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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四十五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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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四十五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宋紀一百四十五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

  淳熙三年金大定十六年

  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寬其逋負之半。賑淮東飢,仍命貸貧民種。金亦以是日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税。

  甲子,金詔:“宗屬未附玉牒者,並與編次。”

  丙寅,金主與親王宰執論古今興廢事,曰:“經籍之興,其來久矣,垂教後世,無不盡善。今之學者,既能誦之,必須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女直舊風,最為純直,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義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汝輩學習學之,舊風不可忘也。”

  戊辰,金宮中火。

  二月,辛巳,帝閲兩浙、福建士兵。帝曰:“軍士皆好身手,教閲甫三數月,事藝已精熟,弓弩手自可比殿司之數。”因諭輔臣曰:“向來烏珠南下,陳思恭邀截於平江,官軍乃用長槍不能及,烏珠遂以輕舸遁。韓世忠江上之戰亦然。今次州郡起髮禁軍、土軍極整肅,茲及時遣歸,更加激犒,它時調發,必易集也。”

  甲申,賜韓世忠諡忠武。

  庚寅,金沈王妃圖克坦氏,以姦伏誅。妃,平章政事克寧之女也。克寧坐是罷。

  端明殿學士汪應辰卒。

  應辰接物温遜,而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七年,秦檜死,始還朝,正直敢言。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是日為金萬春節,改明日朝賀。

  戊申,金臨潢雨土。

  辛亥,進《上皇日曆》。

  戊午,金主御廣仁殿,太子、親王皆侍。金主從容訓之曰:“大凡資用,當務節省,如其有餘,以周親戚,勿妄費也。”因舉所御服曰:“此服已三年未嘗更換,尚爾完好。汝等宜識之。”

  夏,四月,戊寅,四川總領所請再借四路職田租課十年,充揀汰人請給。帝曰:“昨借諸路職田,尋已給還。四川自當一體,豈可再借!”龔茂良、李彥穎曰:“圭田所以養廉,誠不當借。”帝曰:“卿等可契勘別撥,其職田便與給還。”

  龔茂良等繳進令侍從、台諫、兩省官薦舉監司、郡守指揮。帝曰:“薦舉本欲得人,又恐幹求請託,卻長奔走之風。”茂良等言:“天下事未有無弊,雖三代良法,久亦不免於弊。今陛下既欲精選監司、郡守,非薦舉何由知之!”帝曰:“若令雜舉,則須眾論僉允,庶幾近公。況又經中書考察而後除授,亦足見朕於人材,博採遴選,非苟然也。”乃詔:“侍從、台諫、兩省官,參照資格,不以內外,雜舉監司、郡守,歲各五人。”

  辛巳,兩浙運判吳淵請諸路州郡輸納秋苗,加耗不得過三分。龔茂良等言近年州縣納苗,加耗太重,甚者兩石以上方可納一石,帝曰:“如此則民力安得不困!吳淵既為漕臣,自當覺察奏劾,重作行遣。”

  靖州猺寇邊,遣兵討捕之。

  丙戌,金京府設學養士,及定宗室、宰相子程試等第。

  戊子,金制:“商賈舟車不得用馬。”

  金以東京留守崇尹為樞密副使。

  己丑,葉衡責居郴州,以言者追論其沈湎於酒,徇私背公也。

  壬寅,金主如金蓮川。

  初,湯邦彥敢為大言,虞允文深器之。允文出為四川宣撫也,闢邦彥以行。允文歿,邦彥還朝,上亦喜其敢言,既,以薦充申議使使金,求陵寢地。邦彥至金,金人拒不納,既旬餘,乃命引見,夾道皆控弦露刃之士,邦彥大怖,不能措一詞而出。及還,帝大怒,詔流新州。帝諭宰臣曰:“敵人既不受本朝禮幣,邦彥乃受敵人所賜。辭受之際,理亦易曉,乃不顧名節,辱命如此!”邦彥既斥不復用,自是河南之議始息,不復遣泛使矣。

  己亥,詔諸路提刑,歲五月理囚。

  五月,戊申,權知隆興府呂企中上言:“本路鈐轄錢卓,初到官,權借印記,愠怒形於公移。”龔茂良等言:“祖宗朝,分道置帥以任一面之寄,事權至重。平時分守嚴,則緩急號令得行。一路兵官,于帥臣自有階級,豈容如此!”帝曰:“祖宗立法,具有深意。”卓降一官。

  金南京宮殿火,留守、轉運兩司官皆抵罪。

  癸亥,王淮言步軍司宜相度牧馬,帝曰:“前日朕戒牧馬官,以牧馬當如愛身,飢飽勞佚,各隨時調節。若身所不能堪者,馬亦不能堪,但馬不能言耳。”龔茂良曰:“陛下曲盡物情,仁不可勝用矣。”

  帝以張默為秀王夫人之親,欲與一添差監當。龔茂良言:“近制,惟宗室、戚里及歸正人方得添差。”帝曰:“朕正不欲先自廢法,可勿行。”遂除國子監書庫官。

  金翰林學士圖克坦子温進所譯《史記》、《西漢書》、《貞觀政要》、《白氏策林》,金主命頒行之。遂選諸路學生三十餘人,令編修温特赫吉達教以古書,習作詩、策。

  癸丑,合利州東、西路為一。

  安南國王李天祚卒。子龍嗣。

  是月,以柴瑾為殿中侍御史。瑾入對,帝曰:“惟卿不求進,所以有些除。”

