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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父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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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父偃

主父偃簡介

(?~公元前126) 漢武帝時大臣。臨淄(今山東臨淄)人。出身貧寒,早年學長短縱橫之術,後學《易》、《春秋》和百家之言。在齊受到儒生的排擠,於是北遊燕、趙、中山等諸侯王國,但都未受到禮遇。元光元年(前134),主父偃抵長安。後直接上書漢武帝劉徹,當天就被召見,與徐樂、嚴安同時拜為郎中。不久又遷為謁者、中郎、中大夫,一年中升遷四次,得到武帝的破格任用。

漢武帝為了加強皇帝的專制權力,在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官僚機構之外,另在宮中設立內朝(見中外朝)。主父偃在內朝備武帝顧問,對當時的政治頗有影響。幾次上疏,都能切中時弊。他認為,諸侯王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而為淫亂,急則合縱以反抗朝廷,對加強中央政令的推行不利。因此他向武帝建議,令諸侯得推恩分封子弟為侯(見推恩令),這樣王國自析,諸侯王的權力也隨之削弱。他還提出,徙天下豪傑兼併之家於茂陵(今陝西興平東北),內實京師,外銷奸猾,以達到強幹弱枝的目的;以及設置朔方郡,以省內地轉輸戍漕,加強防禦匈奴等建議。這些建議迎合了漢武帝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因此多被採納。元朔二年(前127)主義偃被拜為齊相,揭發齊王奸事,齊王畏罪自殺。武帝以為主父偃曾脅迫齊王,加之趙王也使人告發其接受諸侯賄金,遂下令逮捕主父偃。後被族誅。(田人隆)zhu hu主户 宋代户口中的一類。凡屬有常產的税户,都劃為主户。其中一小部分居住於城鎮,稱為坊郭主户,根據房產等的多少區分為十等。鄉村主户根據常產的多少劃分為五等。第一、二、三等户也稱上三等户或上户。一等户一般佔田三、四頃以上,多至數十、百頃,南宋晚期的民户有的收租達到百萬斛。他們同部分官户及坊郭户中的大商人組成大地主階層。第二、三等户,也稱中户,佔田一般自一頃到三四頃之間,屬中小地主階層。在宋代,整個地主階級約佔總人口不過百分之六七,但所佔有的土地,約佔全部墾田的百分之五十至六七十。而其中佔總人口不過千分之二三的大地主,佔田達全部墾田的百分之四五十左右。被稱為下户的第四、五等户和客户,為農民階級。其中,第四等户以及部分三等户,一般佔田三四十畝至五七十畝,屬於自耕農民階層,較為富裕的則屬於自耕農民上層或富農。第五等户佔田一二畝至二三十畝,所納税錢在五百文以下,他們當中的大多數靠租佃部分土地為生,構成半自耕農民階層。在宋代,自耕農民、半自耕農民約佔總人口百分之五十左右,而所佔土地僅佔全部墾田的百分之三四十。按照國家規定,根據佔田多少、户等高低承擔國家的賦役;佔田越多、户等越高,承擔的賦役也就越重。可是由於大地主隱田漏税,規避差役,大部分賦役落在中下層地主,特別是廣大自耕農民、半自耕農民身上。因此,自北宋晚期到南宋,中下户的產業日益縮小,其中不少第五等户變成了沒有產業卻承擔賦税的無產税户,而大地主階層則在土地兼併過程中更加膨脹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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