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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八 起上章掩茂七月,盡十二月,凡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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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一百八 起上章掩茂七月,盡十二月,凡六月
◎宋紀一百八 ∷起上章掩茂七月,盡十二月,凡六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建炎四年金天會八年

  秋,七月,癸卯,詔:“諸道守臣,自軍興以來得便宜指揮者並罷。”

  斬神武前軍統領官胡仁參於趙州市,宣教郎袁潭除名、韶州編管,坐與李鄴同謀投拜,又擅殺兩浙提點刑獄王翿故也。尋詔以翿死事,贈朝請大夫,官其家三人。既而言者以為“翿嘗降敵,比敵兵之去,遂以印付翿,不當褒贈。”範宗尹主之,卒贈翿一官,錄其子云。

  甲辰,執政奏以朝議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劉洪道為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司參謀官,帝曰:“不可,是又欲與呂頤浩同官。”趙鼎曰:“頤浩之來尚遲,今先令洪道往池州措置防江。”帝曰:“此固勿害,但議者謂頤浩多引用山東之人,故不欲遣。且頤浩身為宰相,當收攬天下人材,盡為我用;獨私鄉曲,非公道也。”

  先是中書舍人季陵入對,言:“強敵之患,已無寧歲,焚劫殺虜,幾遍天下,夏則北去,秋則南牧,往年休士馬於燕山,次年移於河北,次年移於京東,今寓淮甸,無復去意,患在朝夕,可謂急矣。張俊提兵已赴公安,劉光世提兵已赴鎮江,亟召亟遣,事尚可及。若呂頤浩既去,朱勝非未來,使七月受命,八月之鎮,九月弓勁馬肥,敵人向南,兵不素練,糧不素積,又不設險,何以御之!臣願陛下急與大臣謀,先遣軍馬儲運,更擇賢副經畫,以待其來。不然,雖位望崇重,號前宰相,無益也。今日注意將相,非為安危,實為存亡。朝謀夕行,當如拯溺,豈可不惜分陰哉!”至是遂命洪道趣之池州,權管本州及安撫司事,以統制官張俊、李貴、王進、王渙所部合四千人隸本州諸軍,權聽節制。洪道請用便宣指揮,許之。

  戊申,詔:“臣僚至都堂,自正一品外,它並在執政之下,著為令。”為劉光世也。

  辛亥,金主命給泰州都統博勒和所部諸穆昆申胄各五十。

  先是金都統洛索經略陝西,所下城邑,旋歸附於宋。監戰阿里布請益兵,於是諸將會議于帥府。宗翰曰:“前以伐宋故,分西師合於東軍,而陝西五路,兵力雄勁,當併力功取。宜令達蘭撫定江北,宗弼以精兵二萬先往洛陽,以八月往陝西,或使宗弼遂將以行。”諸將曰:“陝西兵威非不足,今叛服不常,綏懷之道有未盡爾。誠得位望隆重、恩威並濟者以往,可指日而定。當以皇子右副元帥宗輔往蒞其事,或於宗翰、希尹中擇一人以往。”各具議以聞。金主曰:“往者洛索所向輒克,今使專征陝西,淹延未定。豈倦於兵而自愛邪?關陝重城,卿等其戮力焉!”遂命宗輔往洛陽治兵。

  乙卯,金主命徙昏德公、重昏侯於五國賊,以將立劉豫故也。

  金烏登路統軍錫庫傳金主命,減去隨行宗室官吏。上皇力懇之,不從,乃謂從者曰:“遠道相隨,本圖哀樂與共,但事屬它人,無如之何。”言訖,泣下,從者皆號呼而出。於是宗室仲瑅等五百餘人、內侍黎安國數百人皆留,從行者惟晉康郡王孝騫、和義郡王有奕等六人而已。

  丁巳,申命元祐黨人子孫經所在自陳,盡還應得恩數。

  丁卯,金主如東京温湯。遣高慶裔、韓昉冊命劉豫為皇帝,國號大齊,都大名府。

  八月,辛未朔,浙西安撫大使司置參謀、參議官各二員,俸賜視雜監司。自是諸路以為例。

  壬申,詔:“福、建、温、台、明、越、通、泰、蘇、秀等州,有海船民户及嘗作水手之人,權行籍定,五家為保,毋得發船往京東,犯者並行軍法。”

  癸亥,詔:“神武中軍益選親兵,通舊作六百人,更三番入直禁中,不隸禁衞所,命統制官辛永宗提舉之。”

  甲戌,詔:“日輪侍從一員,具前代及本朝關治體者一兩事進入。”

  初,朝散郎、知蘄州甄採,以得柔福帝姬聞於朝,會採為淮西都巡檢使劉文舜所破,乃脱身從韓世清,衞送帝姬赴行在。時帝猶在温、台,先遣入內內侍省押班馮益、宗婦吳心兒往越州驗視。戊寅,乃取人宮,封福國長公主。

  庚辰,隆祐皇太后至自虔州,上出行宮門外奉迎,因歷問太母所過守臣治狀。後性恭謹,未嘗毫髮聞於朝廷。然喜飲酒,上以越酒不可飲,令別市醴,後使持錢往酤,未嘗直取也。後在禁中,嘗微覺風眩,有宮人自言善用符水咒疾可瘳者,或以啟後,後曰:“又是此語,吾豈敢復聞也!此等人其可留禁中邪?”立命出之。

