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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件事,我就驕傲作文

欄目: 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1.51W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據寫作命題的特點,作文可以分為命題作文和非命題作文。相信許多人會覺得作文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想起那件事,我就驕傲作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想起那件事,我就驕傲作文

想起那件事,我就驕傲作文1

每當經過學校門前的小賣部,看見各種各樣的食品時,我就想起了我那份驕傲的事。

記得我上三年級以前,非常喜歡吃零食,每天腦子裏都是零食的美味。那些辣的、甜的、鹹的、鮮的、脆的、筋道的零食像藍精靈一樣在我的腦子裏輪流的跳舞,有時候都情不自禁的流出口水來,想想都臉紅。爸爸為此都給我起了個外號:“吃貨”,奶奶看到我吃了零食不吃飯總會板着臉嘮嘮叨叨,媽媽打掃衞生查到我藏在抽屜裏的零食後也會失望的搖頭,儘管這樣我仍然抵擋不住零食的誘惑。每當放學,看見其它同學大搖大擺地拿着錢去買零食吃,我都在旁邊看着。那時候,別提我有多羨慕了!有一天放學,一個好同學神祕的向我招手。我疑惑地走到他身邊,他從背後拿出一包東西在我面前晃了下,然後抽出一根遞給我,原來是我最愛的辣條!不到5分鐘我們兩個人就狼吞虎嚥的把整整一包辣條消滅了,可我感覺一點也沒吃夠,一心想着回到家找媽媽要錢,明天再買幾包也跟我的好朋友一起分享。我把我的想法告訴了媽媽,原以為最疼愛我的媽媽一定會答應我的要求,可萬萬沒有想到媽媽卻嚴厲地説:“從今以後再也不準吃零食,那些都是垃圾食品,那多髒啊!”媽媽説完還把手機給我看,“你自己看看這個新聞,那些做辣條的地方,小狗跑來跑去,老鼠,蟑螂什麼都有,看你還敢不敢吃?”我知道媽媽的脾氣説一不二,我不敢多説,氣呼呼地衝進了我自己的房間裏,躺在牀上一個人生悶氣。為什麼別人就能吃,而我就不能吃了呢?別人吃了不生病只有我吃了生病不成?

過了一會兒,我的'心漸漸平靜了下來,覺得媽媽也説得對,那只是個小賣部,不知道食品從哪裏買來的,質量不能保證。從那以後,只要我一想吃零食,就會想,這些東西吃了會拉肚子,這些東西吃了生病……後來我真的有點擔心吃下去的零食對身體造成傷害。一天放學回家,一個同學向我推薦:“張勁涵,這XX真好吃啊,你要不要也去買一包?那時,我心裏還是有些癢癢的,可是我一想到媽媽説過的老鼠、蟑螂的場景就覺得害怕了。最終,我還是堅決的回答,不,這些東西很髒,也會對身體造成傷害,我不會吃的”,“哦,那我走了。”他看了我一眼,失望地回答。

一個星期過去了,兩上星期過去了,我終於抵擋住了對零食的誘惑,再多人買零食,我也不會動心了,而且,我不但自己不買,還會勸告別的同學不去買,給他們講,這些東西吃了有什麼危害,直到讓他不買這些零食吃為止。

我還以為零食就像抽煙一樣會上癮呢,就連爺爺也佩服地説:“我要向我的乖孫子學習,他都把零食戒掉了,我也要爭取把煙戒掉嘍”。看來只要下定決心,什麼事情都是能辦到的!正如那句名言: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現在,每當想起這件事我就會為自己的改變感到驕傲。

想起那件事,我就驕傲作文2

想起那件事,我就驕傲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成都理工大學附屬國小六年級一班劉賢靜每當經過學校門前的小賣部,看見那些各種各樣的食品時,剛入學時,我成功地擋住了零食誘惑的事,就清晰地浮現在我的眼前。

記得那是我入學的第二個星期。每當放學時,就能看見許多小朋友都圍着小賣部買零食吃。我很羨慕他們,也很想吃。

回到家後,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媽媽。我本以為一向疼愛我的媽媽會答應,沒想到媽媽卻嚴厲地説:“不準吃零食,那小賣部的東西多髒吶,吃了會拉肚子的。”我知道媽媽的脾氣,不敢多説,氣沖沖地回到自己的房間裏,我躺在牀上生着悶氣:他們能吃,我為什麼就不能吃?別人吃了不會生病,我吃了還會生病不成?

又過了一會兒,我的心情漸漸平靜下來,覺得媽媽説的也對。那是個小賣部,東西的質量不能保證。再説零食吃多了對我們生長也沒有好處。我便反覆地對自己説:“別想着吃零食,別去想着吃零食……”

第二天中午放學,幾乎每個同學都圍着小賣部買這樣,買那樣。那誘人的食品包裝,那噴鼻而來的食品香味,讓我有些動搖。就在這時,“別想着吃零食,那會影響你的健康……”這句話又在我耳邊不斷地響着。我趕緊捂住鼻子,側過臉,快步向前走去。可喉嚨裏,卻忍不住嚥了好幾下口水。

回到家,我放下書包,心裏樂滋滋的:我成功了!擋住了誘惑。我決定每天都這樣,就一定不會總想着零食了。

這樣堅持了兩天。第三天,我照常向前走,突然,一個同學拉住了我的手;“劉賢靜,這‘奇多’可好吃了,你不想嚐嚐嗎?”“哦!我……我……”我的心一緊,不知説什麼好。説我沒錢,萬一他説我是窮光蛋,那可不好。説我有錢,我又拿不出來。我轉了轉眼珠,巧妙地説道;“我不喜歡吃‘奇多’。”“哦!那再見!”我向他揮了揮手,繼續向前走。

剛回到家,我準備把書包放在沙發上。在放書包時,我發現沙發上有一元錢硬幣。我靈機一動。這一定是媽媽拿衣服時,沒留意,從包裏掉出來的.。我何不把這錢買零食,又能解饞,又能炫耀自己。一舉兩得。我正準備收好錢時,媽媽常教育我的話“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在我耳邊響了起來,我果斷地放下了手中的錢。還警告自己:千萬不能幹這種事。

一個星期過去了,兩個星期過去了,我通過努力,終於擋住了零食的誘惑。看見媽媽丟在沙發上的錢,我會自覺地還給媽媽;再多的人買零食,我也不會動心。到後來,經過小賣部時,我連看也不會看一眼,更不會刻意加快回家的腳步。

現在,想起這件事,我就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