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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八十八 起玄黓敦牂七月,盡閼逢涒灘四月,凡一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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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八十八 起玄黓敦牂七月,盡閼逢涒灘四月,凡一年有奇
◎宋紀八十八 ∷起玄黓敦牂七月,盡閼逢涒灘四月,凡一年有奇。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崇寧元年遼乾統二年

  秋,七月,甲申朔,建長生宮以祠熒惑。

  丙戌,詔:“省、台、寺、監及監司、郡守,並以三年成任。”

  戊子,以蔡京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制下之日,賜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創法之制,先帝繼之,兩遭變更,國是未定,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頓首謝曰:“敢不盡死!”制辭極其褒美,翰林學士張商英所草也。

  己丑,焚元祐法。

  甲午,詔於都省置講議司。

  蔡京既得志,陰託紹述之柄,箝制天子。用熙寧條例司故事,即都省置講議司,自為提舉,以其黨吳居厚、王漢之等十餘人為僚屬。取政事之大者,如宗室、宂官、國用、商旅、鹽澤、賦調、尹牧,每一事以三人主之。凡所設施,皆由是出,而法制屢變無常矣。

  詔杭州、明州置市舶司。

  庚子,同知樞密院事章楶罷,以老故也。詔授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未幾,卒,諡莊簡。

  甲辰,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封府振恤壓溺者。

  庚戌,臣僚上言:“管句明道宮張耒,在潁州聞蘇軾身亡,出己俸於薦福禪院為軾飯僧,縞素而哭。”詔:“張耒責授房州別駕,黃州安置。”

  辛亥,詔:“昨降置講議司手詔內事件,許中外臣庶具所見利害聞奏。”

  復罷《春秋》博士。

  是月,遼主獵於黑嶺,以霖雨,給獵人馬。永興宮太師蕭呼圖見遼主好遊畋,每言從禽之樂以逢其意,遼主悦而從之,國政墮廢自此始。

  準布侵遼,遼招討使額特勒戰敗之。

  八月,乙卯,皇子烜改名桓。

  臣僚上言:“陛下即位之始,淵默不言。嘗開獻書之路,而以書獻者,有自布衣取甲科以令百里,或加秩一等,或解武弁而寄寺監丞、簿之祿。天下之士,不知彼所論列為何等語言,往往懷疑,迄今不釋。慾望出其所上封事,布之四方。果其言有補國是,則至公之議,帖然自厭;脱或志在覬望,僥倖名器,無忠嘉一定之論,有奸憸兩可之語,附下罔上,累先烈而害初政,則於此時,豈可以置而不問?如以臣言可採,乞早賜施行。”

  乙丑,詔:“除鄭敦義、江緷外,鹿敏求追所授承事郎,降充簿、尉,高士育追所授官,何大正追所賜出身及所授官,並不得應舉。”

  辛未,置安濟坊,養民之貧病者,仍令諸州縣並置。

  甲戌,詔天下興學貢士,建外學於國南。

  蔡京請“天下州縣並置學,州置教授二員,縣置國小。縣學生選考,升諸州學;州學生每三年貢太學,至則附試,別立號;考分三等,入上等補上舍,入中等補下等上舍,入下等補內舍,餘居外舍。諸州、軍解額各以三分之一充貢士,州給常平或系省田宅充養士費;縣用地利所出及非系省錢。凡州縣學生曾經公私試者,復其身。如有孝悌睦姻任恤中和,若行能尤異為鄉里所推者,縣上之州,免試入學。州守貳及教授詢審無謬,即保任入貢;不實者坐罪。”京又請外學以待州縣學之貢士。乃詔即京城南門外相地營建,外圓內方,為屋千百七十二楹,是為辟雍。太學專處上舍生、內捨生,而外學則處外舍生。初貢至,皆入外學,經試補入上舍、內舍,始得進處太學。太學外舍亦令出居外學,其敕令格式,悉用太學見制。於是上舍至二百人,內舍六百人,外舍三千人。凡州學上舍生升舍,以其秋即貢入辟雍,長吏集闔郡官及提學官具宴設,以禮敦遣,限歲終即集闕下。自川、廣、福建入貢者;續其路食,以學錢給之。奏入,詔悉如其法施行。”

  丙子,詔:“司馬光、呂公著、王巖叟、朱光庭、孔平仲、孔文仲、呂大防、劉安世、劉摯、蘇軾、樑燾、李周、範純仁、範祖禹、汪衍、湯戫、李清臣、豐稷、鄒浩、張舜民子弟,並毋得官京師。”

  己卯,以趙挺之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商英為尚書右丞。

  九月,戊子,京師置居養院,以處鰥寡孤獨,仍以户絕財產給養。

  乙未,詔中書籍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分正邪,各為三等。於是中書奏:“正上,鍾世美、喬世材、何彥正、黃克俊、鄧洵武、李積中六人;正中,耿毅等十三人;正下,許奉世等二十二人。邪上尤甚,範柔中等三十九人;邪上,樑寬等四十一人;邪中,趙越等一百五十人;邪下,王革等三百十二人。”

  內侍郝隨,諷蔡京再廢孟後。會昌州判官馮澥,上書言復後為非,於是御史中丞錢遹、殿中侍御史石豫、左膚連章論“韓忠彥等乘一布衣誑言,復瑤華之廢后,掠流俗之虛美。當時物議固已洶洶,乃至疏逖小臣詣闕上書,忠義激切,則天下公議從可知矣。望詢考大臣,斷以大義,無牽於流俗非正之論,以累聖朝。”

  丁酉,治臣僚議復元祐皇后及謀廢元符皇后者罪,降韓忠彥、曾布官,追貶李清臣雷州司户參軍,黃履祁州團練副使,安置曾肇、豐稷、陳瓘、龔夬等十七人於遠州,擢馮澥鴻臚寺主簿。