  是日,拱衞大夫、福州觀察使、承州、天長軍鎮撫使薛慶,及金人戰於揚州城下,死之。

  宗弼既屯六合縣,欲自運河引舟北歸,而趙立在楚,薛慶在承,扼其衝,不得進,宗弼患之。左監軍昌自孫村來,見宗弼計事,欲會兵攻楚州。真、揚鎮撫使郭仲威聞之,約慶俱往迎敵,慶以是月戊寅出兵,己卯,至揚州。仲威殊無行意,置酒高會,慶怒曰:“此豈縱酒時邪?我為先鋒,汝當繼後!”上馬,疾馳去。平旦,出揚州西門,從騎不滿百,轉戰十餘裏,亡騎三人,仲威迄不至。慶與其下走還揚州,仲威閉門拒之。慶倉皇墜馬,為追騎所擒。馬尋舊路歸承州,軍中見之,曰:“馬空還矣,太尉其死乎!”仲威棄揚州,奔興化。知長驅攻承州,兵馬鈐轄王林出城迎敵,不勝,遁。承州破,金懼慶復歸,遂殺之。

  慶在承久,軍食既足,不復斂取於民;王官自京師至者,館穀甚厚,皆按格賦祿;官兵隸承州者,月糧時帛,舉如令給之;至視其徒,是戰士計日廩食,老弱計日受券而已。金人自浙歸,大寨於天長、六合間,慶親率眾劫之,得牛數百,悉賤其估,分畀民之力田者。民懷其惠,亦賴其捍禦以自固。敵假道於承以攻楚,慶不聽,至是被害。慶起羣盜,其眾多驍雋敢鬥。慶臨敵勇,亦能以少擊眾。故慶死,承州遂破,楚勢孤,卒無以抗敵,人皆惜之。訃聞,贈保寧軍承宣使。

  癸未,宣撫處置使張浚復取永興軍。

  初,浚之西行也,帝命浚三年而後用師進取。及是金左監軍昌與宗弼皆在淮東,約秋高南下。浚度宗弼必將侵東南,議以師分撓其勢。召諸將議出師,都統制、威武大將軍、宣州觀察使曲端曰:“平原廣野,敵便於衝突,而我軍未嘗習戰,且金人新造之勢,難與爭鋒。宜訓兵秣馬,保疆而已,俟十年乃可議戰。”浚不聽。

  復以人言浸潤,不能無疑,乃遣本司主管機宜文字張彬往渭州,以招填楚軍為名,實欲伺察端意。彬至渭見端,問曰:“公嘗患諸路兵不得盡合,及財物不足以供事。今張公之來,兵合財備,洛索孤軍深入吾境,我合諸路攻之不難。今失不擊,若尼瑪哈並兵而來,何以待之?”端曰:“不然。兵法先較彼己,必先計吾不可勝與敵之可勝。今敵可勝,只洛索孤軍一事;然彼兵技之習,戰士之鋭,分合之熟,無異前日。我不可勝,亦只合五路之兵一事;然將帥移易,士不素練,兵將未嘗相識,所以待敵者,亦未見有大異於前日。萬一輕舉,脱不如意,雖有智者,無以善其後。又,自敵來侵,因糧於我,彼去來自如,而我自救不暇,是以我嘗為客,彼嘗為主。今當反之,精練士卒,按兵據險,使我常有不可勝之勢,然後徐出偏師,俾出必有所獲。彼所謂關中陸海者,春不得耕,秋不得獲,則必取糧於河東,是我為主,彼為客,不一二年,必自困斃,因而乘之,可一舉滅矣。”彬以端言覆命。

  先是吳玠以彭原之敗,望端不濟師,而端謂玠前軍已敗,惟長武有險可捍衝突,二人爭不已。浚積前疑,卒用彭原事罷端兵柄,與宮觀,再責海州團練副使、萬州安置;統制官張中孚、李彥琪諸州羈管。陝西人倚端為重,及貶,軍情頗不悦。

  浚遂決策治兵,移檄河東左副元帥宗翰問罪;宣撫司幹辦公事萬年郭奕力言不可,浚不從。乃以玠權永興軍路經略司公事,遂取永興軍。玠為功升忠州防禦使。

  丙戌,寧遠軍節度使、醴泉觀使孟忠厚,乞蠲太母所過秋税,範宗尹曰:“頃已免夏税,若復蠲放,慮州郡經費有缺,必致橫斂。”帝愀然曰:“常賦外科斂及贓吏害民,最宜留意。祖宗雖崇好生之德,而贓吏死徙,未嘗末減。自今官吏犯贓,雖未加誅戮,若杖脊流配,不可貸也。”

  己丑,詔通、泰鎮撫使岳飛以所部救楚州。

  時揚、承二鎮已破,楚勢亦危,趙立遣人告急,籤書樞密院事趙鼎欲遣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往救之,俊曰:“敵方濟師,達賚善兵,其鋒不可當。立孤壘,危在旦夕,若以兵委之,璧徒手搏虎,並亡無益”鼎曰:“楚當敵衝,所以蔽兩淮,委而不救,則失諸鎮之心。”俊曰:“救之誠是。但南渡以來,根本未固,而宿衞寡弱,人心易搖,此行失利,何以善後?”鼎見帝曰:“江東新造,全籍兩淮,若失楚,則大事去矣。是舉也,不惟救垂亡之城,且使諸將殫力,不為養寇自便之計。若俊憚行,臣願與之偕往。”俊復力辭。乃命飛、立腹背掩擊,仍令劉光世遣兵往援,毋失事機。

  庚寅,詔:“景靈宮神御,自海道迎至温州奉安。”

