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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5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2.26W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大家一定都收穫不少,是時候寫一篇讀後感好好記錄一下了。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荒野的呼喚讀後感,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5篇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

在暑假期間,老師給我們推薦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喚》這本書。剛拿到這本書我就喜歡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兩隻有着黑白相間的絨毛的大狗,它們都在冰天雪地裏生活着,一個坐立的遙望遠方,一個則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種迫不及待打開書的感覺,之後我捧起書細細的閲讀。

小説記敍了一隻名叫布克的`大狗,從小過着無憂無慮的生活,由於淘金熱潮的興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販子賣到了加拿大,開始與吃不飽的惡劣環境抗戰。它被賣給了一支雪橇隊,與隊裏的雪橇狗們同舟共濟,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迴歸,正當它奄奄一息時,卻被好心的約翰·宋頓收留,布克並感受到愛的力量,在約翰·宋頓遇害後,布克知恩圖報。最後在荒野的聲聲召喚下,加入狼羣。

讀完這部小説後,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別是讀到最後一段,約翰和所有營地成員被印第安人殺害後,布克憤怒地報了仇,並坐在埋沒約翰的水塘邊靜靜地愣神,慘白的月光灑潑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麼朦朧,那麼悽慘,到處瀰漫着血腥的氣息。我好像身臨其境,不禁升起一絲對布克的憐憫之情,想起它與約翰結識後所經歷的快樂和憂愁點點滴滴中流露出他們彼此之間互相的關愛。看到這兒,我的淚像斷了線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還有:它生動描述的介紹了一個人與狗的故事,主人公佈克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與戰鬥中,都堅持下來。這本書告訴我們:只要堅持,永不放棄,而且會運用智慧,小菜一碟。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2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這句話的含義,從這本書中,我體會到了。

狗的祖先是狼,狼屬羣居動物,單獨行動是做不了任何事情的。而每個狼羣都會有一個首領,所有狼會對它絕對服從,也不會自相殘殺。狗也一樣,它潛意識裏把自己的主人當做自己的首領,因此對主人的朋友,親人也會友好,把他們當自己人。而狗的防範意識也很強,決不允許陌生人闖入自己的領域,在自己主人受到威脅時連陌生的狗狗也會攻擊。這是它的`天性。

巴克從小一直過着無憂無慮的貴族生活,但在它四歲時,被家中的一位僕人偷出來並賣掉了,淪落為人類賺錢的工具,從此,它的一生命中註定要坎坷……

巴克從“國王”變成了拉雪橇的狗,在棍棒下忍受疼痛的它,懂得了應該服從現實,它漸漸變得狡詐,它的野性也開始慢慢復甦了。同時,它也牢記住了一個道理:弱肉強食,勝者為王!在艱難的工作中,巴克也憑着自己的能力,佔領了領頭狗的位置,而它的野性也在不斷被經歷所喚醒。雖然巴克在狗隊中是領頭,但在人類嚴重,它並沒有地位,沒有關愛。直到它的最後一個主人桑頓的出現。

在巴克生命垂危的時候,是桑頓救了它。他們經歷了一件又一件事,使他們感情加深,兩人互相關愛,互相照顧。巴克與桑頓就這樣結成了好朋友。巴克一邊陶醉在桑頓給它的幸福生活中,一邊嚮往着森林中無拘無束的生活,它?在兩邊徘徊着,猶豫着,可命運還是幫它做出了選擇,它最終走向了狼羣……

像巴克一樣,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會遇到重重困難,該面對的,我們絕不能逃避,因為逃避就證明我們懦弱。只有勇敢面對,生活才會有更美好的明天!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3

最近我讀了一本小説《荒野的呼喚》,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名叫巴克的大狗被賣到阿拉斯加的狗隊做“狗工”,然後逐漸迴歸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狗工的任務非常艱鉅,因為他們要把一些物資從北極運到加拿大,差不多每天要跑40 多英里呢!而每隻狗每天的食物卻只是根本吃不飽的一磅半魚乾。

狗統統被累垮後,狗隊的主人為了賺到更多的錢,把狗全都賣了。巴克被賣到了三個新手淘金者那裏為他們拉雪橇,但是因為這三個人缺乏經驗,又自以為是,不聽別人的意見,導致最後葬身北極。而巴克則逃到了一個叫桑頓的大冒險家那裏,桑頓非常愛護巴克,讓他吃好睡好住好,過得十分舒服。

