度過的,小孩子的本性就是玩兒,幾個小夥伴湊在一起,一玩就是一整天,人雖小,鬼主意還不少。

一羣小孩子在一起,那個玩的最瘋,鬼點子最多,領導指揮能力最強的,當屬我這個“娃娃頭”了,基本上是我説玩兒這,他們一般都不玩那。我最愛玩的,當屬“做果醬”了。我曾趴在姥姥家的案板前,踮着腳,津津有味的看着姥姥如何把一粒粒的大蒜,用小小的木棒棰一下一下的搗成泥,覺得好有趣。於是,由我倡導的“做果醬”活動,在一羣小夥伴的簇擁和歡呼聲中開始了。

小夥伴們有的負責找糖找醋,有的負責找碗,姥姥家門口的石階便成了我們的案板,一切安排妥當後,我趁姥姥出去串門的時候,悄悄溜進廚房,“偷”來搗蒜的小木錘,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果醬”的主要原料,就是門前小樹上密密麻麻的珍珠大小的小紅果兒,樹不高,但果實卻不少,生生的把小樹壓彎了腰,踩上個小板凳就能夠得着。深紅的是熟透的,粉紅的是初熟的,青澀的是未熟的,大家在我的指令下,都摘那紅的發紫的。不一會兒,一大碗瑪瑙似的小紅果兒就備齊了。我是“主廚”,其他人當助理,我學着姥姥洗蒜瓣的樣子,先給碗裏倒入清水,兩隻小手來回搓,再一手拿碗,一手擋着果子濾水,可不知是我手太小還是果子太“淘氣”,長了腿似的從我指縫間溜走了,我便又撿起掉在地上髒了的果子,又重新清洗又濾水,我彷彿做着無限循環的動作,一遍又一遍卻又樂此不疲。洗好的果子,大家你一顆我一顆,把他們全部用衞生紙擦乾,又重新放回碗裏,我左手扶碗,右手拿小木錘,一下一下的用力砸,一會兒倒點糖,一會兒倒點醋,看着碗裏的小果兒慢慢變碎再變成泥,紅通通的酸甜味“果醬”在大家期盼的眼神中終於做好了。

看着一碗誘人的紅紅的果醬,想着酸酸甜甜的口味,所有人都看直了眼睛,饞得要流口水。誰先吃呢?我這個“大廚”榮幸被大家推舉先飽口福,回到廚房取了一個勺子,挖了滿滿一勺送進嘴裏,所有人的眼光齊刷刷隨着勺子的軌跡到了我的嘴裏,那苦中帶酸,酸中帶澀,被酸澀遮蓋的毫無甜味的、難以下嚥的東西被我瞬間噴了出來,轉身就直奔廚房,舀了一大碗水來漱口,看着我那難以形容的表情和反應,“果醬”終究是誰也不敢再吃了。

從那以後,我們都知道了,這看似誘人的小紅果是用來觀尚的,其實是吃不得的。只是“做果醬”這個玩法,我們卻是每每有空就喜歡搗弄,各種各樣的材料都成了我們的佐料,簡單的一件事,我們竟能玩兒上一整天的時間,一個個都成了會玩兒的小行家,童年的小夥伴們享受着在一起的那種無憂無慮的快樂。

會玩,才好!會玩,我們才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