  己亥,御批付中書省:“應元祐責籍並元符末敍復過當之人,各具元籍定姓名進入。”於是蔡京籍文臣執政官文彥博等二十二人,待制以上官蘇軾等三十五人,餘官秦觀等四十八人,內臣張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獻可等四人,等其罪狀,謂之奸黨,請御書刻石於端禮門。

  庚子,贈宣德郎鍾世美為右諫議大夫,錄其子為郊社齋郎。世美,元符末提舉福建路常平,應詔上書,乞復熙寧、紹聖政事,至是第為正上等第一,故有此恩。餘正等四十人,悉加旌擢。其邪等五百四十二人,降責有差。

  壬寅,降授中大夫、守司農卿、分司南京、太平州居住曾布,責授武泰軍節度副使,衡州安置。

  冬,十月,乙卯,蕭哈里叛遼,劫乾州武庫器甲。遼主命北面林牙薩嘉努捕之。蕭哈里亡入女直之克展部。

  癸亥,知樞密院事蔣之奇罷為觀文殿學士、知杭州。

  遼招討使額特勒乞致仕,遼主不許,止罷招討、南院樞密使;丙寅,封混同郡王,遷北院樞密使,加太子太師,賜推誠贊治功臣號。以參知政事牛温舒知南院樞密使事。

  己巳,以觀文殿學士、知太原府呂惠卿為武昌軍節度使、知大名府。

  蔡京、許將、温益、趙挺之、張商英力主錢遹等説,請廢孟後,帝不得已從之。甲戌,詔罷元祐皇后之號,復居瑤華宮。

  丙子,臣僚上言:“元祐黨人,朝廷近已施行。所有元符之末,共成黨與,變更法度復為元祐者,伏望詳酌施行。”於是詔周常、龔原、劉奉世、呂希純、王覿、王古、謝文瓘、陳師錫、歐陽棐、呂希哲、劉唐老、晁補之、黃庭堅、黃隱、畢仲遊、常安民、孔平仲、王鞏、張保源、陳郛、朱光裔、蘇嘉、餘卞、鄭俠、胡田並罷祠祿,各於外州軍居住,仍依陳乞宮觀新格,不得同在一州。

  戊寅,以資政殿學士蔡卞知樞密院事。

  詔:“河南府草澤裴筠上書,語言狂悖,特送五百里外州軍編管。所有講議司許陳言利害指揮勿行。”

  十一月,乙酉,邵州言知溪洞徽州楊光銜內附。

  戊子,以婉儀鄭氏為賢妃。

  辛卯,置河北安濟坊。

  癸巳,置西、南兩京宗正司及敦宗院。

  乙未,遼薩嘉努以不獲蕭哈里免官。

  戊戌,置顯謨閣學士、待制官。

  壬寅,遼以上京留守耶律慎思為北院樞密副使。

  劇賊趙鍾格犯遼上京,掠宮女、御物,副留守馬人望率眾捕之,右臂中矢,炷以艾,力疾馳逐,賊棄所掠而遁。人望令關津譏察行旅,悉獲其盜,尋擢樞密都承旨。

  遼有司請以遼主生日為天興節。

  己酉,立卿監、郎官三歲黜陟法。

  十二月,癸丑,中丞錢遹言:“哲宗用王贍策,取青唐、邈川,可謂不世出之略。權臣欺朝廷,盡委而棄之,更以它罪戮及贍身。若不追正其罪,無以伸往者之冤而激忠勇折衝之氣。”於是責授韓忠彥為崇信軍書度副使;曾布為賀州別駕,仍舊衡州安置;安燾為寧國軍節度副使;範純禮為試少府監,分司南京。

  庚申,臣僚上言範純仁諡忠宣未當,詔:“定議、覆議官各罰銅,其神道碑令潁昌府毀磨。”

  鑄當五錢。

  丙寅,詔:“應責降安置及編管、羈管人,令所在州軍依元符令常覺察,不得放出城。”

  丁丑,詔:“諸邪説詖行非先聖之書,並元祐學術政事,不得教授學生,犯者屏出。”

  戊寅,蔡京等上《州縣學敕令格式》,乞鏤板頒降,從之。

  是歲,京畿、京東、河北、淮南蝗、江、浙、熙、河、漳、泉、潭、衡、彬州、興化軍旱。

  辰、沅州猺入寇。

  遼蕭哈里之亡入女直克展部也,遣其族人額特勒結和於英格曰:“願與太師為友,同往伐遼。”英格執額特勒。會遼命英格捕討哈里,遂送額特勒於遼,募兵,得甲千餘,阿古達喜曰:“有此甲兵,何事不可圖!”蓋前此女直甲兵之數,未嘗滿千也。軍次混同水,與哈里遇。時遼追哈里兵數千,攻之不能克,英格謂遼將曰:“退爾軍,我當獨取哈里。”遼將許之。阿古達策馬突戰,哈里中流矢,墮馬下,執而殺之,大破其軍。英格自是知遼兵之易與矣。

  夏改元貞觀。

  崇寧二年遼乾統三年

  春,正月,辛巳朔,遼主如混同江。女直函蕭哈里之首來獻,遼主大喜,賜予加等。蕭哈嚕言於遼主,請修邊備,樞密使耶律阿蘇力沮之,時譏其以金賣國雲。

  乙酉,貶竄元符末台諫官於遠州;任伯雨昌化軍,陳瓘廉州,龔夬象州,馬涓澧州,陳祐歸州,李深復州,張庭堅鼎州,併除名勒停,編管。江公望責授衡州司馬,永州安置;鄒浩除名勒停,昭州居住。已上並永不得收敍。王覿臨江軍居住,豐稷建州,陳次升建昌軍,謝文瓘邵武軍,張舜民房州,亦皆除名勒停。蔡京、蔡卞怨任伯雨等之論己,檢會其章疏以進,故有是貶。京之帥蜀也,張庭堅在其幕府,及入相,欲引以自助,庭堅不從,京恨之,至是亦除名編管。

