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國學 語言 詩詞 名言警句 對聯 雜談
當前位置:學問齋 > 史部 > 續資治通鑑

《續資治通鑑》宋紀五十七 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欄目: 續資治通鑑 / 發佈於: / 人氣:1.79W
《續資治通鑑》宋紀五十七 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宋紀五十七 ∷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御史吳中復所劾,故降。

  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牴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于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並進於太后。

  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户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即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幹請之罪。”從之,仍榜御史台、閤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於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諡曰文,御史吳中復言洙官不應諡,乃止。

  庚辰,詔內臣為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御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御容。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於遼,禮賓使李綬副之,且許以御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於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諡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於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西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嚕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丑,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幷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户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歿,詔侍御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御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著聞於時。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札,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書藏祕閣,特官其子。復卒,又賜錢十萬。復惡胡璦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璦治經不如復,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於遼。

  先是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鹹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滯才之歎;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十二月,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又別置明經科;舊置説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裏而寓户它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複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繆,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

  庚戌,遼禁職官於部內假貸貿易。

  辛亥,立內降關白二府法。

  癸丑,詔:“大臣所舉館職,自今令中書籍記姓名,候在官員數稍少,即選文行為眾所推者與試,其考校無得假借等第。”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辰,遼以太皇太后不豫,曲赦行在五百里內囚。己巳,太皇太后殂,諡欽哀。欽哀自聽政,弒其嫡後,為國人所不服。既廢而復迎,以不得顓政,猜忌興宗,然猶干預政事。郡王特布家奴濟哩節告其主,言涉怨望,鞫之無驗,當反坐,以欽哀言,竟不加罪,亦不斷付其主,僅籍沒焉。寧遠軍節度使蕭白掠烏庫德哷勒都詳兗迪嚕之女,強為妻,亦因欽哀言,僅杖而奪其官。興宗末年,政刑廢弛,亦多由欽哀使然。時欽哀諸弟惟孝友尚存,先以柴冊恩遙授洛京留守,致仕,至是進封豐國王。

  是歲,夏改元奲都。

  嘉祐三年遼清寧四年

  春,正月,壬申朔,遼主如鴨子河。

  己卯,以福州進士陳烈為安州司户參軍。

  烈篤於孝友,從學者數百人。天章閣待制曹穎叔知福州,薦之,授本州州學教授。於是翰林學士歐陽修又薦之,故有是命。烈皆辭不受。

  甲申,封江夏民妻張氏為旌德縣君,表其墓曰“烈女”。初,裏中惡少謝師乞過其家,持刀逼張,欲與為亂,張大罵;至以刃斷其喉,猶能走禽師乞以告鄰人。事聞,特褒異之。

  丁亥,遼知易州事耶律普德秩滿,部民請留,許之。

  二月,癸卯,遼遣林牙蕭福延來告喪,帝為發哀於內東門幄殿,輟視朝七日。

  先是太常博士吳及既除喪,擢祕閣校理。乙巳,改右正言、諫院供職,覆上疏請擇宗室子以備儲副。既又言:“開寶詔書,內侍年三十,聽養一子為嗣,並以名上宣徽院,違者抵死。比年此禁益弛,夭絕人理,陰累聖嗣,願詔大臣明示舊制,上順天意,以綏福祐。”帝嘉納之。

  丙午,遼詔伊勒希巴諸路鞫死罪,獄雖具,仍令別州縣覆案,無冤然後決之,稱冤者即具奏。

  庚戌,遼主如魚兒濼。

  三月,辛未朔,命翰林學士歐陽修兼侍讀學士,修以侍讀多宂員,固辭不拜。

  甲戌,詔禮部貢舉。

  戊寅,遼募天德、鎮武、東勝諸處之勇健者,籍之為軍。

  己卯,以起居舍人範鎮知制誥。鎮自罷言職,每因事未嘗不以儲嗣為言。及知制誥,正謝,又面論曰:“陛下許臣復三年矣,願早定大計。”

  甲午,遼肆赦。

  丙申,詔三司編天下《驛券則例》,從樞密使韓琦請也。

  夏,四月,甲辰,遼主謁慶陵。

  甲子,資政殿大學士吳育卒,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乙丑,罷修睦親宅祖宗神御殿,初從歐陽修言也。