  六月,乙酉,四川制置使范成大奏:“四川酒課,折沽虛額錢四十七萬餘緡,請自淳熙三年為始減放。”詔以湖廣總領所上供錢內撥還。

  甲午,龔茂良言:“近奉詔獎用廉退之士,朱熹操行耿介,屢召不起,宜蒙錄用。”詔除祕書郎。熹以改官之命,正以嘉其廉退,乃蒙進擢,力辭。會有言虛名之士不可用者,再辭。即命主管衝祐觀。

  帝謂執政曰:“魏掞之安在?”龔茂良等言已物故。帝曰:“其人直諫,方欲稍加擢用,不謂已死。朝廷不可無直諒之士,近有鄭鑑,議論亦甚切直,觀其所言,似出肝膽,非矯偽為之者。因看鄭鑑札子,頗思魏掞之。”時鑑為太學正,遂命召試。又曰:“掞之雖死,宜少加旌別,可贈宣教郎、直祕閣。”

  除呂祖謙祕書郎、國史院編修官,以修撰李燾薦重修《徽宗實錄》也。

  是月,金山東兩路蝗。

  秋,七月,壬子,金夏津縣令伊喇珊珠,坐贓伏誅。

  乙丑,禁浙西圍田。

  是月,以鄭鑑為校書郎。帝語執政曰:“鑑試館職,議論切直可取,除校書郎以賞其盡言。”因曰:“策中所言,或是或非,大率剴切不易。”

  詔獎劉珙。珙時知建康府,以江東荒歉,賑濟有方也。

  八月,乙亥,以王淮同知樞密院事,禮部尚書趙雄籤書樞密院事。

  庚辰,立貴妃謝氏為皇后,後,丹陽人,幼孤,鞠於翟氏,冒其姓。及長,選入宮,侍太上皇后,後以賜帝,累位貴妃。夏後崩,中宮虛位,妃侍帝過德壽宮,太上諭帝立之,遂複姓。

  先是詔御史台六察,許隨事彈奏,至是詔:“近日糾察各揚乃職,台綱益振,各進二官。”

  戊戌,靖州猺寇平。

  九月,乙巳,金主還都。

  己酉,金主謂赫舍哩良弼曰:“西邊自來不備儲蓄,其令所在和糴,以為緩急之備。”癸丑,又諭之曰:“海陵非理殺戮臣下,甚可哀憫,其遺骸仰逐處訪求,官為收葬。”

  癸丑,侍讀周必大進讀《三朝寶訓》,至真宗嘗擇廣南轉運使,因謂左右曰:“交、廣去朝廷遠,當選操心平允,能安遠人者任之。”帝曰:“於所不聞之處,尤當留意。”

  是月,召宰執,宣示中宮褘衣,帝雲:“珠玉之屬,乃就用禁中舊物,所費不及五萬緡。”龔茂良等曰:“不因宣諭,無由得知支用之儉。”帝曰:“朕安肯妄有所費!”因問:“近來風俗奢移如何?”對曰:“輦轂下似稍侈,皆由貴近之家仿效宮禁,以故流傳民間。彼若知聖意崇樸,亦必觀感而化。”帝曰:“革弊當自宮禁始。”茂良等復言:“仁宗嘗以南海沒入大珠賜温成皇后,後時為貴妃,以充首飾,戚里靡然效之,京城珠價至數十倍。仁宗禁中內宴,望見貴妃首飾,不復回顧,曰:‘滿頭白紛紛,豈無忌諱!’貴妃惶恐易去。仁宗大喜,命剪牡丹遍賜妃嬪。不數日間,京城珠價頓減。”帝聞之,甚喜。

  提舉玉隆萬壽觀李浩卒。浩忠憤激烈,言切時弊,以此取忌於眾;帝察其衷,始終全之。為大郡,廉潔,奉養如布衣時。嘗論風俗不美者八事,其略曰:“陛下求規諫而臣下專務迎合,貴執守而臣下專務順從,惜名器而僥倖之路未塞,重廉恥而趨附之門尚開,儒術可行而有險詖之徒,下情當盡而有壅蔽之患,期以氣節而偷惰者得以苟容,責以實效而誕慢者得以自售。”帝嘉其直諫雲。

  初,錢良臣以太府少卿為淮東總領,龔茂良聞户部歲撥有浮額,總領悉充饋遺,奏遣户部員外郎馬大同、著作佐郎何萬、軍器少監耿延年,分往升、潤、鄂三總司驅磨錢物。會良臣以歲用不足請於朝廷,茂良請並令萬等驅磨。而近習恐賕賂事覺,極力救之,茂良不顧。既而萬奏總所侵盜大軍錢糧累數十萬,茂良以聞,其事中止。俄中旨召良臣赴闕,漸見柄用,其後茂良之貶,良臣與有力焉。延年亦言湖廣總所有別庫,別歷所收,已行改正,故延年、萬並遷官,卒坐茂良黨罷去;大同獨無所舉,後得補外。蓋三總司苞苴賄賂,根株盤結,一時不能改雲。