  金人慾發陵寢,河南鎮撫使翟興遣其子琮及統領官趙林率兵自河陽南城至鞏縣、永安軍,邀擊之,屢戰皆勝,追奔至澠池而還。

  九月,辛丑,建昌府路安撫大使兼知池州呂頤浩,請兵五萬人分屯建康等處,“內建康府萬五千人,太平州萬人,池州二萬人,饒州五千人。除參謀官劉洪道見管崔邦弼及李貴等兵約五千人,韓世清約六七千人外,乞朝廷貼足,付臣使喚。昔王翦伐楚,謂非六十萬人不可,終如所料。杜充以五萬人只守建康,猶不免敗事。況本路上下近千里,多是緊要渡口,今臣乞兵五萬,委為不多。”又言:“劉光世有部曲約二三萬人,其勢稍強,乃可彈壓烏合之眾。今臣素無部曲,非得知兵政統制官及正兵二萬人,難以鎮服眾心。乞以神武前軍統制王侄所部前軍及諸臣巨師古、顏孝恭自隸。”又請招捕水寇邵青、崔增及賜諸軍衣甲。詔賜樞密院見甲千副,本路上供經制錢四千萬緡,米二十萬斛,餘從之。

  頤浩將行,見帝言:“臣自去國,不知金人之實,聞已渡淮北去。然金人多詐而難測,臣比經四明,見朝廷集海舟於岸上,是必為避敵備。夫避敵固當預辦,然禦敵之計,尤不可緩。臣料聖駕萬一避敵,不過如永嘉及閩中耳。望鑑去歲敵騎追襲之事,選兵二萬,分為二項,一項浙西,一項浙東。或據水鄉,或扼山險,邀而擊之,使將士戮力,如四明城下之戰,則無不勝矣。萬一敵不渡江,則願宰執預為之計,俟來夏則遣北向,分二萬由海道赴文登以搖青、齊,分二萬由淮陽趨彭城以撼鄆、濮。蓋金人用兵,深忌夏月,我必乘其忌而攻之。故暑月用兵,臣前後屢陳此計。然安危治亂之要,尤在人主能察,願留聖意。”

  壬演,劉光世奏:“淮南諸鎮,郭仲威潰散,薛慶身亡,趙立不知存亡,岳飛現在江陰軍,不見赴鎮,劉綱以所部渡江赴行在,散在南北岸作過。金人見留承州,臣遣王德渡江過邵伯埭,擒敵軍四百餘人。”詔光世以所俘赴行在。既而德自天長引兵趨承州,不得入,斬所部左軍統領官劉鎮而還。

  甲辰,太上皇后鄭氏殂於五國城,年五十二。

  乙巳,詔劉光世、岳飛、趙立、王林掎角逼逐金兵渡淮。

  時金左監軍完顏昌,圍楚州已百餘日。鎮撫使趙立,一日擁六騎出城,呼曰:“我鎮撫也,首領驍將,其來接戰!”南寨有二騎襲其背,立手奪二槍,俱墜地,奪雙騎,將還;俄北寨中遣五十餘騎追立,立瞋目大呼,人馬俱辟易。明日,立三幟邀戰,立以三騎應之。伏發,立中飛矢,奮身突圍以出,敵益攻之。

  戊申,劉豫僣位於北京。初,軍民聞豫至,殺金人,閉門拒豫。豫擊而降之,遂即皇帝位,國號大齊,大赦偽境。

  乙卯,金左監軍昌攻楚州,守臣右武大夫、徐州觀察使、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趙立死之。

  前一日,昌大進攻具臨城,翼日,填濠將進,立率士卒御之。忽報敵進城矣,立笑曰:“將士不用相隨,吾將觀其詭計,且令其匹馬隻輪不返。”上城東門未半,飛炮碎其首。左右馳救之,立猶曰:“吾終不能與國破敵矣!可轝至三聖廟中,聲言疾病祈禱,使敵不悟。”言終而絕,年三十七。然人聞其死,知城必破,失聲巷哭不可止。眾以參議官程括權鎮撫使以守,敵益攻之。

  己未,帝曰:“昨韓世忠進一馬,高五尺一寸,雲非人臣所敢乘。朕答以九重之中,未嘗出入,何所用之,卿可自留為戰備。”時世忠妻和國夫人梁氏言積俸未支,三省奏:“近惟隆祐皇太后殿下所積供奉物,計直供支;潘賢妃勘請已不給。”帝曰:“將帥,朕所委用,當厚恤其家,可特予之,餘人毋得援例。”

  是日,金、均、房安撫使王彥,及桑仲戰於平麗縣之長沙平,敗之。

  仲既陷均、房,有窺蜀之志,擁眾犯金州白土關,彥以官軍保長沙平。仲故為彥部曲,以書請曰:“仲於公無所犯,願假道入蜀以就食耳。”彥語寮佐曰:“吾知仲之為人,能馭士卒,輕財善鬥,然勇而無謀,決為諸公破之。”乃遣統領官門立為先鋒。立鏖戰不勝,馬陷淖,其子璋馳過,立呼之,璋不應而去。立罵賊不絕口而死,人心震恐。時官軍才二千,糧且不給,或請少避賊鋒,彥曰:“今敵在陝西,若賊至安康,則四川腹背受敵矣。敢有言避賊者斬!”遂率同統制王宗尹相為掎角,士皆爭奮。賊張步騎,六道並進,彥執旗大呼麾士,士殊死鬥,自辰及酉,賊大敗,追至竹山縣而還。仲遂據房陵。

  仲之未敗也,王闢在房州,與仲遙為聲援,至是彥遣人招闢,闢遂降。彥欲造其營,眾不可,彥曰:“我以誠待闢,闢雖詐,亦何能為!”遂肩輿至闢營,闢大驚,與其黨皆聽命。張浚承製以彥為左武大夫。闢後腰斬於興元府。

  辛酉,金安班貝勒都無帥杲卒。杲,太祖母弟也,後封遼王,諡智烈。

  癸亥,知樞密院事、宣撫處置使張浚,以都統制劉錫及金人戰於富平縣,敗績。

  初,浚既定議出師,幕客將士皆心知其非,而口不敢言,唯諸相應和。會帝亦以金人聚兵淮上,命浚出兵,分道由同州、鄜延以搗其虛。時權永興軍經略使吳玠已得長安,而環慶經略使趙哲收復鄜延諸郡。浚乃檄召熙河經略使劉錫、秦鳳經略使孫渥、涇原經略使劉錡各以兵會合;諸路兵四十萬人,馬七萬,以錫為統帥。浚又貸民賦五年,金錢糧帛之運,不絕於道,所在山積。

