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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經典案例分析:互聯網音樂

欄目: 成功勵志 / 發佈於: / 人氣:8.76K

大家應該多從互聯網企業身上取經,或者從自身產品角度上做變通,換個思維考慮升級轉型或許會茅塞頓開。這裏,給大家分享當前“互聯網+”形勢下的案例,裏面也有對這些轉型案例的看法,或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發。

“互聯網”經典案例分析:互聯網音樂

互聯網+音樂

高曉鬆要當董事長了,還是跟馬雲做同事。昨天,阿里巴巴宣佈,成立阿里音樂集團。高曉鬆出任董事長,宋柯出任CEO。兩位師兄師弟的好哥們兒一同加入阿里。

高曉鬆在微博表示:“從1995年我和宋柯成立麥田音樂,整整20xx年過去了。阿里音樂集團將是我倆音樂職業經理人生涯的最後一站。”宋柯則在朋友圈轉發了一篇相關文章,“開會中,不一一回復各位親朋好友的祝福了,唯有感謝感動感恩……”

兩人為啥突然加入阿里?阿里音樂要幹嘛?或許,這是阿里正式發功“吸星大法”的第一步,而互聯網音樂領域,看來又將上演一場馬雲和馬化騰的較量。

阿里音樂獨成一體

高曉鬆和宋柯要一起幹票大的

為什麼選擇加入阿里音樂?“諸多行業中,與互聯網結合較弱的可能就要屬音樂了。它應該在這個時代有更多的發展,加上人才、政策、資本的利好,時機到了。”昨天,錢江晚報記者聯繫上了宋柯,他笑着説,“只要與曉鬆在一塊兒就好,職位我們不在乎,反正他主外,我主內。”

阿里方面表示,高曉鬆和宋柯在今年早些時候與上一家公司合約先後到期後,雙方開始接觸,數月溝通,最終加盟擔綱阿里音樂。兩人至今都忙着開會,“還沒想好花名呢,估計好聽的都被取完了。”宋柯打趣道。

高曉鬆和宋柯兩人是攜手久經商場的好夥伴。1995年,高曉鬆和宋柯一起創辦“麥田音樂”,後發展成唱片公司太合麥田;20xx年,高曉鬆受聘擔任搜狐網娛樂事業發展總監;20xx年,高曉鬆又任新浪網文化事業戰略顧問;20xx年,高曉鬆與宋柯又一起加入恆大音樂公司,高任音樂總監,宋任董事長;20xx年,高曉鬆又加盟愛奇藝工作室……此次,將該職位定為職業經理人生涯最後一站,又是要和宋柯一起大幹一票的架勢。

“不誇張地説,這是我們倆對音樂保有的最後一點激情了。而這份激情不是去創作,而是踏踏實實為音樂行業做一些改變。這樣,等我們老了就有成就感和滿足感。”

阿里音樂今年3月份組建,由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兩款音樂服務應用蝦米音樂、天天動聽合併而成。“此次成立阿里音樂集團與阿里數字娛樂分離了,是獨立的。”阿里數字娛樂事業部的相關負責人告訴錢江晚報記者。

阿里方面表示,阿里未來兩大重要戰略方向之一是文化娛樂。目前,阿里集團已有阿里影業、家庭生活等佈局,此次成立阿里音樂是又一次重要落子。阿里音樂將專注在音樂領域,全面整合蝦米、天天動聽等阿里所有音樂業務,為用户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近期就會看到一些新產品。”宋柯説。

阿里發功“吸星大法”

“兩馬”或火拼互聯網+音樂

簡單點説,阿里成立阿里音樂,就像成立阿里影業一樣,是佔據某個領域的必要一棋。加上國家版權局日前發佈通知,要求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傳播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並於20xx年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互聯網音樂領域大有錢賺,阿里怎會放過這跑馬圈地的機會。

剖析一下。組成阿里音樂的是天天動聽和蝦米音樂,它們各自有各自的優勢跟資源:由於收聽免費,因此天天動聽積累了眾多聽眾,走大眾路線;蝦米音樂則擁有大量的網絡歌手、小眾音樂人,走小眾路線。

組建阿里音樂後不久,阿里又緊接着走了第二步棋:高調宣佈其已經取得了滾石唱片、華研音樂、BMG等多家知名唱片公司的獨家音樂版權,包含五月天、林宥嘉、莫文蔚等歌手的所有經典歌曲版權,歸阿里音樂獨有。接下去,新成立的阿里音樂“吸星大法”或將吸收更多的藝人及版權。也就是説,阿里音樂既有聽眾資源,又有音樂資源,極有可能會在互聯網音樂領域,開闢一種新的類似於“收費視頻”的模式,又或是藉着資源獨攬狂瀾。宋柯對此並不否認:“一定會有新的商業模式出來,包月、付錢只是其中一部分。”

業內人士認為,未來,阿里音樂很有可能會兩個方向共同發展,一面通過採購唱片公司明星歌手的版權免費輸出收穫客户資源,一面收入人才,製作音樂,再構建自主的音樂版權,只對阿里音樂的聽眾開放。形成一個循環。加上天貓、阿里雲等阿里其他資源,阿里音樂的靈活係數就很高了。

用高曉鬆的話説,阿里音樂將成為世界級的音樂機構。其實,更像是一個生態圈。“互聯網音樂的生態鏈是內容+平台+消費,這三者都做到了,就能走更遠。”宋柯認為。

而互聯網音樂領域剩下的“兩足”,酷狗酷我和QQ音樂,不知會有怎麼樣的應對動作。QQ音樂的擁有者馬化騰,恐怕又將與馬雲在互聯網音樂領域大撕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