  是秋,彭州奏:“本州三縣,詔減課額,民間作佛會以報上恩,請以功德疏隨會慶節表疏同進。”帝勿許,令守臣諭以國家裕民之意,並諭執政曰:“前日蠲減蜀中折估錢,人情歡感已如此。若異時兵革偃息,數十年來額外橫賦,盡蠲除之,民間喜可知也。”龔茂良言:“陛下躬行節儉,所不獲已者,養兵之費,勢未能去爾。”帝曰:“自渡江後所增税賦,比舊如何?”茂良曰:“如茶、鹽、榷酤,皆數倍元額。其最可念者,折帛、月樁等錢,為江、浙數路之害。陛下念念不忘,若一旦恢復舊疆,則輕徭薄賦,且有日矣。”帝曰:“然。”

  台、婺等州水。

  冬,十月,丙子,御文德殿,冊皇后。

  帝嘗與侍臣言及中宮辭合得恩數,平居常服浣濯之衣,宰執聞之,進言:“中官儉德,見陛下齊家之效。”帝曰:“本朝家法,遠過漢、唐,獨用兵不及。”龔茂良對曰:“國家自藝祖開基,首以文德化天下,列聖相承,深仁厚澤,有以固結天下之心。蓋治體似成周,雖似失之弱,然國祚綿遠,亦由於此。漢、唐之亂,或以母后專制,或以權臣擅命,或以諸侯強大,藩鎮跋扈,本朝皆無之,可見祖宗家法,足以維持萬世。”帝曰:“然。大抵治體不可有所偏,正如四時,春生秋殺,乃可以成歲功,若一於肅殺,則物有受其害者。亦猶治天下者,文武並用,則為長久之術,不可專於一也。”

  乙酉,令臨安守臣禁逾侈。帝曰:“今日習為奢侈者,在民間絕少,多是戚里、中官之家。指揮內須添入‘有官者違犯,取旨重作施行’。”

  庚寅,罷鬻爵之令。詔曰:“鬻爵,非古制也。夫理財有道,均節出入足矣,安用輕官爵以益貨財!朕甚不取。自今除歉歲,民願入粟賑饑,有裕於眾,聽取旨補官,其餘一切住罷。”

  丁酉,吳淵言秀州十年收支,錢數多寡不同,帝曰:“此係累政守臣任內事,不欲深究,今後痛加撙節。大抵州郡用度不節,必至掊斂,惟先能節用,即年例違法妄取之數,可以蠲減,少寬民力。”

  庚子,帝謂宰臣曰:“出令不可不審。《書》雲:‘屢省乃成事。’至於屢省,何患不成!凡天下事,朕與卿等立談之間,豈能周盡事情,須是再三詳熟思慮,方為盡善。前此正緣不審,故出令多反汗,無以取信於天下,比來甚悔也。”

  十一月,壬寅朔,金參知政事王蔚罷。

  癸丑,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建康都統制郭剛言車船多壞損,合依海船樣造多槳飛江船,帝曰:“車船,古之艨衝,辛巳用以取勝,豈用改造!可令郭綱約束沿流諸軍,遇有損壞,隨即修葺,不得擅有更易。其多槳船,止許逐軍自行創造,不得充新管車船數。”

  庚申,金以吏部尚書張汝弼為參知政事。汝弼,元妃之弟也。

  十二月,壬申朔,金詔:“諸科人出身,四十年方注縣令,年歲太遠。今後仕及三十二年,別無負犯贓染追奪,便與縣令。”

  丙子,金詔:“諸流移人老病者,官與養濟。”

  金主諭宰臣曰:“凡經奏斷事有未當,卿等勿謂已行,不為奏聞改正。朕以萬幾之煩,豈無一失!卿等但言之,朕當更改,不可吝也。”

  乙酉,龔茂良等言:“昨者中宮奏,檢照皇后親屬恩澤,裁減外尚餘一十八人,更請裁減八人。臣等檢紹興三年指揮,皇后受冊,親屬與恩澤三十人,十三年與二十五人。近制減作十八人,比舊例幾鐫其半,皇后仍謙沖辭免。以中宮之貴而猶務節約,則為臣下者當如何!望陛下明詔有司,申嚴法禁,凡僥倖冒濫者,必務革去;又詔侍從近臣,各思所以清入仕之源。”從之。

  己丑,黎州蠻寇邊。官軍失利,蠻亦遁去。

  是月,以袁樞所編《通鑑紀事》賜東宮,令與《陸贄奏議》熟讀,曰:“治道盡於此矣。”

  禁監司交遺及因行部輒受諸郡折送,計所受悉以贓論。

  是冬,旌蘄州黃梅縣方甫門閭,以三世同居,本路漕臣以其事來上也。

  減徽州税絹額。

  淳熙四年金大定十七年

  春,正月,丙午,金有司奏高麗所進玉帶,乃石似玉者,金主曰:“小國無能辨識者,誤以為玉耳。且人不易物,惟德其物,若卻之,豈禮體耶?”