  知荊南府舒亶平辰、沅猺賊,復誠、徽二州,改誠為靖州,徽為蒔竹縣。曲赦荊湖兩路。

  己丑,詔許茅山道士劉混康修建道觀,仍令直奏災福,無得隱匿。混康有節行,頗為神宗所敬重,故帝禮信之。

  壬辰,中書侍郎温益卒。益仕宦無片善可紀,至其狡譎傅會,蓋天性也。

  丁未,以蔡京為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以知岢嵐軍王厚權發遣河州兼洮西沿邊安撫司公事。

  厚少從父韶兵間,暢習羌事。元祐棄河湟,厚疏陳不可,且詣政事堂言之。蔡京既治元祐棄地之罪,仍欲開邊,故有是命。

  戊申,遼主如春州。

  二月,辛亥,安化蠻入寇,廣西經略使程節敗之。

  壬子,遣官相度湖南、北猺地,取其材植,入供在京營造。

  甲寅,尊元符皇后為皇太后,宮名崇恩。

  辛酉,置殿中監。

  庚午,初令陝西鑄折十銅錢並夾錫錢,召募私鑄人赴官充鑄錢工匠,從蔡京奏也。

  遼以武清縣大水,弛其陂澤之禁。

  癸酉,奉安哲宗御容於西京會聖宮及應天院。

  丙子,置諸路茶場。茶自嘉祐通商,至熙寧中,李稷稍復榷法,而利復歸於官。及是蔡京請荊湖、江、淮、兩浙、福建七路,仍舊禁榷官買,即產茶州軍隨所置場,申商人、園户私易之禁。商人買茶,貯於籠篰,官為抽盤第敍收息訖,批引販賣,歲入百萬緡以進御。自此盜販公行,民滋病矣。

  戊寅,王厚言:“熙寧間,神宗以熙河邊事委任先臣韶,當時中外臣僚,凡有議論熙河事者,蒙朝廷批送先臣看詳可否,議論歸一,無所搖奪。今朝廷措置一方邊事,已究見利害本末。欲乞自今中外臣僚言涉青唐利害者,依熙寧故事,並附本路經略司及所委措置官看詳。”從之。又詔:“入內供奉官童貫往來句當,仰本路經略、安撫、都總管司,公共協力濟辦。”

  三月,乙酉,詔:“黨人親子弟毋得擅到闕下;其應緣趨附黨人罷任,在外指射差遣,及得罪停替臣僚亦如之。”

  辛卯,曾句玉龍觀黃庭堅,除名勒停,送宜州編管,以湖北轉運判官陳舉奏庭堅撰《荊南承天院碑》,語涉謗訕也。

  癸卯,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霍端友等五百三十八人。其嘗上書在正等者升甲,邪等者黜之。

  時李階舉禮部第一。階,深之子,而陳瓘之甥也。安忱對策,言使黨人之子魁多士,無以示天下,遂奪階出身而賜忱等。忱,惇兄也。又,黃定等十八人皆上書邪等,帝臨軒召謂之曰:“卿等攻朕短可也,神宗、哲宗何負於卿等!”亦並黜之,皆從蔡京言也。

  詔:“知河州王厚權管句熙河蘭會路經略司職事。”

  夏,四月,甲寅,詔侍從官各舉所知二人。

  丁卯,詔毀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範純仁、劉摯、範百祿、樑燾、王巖叟景靈西宮繪像。

  己巳,童貫至熙州,傳語勞軍。

  庚午,詔國子監印書賜諸州縣學。

  甲戌,王厚奏:“河南、河北諸羌,以大小隆贊爭國之故,人心不寧,諸族酋豪,互有猜忌,遂更相侵掠殺戮,正所謂以夷狄攻夷狄,乃中國之利。臣見與童貫計議,乘此從長措置,候起發別具奏聞。”

  乙亥,詔:“蘇洵、蘇軾、蘇轍、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馬涓《文集》,範祖禹《唐鑑》、範鎮《東齋記事》,劉攽《詩話》,僧文瑩《湘山野錄》等印板,悉行焚燬。”

  戊寅,以趙挺之為中書侍郎,張商英為尚書左丞,户部尚書吳居厚為尚書右丞,兵部尚書安惇同知樞密院事。

  詔:“追奪王珪贈諡;王仲端、王仲薿並放罷,遺表恩例減半。追毀程熙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其入山所著書,令本路監司覺察。”時臣僚上言:“神宗大漸,王珪不早請建儲,密召高士充,欲成其奸謀。”又言:“程頤學術頗僻,素行譎怪,勸講經筵,有輕視人主之意,議法太學,則專以變亂成憲為事。”故有是詔。範致虛又言:“頤以邪説詖行,惑亂眾聽,而尹焞、張繹為之羽翼,乞下河南盡逐學徒。”頤於是遷居龍門之南,止四方學者,曰:“尊所聞,行所知,可矣,不必及吾門也。”

  五月,辛巳,以賢妃鄭氏為淑妃。

  丙戌,曾布以妻魏氏及子紆、繰等交通請求,受賂狼籍,責授廉州司户參軍,仍舊衡州安置,紆永州編管,繰除名。

  戊子,遼以獵人多亡,嚴以科禁。

  甲午,詔頒樑安國等二十二人昨上書謗訕節文,降責有差。

  乙巳,遼主清暑赤勒嶺;丙午,謁慶陵。

  遼西北招討使蕭德勒岱自恃後族,慢侮僚史,戍長耶律棠古不為屈,乃罷之。棠古訟於朝,不省。棠古性坦率,好別白黑,人有不善,必盡言無隱,時號“強棠古”。

  六月,庚申,詔:“元符末上書進士,類多詆訕,令州郡遣入新學,依太學自訟齋法,候及一年能革心自新者,許將來應舉;其不變者,當屏之遠方。”

