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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文言文虛詞的用法

欄目: 漢語常識 / 發佈於: / 人氣:2.69K

所謂虛詞,就是指那些不能夠單獨成句,詞彙意義又比較抽象,但能通過它把實詞組織在一起,完成句子結構的詞類。國中文言文虛詞的用法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國中文言文虛詞的用法,歡迎閲讀。

國中文言文虛詞的用法

國中文言文虛詞之字的用法

(一)代詞

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為第三人稱,譯作“他(她)(他們)”、“它(它們)”。

如:

①公與之乘,戰於長勺。(《曹劌論戰》)

②陳勝佐之,並殺兩尉。(《陳涉世家》)

③ 肉食者謀之。(《曹劌論戰》)

有時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

如:

太尉苟以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樞密韓太尉書》)

(二)助詞

1.結構助詞,譯為“的”,有的可不譯。

如:

①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②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2.結構助詞,放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不譯。

如:

①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②於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説》)

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

3.音節助詞。用來調整音節,無義,一般不翻譯。

如:

①公將鼓之(《曹劌論戰》)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③悵恨久之(《陳涉世家》)

4.結構助詞,是賓語提前的標誌。

如:

①何陋之有?(《陋室銘》)

②宋何罪之有?(《公輸》)

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滿井遊記》)

5.結構助詞,是定語後置的標誌。

如:

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②北顧黃河之奔流。(《上樞密韓太尉書》)

(三)作動詞,可譯為“到”、“往”。

如:

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國中文言文虛詞者字的用法

(一)結構助詞,譯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況”“……的原因”等,相當於名詞性短語。

如:

①遂率子孫荷擔者三夫,叩石墾壤(《愚公移山》)

②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出師表》)

③為之,則難者亦易矣,不為,則易者亦難矣(《為學》)

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語氣助詞,用在主語之後表示停頓,謂語部分一般用“也”字結尾,起判斷作用。

如:

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②諸葛孔明者,卧龍也。(《隆中對》)

國中文言文虛詞而字的用法

主要作連詞用,可以表示以下關係:

l.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

如:

①温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論語)十則》)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

2.承接關係,可譯作“就”“接着”,或不譯。

如:

①扁鵲望桓候而還走(《扁鵲見蔡桓公》)

②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

③環而攻之而不勝。前一個“而”就表示承接關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轉折關係,譯作“但是”“可是”“卻”。

如: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遊記》)

②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愛蓮説》)

③欲信大義於天下,而智術淺短(《隆中對》)

④環而攻之而不勝。後一個“而”字表示轉折關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遞進關係,譯作“而且”“並且”或不譯。

如:

①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②學而時習之,不亦説乎(《(論語)十則》

5.修飾關係,可譯為“地”“着”,或不譯。

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

②施施而行,漫漫而遊。(《始得西山宴遊記》)

國中文言文虛詞其字的用法

(一)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譯作“他(她)”“他(她)的”“他們”“他們的”“它”“它們”“它們的”。

如:

①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十則》)

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③屠大署,恐前後受其敵(《狼》)

有時也譯作第一人稱代詞“我”。

如:

偶然得之,非其所樂。(《上樞密韓太尉書》)

2.指示代詞,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裏”。

如:

①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②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③以勉其學者也(《墨池記》)

也可譯作“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

如:

①其一犬坐於前(《狼》)

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為學》)

(二)副詞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問、猜度、反詰、願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可譯為“大概”“或許”“恐怕”“可要”“怎麼”“難道”等,或省去。

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②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 馬説》)前一個“其”可譯作“難道”,後一個“其”可譯為“恐怕”。

③安陵君其許寡人!其:可譯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連詞,表示假設,可譯為“如果”。

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爾。(《送東陽馬生序》)

國中文言文虛詞以字的用法

(一)介詞

1.介紹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

如:

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陽樓記》)

②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前一個“以”表原因,後一個“以”表目的。)(《出師表》)

③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陳涉世家》)

2.介紹動作行為所憑藉的條件,可譯為“憑藉”“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盡其材(《馬説》)