漸漸地,巴克的.身體恢復了。與此同時,它體內的野性正在被慢慢喚醒,它開始感覺到殺戮的樂趣,每天都要到森林轉一圈,捕食一些小動物。一天,巴克從森林回到營地,驚奇地發現:桑頓和他的夥伴們全都被印第安人殺死了。此時的巴克已經變成了一隻兇猛可怕的野獸,他嚎叫着衝向印第安人的部落,和他們展開一場大戰。一週後,巴克幾乎殺掉了所有的印第安人,回到了森林。巴克正準備捉幾隻小鹿來吃,卻被一羣狼擋住了去路。巴克立刻和它們展開大戰,結果,只用了半個小時的時間就憑藉自己的力量將狼羣擊潰了。狼羣很佩服這位勝利者,便想讓巴克當狼王,巴克接受了這份請求,當上了狼族的王者。

讀完這本小説,我覺得那是個不同的世界,因為和平時期人人平等;而在小説裏,則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誰的牙齒更鋒利,誰就是王者!!但是,我更向往和平,因為在和平時期,不打仗,不殺戮,大家都過着安逸的生活,多好哇!!!同學們,你們怎麼認為呢?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4

出於對動物的喜愛,我常會找一些這類的書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喚》是一本以一隻名叫“巴克”的狗為主角的書,卻和一般的側重於狗的忠誠、可愛之類特性的書不同,它以敍述的形式講述了巴克從一隻温順親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則和野性的教育下轉變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異,在語言的表達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意識和對生命的熱愛,依舊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賣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條養尊處優的馴養犬,過着無憂無慮的生活;然而,在被拐賣到嚴酷的北方之後,它不得不面對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極其惡劣的現實環境中,它顯示出了強烈的生存慾望,並由這種慾望主宰,設法克服一切難以想象的困難,成為一隻適應荒野生存規律和競爭規律的雪橇犬,它與它的主人桑頓一起,在北方闖出了名聲,最終還響應荒野的召喚,迴歸了自然。

蘇格拉底説:人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準備死亡,練習死亡,因為死亡能夠使我們的身體消失。這句話聽起來有些消極,然而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伴隨死亡而來的不是眼淚,乞求,而是尊嚴;死亡也不是陰森森的,而是冷靜、清醒的。他的小説的死亡意識主要表現在抗拒死亡的威脅、尋求有尊嚴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規律等方面,這也正是他熱愛生命,禮讚生命的獨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許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堅韌不屈,聽命棍棒法則卻並未被馴服;適應力強,為了生存學會了以前養尊處優時不會的技能;熱愛自由,對新生活充滿了嚮往和渴望;勇猛兇殘,想象力豐富,善於耍心眼,施詭計,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富有激情,當桑頓把它從棍棒中救出來,並像孩子般照料它時,它表現出對桑頓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愛以及忠誠。也許巴克不夠完美,但在我眼裏,它充滿了魅力。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5

最近,我讀了《荒野的呼喚》,這本書讓我感慨萬千。作者傑克·倫敦帶我走進動物的內心世界,讓我能以動物的獨特視角去審視這個世界。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隻叫做“布克”的聖伯納狗、蘇格蘭牧羊犬混血狗。有一天,巴克被可恨的園丁助手莫紐爾賣給了狗販子。經過很久的路途,布克被轉手給了一個在雪上傳遞公文、信件的郵遞隊。它與雪橇隊裏的朋友們風雨同舟,共歷坎坷,生活得有趣而艱辛。但布克還是被長期的辛勞擊垮了,它的朋友也一個一個地離開了它。當布克正被愚蠢的新主人哈爾鞭打時,好心的約翰·桑頓阻止了哈爾,收養了布克。布克在桑頓的身邊感受到愛的力量,和他寸步不離。但布克在一次外出打獵時,約翰·桑頓遇害了。布克回到了家看見了桑頓的屍體,心痛不已。最後,布克在荒野的聲聲感召下,匯入了自己的歸宿——狼羣。

布克是勝利者,它是他夥伴中唯一的`倖存者。我覺得生活像一個火場,一旦你體力不支倒下去,你就失敗了。如果跌倒後不能儘快地站起來,越積越多的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將你的靈魂吞噬。只有堅持到最後的人,才能生活下去。

一個人,如果屈服於生活。那這個人永遠都只能是弱者。如果你不屈於生活,鍛鍊自己、更加努力地面對生活,你會在一次次的磨練中成長,成為當之無愧的強者。和布克一樣,我們在生活中也會遇到低谷。如果我們堅強地與命運作鬥爭,才能戰勝它。如果我們逃避困難、對困難視而不見,你永遠只會失敗。