  戊申,詔自今內外諸軍歲一閲試。

  金於衍慶宮西建世祖神御殿,東建太宗、睿宗神御殿。

  金主欲徙斡罕遺黨,散置之遼東,赫舍哩良弼曰:“此輩已經赦宥,徙之恐生怨望。”金主曰:“此目前利害,朕為子孫後世慮耳。”遂徙之。

  庚申,詔:“沿江諸軍,歲再習水戰。”

  壬戌,金主以海陵時大臣無辜被戮,家屬籍沒者,並釋為良。遼豫王、宋天水郡王被害子孫,各葬於廣寧、河南舊塋。其後復詔:“天水郡王親屬於都北安葬外,感平所寄骨殖,官為葬於本處。遼豫王親屬未入本塋者,亦遷祔之。”

  丁卯,行《淳熙歷》。祕書省言:“昨為《紀元》、《統元》、《乾道》三歷交食不密,令太史局別造新曆。今來測驗,新曆稍密。”帝曰:“自古以來,歷未有不差者;況近世此學不傳,士大夫元習之者,訪求草澤,又難得其人。新曆比舊,所謂彼善於此。其以淳熙為名。”

  户部侍郎韓彥古言:“今日國家大政,如兩税之入,民間合輸一石,不止兩石,納一匹,不止兩匹,自正數之外,大率增倍,然則是欺而取之也。謂宜取州縣大都所入,稍仿唐制,分為三等,視其用度多寡而為之制。自上供為始,上供所餘,則均之留州,留州所餘,則均之送使,送使所餘,則派分遞減,悉蠲於民,朝廷不利其贏焉,然則自朝廷至於郡縣,取於民者皆有成數。整齊天下之帳目,外而責在轉運使,內而責在户部,量入以為出,歲考能否而為之殿最,州縣不得多取於民,朝廷亦不多取於州縣。上下相恤,有無相通,無廢事,無傷財,貢籍之成,太平之基立矣。”帝曰:“彥古所陳,周知民隱,可擇一才力通敏者,先施行一郡,俟已就緒,當頒降諸路,仿而行之。”尋令吏部郎官薛元鼎前赴秀州,依此將錢絹、米斛等數具帳聞奏。

  其後元鼎奏:“驅磨本州財賦,惟憑赤歷,難以稽考。望委户部行下本州,將州縣應幹倉庫場務,每處止置都歷一道,應有收到錢物,並條具上供、州用實數,各立項目抄轉。仍從户部,每歲委轉運司差官,遇半年一次,索歷檢照,如有虛支妄用,本司按劾。其它州郡。亦乞依此施行。”從之。

  二月,帝將幸太學,臣寮言祖宗朝幸學,皆命儒臣講經,帝曰:“《易》、《詩》、《書》,累朝皆曾講。如《禮記·中庸篇》言‘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最關治道,前此卻不曾講。”龔茂良等曰:“此於治道包括無遺,聖學高明,深得其要。”

  大宗正丞劉溥,言近年諸郡違法預催夏税,民間苦之。龔茂良、李彥穎曰:“往年諫官曾論其事,方施行間,户部長貳執奏不行。今年春,言者又及此,版曹復申前説,拘回錄黃,其説謂‘遞年四月、五月合到行在及折帛錢共六十一萬貫,指擬支遣,若不預催,恐至期闕誤。’”帝曰:“既違法病民,朝廷須別法處置,安可置而不問!”茂良等因言:“户部每年八月於南庫借六十萬緡應付支遣,次年正月至三月措還。今若移此六十萬緡於四月、五月支借,則户部自無闕用,可以禁止預催之弊。”帝曰:“知此措置,不過移後就前,卻得民力稍寬,於公私俱便。”於是詔:“諸路轉運司行下所部州縣,今後須管依條限催理,如有違例,監司覺察按劾。”

  甲申,臣僚言:“今日之郡守為民害者,掊克慘酷是也。賦税有定製,而掊克之吏專意聚斂。下車之初,未問民事,先令所屬知縣均認財賦,且多為之數,督責峻急。國家法令之設,所以與天下公共者也,而慘酷之吏,非理用刑,或殘人之肢體,或壞人之手足,或因微罪而隕其性命,或罹非辜而破其家業。請招寧臣丁寧戒飭,其取民有定製,毋得掊克以竭人之力;犯法者自有常刑,毋得慘酷以殘民之生。”從之。

  乙亥,幸太學,釋菜於先聖,命國子祭酒林光朝講經,賜光朝三品服。

  遂幸武學,著作郎傅伯壽上言:“武成之廟,所從祀者出於唐開元間,一時銓次,失於太雜。太祖皇帝嘗見白起之像,惡其詐殺已降,以杖畫而去之,神武不殺之仁,垂訓深矣。太上紹興間,亦以議者之請,黜韓信而升趙充國,黜李勣而升李晟,去取之間,皆所以示臣子之大節也。然王翦佐秦,聘狙詐之兵,蓋無異白起;而彭越之臣節不終,亦同韓信。至於王僧辯雖能平侯景,然反連和於齊;吳明徹雖能因北齊之亂以取淮南,然敗於呂梁,為周所俘,不能死節;韋孝寬拒尉遲之義兵;楊素開隋室之禍敗;慕容恪、長孫嵩、慕容紹宗、宇文憲、王猛、斛律光、於謹,或本生邊陲之裔,或屈節僣偽之邦,縱其有功,豈足多錄!若尹吉甫之伐玁狁,召虎之平淮夷,豈有周中興之名將;陳湯之斬單于,傅介子之刺樓蘭,馮奉世之平莎車,班超之定西域,皆為有漢之雋功;在晉則有祖逖、謝安,在唐則王忠嗣、張巡,忠義謀略,卓然冠於一時,垂於後代。闕而不錄,似有所遺,宜並詔有司,討論歷代諸將,為之去取,然後以本朝名將繪於殿廡,使天下士皆曉然知朝廷激義勇而尚忠烈。”起居郎錢良臣亦請取建隆、建炎以來功烈顯著者,參陪廟祀。