  辛酉,王厚、童貫發熙州。初,厚與貫會諸將部分軍事,諸將皆欲並兵直趨湟中。厚曰:“賊恃巴金、把拶之險,挾大河之阻,分兵死守以抗我師,若進戰未克,青唐諸部之兵繼至,夏賊必為之援,非小敵也。不若分兵為二,南道出安鄉,衝其前;北道出京玉,搗其後。賊腹背受敵,勢不能支,破之必矣。”貫猶未決。厚曰:“它日身到其地,計之熟矣,願毋過疑。”遂以岷州將高永年為統制官,權知蘭州姚師閔佐之,及管句招納王端等率蘭、岷州、通遠軍漢蕃兵馬二萬出京玉關,厚與貫親領大軍出安鄉關,渡大河,上巴金嶺。

  癸亥,厚次河州;甲子,次安鄉關。貫率李忠等以前軍趨巴金城,舊名安川堡,在巴金嶺上,多羅巴使其三子長曰阿令結、次曰廝鐸麻令、次曰阿蒙率眾拒守。城據岡阜,四面皆天塹,深不可測,道路險狹。我師至,望見城門不閉,偏將辛叔詹、安永國等爭先入,賊出兵迎擊,師少卻。永國墮天塹死,叔詹等馳還,幾為所敗,會雨,各收軍而止。翼日,乙丑,賊以大眾背城而陳,埤間建旗鳴鼓;決戰,復有疑兵據高阜,張兩翼。會厚以軍至,賊望見氣沮。厚乘高,列大帥旂幟,遣人諭以恩信,開示禍福。數返,阿令結等不肯降,語益不遜,遂命諸將攻城。賊力戰拒險,我軍不能過天塹。厚親至陳前,督強弩射之,賊稍卻。別遣偏將鄒勝率精騎由間道繞出其背,賊大驚。因鼓之,諸軍四面奮擊,殺阿令結、廝鐸麻令於陳。阿蒙流矢中目貫腦,遁去;多羅巴率眾來援,聞敗,亦遁去。日未中,大破賊眾,遂克其城,遠近爭降附。厚誅強悍首領數百人,入據城,遣高永年引兵萬餘出京玉關。

  丙寅,厚進軍次瓦吹,舊名寧洮寨。永年等進據把拶、宗城。

  阿蒙道遇其父多羅巴引眾來援,告之曰:“兵大敗,二兄皆死,我亦重傷,漢家已入巴金城矣!”父子相持慟哭,恐追騎及,偕馳而去。至癿當城,所居附順者張心白旗甚眾,復懼見禽,逾城奔青唐。然餘黨猶盛,王厚慮其或掎我軍後,丁卯,大軍留寧洮,厚與童貫率李忠等將輕騎二千餘人趨癿當,破不順部族,焚其巢穴,臨大河據險,命忠等率眾守之。厚即日還寧洮。

  戊辰,進下隴朱黑城,城舊名安隴寨。

  己巳,進至湟州。會高永年等軍於城東阪上,諸將各率所部環城,遣人約降,其大首領丹波禿令結盡拘城中欲降者,據城不下。厚與童貫登城南山,視城中,盡見其戰守之備,分遣諸將各守一面攻城。賊援兵自城北宗水橋上繼至,勢益張。日暮,諸將有言:“賊得援力生,我師攻戰久已疲,請暫休士卒,徐圖之。”厚謂貫曰:“大軍深入至此,是為死地,不急破其城,青唐王子擁大眾來援,據橋而守,未易以旬日勝也。形見勢屈,將安歸乎!諸將不以計取,顧欲自便,豈計之得邪!敢再言者斬!”於是諸將各用命。死士乘城,賊以石縱擊,垂至堞而墜,奮覆上者,不可勝數,鼓四合,晝夜不絕聲,矢下如雨,城中負盾而立。庚午,別遣驍將王用率精騎出賊不意,亂宗水上流,擊破援兵,絕其路,乘勝奪水寨。初,元符間,築城宗水之北以護橋,至是賊據守之。有蕃將包厚緣城而上,捴槍擊賊,引眾逾入城,退保橋南。厚開其門,王用因以其眾入據橋城,而戰勢猶未沮,遂火其橋,中夜如晝。諸將乘火光盡力攻城,城中不能支。大首領蘇南抹令咓潛遣人縋城送款,請為內應,許之。是夜,王亨奪水門入,與其麾下登西城而呼曰:“得湟州矣!”諸軍鼓譟而進。丹波禿令結以數十騎由西門遁去。辛未,黎明,大軍入湟州。假高永年知州事,完其城而守之。前後招納湟州境內漆令等族大首領七百五十人,管户十萬。厚具捷書以聞。

  初,湟州未克,青唐王子谿賒羅撒率眾來援,過安兒峽,聞城已破,遂駐宗哥城,以丹波禿令結不能守,斬之以徇。時論者皆欲席捲而西,王厚與童貫及諸將議曰“湟州雖下,形勢未固,新附之人,或持兩端,青唐餘燼尚強,未肯望風束手,我師狃於新捷,其實已罷,若貪利深入,戰有勝負,後患必生。歲將秋矣,塞外苦寒,正使遂得青唐,諸將未可興築。若不暴師勞費,則必自引而歸,玩敵致寇,非萬全之策。往年大軍之舉,事忽中變,正以此耳。湟州境內要害有三:其一曰癿當,在州之南,前已城之矣。其二曰省章,在州之西,正為青唐往來咽喉之地,漢世謂之隍峽,唐人嘗修閣道,刻石記其事,地極險阻,若不城之,異日出兵,賊必乘間斷我歸路。其三曰南宗寨,在州之北,距夏國卓羅右廂監軍司百里而近,夏人交構諸羌,易生邊患,今若城之,可以控制。況此三城正據鄯、湟腰背、控制之利,可斷其首尾之患。厚在元符間,已嘗建論,不從,竟致棄地之事,覆車之轍,何可復蹈!且三城既畢,湟境遂固,降者悉為吾用,地利可佐軍儲,形勢所臨,威聲自遠,益知招撫降眾必多,此支解羌虜之術也。明年乘機一舉,大功必成。”或謂厚曰:“朝廷之意,必欲亟定青唐,從而有功,必受重賞;違之且得罪。”厚曰:“忠臣之誼,知體國耳,遑它恤乎!”遂以是日甲戌移軍趨省章東峽之西,得便地曰灑金平,建五百步城一座,後賜名曰綏遠關。