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這是每一個生物的生命守則。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6

它精緻的畫面,有趣的書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喚》。讀着讀着,我的心在晃動着,被它所感動着。

巴克是一隻高貴的'王者犬。它身體健壯,體態豐滿,生在福中。它的命運掌握在人類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販賣,收留、販賣……它在這複雜的經歷中,漸漸地長大了。它看見同伴柯利被咬死,心靈受到了極大的震撼。在一羣狗隊中,頭狗斯皮茨對它冷嘲熱諷。終於一次,它忍無可忍,跟頭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機靈的頭腦,強壯的身體,讓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經歷了血的考驗,它的野性,爆發了!最後,它與狼羣交手,它發揮出自己所有潛能,最終,戰勝了狗羣!它成為了一隻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現在的我們呀,被寵壞了,嬌生慣養。只有經歷風和雨的洗禮,才會堅強起來;只有不斷戰勝,才會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別人強,你就會被無情地擊敗。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著名作家巴爾扎特,欠債9萬法郎,從此不決心,每天工作長達18小時之久,終於寫成了不朽鉅著――《人間喜劇》。不經歷風風雨雨,怎麼會成功呢?

其實,生活也是如此。考試,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賽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許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選了……

輕輕合上這本書,我長歎了一口氣,巴克只是一個動物,一隻狗,它都有這種精神,我們不妨問問自己:我們有這種精神嗎?我們不覺得羞愧?我們不就是缺少這種精神嗎?讓我們學習巴克,成為一個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7

信心、勇氣與成功

————讀《荒野的呼喚》有感

前幾天,我有幸拜讀了傑克﹒倫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喚),感觸頗深。

文章講述了一條名貴的家犬布克被販賣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區當雪橇犬,處尊養優的它面臨重重困難,但他最終懂得了棒子和牙齒法則,他的原始本能復甦了,漸漸學會了祖先的生存方式,並最終迴歸荒野,成為狼羣的首領。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歷經了許多坎坷,承受着人類無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爭奪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險惡的環境中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但它憑藉着頑強的勇氣和必勝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難,最終成就了它輝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氣是成功的必然條件,而我偏偏缺乏他們,當我面對困難時,我總是鼓不起勇氣,拿不出信心,為此,成績很難得到提高,有時離成功僅一步之遙,但我卻退縮了,放棄了,最後成功也與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機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動了,它從舒適的南方家庭環境被放逐到惡劣的寒冷北方,從溺愛它的主人家到一羣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無論從物質上還是精神上,它面臨的困難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過來,最終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則——優勝劣汰,何況我們人類呢?

如今的我們像正在茁壯成長的幼苗,雖有老師、父母、朋友的關愛,但成長的過程必須是自已拿出勇氣和信心去接受挑戰,經歷風雨,只有那些接受陽光雨露滋潤的小苗才能長成參天大樹,而整天呆在温室裏的小苗,是需要別人的澆灌和呵護,是適應不了大自然的挑戰,最終也將走向毀滅。

同學們,以布克為榜樣,拿出勇氣和信心,告別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難的挑戰,戰勝自我,你也會成為“狼首領”的!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8

在躍過天山的時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沒有積雪的遮擋,一望無垠。這倒不是因為它多麼廣闊,而是因為它的下方是一個陡坡,徒然讓人生出那種豪氣沖天的錯覺,着實讓我惋惜了一場。

為什麼要惋惜呢?可能這個回答有些許勉強:我想它應該是被誤解和錯過了許久。它立於人煙稀少的天山懷抱中,披着貧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風吹日曬,在不多的幾雙目光的注視下,在我們轉了幾個彎後,不甘願地讓我們發現了這個祕密。這就好似説它是偽裝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過時遭受這樣不清白的冤屈。僅僅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陡坡,卻讓它的地位與那貧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籌。在無意識的欺騙了那幾雙眼睛時,它不得不承受被他們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後果。這並非它意,卻也是它所無奈的。本來麼,它沒有腳也沒有手,無法移動,也無法辯白。即使是雪天的銀裝素裹讓它暫時得以不必“欺騙”那些路人,因為茫茫大雪掩蓋了一切謊言。但若有人來遊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搶地地爬上坡後,簡直狼狽不堪,又致使這樣的驚嚇與那“謊言”相去不遠了。我想,這時候,它的心裏,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後一次路過那個荒野時,發現那裏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樹苗在風中搖曳,嫩嫩的葉片在招手歡笑,為荒野增添了幾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還一望無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條堅固的脊樑在野風中挺立着,寂傲蝕骨,不停地呼喚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廣闊和寬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樣,在靈魂中聲聲呼喚,生生不息,誰不為之動容?