  浚親往邠州督戰。金左副元帥宗翰聞之,急調宗弼自西京入關,與洛索會。我軍行至耀州之富平,金人已屯下邽縣,相去八十里。而洛索方在綏德軍,眾請擊之,浚不可,乃約日會戰,金人不報。書凡數往,洛索乃自綏德軍來,移軍與我軍對壘,親率數十騎,登山以望南師,曰:“人雖多,壁壘不固,千瘡萬孔,極易破耳。”浚猶遣使約戰,金人許之;至期,輒不出兵,以為常。浚以洛索為怯,曰:“吾破敵必矣!”幕客有請以巾幗婦人之服遺洛索者。諸路鄉民運芻粟者,絡繹未已,至軍,則每州縣自為小寨,以車馬為衞,相連不絕。

  錫令諸將議戰,玠曰:“兵以利動,地勢不利,將何以戰?宜徙據高阜,使敵馬衝突,吾足以御之。”秦鳳路提點刑獄公事郭浩亦曰:“敵未可爭鋒,當分地守之,以待其弊。”諸將皆曰:“我師數倍於敵,又前阻葦澤,敵有騎不得施,何用他徙!”

  將戰,命立故將曲端旗以懼敵。洛索曰:“彼紿我也。”是日,洛索選三千騎,蓐食,令紥哈貝勒率之,囊土逾淖,徑赴鄉民小寨,鄉民奔亂不止,踐寨而入,諸軍驚亂,遂薄我軍。錡身先士卒御之,自辰至未,勝負未分。金人更薄環慶軍,他路軍無與援者。會哲擅離所部,將士望塵起,驚遁,軍遂大潰。哲旗牌未及卷,眾呼曰:“環慶趙經略先走!”至邠州,乃稍定。金人得勝不追,所獲軍資不可計。

  戊辰,金左監軍昌急攻楚州,破之。

  初,趙立之入城也,有徐州軍民老弱僅數千,而勝兵居半,又有楚州將兵二千,四縣民兵約五千,共不滿萬人。圍城初,有野豆、野麥可以為糧,後皆無生物,有鳧茨、蘆根,男女無貴賤劚之。後為水所沒,城中絕糧,至食草木,有屑榆皮而食者。徐州將士殘暴,席勢凌楚軍,二州眾不相能。立善彈壓,使各效其所長,無敢校私隙。其後忿鬩日聞,敵諜知之,然猶深忌立,疑其詐死,不敢動。無何,守者稍怠,徐人多潰圍而去。敵用降人衞進言,專攻北壁,凡四十餘日,至是乃破。

  始,立遣人告急,帝命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督淮南諸鎮往援之。東海李彥先首以兵至淮濱,扼敵不得進。高郵薛慶至揚州,轉戰,被執死。光世前軍將王德至承州,其下不用命。揚州郭仲威按兵天長,陰懷顧望。獨海陵岳飛屯三墪,僅能為援,而亦眾寡不敵。敵知外援絕,攻圍益急。

  立家屬先死於徐,其赴鎮,以單騎入楚,後得女子知書者,使侍左右,讀軍中書記,城破而沒。立為人木強,不知書,其忠義蓋出天性;善騎射,容貌甚壯;不喜聲色財貨,月俸給皆取其半,與士卒同甘苦;每戰,擐甲胄先登,有退卻者,必大呼疾馳至其側,捽而斬之,眾畏服,亦樂為用。其視金人如仇,每言及,必齧齒而怒。常戒士卒,惟以殺金人為言,且自誓必死。

  城破,州人扶傷巷戰,惟民兵奪門而出,首領五萬、石琦、蔚亨,號千人敵,皆得全。自金人南侵,所過名城大都,多以虛聲脅降,如探囊取之,惟翼州堅守逾二年,濮州城破巷戰,殺傷略相當,皆為金所憚。而立威名戰功,鹹出其上。

  是役也,金鋭意深入,會張浚出師圍陝,宗弼往援之,又立以其軍蔽遮江、淮,故金師亦困弊而止。議者謂立之功,雖張巡、許遠不能討雲。

  初,海州、淮陽軍鎮撫使李彥先,在韓世忠軍;有李進彥者,犯罪流嶺南,道為防送者所釋,亦投世忠軍。世忠之潰沭陽,彥先入海聚眾,後有兵數千,與進彥分統之。至是進彥累官武節郎、閤門宣贊舍人、海州兵馬鈴轄。及楚州受圍,彥先以舟師援趙立,與之刺臂之義兄弟。城破之日,彥先舟師猶在北神鎮淮水中,前後扼於金人,不得去。金以樓船併力攻彥先,彥先所乘舟下碇石,急收不應。金人擊之,彥先與其家皆死。時進彥在東海縣,招集彥先餘眾,後渡海至秀州,遂受呂頤浩節制。

  冬,十月,庚午朔,張浚斬同州觀察使、環慶路經略安撫使趙哲於邠州,遂責本司都統制、明州觀察使、熙河路經略安撫使劉錫為海州團練副使,合州安置。

  初,諸軍既敗還,浚召錫等計事。浚立堂上,諸將帥立堂下。浚問:“誤國大事,誰當任其咎者?”眾皆言環慶兵先生,浚命擁哲斬之。哲不伏,且自言有復辟功,浚親校以楇擊其口,斬於堠下,軍士為之喪氣,浚遂以黃榜放諸軍罪。哲已死,諸將帥聽命,浚命各歸路歇泊。令方脱口,諸路之兵已行,俄頃皆盡。浚率帳下退保秦州,陝西大震。