  幸祕書省,賜省官宴。

  己卯,詔:“諸軍毋以未補官人任軍職。”

  己丑,知臨安府趙潘老進兩學修造圖,於西北隅建閣安頓太上御書《石經》。帝曰:“碑石可置之閣下,其上奉安墨本,以‘光堯御書石經之閣’為名。朕當親寫。”龔茂良等曰:“自古帝王,未有親書諸經及傳至數千萬言者。不惟宸章奎畫照耀萬世,其所以崇儒重道,可謂至矣。”

  壬辰,太常少卿顏度言:“籍田合得千畝。自紹興十五年給到五百七十餘畝,以備親耕,續因玉津園等題佔撥目,即只二百餘畝。今又踏逐御路,將來或舉行典禮,委是窄狹。”帝曰:“御路止是時暫經由,可將見管步畝專充籍因,它司不得親佔。”其後,籍田令趙監言御路系在二百一十畝之內,請依舊令人佃種,從之。

  癸巳,知福州陳俊卿乞宮觀,帝曰:“前宰執治郡,往往不以職事為念。如俊卿在福州,劉珙在建康,於職事極留意,治狀著聞,未可換易,可令學士院降詔不允。”

  戊戌,以新知荊南府胡元質為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四川總領所乞降度牒措置備邊,龔茂良言:“四川降牒,自乾道四年至淳熙元年,降過萬餘,不惟失丁口,為異時患;官賣不行,必至押配與折估之害。名異實同,請不須更降。”

  召史浩於明州。三月,乙巳,以為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時龔茂良以參知政事行宰相事,因求去,帝曰:“朕以經筵召浩,卿不須疑。”

  丙午,范成大奏關外麥熟,倍於常年,緣朝廷免和糴一年,民力稍舒,得從事於耕作。帝曰:“免和糴一年,民間已如此,乃知民力不可以重困也。”王淮曰:“去歲止免關外,今從李蘩之請,盡免蜀中和糴一年,為惠尤廣。”

  己酉,龔茂良等上《仁宗玉牒》、《徽宗實錄》、《皇帝玉牒》。

  編修官呂祖謙上言曰:“陛下以大臣不勝任而兼行其事,大臣亦皆親細事務而行有司之事,外至監司守令職任,率為其上所侵而不能令其下,故豪猾玩官府,郡縣忽省部,掾屬凌長吏,賤人輕柄臣。平居未見其患,一旦有急,誰也指揮而伸縮之耶?陛下於左右苟玩而弗慮,則聲勢浸長,趨附浸多,過咎浸積,內則懼為陛下所譴而益思壅蔽,外則懼為公議所疾而益肆詆誹。願陛下虛心以求天下之士,執要以總萬事之機,勿以圖任或誤而謂人多可疑,勿以聰明獨高而謂智足偏察,勿詳於小而忘遠大之計,勿忽於近而忘壅蔽之萌。”旋遷著作郎,即以疾請祠歸。

  辛亥,金免河北七路去年旱蝗租税,賑東京三路。金主謂赫舍哩良弼曰:“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民不病飢。今三年不登而人民乏食,何也?”良弼對曰:“古者地廣民淳,崇尚節儉,而又惟農事是務,故蓄積多而無饑饉之患。今地狹民眾,又多棄本逐末,耕之者少,食之者眾,故一遇凶歲而民已病矣。”金主深然之,命有司懲戒荒縱不務生業者。

  壬子,貸隨、郢二州饑民米。

  甲寅,修韶州城。

  辛酉,楚州捕賊賞內,隨從捕獲者請支錢三十貫,帝曰:“與五十貫如何?”王淮曰:“凡支折資錢,每一資折三十貫。今若隨從者支五十貫,亦不足惜,但喜者不過被賞數厚,而不平者千萬人也。”帝曰:“此論甚善。亦如朝廷與人官爵,盡歸至公,人誰敢怨!若徇私輕與,得者固喜而怨者必多。惟至公可以無怨,朕與卿等交修,當謹守此法。密院事少,三省事多,卿等見三省,宜以此意宣諭。”

  乙丑,金尚書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給,金主曰:“朕嘗語卿等,遇豐年即廣糴以備兇歉,卿等皆言天下倉廩盈溢,今欲賑濟,乃雲不給。自古帝王,皆以蓄積為國家長計,朕之積粟,豈欲獨用之耶!既不給,可於鄰道取之以濟。自今當預備以為常。”

  司諫蕭燧請節浮費。戊辰,户部具歲用經常及用度之數,龔茂良言其間有合節省進,欲仿寶元、慶曆故事,命台諫同户部詳定,帝曰:“今日用度,多費於養兵。朕常覽户部所具支費,可裁節者不過數千緡,無使台諫論議。果有節省件目,卿等可自奏陳。”