試想,在我們的生命中也有過許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願的`欺騙,不情願的放棄,對現實充滿無奈和不滿,在與時間長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種如山野呼喚自然的追求。這種不被現實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顯地體現在詩人們的身上,讓他們歌頌那些不願被生命遺忘的人們。同時,讓我們好好地堅持夢想,堅持對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9

昨天,我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荒野的呼喚》。它的作者是一位加拿大著名的作家查爾斯道格拉斯羅伯茨。書裏寫着一些關於動物的'命運。

在一個空中之王的故事裏,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禿鷹。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樹上住着空中之王禿鷹一家。每次禿鷹和它的妻子都會帶回很豐富的食物,給自己可愛、貪吃的寶寶。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條很大的白鮭魚,將魚放在巖石上,並在巖石邊設下陷阱,然後躲在大樹後面等禿鷹大王來自投羅網。禿鷹大王來後,便坐在巖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鮭魚。誰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魚網,將它捉住帶走了。妻子在家見丈夫還沒回來,孩子們又餓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禿鷹無法逃走,因為它脖子上掛着一個鐵鏈,它無法動彈。它的願望是自由。後來,小鳥們知道大王失蹤後,便放肆地在寶座上亂跳,覺得無聊時就飛走了。有一次,印第發人要將鐵鏈換成金鍊時,禿鷹藉此機會飛起來,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後,就飛回鳥巢登上了寶座。

看了這個故事,我不由自主地開始敬佩兇猛的禿鷹了。首先,它心裏有個信念,它一定要掙脱鐵鏈,獲得自由,然後快快飛回妻子、孩子身邊,去保護、餵養它們。其次,它每時每刻都在尋找逃脱的機會,從未放棄,耐心等待。最後,它抓住印第安人將鐵鏈換成金鍊的機會,成功地逃脱了。

我從禿鷹身上感悟到了,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標。像我們國小生從小就應該對立遠大理想,一旦確實了自己的理想,就應該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地向前邁進。即使遇到困難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費,要永不放棄。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0

《荒野的呼喚》是傑克·倫敦的一部中篇小説。講述了一隻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續了他一貫的創作主旨:生存。

這部小説的視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視角來寫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裏,養尊處優。但又被園丁曼努埃爾偷拿去換錢了。巴克先是被轉手到一個訓狗專家那裏,被大棒打明白了: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如果對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點辦法也沒有。巴克着實是一條聰明的狗。他後來被佩勞選中,成了一條拉雪橇的狗。它是條好狗,學的很快。而荒無人煙的環境也逐漸激發了它的野性,它就這樣一直在原始的環境下,學習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並不是一帆風順。中途有赫斯基狗來洗劫他們的營地,甚至殺死了巴克的同伴。它與頭狗發生爭鬥,最終戰勝了頭狗成為狗羣的領袖,它見到了忠犬的死亡。

這一切都給它帶來了難以磨滅的印象。後來巴克又被轉手給了一個親戚團,其中領頭的叫哈爾。他是個為了淘金不顧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驅使着狗隊,卻從來不為它們考慮。對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機器。巴克在這種環境下幾近崩潰,直到遇見了約翰·桑頓。桑頓是一個真正愛狗的人,他對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愛,他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主人,這讓巴克十分的愛他,桑頓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頓終究還是被伊哈特人殺死了。巴克就此徹底脱離了人類,迴歸了荒野。

巴克是一條狗,但在書中,巴克的一些品質表現出它比有些人類還要好。它正直忠誠,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卻是利益至上,十分虛偽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訓狗人的大棒打的時候,它感到了羞愧與恥辱。它被逐漸激發着自己骨子裏與生俱來的野性,會自己捕獵,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為巴克敢於抗爭的精神與它忠誠無私的品質致敬。有時,我們甚至需要向一條狗學習。因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們強得多。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1