  五月,癸酉,右正言吳及言:“太宗朝嘗給三司判官御前印紙歷子,令批書課績。今其書雖存,而無考校之法。請自今,歲終案功過而升黜之。”詔以及所言錄示三司使張方平。

  遼葬欽哀太后於慶陵。

  初,鹽鐵副使郭申錫,受詔視河,與河北都轉運使李參論議不相中,訟參遣小吏高守忠齎《河圖》屬宰相文彥博;御史張伯玉,亦奏參朋邪,結托有狀。以事連宰相,乃詔天章閣待制盧士宗、右司諫吳中復推劾,而申錫、伯玉皆不實。伯玉以風聞免劾;乙酉,降申錫知滁州,尋改知濠州。

  遼主如永安山清暑。

  六月,丙午,吏部尚書、平章事文彥博,罷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郭申錫、張伯玉攻彥博雖不勝,彥博亦不自安,數求退,帝許之。

  以樞密使、工部尚書韓琦依前官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樞密使、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賈昌朝罷為鎮東節度使、右僕射兼侍中、景靈宮使。

  文彥博始求退,諫官陳旭等恐昌朝代之,乃疏昌朝交通女謁,建大第,別為客位以待宦官;又,宦官有矯制者,樞密院釋弗治。昌朝由此罷。初,温成皇后乳母賈氏,宮中謂之賈婆婆,昌朝以姑事之;諫官劾昌朝交通女謁,指賈氏也。

  以觀文殿大學士、兵部尚書宋庠、樞密副使、禮部侍郎田況,併為樞密使。帝初欲用王堯臣為樞密使,當制學士胡宿固抑之,乃止。

  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張昪為樞密副使。

  庚戌,以權知開封府包拯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拯言:“東宮虛位,羣臣數有言者,未審聖意何久不決?”帝曰:“卿欲誰立?”拯曰:“臣為宗廟萬世計耳,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行年七十,且無子,非邀後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拯又言:“近年內臣祿秩、權任,優崇稍過,惟陛下裁抑。”又言:“累年以來,制敕才下,未逾月而輒更,奏語方行,又隨時而追改。民知命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欲乞今後臣僚上言利害,並請先下兩制集議,如可經久,方許頒行,不可數有更易。”又陳教養宗室之法,請條責諸路監司及御史府自舉屬官,諫官、御史不避二府薦舉者,聽兩製得至執政私第,事多施行。

  以翰林學士歐陽修權知開封府。修承包拯威嚴之後,一切循理,不事風采。或以為言,修曰:“人各有短長,不能捨所長強所短也。”

  甲寅,詔學士院編錄國初以來所撰制誥,從歐陽修請也。

  乙丑,遼以北院樞密使蕭革為南院樞密使,徙封楚王,以南院樞密使吳王耶律仁先為北院樞密使。革先以奸佞得幸於興宗,旋奉遺詔立遼主,遼主寵禮不衰。仁先嚐為東京留守,通山開道,控制女真以安邊民,甚有威望,遼主待之不如革。

  丁卯,交趾貢異獸二物,本國稱貢麟,狀如水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芻果瓜,必先以杖擊然後食。知虔州杜植奏:“廣州嘗有番商辨之曰:‘此乃山犀也。’謹按《符瑞圖》,麟,仁獸也,麇身、牛尾、一角,角端有肉。今交趾所獻不類麇身而有甲,必知非麟,但不能識其名,請宣諭交趾進奉人及回降詔書,但云得所進異獸,不言麒麟,足使殊俗不能我欺,又不失朝廷懷遠之意。”乃詔止稱異獸雲。

  是月,提點荊湖北路刑獄、司勛員外郎潘夙權本路轉運使。時蠻反邵州,殺隊將及其部兵,故委夙經制蠻事。夙駐兵貲木寨,親督兵援所遣將,破團峒九十餘。夙,美之從曾孫也。

  秋,七月,癸酉,以福州進士周希孟為國子監四門助教、本州州學教授,以知州蔡襄薦也。往時閩人專用賦以應舉,襄得希孟,專以經術傳授。襄親至學舍,執經講問,為諸生光;延見處士陳烈,尊以師禮。州人陳襄、鄭穆,學行著稱,襄皆折節待之。閩俗治喪尚浮屠,務豐侈,往往破家,襄下令禁止。至於巫覡主病、蠱毒殺人之類,皆痛斷絕之。閩俗以變。