  辛未,宣撫處置使司參謀官王以寧言:“乞下詔幸蜀,俾敵人罔測乘輿所在。”帝曰:“詔令所以取信於民。自非必行之事,不可降詔,使民何所適從!”張守曰:“昨已降旨,令沿江儲峙。”

  秦檜自楚州孫村歸於漣水軍丁禩水寨。

  初,金人以檜請存趙氏,執還燕山,既而從二帝之上京。上皇之遺金書請和也,檜與聞之。逮二帝東徙韓州,金主以檜賜左監軍昌為任用。任用者,猶執事也。昌之提兵南下也,檜以任用隨軍,以計得與其妻王氏俱行。昌至淮陰,以檜為參謀軍事,又以為隨軍轉運使。及楚城破之三日,檜與王氏及臧獲硯童興兒、御史台街司翁順及親信高益恭等,以小舟至漣水軍界,為禩邏者所得,將縛而殺之。檜曰:“我御史中丞秦檜也。”寨兵皆鄉民,不曉其説,以為奸細,稍凌辱之。檜曰:“此中有士人,當知我姓名。”時王安道者為酒監,眾呼示之。安道佯為識檜,長揖之曰:“中丞良苦!”眾信之,乃不殺。翼旦,謁禩于軍中,其下諸將招與飲,有副將劉靖者,欲殺檜而取其資,檜知而責之,靖不得發。檜遂泛海赴行在。

  乙亥,金主至自東京。

  癸未,帝謂輔臣曰:“聞城中百物貴湧,將士經此,寒苦可念。太母日饋朕盤飧,問內侍,雲一免至直五六千,鵪鶉亦數百,朕知之,飭尚食勿進鵪、兔久矣。”範宗尹曰:“陛下恭儉如此,天下幸甚!”

  甲申,言者論防海利害,有可慮者三,不足畏者三,大略謂:“海道風帆,瞬息千里,舟師猝至,勢難支吾;又,出沒示疑,牽制我師,揚旗伐鼓,中夜而至;我若驚潰,彼計得行;此可慮者三也。冒涉洪濤,敵眾方病,乘其未定,易以進擊;又,或為風阻,咫尺不前;港道回曲,加以泥濘,其隙易乘;此不足畏者三也。由是言之,無備則可慮,有備則弗畏。今莫若委沿海巡尉及民社,分地防扼。大抵海舟不能齊一,及其未集而擊之,必可成功。”從之。

  是日,金主命遼、宋諸官之降者,各上其本國誥命,等第換授。

  乙酉,言者論:“三年天下之通喪,後世有從權奪服之舉者,所以移孝為忠,徇國家之急也。而比來所起之士,多非金革之故,幾習宣、政之風,如權邦彥為發運使、姜仲謙為湖北轉運使,以至幕職之官,亦行起復。又有夤緣請託三省、樞密院而圖起復者,此何理邪?慾望一切罷去,於以明人倫而厚風俗。”詔邦彥孝委催發諸路錢糧,應付行在大軍支遣,其餘皆罷之。

  庚寅,右正言吳表臣言:“臣向嘗論奏,乞諭張浚,令提關陝鋭旅疾速入援。伏計朝廷必屢已督促,然至今寂然,未有來耗,中外人情,不勝失望。臣伏念朝廷待浚之意亦至矣,浚之奏請,無有不行,浚之官屬,推賞甚厚,蓋望其竭力為報,緩急有助也。今冬候已深,敵情叵測,在浚臣子之心,亦豈遑安居!若不恤君父之急,於義如何?慾望更遣使臣,由間道相繼督促張浚、曲端等,令統帥精騎,星夜前來應援,無使後時。若強敵深入,亦有後顧之虞。此事迫切,不宜緩者。”時朝廷猶未知浚敗於富平,乃詔樞密院遣使臣二人趣浚入援。

  初,浚既斬趙哲,以陝西轉運判官孫恂權環慶經略使。或謂環慶諸將曰:“汝等戰勇而帥獨被誅,天下寧有是事?”參議軍事劉子羽聞之,令恂陰圖諸將,恂遂以敗軍斬統領官張忠、喬澤。統制官慕容洧與諸將列告於庭,恂叱之曰:“爾等頭亦未牢!”洧,環州屬户,其族甚大,聞此,懼誅,遂首以兵叛,進攻環州。浚命統制官張中彥、幹辦公事承務郎趙郴守渭州,二人皆曲端舊部曲,素輕劉錡;又,浚已還秦,恐金人至,不能守,乃相與謀逐錡而據涇原。錡至環州,與洧相拒。金以輕兵破涇州,次潘原縣,錡留彥琪捍洧,親率精鋭赴渭州。錡至瓦亭而金兵已迫,錡進不敢追洧,退不敢入渭,遂走德順軍。彥琪以孤軍無援,亦懼,遁歸古原州。中彥、郴聞之,遂遣人詣金軍通款。

  甲午,偽齊劉豫遣尚書右丞相張孝純冊其母令人為皇太后,立其妾錢氏為皇后。錢氏,本宣、政間宮人,出為民婢,入豫家,有寵,託言吳越王后而立之。

  丁酉,詔為趙立輟二日朝,贈立奉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諡忠烈,官子孫十人,且令訪其遺骸,官給葬事;後為立祠,名顯忠。