該書的主人公是一條狗,本來過着舒適的生活,因為在北極掀起的淘金熱,人們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才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一共和六個主人打交道,每一次都給了他不可磨滅的記憶。第一個主人給了他舒適的生活;第二位的主人紅衣衫(訓練狗的人)教會了他一個認他銘記一生的.道理一一是不可能打敗一個拿着棍子的人的;他在第三任主人信差那兒,他與狗的頭領史皮茲決一死戰,殺死了他,並代替了他,成為了狗中的領袖;第四個主人只把它當做工具,讓他們拖着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多裏,使他們那一隊狗都累得不行了;第五任主人是個蠢傢伙,他用便宜的價格買下他們之後,不給他們絲毫休息的時間,還冒險在融化的冰層上奔馳,最後冰裂開了,他們和狗一起掉進河裏淹死了,只有布克被約翰·宋頓給救了;這最後的主人與布克在相處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為主人屢建奇功,當主人被殺害後,它毅然替主人報仇雪恨。最終,布克迴歸荒野,成了一羣狼的首領。

讀完書之後,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第一:布克具備堅強的生存能力。他周圍的眾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都無奈的倒下了,只有布克堅強的活了下來。這讓我聯想到我們生活的社會就象一個殘酷的戰場,萬一堅持不住倒下去,你就必須儘快的站起來,否則你將永遠起不來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讓你喪失鬥志。只有頑強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如果我們遇到一點挫折就被打倒,那麼就還不如一條狗,也更不會在將來大有作為。站着的人應該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第二:人的貪慾十分可怕。第五任主人被貪慾驅使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沒有性命,就連約翰·宋頓也是因為想要多拿一些黃金,才被土著人殺死了。貪真是太可怕了。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2

假期裏,我讀了《荒野的呼喚》這本書,書中的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這本書講了一條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園丁助手曼紐爾賣到了北國。它有過四個主人,經歷了許多磨難。

在第一個主人手裏,他差點被狗的頭領史皮茲殺死,但最終學會了生存的法則;

第二個主人讓他拖着沉重的貨物,一口氣跑了兩千四百里;

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無能,最後他和他們的狗一起掉進河裏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

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為主人立了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替主人報了仇。

最終,布克迴歸荒野,成了一羣狼的頭狼。

讀完這本書,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萬分。

首先是布克堅強的生存能力。

他的眾多夥伴,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難和危險後,只有布克活了下來。我覺得社會也象一個大戰場,一旦倒下去,要不趕快站起來,你就完蛋了。悲傷會把你徹底打垮,然後吃掉你的靈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應該讓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斷進步,並繼續尋找更高的立足點。

其次是布克對第四任主人的濃厚感情。

在布克的生活裏,只有他的第四任主人和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這感情像一根繩子似的把他不斷從荒野里拉回來。他救過主人一次命,替主人立過好幾件大功,在主人被殺害後,他又想方設法替主人報了仇,並且在每年主人被殺害的那天,他還會回到那個地方紀念主人。相比之下,我們人對動物的感情就要差多了。

第三點是人的貪心。

第二個主人因為貪心把布克他們給賣了,第三個主人因為貪心想得到金子,穿過已經開始融化的湖面,結果掉進湖裏淹死了,就連第四任主人也是因為貪心想多拿一些多礦石而被人殺害了。貪心,真是人致使的弱點。

《荒野的呼喚》的確是一本好書,是一本能震撼人心的書,希望大家一定都要看一看。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3

寒假期間,我讀了一本關於動物的小説,名叫《荒野的呼喚》。

這部小説的主角巴克,擁有高貴的血統,原本無憂無慮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裏。一天,它被偷走了,幾經轉手,被賣到一個穿紅色絨線衣的人手裏。這個人用大棒反覆擊打它的腦袋,讓它明白了“大棒法則”。被帶入狗羣之後,斯匹茨咬死捲毛,捲毛死也沒留個全屍,又讓它明白了“犬牙法則”。後來,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發起進攻,讓斯匹茨得到了同樣的結果,自己取代它當上了排頭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換,也致使它們狗羣的任務越來越重,奄奄一息。這時,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頓。它不但在索恩頓那裏得到了休息,恢復了健康,而且體會到了平等的`愛。為了這份愛,它追隨索恩頓來到了一個寬闊的峽谷。在這裏,狼嚎喚起它的記憶。當最愛的主人被伊哈人殺死之後,他憤怒的為主人報了仇;隨後了卻人間紅塵,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麼忠實啊!文章裏的巴克和其他狗夥伴們雖然吃得不太飽,但它們卻以工作為榮,竭盡全力地工作。它們絕不會違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實。

狗,多麼聰明啊!當巴克成為排頭狗之後,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羣;走在危險的薄冰上,兇惡的斯匹茨掉進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於是幾乎把整隊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聰明,使勁讓自己不動彈終於得救了。