  辛巳,遼制:“諸掌內藏庫官盜兩貫以上者,許奴婢告。”

  壬午,遼主獵於黑嶺。先是伊實部人蕭巖壽,剛直尚氣,重熙末始仕,無所知名。及遼主即位,太后屢稱其賢,由是進用。遼主出獵,命巖壽典其事,未嘗高下於心,遼主益重之,旋歷文班太保、同知樞密院事。

  丙戌,詔:“廣濟河溢,原武縣河決,遣官行視民田,賑恤被水害者。”

  丁亥,命權御史中丞包拯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壬辰,復以度支員外郎範祥制置解鹽,從張方平、包拯言也。

  權御史中丞包拯言:“右正言吳及,立身有守,遇事敢言,緣與樞密副使張昪妻是親,奏乞外郡;然昪妻亡已久,理不當避,乞令依舊供職。”許之。

  權知開封府歐陽修言:“近依諫官陳旭所請,幸求內降之人,委二府劾奏其罪。臣自權知開封府未及兩月,十次承準內降,本府具奏,至於再三,而內降不已。乞根究因緣幹求之人,奏攝下府勘劾,重行責罰。”

  八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甲辰,詔禮部貢院,宗室婿不許鎖廳應舉。

  丁未,詔三司:“京師比歲旱,屢蠲民租,其以緡錢十萬下本路助糴軍儲。”

  辛亥,以度支副使周湛為遼太后生辰使。淇辭不行,乃命權鹽鐵副使王鼎代往。

  己未,參知政事王堯臣卒,輟視朝一日,贈左僕射,諡文安。

  庚申,卞溪蠻彭仕羲率眾降,歸連歲所掠甲仗士卒,詔辰州還其孥及銅柱;自是復通中國,然桀驁益甚。

  辛酉,封左屯衞大將軍、秀州團練使從信為榮國公。吳懿王德昭孫,舒國公惟忠子也。

  知渾州劉敞言:“昔周公作《無逸》以戒成王,其言曰:‘商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文王皆以無淫於觀、於逸、於遊、于田,是以膺無疆之福,子孫蕃昌。’此聖人之至言也。陛下臨政三十七年矣,百姓賴陛下之德,養老慈幼,人遂其性。願陛下日謹一日,與天無極。比聞車駕數臨苑圃,置酒觀樂;聖心自有常節,而議者謂其太頻。臣恐近習苟於承意而不能諫,大臣限以禮貌而不得言,傳聞四方,未副聖德。外之則嫌怠於政事,有遊觀之好;內之則疑酣於酒德,違攝生之理。願陛下玩心神明,養以清淨,聽止於中聲,毋以煩耳,味止於實氣,毋以爽口,則自天祐之,吉無不利矣。”

  初,官既榷茶,民私蓄販皆有禁,臘茶之禁尤嚴,犯者其罰倍,凡告捕私茶皆有賞。然約束愈密而冒禁愈蕃,歲報刑辟,不可勝數。園户困於徵取,官司旁緣侵擾,因而陷於罪戾,以至破產、逃匿者,歲比有之。官茶所在陳積,縣官獲利無幾,論者皆謂宜弛禁便。景祐中,葉清臣嘗上疏乞弛禁,三司議皆以為不可。至是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職王嘉麟又皆上書,請罷給茶本錢,縱園户貿易,而官收其租錢,與所在徵算歸榷貨物,以償邊糴之費,可以疏利源而寬民力。嘉麟為《登平致頌書》十卷,《隆衍視成策》二卷,上之。淮南轉運副使沈立,亦集《茶法利害》為十卷,陳通商之利。宰相富弼、韓琦、曾公亮等決意向之,力言於帝。九月,癸酉,命翰林學士韓絳、知諫院陳旭及知雜御史呂景初即三司置局議之。

  丙子,以屯田員外郎李師中提點廣南西路刑獄。師中建言:“嶺南自古不利戍兵,乞置土丁,募敢勇,家丁至四五則籍一人。總為五番,上州教閲,不及五百人為四番。利器械,農隙訓之,禁一切它役。上番則給糧免税,校長免二丁税。”於是一路得四萬餘人。又請通鹽商以便民,復邕州和市場以實邊,事多施行。