  己亥,河南鎮撫司兵馬鈐轄翟宗率裨將李興渡河,敗金人於陽城縣,遂進至絳州之垣曲。橫山義士史準等以其眾來附。興歸,以所部屯商州。

  杜充自南京至雲中,金右副元帥宗翰薄其節,不之禮,久而命知相州。

  十一月,癸卯,詔曰:“呂公著、呂大防、範純仁,皆盛德元老,同居廟堂,國勢尊安,四裔順服;而遭罹貶斥,久歷歲時,尚拘微文,未獲昭雪。朕經此時巡之久,益知致治之難,念茲老臣,是宜褒稱。三省可檢舉速行褒贈,並其餘黨籍臣僚,下有司責以近限,具名取旨施行。”

  初,帝既下詔褒錄元祐忠賢,而朝廷多故,有司未暇檢舉。及是帝諭大臣曰:“此事議論已久,終是行遣未盡。內中收得《元祐黨碑》,即降出,令錄所司,一一契勘褒贈。”遂追封公著魯國公,諡正獻;大防宣國公,諡正愍;純仁許國公,諡忠宣;皆贈太師。

  是日,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呂頤浩復南康軍。

  頤浩既駐軍鄱陽,會建武軍節度使楊惟忠有兵七千屯州境,頤浩請與俱。是月朔,官軍至都昌縣,後三日,遂渡江,入居南康軍,分守要害。遣統制官巨師古以所部三千七百人救江州。是夜,賊眾三萬人至南康,與官軍鏖戰。頤浩及楊惟忠皆失利,引兵渡江避之,陳於北溪洲。翼日,師古引兵未至江州五十里而營,詰朝出戰,遇伏,為所敗,其眾潰去,師古奔洪州。頤浩乃傳檄王侄、韓世清會兵,未敢進。

  甲辰,端明殿學士、籤書樞密院事趙鼎罷。

  初,帝欲除神武副軍都統制辛企宗為節度使,鼎以企宗非有軍功,持不下,帝不樂,詔鼎累乞宮祠,可本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免謝罪。鼎既免,帝欲申前命,參知政事謝克家曰:“企宗非有大功,今驟命之,是使鼎得名,企宗得利,而陛下獨負謗於天下後世也。”帝乃止。

  乙巳,權尚書工部侍郎韓肖胄請復天地、日月、星辰、社稷之祀,事下太常。其後禮寺言:“自車駕巡幸以來,宗廟之祭,文雖省而義存,則歲所常行者,亦當姑存其意,而天地、社稷之祀不可輟。今裁定,每歲孟春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季秋及冬日至四祀天,夏日至一祀地,孟冬上辛祀感生帝,立冬後祭神州地祇,春秋二社及臘前一日祭太社、太稷,並於越州天慶觀設位,免玉與牲,權用酒脯。乃依方色奠幣,以輔臣為初獻,禮官亞終獻,宗室奏告,並常服行事。”從之。

  丙午,秦檜入見。

  初,檜發漣水軍寨,權軍事丁礻異令參議王安道、馮由義輔行,前二日至行在。檜自言殺監己者,奪舟來歸。朝士多疑之者,謂其與何、孫傅等同被拘執,而檜獨還;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淮,豈無譏訶之者,安得殺監而南行!就令達蘭縱之,必質妻屬,安得與王氏俱歸!唯範宗尹、李回素與檜善,力薦其忠,乃命先見宰執於政事堂。翼日,引對,檜言:“如欲天下無事,須是南自南,北自北。”遂建議講和,且乞帝致書左監軍昌求好。

  是日,通、泰鎮撫使岳飛自柴墟鎮渡江。

  金左監軍昌既得楚州,有經營南渡之意,乃攻張榮鼉潭湖水寨。金人屢攻榮,阻湖淖,不得進。及是天寒水深,遂併力攻其茭城,榮不能當,焚其積聚而去。金人進攻泰州,飛以泰州不可守,棄城去,率眾渡江,屯江陰軍沙上。

  丁未,朝請郎、試御史中丞致仕秦檜試禮部尚書,賜銀帛二百匹兩。範宗尹等進呈檜所草國書,帝曰:“檜朴忠過人,朕得之,喜而不寐。”檜請以本身合得恩澤授王安道、馮由義官,尋並改京秩,而舟人孫靜亦補承信郎。始,帝雖數遣使,然但且守且和,而專與金人解仇議和,則自檜始。

  壬子,日南至,帝率百官遙拜二帝。自渡江至是,始有此禮。

  丙辰,金左監軍昌破泰州。時昌有渡江之意,欲耕地而守,遂親率萬人下泰州而屯之。

  己未,金人破通州。

  辛酉,偽齊劉豫改元阜昌。豫初僣立,止用天會之號。至是奉金命,乃改之。

  甲子,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呂頤浩,乞益兵討李成,帝曰:“頤浩奮不顧身,為國討賊,羣臣所不能及。但與賊相距,不度彼己,容易輕進,此其失也。今兵既少衄,須令且持重,急遣王侄引兵助之。”範宗尹曰:“頤浩意欲更得韓世忠兵馬為助。”帝曰:“若遣韓世忠提全軍,破賊有餘力;但敵騎尚在江北,未可遽行。”李回曰:“成敢擁眾跨江跳梁,正倚金人南侵,朝廷不能遣發大兵。若陛下親御六師,移蹕饒、信間,則成敗膽矣。”帝曰:“朕日夜念此不少置,決意須親征。俟敵騎稍北,遣世忠先行,朕繼總兵臨之。先以賞招攜其眾,許歸自新,則成必易擒,亦不欲多殺士眾也。”

  丙寅,詔神武前軍統制王侄以本部萬人速往呂頤浩軍策應。

  是月,宣撫處置使張浚,自秦州退軍興州。

  初,浚兵既潰於富平,金人以所得陝西金幣悉歸河東帥府。會張中孚、趙彬送款於金人,知慕容洧叛,乃遂引兵而西,走秦鳳路。馬步軍副總管吳玠自鳳翔走保大散關之東和尚原,權環慶經略使孫恂由隴關入秦,與浚會。金人至渭州,得其情實,乃入德順軍。浚聞敵人德順,遂移司興州,簿書輜重,悉皆焚棄。