狗,多麼勇敢呀!在遇到野狗來搶奪食物時,它們奮勇殺敵似的撲咬起來,趕走了那夥“強盜”。在主人索恩頓失足掉進河裏時,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擋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時對狗的態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戲弄;家裏的看門狗總是受我的氣;寵物狗怎麼也逃不了被關在籠子裏的命運……….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太慚愧了。我應該要善待它們,關心它們,呵護它們。

在這個血肉豐滿的世界裏,我哭了,我笑了,我懸念疊生,我由衷地感歎生命的無限頑強。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4

一條狗的傳奇一生,展現了它從文明到野蠻的辛苦蜕化過程。

《荒野的呼喚》是一部傑出的動物寓言小説,它描寫了這樣一個由狗變狼迴歸自然的故事:主人公是一隻名叫巴克的混血狗,它既魁梧又機靈狡猜,在一個法官家庭裏備受寵愛。可不幸鼓終降臨,一個傢伙將它偷走並把它賣到極寒地帶做雪撬狗。在這裏,巴克而臨着生存極限的考驗,也體會到了人與狗真正的愛,最終它報復了殺害它主人的仇人後,毅然迴歸了森林,完成了從文明到野蠻的蜕化過程。

《荒野的呼喚》表而上是寫一條狗在極其惡劣的極地的生存和鬥爭,而實際影射的是當時社會中的人在殘酷競爭中求生存的艱難,也演示了人類隨若文明的不斷髮展,遠離了淳樸的自然,又有了迴歸的慾望。是啊,在這有如萬花筒般的.當代世界,首先要學會的是適應之道,比如巴克適應那樣一個充滿殘酷的寒地,我們應當很容易。其次便是怎樣做才能不迷失原來的自己。這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巴克是走了一段彎路,可是它最終也覺悟了。可我們人類。在金錢、利益等物質世界中迷失的少嗎?又有哪些是自己頓然醒悟,而永不後悔的?我擔心,我們在文明發展的過程中,拋棄了在荒蠻時代屬於美、屬於生活之樂的東西。

傑克倫敦賦予了巴克以靈性,可見這不僅是一篇動物小説那麼簡單,作者意在以狗的經歷反映出人的本性,那原始的未經渲染的東西。它也留給我一個沉重的問題,究競我們是從文明到野蠻蜕化,還是從野蠻到文明進化,我無從所知。 一條狗的傳奇一生,一部優秀的文學作品——《荒野的呼喚》,一片荒野中,我彷彿聽到了那原始的呼喚……

荒野的呼喚讀後感15

這個寒假,我讀了很多本書,但讓我最愛不釋手的還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John Griffith London)的《荒野的呼喚》。

巴克最初也過着養尊處優、無憂無慮的生活。他繼承了他的父親——聖伯納德犬的威嚴和體重;從他母親——蘇格蘭牧羊犬那裏繼承到了靈敏的反應和機智。但是,自從曼紐爾將他賣給了狗販,他的命運就被徹底的改變了。

他從一個養尊處優的“國王”淪落到被別人所奴役的“奴隸狗”;從一個無憂無慮的環境淪落到冰天雪地的北方,但是他依靠着自己超強的適應環境的能力,當上了領頭狗,在他的主人桑頓最後還回歸到了大自然當上了頭狼。

巴克的故事讓我不禁聯想到了一句名言“只要奮鬥最終會取得成功!”同時,它也讓我想到了一個人——童第周。

童第周是我國著名的生物學家,也是國際知名的科學家。

其實他讀中學時第一學期末平均成績才45分。

此後,他就常常與“路燈”相伴:天矇矇亮,他在路燈下讀外語;夜熄燈後,他在路燈下複習。“功夫不負有心人” 期末,他的平均成績達到70多分,幾何還得了100 分

大學畢業後他去比利時留學。在國外學習期間,童第周刻苦鑽研,勤奮好學。獲博士學位後,他回到了災難深重的祖國,在極為困難的條件下進行科學研究工作。

沒有電燈,他們就在陰暗的院子裏利用太陽光在顯微鏡下從事切割和分離工作;沒有培養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顯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極細的玻璃絲;實驗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從野外採來的。就在這簡陋的“實驗室”裏,童第周和他的同事們完成了若干篇有關金魚卵子發育能力和蛙胚纖毛運動機理分析的論文。經過不懈努力,研究出了在生物進化中佔重要地位的文昌魚卵發育規律,取得了很大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