  桂州興安縣有靈渠,北通江、湖,南入海,自秦、漢通舟楫,皆石底淺狹,十八里內置三十六斗門,一舟所載不過百斛,乘漲水則可行。師中積薪焚其石,募工鑿之,廢斗門二十六,役三旬而成,舟楫以通。

  辛巳,天平節度使、宣徽南院使張堯佐卒,贈太師。堯佐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晚節以戚里進,遽至崇顯,戀嫪恩寵,為世所鄙。

  冬,十月,乙巳,出內藏庫絹十萬,下河東轉運司助糴軍儲。

  癸亥,除河北坊郭客户乾食鹽錢。

  甲子,以提點江南東路刑獄王安石為度支判官。

  安石獻書萬言,極陳當世之務,其略曰:“今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而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故也。法先王之政者,當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又曰:“方天下之人才,未嘗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所謂陶冶而成之者,亦教之、養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從而困苦毀壞之,使不得成才。”又曰:“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財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財無其道耳。”又曰:“在位之人才既不足矣,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非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託,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臣願陛下鑑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苟且因循之禍,明詔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人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期合於當世之變而無負於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又曰:“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惟陛下留神而察之!”

  十一月,癸酉,命翰林學士韓絳、諫官陳旭、御史呂景初同三司詳定省減宂費。

  初,樞密副使張昪請罷民間科率及營造不急之務,其諸場庫務物之闕供者,令所在以官錢收市之。於是置省減司於三司,自是多所裁損雲。

  是日,遼主行再生禮及柴冊禮,宴羣臣於八方陂。

  先是遼主將行大冊禮,南院樞密使蕭革曰:“行大禮備儀物,必擇廣地,莫若黃川。”三司使劉六符曰:“不然。禮儀國之大體,帝王之樂不奏於野。今中京四方之極,朝覲各得其所,宜中京行之。”遼主從六符議。

  戊寅,御清風殿受大冊禮,大赦。吳王耶律仁先徙封隋王,出為南京副元帥,以耶律華格譖之也。

  壬午,遼主謁太祖及諸帝宮。丙戌,祠木葉山。禁造玉器。

  己丑,詔置在京都水監,罷三司河渠司,以御史知雜呂景初判監,領河渠司事楊佐同判,河渠司句當公事孫琳、王叔夏知監丞事。

  江、湖上供米,舊轉運使以本路綱輸真、楚、泗州轉般倉,載鹽以歸,舟還其郡,卒還其家。而汴舟詣轉般倉運米輸京師,歲折運者四。河冬涸,舟卒亦還營,至春復集,名曰放凍;卒得番休,逃亡者少,而汴船不涉江路,無風波沉溺之患。其後發運使權益重,六路上供米團綱發船,不復委本路,獨發運使專其任。文移坌並,事目繁夥,有不能檢察,則吏胥可以用意於其間,操舟者賕諸吏,輒得詣富饒郡,市賤貿貴,以趨京師。自是江、汴之舟混轉無辨,挽舟卒有終身不還其家、老死河路者,籍多空名,漕事大敝。皇祐中,發運使許元奏:“近歲諸路因循,糧綱法壞,遂令汴綱至冬出江為它路轉漕,兵不得息。宜敕諸路增船載米,輸轉般倉,充歲計如故事。”於是言利者多以元説為然,詔如元奏。會元去,不果行。既而諸路綱不集,庚寅,復下詔切責有司,江、淮、兩浙轉運司期以期年,各造船補卒團本路綱,自嘉祐五年,汴綱不得復出江。

  遼三司使劉六符卒。六符有志操,能文章,遼人重之。

  十二月,乙巳,詔三司:“每歲上天下歲賦之數,自今三歲一會其虧贏以聞。”

  遼弛士庶畜鷹之禁。

  辛亥,南院樞密使楚王蕭革復為北院樞密使。

  翰林學士韓絳言:“中書門下,宰相所職,而以它官判省,名不相稱,宜更定其制,依《周禮》、《唐六典》為一書。”詔翰林學士胡宿、知制誥劉敞詳定以聞。敞等條列,刊正裁損,申明十事;後不果行。

  辛酉,詔:“年七十而居官犯事,或以不治為所屬體量若衝替而未致仕者,更不推恩子孫。”