②以殘年餘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國不以山溪之險,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動作行為的方式,可譯作“把”、“拿”、“用”等。

如:

①屠懼,投以骨(《狼》)

②遂許先帝以驅馳(《出師表》)

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勞(《峽江寺飛泉亭記》)

(二)連詞

1.表示目的,相當於現代漢語裏的“來”

如:

①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狼》)

②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③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④故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遊記》)

2.表示結果,可譯作“以至”‘“因而”。

如: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②以傷先帝之明(《出師表》)

3.有時相當於連詞“而”。

如:

①黔無驢,有好事者船載以入《黔之驢》

②醉則更相枕以卧(《始得西山宴遊記》)

(三)“以”還可作動詞(屬於實詞)用,可譯為“認為”。

如:

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師表》)

②魏武將見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説新語〉三則》)

國中文言文虛詞焉字的用法

1.疑問代詞,可譯為“哪裏”。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問語氣助詞,可譯為“呢”。如: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曹劌論戰》)

3.代詞,相當於“之”。如:忽啼求之,父異焉(《傷仲永》)

4.兼詞,用於動詞、形容詞之後,即兼有介詞和代詞的作用,相當於“從這裏”“在那裏”。如:①不復出焉(《桃花源記》)②寒暑易節,始一反焉(《愚公移山》)③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曹判論戰》)

國中文言文虛詞雖字的用法

連詞“雖”在文言文中主要有兩種用法。

1.表示假設,可譯為“即使”。如: ①雖千里弗敢易也,豈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②雖乘奔御風,不以疾也(《三峽》)

2.表示轉折,可譯為“雖然”。如:故餘雖愚,卒獲有所聞(《送東陽馬生序》)

國中文言文虛詞然字的用法

(一)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如:①父利其然也(《傷仲永》)②謂為信然。(《隆中對》) ③然後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遊記》)

(二)連詞,錶轉折關係,譯作“然而”“但是”等。如: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陳涉世家》)②然志猶未已。(《隆中對》)

(三)語氣助詞,分三種情況:

1.用在形容詞之後,作為詞尾,譯作“……地”。如:雜然相許(《愚公移山》)

2.用於詞尾,譯作“……的樣子”。如:①臨川之城東,有地隱然而高。(《墨池記》)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記》)

3.用於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 然”“若……然”格式,相當於“……的樣子” “好像……似的”。如: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國中文言文虛詞乃字的用法

(一)作副詞。有三種情況。

1.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才”。如:①斷其喉,盡其肉,乃去。(《狼》)②太丘捨去,去後乃至。(《〈世説新語〉三則》)

2.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就”。如: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陳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譯作“竟”“竟然”。如: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4.用於判斷動中,相當於“是”“就是”。如: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二)作連詞,表示前後的銜接或轉折,可譯為“於是”。如:①乃入吳尋二陸。(《周處》)②乃重修岳陽樓。(《岳陽樓記》)

(三)作代詞,譯為“你、你的”。如: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國中文言文虛詞於字的用法

1.表示動作發生的處所、時間,譯作“在”“從”。如: ①公與之乘,戰於長勺(《曹劌論戰》) ②子墨子聞之,起於魯(《公輸》)

2.表示動作的對象,譯作“向”“對”“同”“給”“到”等。如:①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於帝(《愚公移山》)②貧者語於富者曰(《為學》) ③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出師表》) ④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孟子〉二章》)⑤況仁人莊士之遺風餘思,被於來世者何如哉(《墨池記》)

3.用在被動句中,介紹行為主動者,可譯為“被”。如:“受制於人”的“於”。

4.用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作“比”。如: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魚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譯為“由於”“因為”。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孟子〉二章》)

國中文言文虛詞為字的用法

1.表示動作行為的對象,可譯作“向”“對”等。如: ①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②此人——為具言所聞(《桃花源記》)

2.表示被動,譯作“被”。如:梅花為寒氣所勒(《西湖遊記二則》)

3.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如:為我謝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韓愈短文兩篇》)

4.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作“為着”“為了”。如: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魚我所欲也》)

5.表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如: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故事兩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