  大軍駐關中,谿賒羅撒尚在宗哥,遣其大首領奔巴令阿昆等五輩持蕃書詣軍門,請保渴驢嶺以西而和,書辭每至益卑。時軍中已定議保完湟境,來春進取,且欲懈賊鬥志,使不為備,於是以便宜聽所請,移書張示威信,賊中大震。

  是月,中太一宮火。

  秋,七月,己卯,以收復湟州,百官入賀。

  辛巳,進蔡京官三等,蔡卞以下二等。

  壬午,白虹貫日。

  詔以王厚為威州團練使,知熙州;童貫轉入內皇城使、果州刺史,依前熙河蘭會路句當公事;賞復湟州功也。

  甲申,降德音於熙河蘭會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庚寅,曾肇責授濮州團練副使。

  辛卯,詔:“上書進士見充三舍生者罷歸。”

  丁酉,詔:“自今戚里、宗屬勿復為執政官,著為令。”

  庚子,賜茅山道士劉混康號葆真觀妙先生。

  乙巳,吏部言程頤子端彥,見任鄢陵縣尉,即系在京府界差遣,宜放罷,從之。因下詔:“責降人子弟毋得任在京及府界差遣。”

  是月,遼中京雨雹傷稼。

  八月,丁未朔,再論棄湟州罪,除許將已放罪、曾布已責廉州司户外,韓忠彥、安燾、範純禮、蔣之奇各貶官,龔夬化州、張庭堅象州編管,陳次升循州、姚雄光州居住,錢景祥、秦希甫並勒停,李清臣身死,其子祉當時用事,送英州編管。又詔:“胡宗回頃帥熙州日,屢陳堅守鄯、湟之議,見落職罷任,可特與夏寶文閣待制、知秦州。”

  戊申,御史中丞石豫、殿中侍御史朱紱、餘深奏:“尚書左丞張商英,於元祐丁卯嘗為河東守臣李昭敍作《嘉禾篇》,謂‘成王衝幼,周公居攝,誅伐讒慝,卒以天下聽於周公,時則唐叔得嘉禾。推古驗今,跡雖不同,理或胥近。’方是時,文彥博、司馬光等來自洛郊,方掌機務,比之周公,可乎?逮元符之末,起鄒浩於新州,商英草詞曰:‘思得瑞士,司直在庭。’又曰:‘浩徑行直情,無所顧避。’所謂浩之直情徑行,果先帝之所取乎?先帝不取而商英取之,可乎?”詔:“張商英秉國機政,議論反覆,台憲交章,豈容在列!可落職,知亳州。”臣僚因言商英作為謗書,肆行誣詆,宜更加誅責,置之元祐籍中。辛酉,詔以商英入元祐黨籍,改知蘄州;尋罷職,提舉靈仙觀。

  湟州既平,王厚奉詔措置河南生羌。其地在大河之南,連接河、岷,部族頑梗,厚以為若不先事撫存,據其要害,大軍欲向鄯、廓,必相影助;或於熙河州界出沒,為牽制之勢,擾我心腹,共害甚大。乃留王端、王亨在湟州,與高永年等就近招納宗哥、青唐一帶部族,存撫新屬羌人。甲子,大軍由來賓城濟河,南出來羌,拔當標城,又進至分水嶺、平一公城,達南宗。癸酉,厚引軍赴米川城,遇蕃賊三千餘騎,與戰,破之,賊焚橋遁去。明日,厚修橋欲濟,賊復來扼據津渡,厚及童貫幾為流矢所傷。乙亥,來賀城陷,賊掠取財物,仍各散去。

  九月,壬午,詔:“宗室不得與元祐奸黨子孫及有服親為婚姻,內已定未過禮者並改正。”

  庚寅,詔:“上書邪等人,知縣以上資序並與外祠,選人不得改官及為縣令。”

  壬辰,置醫學。

  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寧寺。

  辛丑,改吏部選人七階,曰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從事郎、通仕郎、登仕郎、將仕郎,從刑部尚書鄧洵武言也。舊制以職為階官而以差遣為職,名實混淆,元豐雖定官制,此猶未正,故更名以革其弊。

  臣僚上言:“近出使府界,陳州士人有以端禮門石刻元祐奸黨姓名問臣者,其姓名雖嘗行下,至於御筆刻石,則未盡知。近在畿甸且如此,況四遠乎!乞特降睿旨,以御書刊石端禮門姓名下外路州軍,於監司長吏廳立石刊記,以示萬姓。”從之。

  冬,十月,甲辰,遼主如中京。

  王厚奉詔班師。甲寅,還至熙州,遣童貫領護大首領掌年杓拶遵廝雞及酋長温彪赴闕。

  己未,吐蕃貢於遼。

  己巳,遼有事於觀德殿。

  丙子,郎阿章領河南部族寇來賓、循化等城,洮西安撫李忠統兵往救之。

  是月,遼生女直部節度使英格卒,兄子烏雅舒襲節度使。初,諸部各有信牌,馳驛訊事。英格用阿古達議。擅置信牌者罪之。由是號令始一,兵力益強。

  十一月,庚辰,詔:“以元祐學術政事聚徒傳授者,委監司舉察,必罰無赦。”