  閏月,丁卯朔,詔:“嘗為中書、樞密院諸司吏人及技術官職,無得任提點刑獄及知州軍,自軍班出至正任者,方得知邊要州軍。”

  己巳,遼賜皇太叔重元金券。會皇子濬生,重元妻入賀,以豔冶自矜,皇后素端重,見之弗喜,戒曰:“為大家婦,何必如此!”重元妻歸,詈重元曰:“汝是聖宗兒,乃使人以哈屯加我!汝若有志,當笞此婢。”重元子尼嚕古素有異志,故婦言如此。

  先是朝議以科舉既數,則高第之人倍眾,其擢任恩典,宜損於故,詔中書門下裁之。丁丑,詔:“自今制科入第三等與進士第一,除大理評事,簽署兩使幕職官事,代還,升通判,再任滿,試館職;制科入第四等與進士第二、第三,除兩使幕職官,代還,改次等京官;制科入第五等與進士第四、第五,除試銜知縣,代還,遷兩使幕職官。鎖廳人視此。”自是驟顯者鮮,而所得人才及其風跡,比舊亦寢衰。

  己卯,詔:“明年正旦日食,其自丁亥避正殿,減常膳。”知制誥劉敞言:“三代之典,日食無預避之事。先王制禮,過之者猶不及。其製法,先時者與不及時者,均貴得中而已。漢、唐素服寢兵,卻朝會不視事及求直言,大率皆在合朔之辰,未有先時旬日者也。兆憂太過,《春秋》所譏。乞詳求舊典,折衷於禮。”

  己丑,詔中書五房編總例,從韓琦請也。

  是歲,應天府失入平民死罪,未決,通判孫世寧辨正之;吏當坐法,知府劉沆縱弗治。提點刑獄韓宗彥往案舉,沆復沮止之;宗彥疏於朝,卒抵吏罪。宗彥,綱之子也。

  嘉祐四年遼清寧五年。己亥,一零五九年

  春,正月,丙申朔,日有食之。遣官祭社,帝避殿,不視朝。知制誥劉敞言:“臣前論先期避殿不中古典,未蒙省察。今又聞遣官祭社,稽之於經,亦未見此禮。蓋社者,上公之神,羣陰之長,故曰日食則伐鼓於社,所以責上公,退羣陰。今反祠而請之,是屈天子之禮,從諸侯之制,抑陽扶陰,降尊貶重,非承天戒、尊朝廷之意也。”右正言吳及言:“日食者,陰陽之戒,在人事之失。陛下淵默臨朝,陰邪未能盡屏,左右親倖,驕縱亡節,將帥非其人,為外所輕,此其失也。”因言孫沔在幷州,苛暴不法,宴飲無度;龐籍前在幷州,輕動寡謀,輒興堡寨,屈野之衄,為國深恥。沔卒坐廢。

  丁酉,羣臣表請御殿,復常膳,三請,乃許。

  自去年雨雪不止,民飢寒死道路甚眾,詔遣官分行京城賑恤。知開封府歐陽修請罷上元放燈,從之。壬寅,賜在京諸軍班特支錢,因賑恤而兼及於諸軍也。

  三司使張方平上所編《驛券則例》三卷,賜名曰《嘉祐驛令》。

  甲辰,翰林學士胡宿權知貢舉。

  太子中允、天章閣侍講、管句太學胡瑗,病不能朝,戊申,授太常博士,致仕,歸海陵,諸生與朝士祖餞東門外,時以為榮。及卒,詔賻其家。集賢校理錢公輔,率太學諸生百餘人即佛舍為位哭,又自陳師喪,給假二日。

  始命韓絳、陳旭、呂景初即三司置局議弛茶禁。三司言:“宜約至和後一歲之數,以所得息錢均賦茶民,恣其買賣,所在收算。請遣官詢察利害以聞。”詔遣司封員外郎王靖等分行六路,及還,皆言如三司議便。二月,己巳,下詔弛茶禁。初,所遣官既議弛禁,因以三司歲課均賦茶户,凡為緡錢六十八萬有奇,使歲輸縣官,比喻茶時,其出幾倍。朝廷難之,為損其半。歲輸緡錢三十三萬八千有奇,謂之租錢,與諸路本錢悉儲以待邊糴。自是惟臘茶禁如舊,餘茶肆行天下矣。