  浚之出師也,幹辦公事、朝請郎楊晟惇力言其不可,浚不從,晟惇乃求行邊,不隨幕下。及是來見浚,浚稍以諸事委之。晟惇言:“金人必欲舉川、秦,然後歸國。不若引兵金、洋一帶,俟敵騎既去,然後收復川、陝,事乃永定。”浚雖不用其説,然已置陝西於度外矣。起復朝議大夫、知興元府王庶亦來,見浚計事,力陳保奏之策。眾議不同,庶請歸持餘服。

  浚之自邠南歸也,將士皆散,惟親兵千餘人自隨,其屬官皆懼。有建議當保夔州者,參議官劉子羽曰:“議者可斬也。宣撫司豈可過興州一步!系關陝之望,安全蜀之心。”幹辦公事謝升亦言不當遠去,請築青陽潭左右四關、六屯,浚以為然,乃劾異議者,遣子羽單騎至秦州,訪諸將所在。時敵騎四出,道阻不通,將士無所歸,忽聞子羽在近,宣撫使留蜀口,乃各引所部來會,凡十數萬人,軍勢復振。浚哀死問傷,錄善咎己,人心粗安。

  或謂吳玠:“宜移屯漢中以保巴蜀。”玠曰:“敵不破我,詎敢輕進!吾堅壁重兵,下瞰雍甸,敵懼吾乘虛襲其後,此保蜀良策也。”諸將乃服,時玠在原,軍食不繼,鳳翔之民感其遺惠,相與夜負芻粟輸之;玠亦憐其遠意,悉厚賞以銀帛,民人益喜。敵怒,遣兵伏渭南,邀而殺之,又令保伍相坐,犯者皆死,而民益冒禁輸之,數年然後止。

  十二月,庚午,交趾郡王李乾德請入貢,詔卻之。

  辛未,金左副元帥宗翰,命諸路州縣同以是日大索南人及拘之於路;至癸酉,罷籍客户,拘之入官;至次年春,盡以鐵索鎖之雲中,於耳上刺官字以志之,散養民間。既而立價賣之,餘者驅之夏國以易馬,亦有賣於蒙古、室韋、高麗之域者。時金既立劉豫,復以舊河為界,宗翰恐兩河陷沒士庶非本土之人,逃歸豫地,故有是舉。

  丁丑,金陝西都統洛索卒,後贈金源郡王,諡莊義。

  己卯,詔户部進錢萬緡,奉隆祐皇太后生辰。

  時帝以太后誕日,置酒宮中,從容語及前朝事。後曰:“吾老矣,幸相聚於此,它時身後,吾復何患,然有一事當為官家言之。吾逮事宣仁聖烈皇后,求之古今,母后之賢,未見其比。因奸臣快其私憤,肆加誣謗,有玷盛德。建炎初雖嘗下詔辨明,而史錄所載,未經刪定,豈足傳信後世?吾意在天之靈,不無望於官家也。”帝聞之惕然。其後更修神宗、哲宗兩朝《實錄》,蓋張本於此。

  癸未,詔:“監司、守倅,並以三年為任。”

  乙未,神武右軍都統制張俊為江南路招討使,進解江州之圍,且平羣盜,事急速者許便宜。

  時李成乘金人侵略之餘,據江、淮六七州,連兵數萬,有席捲東南之意,使其徒多為文書,符讖,幻惑中外,朝廷患之。至是聞金不渡江,帝乃止饒、信之行。範宗尹因請大將討成,故有是命。仍令前軍統制王侄、後軍統制陳思恭、鎮撫使後飛皆屬俊。

  詔:“招討使位宣撫使下,制置使上,著為令。”

  翰林學士汪藻言:“古者兩敵相持,所貴機會,此勝負存亡之分也。金師既退,國家非暫都金陵不可;而都金陵,非盡得淮南不可。淮南之地,金人決不能守;若為劉豫經營,不過留籤軍數萬人而已,蓋可驅而去也。淮南近經兵禍,民去本業,十室而九,其不耕之田,千里相望,流移之人,非朝夕可還。國家欲保淮南,勢須屯田,則此田皆可耕墾。臣愚以為正二月間,可便遣劉光世或呂頤浩率所部招安人馬過江,營建寨柵,使之分地而耕,既固行在藩籬,且清東西羣盜,此萬世一時也。”疏奏,未克行。中興後言屯田者,蓋自此始。

  是歲,行在大軍月費見錢五千餘萬緡,銀帛、芻粟在外,而諸養兵之費不與焉。

  紅巾賊屢犯均州,知武當縣、奉議郎王煥率邑人保山寨。賊軍大至,或勸之使遁,煥曰:“使吾有此心,則不能與邑人來此矣。”遂與一傢俱死。後錄其家一人。

  偽齊劉豫立陳東、歐陽澈廟于歸德府,封東為安義侯,澈為全節侯,取張巡、許遠廟制,立為雙廟以祀之。

  初,徽猷閣待制洪皓,與右武大夫龔璹持命至太原,金令其陽曲縣主簿張維館伴。留幾歲,金遇使人禮益削。是歲,始遣皓、璹至雲中。時通問使、朝奉郎王倫、閤門宣贊舍人朱弁已被拘,倫、皓因以金遣商人陳忠,密令通問兩宮。已而左副元帥宗翰召皓等遣官偽齊,皓力辭不可,宗翰怒,命壯士擁以下,執劍夾承之,皓不為動。傍貴人唶曰:“此忠臣也!”止劍士以目,為跽請,宗翰怒少霽,遂流遞於冷山,與假吏沈珍、隸卒邱德、黨超、張福、柯辛俱。流遞,猶編竄也。雲中至冷山行兩月程,監軍希尹使誨其八子。