  辛巳,詔:“元祐系籍人,通判資序以上,依新條與管句宮觀;知縣以下資序,與注監岳廟,並令在外投狀指射差注。”

  乙酉,江南西路提舉常平韓宗直、知亳州孫載並放罷,臣僚論其嘗附元祐奸黨故也。

  洮西安撫李忠,行至骨廷嶺,距循化城尚五六裏,與賊遇,三戰三敗,忠及諸將李士且、李叔詹、辛叔獻皆為賊所傷,卻奔懷羌城。是夕,忠死。

  丙申,遼羣臣加上遼主尊號曰惠文智武聖孝天祚皇帝。大赦。以宋魏國王和囉噶為太叔,皇子樑王達嚕進封燕國王,以鄭王淳為東京留守,進封越國王,各進一階。

  丁酉,以特里袞阿嚕薩古為南院大王。

  戊戌,以受尊號告廟。乙巳,謁太祖廟,追尊太祖之高祖廟號肅祖,曾祖廟號懿祖;詔監修國史耶律儼纂太祖、諸帝實錄。

  十二月,戊申,遼主如藕絲澱。

  丁巳,詔:“臣僚姓名有與奸黨人同者,並令改名。”從權開封府吳拭奏請也。時改名者五人,朱紱、李積中、王公彥、江潮、張鐸。

  癸亥,祧宣祖皇帝、昭憲皇后。

  丙寅,詔:“六曹長貳歲考郎官治狀,分三等以聞。”

  癸酉,詔:“別建熙河蘭會措置邊事司,王厚措置邊事,童貫同措置,仍兼領秦鳳,得以節制兵將,應副興發。”

  遼以蕭烏納為臨海軍節度使。烏納上書曰:“自蕭哈里亡入女直,彼有輕朝廷心,宜益兵以備不虞。”不報。

  初,遼主幸耶律達噶第,見國舅大父房之女蕭氏,小字瑟瑟,悦之,匿宮中數月。皇太叔和囉噶勸遼主以禮選納,至是立為文妃。

  是歲,諸路蝗。

  纂府蠻楊晟銅、融州楊晟天、邵州黃聰內附。

  遼放進士馬恭回等百三人。

  崇寧三年遼乾統四年。甲申,一一零四年

  春,正月,己卯,安化蠻降。

  辛巳,詔:“上書邪等人毋得至京師。”

  戊子,鑄當十大錢。

  遼主幸魚兒濼。

  壬辰,增縣學弟子員,大縣五十人,中縣四十人,小縣三十人。

  甲午,賜蔡攸進士出身。攸,京長子也,元符中,監在京裁造院。帝時為端正,每退朝,攸適趨局,遇諸塗,必下馬拱立。王問左右,知為攸,心善之,及即位,遂有寵。至是自鴻臚丞賜進士出身,拜祕書郎。

  帝鋭意製作以文太平,蔡京復每為帝言:“方今泉幣所積贏五千萬,和足以廣樂,富足以備禮。”帝惑其説,而製作營築之事興矣。至是京擢其客劉昺為大司樂,付以樂政。

  壬寅,遼主獵於木嶺。

  癸卯,太白晝見。

  遼燕國王達嚕卒。達嚕,蕭德妃所生也,妃以京戚卒。

  劉昺引蜀方士魏漢津見帝,獻樂,議言:“伏羲以一寸之器名為含微,其樂曰扶桑;女媧以二寸之器名為葦籥,其樂曰光樂;黃帝以三寸之器名為咸池,其樂曰大卷。三三而九,為黃鐘之律,後世因之,至唐、虞未嘗易。洪水之變,樂器漂盪,禹效黃帝之法,以聲為律,以身為度,用左手中指三節三寸,謂之君指,裁為宮聲之管;又用第四指三節三寸,謂之臣指,裁為商聲之管;又用第五指三節三寸,謂之物指,裁為羽聲之管。第二種為民,為角;大指為事,為徵。民與事,君臣治之,以物養之,故不用為裁管之法。得三指,合之為九寸,即黃鐘之律定矣。黃鐘定,餘律從而生焉。商、周以來,皆用此法,因秦火,樂之法度盡廢。漢諸儒張蒼、班固之徒,惟用累黍之法,遂至差誤;晉永嘉之亂,累黍之法廢。隋時,牛宏用萬寶常水尺,至唐室田畸及後周王樸,並用水尺之法。本朝為王樸樂聲太高,令竇儼等裁損,方得律聲諧和,然非古法。今欲請帝三指為法,先鑄九鼎,次鑄帝坐大鐘,次鑄四韻清聲鍾,次鑄二十四氣鍾,然後均糹玄裁管,為一代之樂。”帝從之。漢津本剩員兵士,自雲師事唐仙人李良,授鼎樂之法,皇祐中,與房庶俱被召至京,而黍律已成,不得伸所學而退。或謂漢津嘗熱設於範鎮,見其製作,因掠取之,蔡京神其説,託以李良授雲。然漢津曉陰陽數術,多奇中,嘗語所知曰:“不三十年,天下亂矣。”

  甲辰,鑄九鼎。”

  二月,丙午,以淑妃鄭氏為貴妃。

  以刊定元豐役法不當,黜錢遹以下九人。

  丁未,置漏澤園。

  己酉,詔:“王珪、章惇別為一籍,如元祐黨。”

  詔:“自今御後殿,許起居郎、舍人侍立。”