  乙亥,詔三司:“以天下廣惠倉隸司農寺,逐州選幕職、曹官各一人專監之。每歲十月,別差官檢視,老弱病不能自給之人,籍定姓名,自次月一日給米一升,幼者半升;每三日一給,至明年二月止;有餘,即量縣大小而均給之。”

  丁丑,置館閣編定書籍官,以祕閣校理蔡抗、陳襄、集賢校理蘇頌、館閣校勘陳繹分昭文、史館、集賢院、祕閣書而編定之。抗,挺之兄;頌,紳之子;繹,開封人也。

  初,祕閣校理吳及言:“近年用內臣監館閣書庫,借出書籍,亡失已多。又,簡編脱略,書吏補寫不精,非國家崇尚儒學之意。請選館職三兩人,分館閣人吏編寫書籍,其私借出與借之者,並以法坐之,仍請求訪所遺之書。”乃命抗等仍不兼它局,二年一代,別用黃紙印寫元本,以防蠹敗。

  庚寅,詔禮部貢院:“進士曾經御試五舉、諸科六舉,進士省試六舉、諸科七舉,年五十以上者,具名以聞。”癸巳,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及明經、諸科及特奏名進士、諸科。

  交趾寇欽州。

  三月,戊戌,命翰林學士韓絳、權知開封府陳旭、天章閣待制唐介與三司減定民間科率以聞。

  己亥,以三司使張方平為端明殿學士、知陳州。先是京城富民劉保衡開酒場,負官麴錢百餘萬,三司遣吏督之,保衡賣產以償。方平因買其邸舍,保衡得錢即輸官,不復人家。會保衡姑訟保衡非劉氏子,壞劉氏產,下吏案驗,具對以實。御史中丞包拯,遂劾方平乘勢賤買所監臨富民邸舍,不可處大位。故命出守,尋改知應天府。以端明殿學士宋祁為三司使。

  丁未,賜進士鉛山劉輝第一百三十一人及第,三十二人同出身;諸科一百七十六人及第、同出身;特奏名進士、諸科六十五人同出身及諸州文學長史;授官如三年閏十二月扼詔書。

  己未,以三司使宋祁為端明殿學士、知鄭州,權御史中丞包拯為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先是右司諫吳及言祁在定州不治,縱家人貸公使錢數千緡,及在蜀奢侈過度;而拯亦言祁在益部多遊宴,且其兄庠方執政,不可任三司,論之不已。庠因乞除祁外官,故命祁出守而拯代居其位。翰林學士歐陽修言:“近除包拯為三司使,命下之日,外議喧然,以為朝廷貪拯之材而不為拯惜名節。然猶冀拯能堅讓以避嫌疑,而數日之間,拯已受命,是可惜也!拯天資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至如逐其人而代其位,嫌疑之跡,常人皆知,拯豈獨不思哉?拯在台日,嘗指陳前三司使張方平過失,方平由此罷去,以宋祁代之。又聞拯彈祁過失,祁亦因此罷,而拯遂代其任。此所謂蹊田奪牛,豈得謂無過?而整冠納履,當避嫌疑者也。”疏奏,拯即家避命,不許;久之,乃就職。

  初,王禹偁奏:“天下僧尼,日增月益,不可卒去,宜詔天下州軍,凡僧百人得歲度弟子一人,久而自消之勢也。”詔從之。至和初,陳執中執政,因乾元節,聽僧五十人度弟子一人;既而言者以為不可,復行舊制。賈昌朝在北京,奏:“京師僧寺多招納亡賴遊民為弟子,乞皆取鄉貫保任,方聽收納。”詔從之,京師尼僧大以為患。至是有中旨,復令五十僧度一弟子,及京師僧寺弟子不復更取保任,僧徒大喜,爭為道場以答上恩。

  有上封者論:“河北義勇,有事則集於戰陣,無事散歸田裏,以時講習,無待儲廩,得古寓兵於農之意;惜其束於列郡,止以為城守之備。誠能於邢、冀二州分東西兩路,命二郡守臣分領,寇至,即兩路義勇之師,翔進赴援,傍出掩擊,使其腹背受敵,則河北二十餘所常伏鋭兵矣。”議下河北路帥臣等。