  是春,閤門舍人應材言:“台諫之官,在言天下之大利害,不在於捃遮細故,區區止於言人之短長也。大奸大惡,固不可不為天下國家誅鋤之,若夫有用之才,豈可以細故而輕壞之!一陷譏議,遂為廢人,急緩之際,欲人為用,無復有矣。神宗以程顥為御史,顥曰:‘使臣拾遺補闕,裨贊朝廷則可,使臣掇臣下短長以沽直名則不能。’神宗歎賞,以為得御史體。劉安世嘗言祖宗之時於人才,長養成就之甚勤也,故其在台諫,未嘗以細故而輕壞人材。乞令刻之御史台、諫院,永為台諫官之戒。”帝深然之。

  夏,四月,戊寅,金主諭宰臣曰:“郡縣之官,雖以罪解,一二歲後,亦須再用。明安、穆昆,當太祖創業之際,皆勤勞有功,其世襲之官,不宜以小罪奪免。”

  曾覿用事,欲以文資錄其孫,龔茂良以文武官各隨本色蔭補格繳進。茂良入堂,覿令直省官賈光祖等當道不避,街司叱之,光祖曰:“參政能幾時!”茂良上言:“臣固不足道,所惜者朝廷大體。”帝諭覿往謝,茂良正色曰:“參知政事者,朝廷參知政事也。”覿慚退。帝諭茂良先遣人於覿,衝替而後施行,茂良批旨,取光祖輩下臨安府撻之。詔宣問施行太遽,茂良待罪,帝遣使諭復位。

  五月,癸卯,利州提刑、權金州史俁奏:“金州都統司,例私販茶鹽,月科與軍人每名三斤,高立價直,於請糧處克除。”帝曰:“蜀中軍人貧甚,豈宜更有剋剝!可令契勘。”

  金主如姚村澱,閲七品以下官及宗室諸局承應人射柳,賞有差。

  己酉,宗正少卿程叔達請宣示《敬天圖》,帝顧左右取圖至,叔達進觀,帝亦相與誦讀,每至前代王者或不能敬畏修省,則曰:“此圖美惡並著,亦欲以為儆戒。”又至《無逸》篇,則曰:“《無逸》一篇,言人君所以享國長久,皆由嚴恭畏敬所致,尤當以為法。”叔達曰:“此聖德所由日新也。”

  甲子,盱眙軍報淮北多蝗,淮南卻仍歲豐稔。帝曰:“近世士大夫多恥言農事。農事乃國之根本,士大夫好為高論而不務實,卻恥言之。”王淮等曰:“士大夫好高,豈能過孟子!孟子之論,必曰‘五畝之宅,植之以桑;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帝曰:“今士大夫微有西晉風,豈知《周禮》與《易》言理財,周公、孔子未嘗不以理財為務。且不獨此,士大夫諱言恢復。不知其家有田百畝,內五十畝為人所據,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於家事則知之,至於國事則諱言之,何哉!”

  户部員外郎謝廓然,賜出身,除殿中侍御史。廓然,曾覿之黨也。命自中出,中書舍人林光朝不書黃。光朝尋改權工部侍郎,力求去,除知婺州。

  六月,丁丑,龔茂良罷。

  謝郭然甫入台,即劾茂良矯傳敕旨,斷遣曾覿直省官。而林光朝與茂良同裏,光朝既去,茂良引疾求罷,帝曰:“朕不忘卿,俟議恢復,卿當再來。”因出知建康府,即令內殿奏事。茂良手疏六事,曰天意,曰人事,曰賦財,曰將帥;而所以用之者,曰謀,曰時。帝曰:“卿五年不説恢復,何故今日及此?”退朝,甚怒,曰:“福建子不可信如此!”

  己卯,以王淮參知政事。

  謝廓然言:“自龔茂良擅權植黨,故朝廷朋比之習未革。望敕臣下合謀輔治,毋黨同以求異,毋阿比以害公,使忠良蹇諤之士盡言而不疑,奸險傾巧之徒知退而有懼。”從之。

  金主謂宰臣曰:“朕年老矣,恐因一時喜怒,處置或不當,卿等當執奏,毋為面從,成朕之失。”

  癸未,升蜀州為崇慶府。

  甲申,詔:“三省、樞密院所得之旨,朝退即具奏審,再承畫降,方可施行。”猶以龔茂良為矯旨也。自是每奏用人,復以黃紙貼籤封入,或有改易,遂為故事。

  是夏,東宮官請增讀範祖禹《唐鑑》,從之。

  秋,七月,庚子,右正言葛邲,請令二廣帥臣、監司,將見任郡守每歲精加考察,守倅見闕去處,元系堂除或部闕,亦請早賜差注,或人所不願,就令廣南諸司公共闢差一次,其已差未到者,催促之任。帝曰:“郡守不得其人,則千里被害。可令二廣帥臣、監司,限兩月體訪所部守臣臧否以聞。”

  己酉,詔:“文宣王從祀,去王雱畫像。武成王廟,升李晟於堂上,降李勣於李晟位次,仍以曹彬從祀。”