  庚申,令天下坑冶金銀悉輸內藏。

  辛未,雨雹。

  是月,詔翰林學士張康國編類元祐臣僚章疏。

  三月,辛巳,置文繡院。

  丁亥,作圜土,以居強資貸死者。

  申午,躋欽成皇后神主於欽慈皇后之上。

  辛丑,大內災。

  壬寅,奉議郎黃輔國言:“元豐中,太學生休假日,引詣武學射廳習射,紹聖嘗著為令。乞頒其法於諸路州學。”從之。

  成都府路轉運副使李孝廣遷一官,以點檢學生費乂、韋直方、龐汝翼答策詆訕元豐政事故也。三人並送廣南編管,永不得入學。

  童貫自京師還至熙州,凡所措置,與王厚皆不異,於是始議大舉。是日,厚、貫帥大軍發熙州,出篩金平,隴右都護高永年為統制諸路蕃、漢兵將隨行,知蘭州張誡為同統制。厚恐夏人援助青唐,於蘭、湟州界侵擾,及河南蕃賊亦乘虛竊發,騷動新邊,牽制軍勢,乃遣知通遠軍潘逢權領湟州,知會州姚師閔權領蘭州,控御夏國邊面,別遣知河州劉仲武統制兵將駐安強寨,通往來道路。由是措置完密,無後顧之憂,大軍得以專力西向。

  夏,四月,甲辰朔,尚書省勘會黨人子弟,不問有官無官,並令在外居住,不得擅到闕下,因具逐路責降安置、編管等臣僚姓名以進,凡一百四十四人。

  乙巳,以火災降德音於四京,減囚罪一等,流以下原之。

  庚戌,王厚、童貫率大軍次湟州。諸將狃於累勝,多言青唐易與,宜徑往取之。厚曰:“不然,青唐諸羌,用兵詭詐,若不出弓兵,分道而進,不足以張大聲勢,折賊奸謀。且湟州之北有勝鐸谷,西南有勝宗隘、汪田、丁零宗谷,而中道出綏遠關,斷我糧道,然後諸部合勢夾攻渴驢嶺、宗哥川之間,勝負未可知也。”於是定議分出三路,厚與貫率三軍由綏遠關、渴驢嶺指宗哥城,都護高永年以前軍由勝鐸谷沿宗河之北,別將張誡同招納官王端以其所部由汪田、丁零宗谷沿宗河之南,期九日會於宗哥城下。

  是日,貫猶以諸將之言為然。先趨綏遠,用馮瓘統選鋒登渴驢嶺。候騎言青唐兵屯嶺下者甚眾,貫止綏遠。翼日,厚以後軍至,始下渴驢嶺。谿賒羅撒遣般次迎於路,竊覘虛實,勞而遣之。誡曰:“歸語而主,欲降宜亟決;大軍至,鋒刃一交,將無所逃矣。”般次還報,以為我軍不甚眾,初不知分而進也。谿賒羅撒喜曰:“王師若止如此,吾何慮哉!”以其眾據樸江古城。俄聞三路兵集,遽退二十里。宗哥城之東,地名葛陂湯,有大澗數重,可恃而戰,賊遂據之。

  是夕,中軍宿於河之南鷂子隘之左,永年軍於丁零宗口。

  壬子,厚、貫遣選鋒五將前行,中軍渡河而北,繼永年之後。張誡夾河而行,日未出,至賊屯所。賊眾五六萬人,據地利列陳,張疑兵於北山下,其勢甚鋭。厚命馮柏統選鋒五將與賊對陳,王亨統策選鋒繼其後。永年馳前視賊,未知所出。厚謂貫曰:“賊以逸待勞,其勢方熾。日漸高,士馬飢,不可少緩。宜以中軍越前軍,傍北山整陣而行,促選鋒入戰,破賊必矣。”既行,諜者言:“谿賒羅撒與其用事酋長多羅巴等謂眾曰:‘彼張蓋者,二太尉也,為我必取之。’”貫欲召永年問賊勢,厚曰“不可,恐失支梧。”貫不聽。及永年至,攬轡久之,無一語,厚謂永年曰:“兩軍相當,勝負在頃刻間,君為前軍將,久此何邪?”永年惶恐馳去。時賊軍與我選鋒相持未動,谿賒羅撒以精兵數千騎自衞,登其軍北高阜之上,張黃屋,列大旆,指揮賊眾。其北出下疑兵望見厚與貫,引中軍傍山,欲來奔衝,厚遣遊騎千餘登山,潛攻其背。賊覺而遁,遊騎追擊之,短兵接,中軍伐鼓大噪,永年遽揮選鋒突陳,賊少卻。張誡以輕騎涉河,搗其中堅,取谿賒羅撒之旆及其黃屋,乘高而呼曰:“獲賊酋矣!”諸軍鼓聲震地。會暴風從東南來,塵大起,賊軍不得視,我軍士乘勢奮擊,自辰至午,賊軍大敗,追北三十餘裏。谿賒羅撒單騎趨宗哥城,城閉不納,遂奔青唐,諸將爭逐之,幾及,會暮而還。是日,斬首四千三百一十六,降俘三千餘人,大首領多羅巴等被傷逃去,不知所在。宗哥城中偽公主瞎叱牟藺氈兼率酋首以城歸順。宗哥城,舊名龍支城,取兵將守之。

  是夕,合軍於河之南。翼日,勝宗首領欽廝雞率眾來降。甲寅,厚、貫入安兒城。乙卯,引大軍至鄯州,偽龜茲公主青宜結牟及其酋豪李河温率回紇、于闐、般次諸族大小首領等開門出降,鄯州平。

  初,谿賒羅撒敗於宗哥,夜至青唐,謀為守計,培族莫肯從之者。翼日,挈其長妻逃入谿蘭宗山中。厚遣馮瓘統輕鋭萬騎由州南青唐谷入,賊復覺之,遁於青海之上,追捕,不獲。

  丙辰,下林金城,西去青海約二百里,置兵將守之。

  己未,王厚等帥大軍入廓州界,大首領洛施軍令結率其眾降。辛酉,厚入廓州,馳表稱賀。大軍駐於城西,河南部族日有至者,厚諭以朝廷撫存恩意,宗哥戰敗所誅,禍福之因,戒其不得妄作,自取屠戮,皆唯諾聽命。