  時大名府李昭亮、定州龐籍、真定府錢明逸、高陽關王贄等上議曰:“唐澤潞留後李抱真籍户丁男,三選其一,農隙則分曹角射,歲終都試,以示賞罰,三年,皆善射,舉部內得勁卒二萬。既無廩費,府庫益實,乃繕甲兵為戰具,遂雄視山東。是時天下稱昭義步兵冠於諸軍,此近代之顯效。而或者謂民兵只可城守,難備戰陣,誠非通論。但當無事時,便分兩路,置官統領,以張用兵之勢,外使敵人疑而生謀,內亦搖動眾心,非計之得。姑令在所點集訓練,三二年間,武藝稍精,漸習行陣,遇有警,得將臣如抱真者統馭,制其陣隊,示以賞罰,何戰之不可哉!至於部分佈列,量敵應機,繫於臨時便宜,亦難預圖。況河北本皆邊胡之地,自置義勇,州縣以時案閲,耳目已熟,行固無疑。”詔如所議,歲閲,以新舊籍並闕數聞。

  是春,遼主如春州。◎宋紀五十七 ∷起強圉作噩八月,盡屠維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嘉祐二年遼清寧三年

  八月,乙巳朔,知襄州、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賈黯,降知郢州。黯請解官就養,不報,乃棄官去,為御史吳中復所劾,故降。

  詔編集樞密院機要文字,樞密副使程戡提舉,從樞密使韓琦言也。

  丁未,琦又言:“天下見行《編敕》,自慶曆四年以後,距今十五年,續降四千三百餘件,前後多牴牾,請加刪定。”乃詔宰臣富弼等及參知政事曾公亮同提點詳定《編敕》。

  戊申,兗國公主出降。己酉,駙馬都尉李瑋入謝,宴于禁中。

  辛亥,遼主作《君臣同志華夷同風詩》,後亦屬和,並進於太后。

  丁卯,建廣惠倉。初,韓琦請罷鬻諸路户絕田,募人承佃,以夏秋所輸之課給在城老幼貧乏不能自存者。即建倉,乃詔逐路提點刑獄司專領之,歲終,具所支納上三司。

  戊辰,知諫院陳旭言:“比日內降營求恩賞者甚多,請令中書、樞密院推劾,以正幹請之罪。”從之,仍榜御史台、閤門。

  是月,翰林學士歐陽修奏疏言:“陛下向未有皇嗣,尚有公主之愛,上慰聖顏。今既出降,漸疏左右,則陛下萬幾之暇,處深宮之中,誰可與語言,誰可承顏色!臣愚亦謂宜因此時,出自聖意,於宗室中選材賢可喜者錄以為皇子,使其出入左右,問安視膳,以慰聖情。”

  翰林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吏部郎中王洙、病逾月,帝遣使問。九月,甲戌朔,洙卒,賜諡曰文,御史吳中復言洙官不應諡,乃止。

  庚辰,詔內臣為鈐轄、都監者,逐路止置一員。

  乙酉,樞密院言:“自今舉使臣,須本路安撫、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通判方為舉主。其在京文臣非知雜御史、武臣非觀察使以上所舉,毋得施行。”從之。

  庚子,遼主幸中會川。

  遼遣樞密使蕭扈等來請御容。冬,十月,巳酉,以翰林學士胡宿為回謝使,使於遼,禮賓使李綬副之,且許以御容,約賀正使置衣篋中交致焉。

  遼主謁祖陵。庚申,謁讓國皇帝及世宗廟。辛酉,奠酎於玉殿。

  辛未,贈太尉兼侍中劉平諡曰壯武。

  初,三司言:“商旅於榷貨務入見錢算東南鹽,歲課四百萬緡,諸路般運不足而課益虧,請選官置司以主之。”十一月,癸西朔,置江、淮南、荊湖制置司句當運鹽公事一員。

  丙子,遼以左伊勒希巴瑪嚕為契丹行宮都部署。

  丁丑,以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馬遵為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以疾自請也。遵尋卒,錄其子侄二人。遵性樂易,言時政得失,不為激訐,故多見推行,杜衍、范仲淹皆稱道之。

  己卯,以河北提舉便糴糧草薛向提點河北刑獄,仍兼提舉便糴糧草。當河北大水,民乏食,詔輟太倉米六十萬斛以賑之;向以為北人不便食粳,且漕路回遠不時至,請出本司米四十萬石以代之。