  是歲,金渤海萬户大託不嘉北歸,過淮,與知軍張渙飲於舟中,因語及冊立劉豫事,託卜嘉歎曰:“某,遼之大臣,渤海之大姓,曩者大金見招,許以開國遼東,累載從軍,披堅執鋭,今求一郡之安,亦不可得。豫不過山東郡守,勢孤而降,乃當是任,豈不負我哉!”渙,孝純從子也。◎宋紀一百八 ∷起上章掩茂七月,盡十二月,凡六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建炎四年金天會八年

  秋,七月,癸卯,詔:“諸道守臣,自軍興以來得便宜指揮者並罷。”

  斬神武前軍統領官胡仁參於趙州市,宣教郎袁潭除名、韶州編管,坐與李鄴同謀投拜,又擅殺兩浙提點刑獄王翿故也。尋詔以翿死事,贈朝請大夫,官其家三人。既而言者以為“翿嘗降敵,比敵兵之去,遂以印付翿,不當褒贈。”範宗尹主之,卒贈翿一官,錄其子云。

  甲辰,執政奏以朝議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劉洪道為建康府路安撫大使司參謀官,帝曰:“不可,是又欲與呂頤浩同官。”趙鼎曰:“頤浩之來尚遲,今先令洪道往池州措置防江。”帝曰:“此固勿害,但議者謂頤浩多引用山東之人,故不欲遣。且頤浩身為宰相,當收攬天下人材,盡為我用;獨私鄉曲,非公道也。”

  先是中書舍人季陵入對,言:“強敵之患,已無寧歲,焚劫殺虜,幾遍天下,夏則北去,秋則南牧,往年休士馬於燕山,次年移於河北,次年移於京東,今寓淮甸,無復去意,患在朝夕,可謂急矣。張俊提兵已赴公安,劉光世提兵已赴鎮江,亟召亟遣,事尚可及。若呂頤浩既去,朱勝非未來,使七月受命,八月之鎮,九月弓勁馬肥,敵人向南,兵不素練,糧不素積,又不設險,何以御之!臣願陛下急與大臣謀,先遣軍馬儲運,更擇賢副經畫,以待其來。不然,雖位望崇重,號前宰相,無益也。今日注意將相,非為安危,實為存亡。朝謀夕行,當如拯溺,豈可不惜分陰哉!”至是遂命洪道趣之池州,權管本州及安撫司事,以統制官張俊、李貴、王進、王渙所部合四千人隸本州諸軍,權聽節制。洪道請用便宣指揮,許之。

  戊申,詔:“臣僚至都堂,自正一品外,它並在執政之下,著為令。”為劉光世也。

  辛亥,金主命給泰州都統博勒和所部諸穆昆申胄各五十。

  先是金都統洛索經略陝西,所下城邑,旋歸附於宋。監戰阿里布請益兵,於是諸將會議于帥府。宗翰曰:“前以伐宋故,分西師合於東軍,而陝西五路,兵力雄勁,當併力功取。宜令達蘭撫定江北,宗弼以精兵二萬先往洛陽,以八月往陝西,或使宗弼遂將以行。”諸將曰:“陝西兵威非不足,今叛服不常,綏懷之道有未盡爾。誠得位望隆重、恩威並濟者以往,可指日而定。當以皇子右副元帥宗輔往蒞其事,或於宗翰、希尹中擇一人以往。”各具議以聞。金主曰:“往者洛索所向輒克,今使專征陝西,淹延未定。豈倦於兵而自愛邪?關陝重城,卿等其戮力焉!”遂命宗輔往洛陽治兵。

  乙卯,金主命徙昏德公、重昏侯於五國賊,以將立劉豫故也。

  金烏登路統軍錫庫傳金主命,減去隨行宗室官吏。上皇力懇之,不從,乃謂從者曰:“遠道相隨,本圖哀樂與共,但事屬它人,無如之何。”言訖,泣下,從者皆號呼而出。於是宗室仲瑅等五百餘人、內侍黎安國數百人皆留,從行者惟晉康郡王孝騫、和義郡王有奕等六人而已。

  丁巳,申命元祐黨人子孫經所在自陳,盡還應得恩數。

  丁卯,金主如東京温湯。遣高慶裔、韓昉冊命劉豫為皇帝,國號大齊,都大名府。

  八月,辛未朔,浙西安撫大使司置參謀、參議官各二員,俸賜視雜監司。自是諸路以為例。

  壬申,詔:“福、建、温、台、明、越、通、泰、蘇、秀等州,有海船民户及嘗作水手之人,權行籍定,五家為保,毋得發船往京東,犯者並行軍法。”

  癸亥,詔:“神武中軍益選親兵,通舊作六百人,更三番入直禁中,不隸禁衞所,命統制官辛永宗提舉之。”

  甲戌,詔:“日輪侍從一員,具前代及本朝關治體者一兩事進入。”

  初,朝散郎、知蘄州甄採,以得柔福帝姬聞於朝,會採為淮西都巡檢使劉文舜所破,乃脱身從韓世清,衞送帝姬赴行在。時帝猶在温、台,先遣入內內侍省押班馮益、宗婦吳心兒往越州驗視。戊寅,乃取人宮,封福國長公主。

  庚辰,隆祐皇太后至自虔州,上出行宮門外奉迎,因歷問太母所過守臣治狀。後性恭謹,未嘗毫髮聞於朝廷。然喜飲酒,上以越酒不可飲,令別市醴,後使持錢往酤,未嘗直取也。後在禁中,嘗微覺風眩,有宮人自言善用符水咒疾可瘳者,或以啟後,後曰:“又是此語,吾豈敢復聞也!此等人其可留禁中邪?”立命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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