  時內批屢出,以閤門舍人黃夷行與郡守,趙雄等言其資歷尚淺,帝曰:“須用資歷,庶免人言。”辛亥,內批:“添差浙西準備將王守忠,任滿日特與再任。”雄曰:“守忠系潛邸祗應,即非隨龍,依指揮不應添差。”帝曰:“如此則難行。”雄曰:“聖意欲與之,特令依隨龍人例可也。”帝曰:“不若且已。”雄曰:“潛邸舊恩,不肯假以添差,臣下何敢用私。”帝曰:“不如此則法不行。”

  壬子,金尚書省奏歲以羊三萬賜西北路戍兵,金主問如何運致,宰臣不能對。金主曰:“朕每退朝,留心政務,不遑安寧。卿等勿謂細務非帝王所宜問,以卿等於國家之事未嘗用心,故問之耳。”

  謝廓然復論龔茂良四罪,言:“茂良行宰相事首尾三年,臣僚奏對,有及邊防利害,必遭譏罵;陛辭之日,方有所論,凡數百言,此其可誅一也。陛下孝誠篤至,兩宮上壽與冊立中宮,駕幸二學,皆斷自聖心,茂良乃自謂出其建明,誕謾如此,可誅二也。以己所言,駕為天語,掠聖訓為己言,可誅三也。其薦察官以妻黨林虙為首,擬除後省則用鄉人林光朝,可誅四也。”癸丑,茂良責寧遠軍節度副使,英州安置,父子卒於貶所,皆曾覿所使也。覿前雖預事,未敢肆,至是竄逐大臣,士多側目重足矣。

  甲寅,郭剛申權統領陳鏜,乞落權字。趙雄言:“在外諸軍統領,卻無密院審察,法須從統領揀選,則統制何憂不得人?”帝曰:“善。”雄又曰:“昨聞王友直言,須從訓練官不輕授,則準備將至統制官方皆得人。臣答之雲:惟將帥體國者乃肯如此,使人人似殿帥之言,則軍中何患無人?”帝曰:“此方是澄其源,然非體國者不能也。”

  乙卯,吏部言內侍李裕文合轉歸吏部,帝曰:“昨與在京宮觀,元不曾降轉歸吏部指揮。”趙雄曰:“從來內侍寄資官罷內侍差遣,須轉歸吏部。”帝然之。

  戊午,趙雄言蜀中五月得雨。帝曰:“世以鳳凰、芝草、甘露、醴泉為佳瑞,是皆虛文,不若使年穀屢豐,公私給足,此真瑞也。”

  吏部郎閻蒼舒言:“馬政之弊,不可悉數。今欲大去其弊,獨有貴茶。蓋敵人不可一日無茶以生,祖宗時,一馱茶易一上駟。陝西諸州,歲市馬二萬匹,故於名山歲運二萬馱。今陝西未歸版圖,西和一郡,歲市馬三千匹爾,而並用陝西諸郡二萬馱之茶,其價已十倍,又不足而以銀絹及紙幣附益之。茶既多,則人遂賤茶而貴銀絹,而茶司之權遂行於它司。今宕昌四尺四寸下駟一匹,其價率用十馱茶;若其上駟,則非銀絹不可得。祖宗時,禁邊地賣茶極嚴,自張鬆大弛永康茶之禁,因此諸蕃盡食永康之茶,而宕昌之茶賤如泥土。且茶愈賤,則得馬愈少,而並令洮、岷、疊、宕之土蕃,逐利深入吾腹心內郡,此路一開,其憂無窮。今後欲必支精好茶而漸損其數,又嚴入蕃茶之禁,則馬政漸舉,而邊境亦漸安矣。”詔令朱佺嚴行禁止。

  金赫舍哩良弼以疾辭相位,不許。告滿百日,屢使中使問疾。良弼在告既久,省多滯事,金主以問宰相,參知政事張汝弼對曰:“無之。”金主曰:“豈曰無之!自今疑事久不能決者,當奏以聞。”

  是月,金大雨,河決。

  八月,辛未,詔:“今後職事、釐務官,並見闕方許差除。”

  壬申,樞密院言:“前令諸州軍,有御前頓駐或分屯軍馬去處,將見教閲禁軍,差官部轄,附大軍一就教閲,所有不繫駐答刂並分屯軍馬州軍,其禁軍自合逐州教閲,或恐因而廢弛,理宜申飭。”詔:“委兵官將見管禁軍精加教閲。倘差官前試,如有武藝退惰,具當職官姓名按劾。”

  金以監察御史體察東北路官吏輒受訟牒為不稱職,笞之五十。金主旋謂御史中丞赫舍哩邈曰:“台臣糾察吏治之能否,務去其擾民,且冀得其實也。今所至輒受訟牒,聽其妄告,使為政者如何則可也!”