  丙申,詔三司使、副,體量在省判官才否以聞,從知諫院陳旭言也。

  戊戌,以昭德軍節度使、知幷州龐籍為觀文殿大學士、户部侍郎、知青州。初,司馬光建議築堡,籍檄麟州如光議。及郭恩等敗歿,詔侍御史張伯玉按鞫,籍匿光初所陳事,故光得以去官免責。而籍為御史劾奏,罷節度使,光不自安,三上書乞獨坐其罪,不報。

  己亥,殿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著聞於時。既疾,韓琦言:“請選書吏給紙札,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家錄之。”書藏祕閣,特官其子。復卒,又賜錢十萬。復惡胡璦為人,在太學常相避。璦治經不如復,而教養諸生過之。

  庚子,高麗貢於遼。

  先是王洙侍邇英閣,講《周禮》至三年大比,帝曰:“古者選士如此,今率四五歲一下詔,故士有抑而不進者。為今之計,孰若裁其數而屢舉也!”下有司議,鹹請易以間歲之法,則無滯才之歎;薦舉數既減半,主司易以詳較,得士必精。十二月,戊申,詔:“自今間歲貢舉,進士、諸科,悉解舊額之半;又別置明經科;舊置説書舉,今罷之。其不還鄉里而寓户它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每秋試,自縣令、佐察行義,保任之,上於州;州長、貳複審察得實,然後上本道使者類試。已保任而後有缺行,則州、縣皆坐罪;若省試而文紕繆,坐元考官。”又用孫抃奏,諸州解試額多而中程少者,不必足額。
熱門文章
《續資治通鑑》宋紀三十三 起柔兆執徐七月,盡強圉大荒落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六十 起昭陽作噩九月,盡強圉赤奮若六月,凡三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五 強圉單閼正月,盡屠維大荒落六月,凡二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六 起屠維作噩閏八月,盡十二月,凡五月 《續資治通鑑》元紀三十二 起強圉作噩七月,盡著雍掩茂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四十五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元紀三十三 起屠維大淵獻正月,盡上章困敦六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二十一 起屠維大淵獻六月,盡上章困敦三月,凡十月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三十 起昭陽作噩正月,盡旃蒙大淵獻十二月,凡三年 《續資治通鑑》宋紀六十八 起上章閹茂七月,盡重光大淵獻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資治通鑑》唐紀四十二 起屠維協洽八月,盡重光作噩五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三十七 起柔兆攝提格四月,盡屠維大荒落七月,凡三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三十八 起屠維大荒落八月,盡玄黓涒灘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五十九 起上章敦牂正月,盡昭陽作噩八月,凡三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五 起屠維作噩四月,盡八月,凡五月
推薦內容
八月十五的月亮作文精彩多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三十三 起屠維單閼七月,盡上章執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八月十五日夜玩月》鑑賞 《資治通鑑》漢紀六十 起強圍作噩,盡屠維大淵獻,凡三年 《續資治通鑑》宋紀六十六 起著雍涒灘正月,盡屠維作噩六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元紀十 起旃蒙協洽正月,盡強圉作噩六月,凡二年有奇 《八月十五夜月》鑑賞 《續資治通鑑》宋紀六十七 起屠維作噩七月,盡上章閹茂六月,凡一年 《續資治通鑑》宋紀四十九 起強圉大淵獻四月,盡著雍困敦三月,凡一年 《續資治通鑑》元紀三十一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六月,凡一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十五 起屠維赤奮若四月,盡重光單閼八月,凡二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元紀三十八 起強圉協洽七月,盡著雍涒灘七月,凡一年有奇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一 起玄黓敦牂,盡強圉大淵獻十一月,凡五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六十一 起強圉赤奮若七月,盡重光大荒落三月,凡三年有奇 《續資治通鑑》宋紀四十七 起閼逢涒灘八月,盡旃蒙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資治通鑑》唐紀七十四 起屠維作噩,盡重光大淵獻,凡三年 《續資治通鑑》宋紀十三 起柔兆閹茂正月,盡強圉大淵獻十二月,凡二年 “中秋節”八月十五賞月作文 《資治通鑑》唐紀十一 起強圉作噩五月,盡上章困敦,凡三年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