  乙丑,罷講議司。

  詔:“王厚、童貫提兵出塞,曾未數月,青唐一國,境土盡復。其以厚為武勝軍留後,熙河蘭會經略安撫使,兼知熙州;貫為景福殿使、襄州觀察使,依舊句當內東門司。”

  丁卯,羣臣以盡復青唐故地賀。

  己巳,曲赦陝西。

  庚午,王厚過湟州,沿蘭州大河並夏國東南境上,耀兵巡邊,歸於熙州。◎宋紀八十八 ∷起玄黓敦牂七月,盡閼逢涒灘四月,凡一年有奇。

  ○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崇寧元年遼乾統二年

  秋,七月,甲申朔,建長生宮以祠熒惑。

  丙戌,詔:“省、台、寺、監及監司、郡守,並以三年成任。”

  戊子,以蔡京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制下之日,賜坐延和殿,命之曰:“神宗創法之制,先帝繼之,兩遭變更,國是未定,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京頓首謝曰:“敢不盡死!”制辭極其褒美,翰林學士張商英所草也。

  己丑,焚元祐法。

  甲午,詔於都省置講議司。

  蔡京既得志,陰託紹述之柄,箝制天子。用熙寧條例司故事,即都省置講議司,自為提舉,以其黨吳居厚、王漢之等十餘人為僚屬。取政事之大者,如宗室、宂官、國用、商旅、鹽澤、賦調、尹牧,每一事以三人主之。凡所設施,皆由是出,而法制屢變無常矣。

  詔杭州、明州置市舶司。

  庚子,同知樞密院事章楶罷,以老故也。詔授資政殿學士、中太一宮使。未幾,卒,諡莊簡。

  甲辰,以雨水壞民廬舍,詔開封府振恤壓溺者。

  庚戌,臣僚上言:“管句明道宮張耒,在潁州聞蘇軾身亡,出己俸於薦福禪院為軾飯僧,縞素而哭。”詔:“張耒責授房州別駕,黃州安置。”

  辛亥,詔:“昨降置講議司手詔內事件,許中外臣庶具所見利害聞奏。”

  復罷《春秋》博士。

  是月,遼主獵於黑嶺,以霖雨,給獵人馬。永興宮太師蕭呼圖見遼主好遊畋,每言從禽之樂以逢其意,遼主悦而從之,國政墮廢自此始。

  準布侵遼,遼招討使額特勒戰敗之。

  八月,乙卯,皇子烜改名桓。

  臣僚上言:“陛下即位之始,淵默不言。嘗開獻書之路,而以書獻者,有自布衣取甲科以令百里,或加秩一等,或解武弁而寄寺監丞、簿之祿。天下之士,不知彼所論列為何等語言,往往懷疑,迄今不釋。慾望出其所上封事,布之四方。果其言有補國是,則至公之議,帖然自厭;脱或志在覬望,僥倖名器,無忠嘉一定之論,有奸憸兩可之語,附下罔上,累先烈而害初政,則於此時,豈可以置而不問?如以臣言可採,乞早賜施行。”

  乙丑,詔:“除鄭敦義、江緷外,鹿敏求追所授承事郎,降充簿、尉,高士育追所授官,何大正追所賜出身及所授官,並不得應舉。”

  辛未,置安濟坊,養民之貧病者,仍令諸州縣並置。

  甲戌,詔天下興學貢士,建外學於國南。

  蔡京請“天下州縣並置學,州置教授二員,縣置國小。縣學生選考,升諸州學;州學生每三年貢太學,至則附試,別立號;考分三等,入上等補上舍,入中等補下等上舍,入下等補內舍,餘居外舍。諸州、軍解額各以三分之一充貢士,州給常平或系省田宅充養士費;縣用地利所出及非系省錢。凡州縣學生曾經公私試者,復其身。如有孝悌睦姻任恤中和,若行能尤異為鄉里所推者,縣上之州,免試入學。州守貳及教授詢審無謬,即保任入貢;不實者坐罪。”京又請外學以待州縣學之貢士。乃詔即京城南門外相地營建,外圓內方,為屋千百七十二楹,是為辟雍。太學專處上舍生、內捨生,而外學則處外舍生。初貢至,皆入外學,經試補入上舍、內舍,始得進處太學。太學外舍亦令出居外學,其敕令格式,悉用太學見制。於是上舍至二百人,內舍六百人,外舍三千人。凡州學上舍生升舍,以其秋即貢入辟雍,長吏集闔郡官及提學官具宴設,以禮敦遣,限歲終即集闕下。自川、廣、福建入貢者;續其路食,以學錢給之。奏入,詔悉如其法施行。”

  丙子,詔:“司馬光、呂公著、王巖叟、朱光庭、孔平仲、孔文仲、呂大防、劉安世、劉摯、蘇軾、樑燾、李周、範純仁、範祖禹、汪衍、湯戫、李清臣、豐稷、鄒浩、張舜民子弟,並毋得官京師。”

  己卯,以趙挺之為尚書左丞,翰林學士張商英為尚書右丞。

  九月,戊子,京師置居養院,以處鰥寡孤獨,仍以户絕財產給養。

  乙未,詔中書籍元符三年臣僚章疏姓名,分正邪,各為三等。於是中書奏:“正上,鍾世美、喬世材、何彥正、黃克俊、鄧洵武、李積中六人;正中,耿毅等十三人;正下,許奉世等二十二人。邪上尤甚,範柔中等三十九人;邪上,樑寬等四十一人;邪中,趙越等一百五十人;邪下,王革等三百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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