  庚辰,金主謂宰臣曰:“今之在官者,同僚所見,事雖當理,亦以為非,意謂從之則恐人謂政非己出。如此者,朕甚惡之。今觀大理所斷,雖制有正條,理不能行者,別具情見,朕惟取其所長。夫人能取它人之善者而從之,斯可謂善矣。”又曰:“今下僚豈無人材!但在上者不為汲引,惡其材勝己故耳。”

  九月,丁酉朔,日有食之。

  己亥,命修海塘。

  辛丑,金封皇子永德為薛王。

  戊申,金主秋獵。

  己酉,御經筵,侍讀史浩讀《三朝寶訓》,進曰:“聖人之言遠如天,賢人之言近如地。觀真宗與王旦之言,可以見聖賢之遠近也。王旦為相,欲坐繆舉者之罪,此賢人之言也。真宗以為拔十得五,縱使徇私,然朝廷由此得人亦不少矣,此聖人之言也,其言包含廣大,豈不如天之遠耶!”帝曰:“孟子之言最切近,其視孔子之言,則氣象尤大不相侔,此賢聖之分也。”

  戊午,閲球於選德殿。

  甲子,金主還都,改東京留守圖克坦克寧為南京留守兼河南統軍使,遣使諭之曰:“統軍使未嘗以留守兼之,此朕意也。可過京師入見。”金主將復相之,故有此諭。◎宋紀一百四十五 ∷起柔兆涒灘正月,盡強圉作噩九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

  淳熙三年金大定十六年

  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寬其逋負之半。賑淮東飢,仍命貸貧民種。金亦以是日免去年被水旱路分租税。

  甲子,金詔:“宗屬未附玉牒者,並與編次。”

  丙寅,金主與親王宰執論古今興廢事,曰:“經籍之興,其來久矣,垂教後世,無不盡善。今之學者,既能誦之,必須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女直舊風,最為純直,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信朋友,禮義款曲,皆出自然,其善與古書所載無異。汝輩學習學之,舊風不可忘也。”

  戊辰,金宮中火。

  二月,辛巳,帝閲兩浙、福建士兵。帝曰:“軍士皆好身手,教閲甫三數月,事藝已精熟,弓弩手自可比殿司之數。”因諭輔臣曰:“向來烏珠南下,陳思恭邀截於平江,官軍乃用長槍不能及,烏珠遂以輕舸遁。韓世忠江上之戰亦然。今次州郡起髮禁軍、土軍極整肅,茲及時遣歸,更加激犒,它時調發,必易集也。”

  甲申,賜韓世忠諡忠武。

  庚寅,金沈王妃圖克坦氏,以姦伏誅。妃,平章政事克寧之女也。克寧坐是罷。

  端明殿學士汪應辰卒。

  應辰接物温遜,而遇事特立不回,流落嶺嶠十七年,秦檜死,始還朝,正直敢言。

  三月,丙午朔,日有食之。是日為金萬春節,改明日朝賀。

  戊申,金臨潢雨土。

  辛亥,進《上皇日曆》。

  戊午,金主御廣仁殿,太子、親王皆侍。金主從容訓之曰:“大凡資用,當務節省,如其有餘,以周親戚,勿妄費也。”因舉所御服曰:“此服已三年未嘗更換,尚爾完好。汝等宜識之。”

  夏,四月,戊寅,四川總領所請再借四路職田租課十年,充揀汰人請給。帝曰:“昨借諸路職田,尋已給還。四川自當一體,豈可再借!”龔茂良、李彥穎曰:“圭田所以養廉,誠不當借。”帝曰:“卿等可契勘別撥,其職田便與給還。”

  龔茂良等繳進令侍從、台諫、兩省官薦舉監司、郡守指揮。帝曰:“薦舉本欲得人,又恐幹求請託,卻長奔走之風。”茂良等言:“天下事未有無弊,雖三代良法,久亦不免於弊。今陛下既欲精選監司、郡守,非薦舉何由知之!”帝曰:“若令雜舉,則須眾論僉允,庶幾近公。況又經中書考察而後除授,亦足見朕於人材,博採遴選,非苟然也。”乃詔:“侍從、台諫、兩省官,參照資格,不以內外,雜舉監司、郡守,歲各五人。”

  辛巳,兩浙運判吳淵請諸路州郡輸納秋苗,加耗不得過三分。龔茂良等言近年州縣納苗,加耗太重,甚者兩石以上方可納一石,帝曰:“如此則民力安得不困!吳淵既為漕臣,自當覺察奏劾,重作行遣。”

  靖州猺寇邊,遣兵討捕之。

  丙戌,金京府設學養士,及定宗室、宰相子程試等第。

  戊子,金制:“商賈舟車不得用馬。”

  金以東京留守崇尹為樞密副使。

  己丑,葉衡責居郴州,以言者追論其沈湎於酒,徇私背公也。

  壬寅,金主如金蓮川。

  初,湯邦彥敢為大言,虞允文深器之。允文出為四川宣撫也,闢邦彥以行。允文歿,邦彥還朝,上亦喜其敢言,既,以薦充申議使使金,求陵寢地。邦彥至金,金人拒不納,既旬餘,乃命引見,夾道皆控弦露刃之士,邦彥大怖,不能措一詞而出。及還,帝大怒,詔流新州。帝諭宰臣曰:“敵人既不受本朝禮幣,邦彥乃受敵人所賜。辭受之際,理亦易曉,乃不顧名節,辱命如此!”邦彥既斥不復用,自是河南之議始息,不復遣泛使矣。

  己亥,詔諸路提刑,歲五月理囚。

  五月,戊申,權知隆興府呂企中上言:“本路鈐轄錢卓,初到官,權借印記,愠怒形於公移。”龔茂良等言:“祖宗朝,分道置帥以任一面之寄,事權至重。平時分守嚴,則緩急號令得行。一路兵官,于帥臣自有階級,豈容如此!”帝曰:“祖宗立法,具有深意。”卓降一官。

  金南京宮殿火,留守、轉運兩司官皆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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