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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宋朝歷史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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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故事是國中歷史教學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不僅能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使歷史課堂更有趣味性,將歷史故事引入國中歷史課堂還具有實用性。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宋朝歷史小故事,希望能夠幫到你!

有關宋朝歷史小故事

有關宋朝歷史小故事篇一:宋朝的皇宮失火案最後如何判決

時宦者置獄治火事,得縫人火斗,已誣伏,下開封府使具獄。權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圖火所經處,且言:“後宮人多,所居隘,其鍋醦近板壁,歲久燥而焚,此殆天災,不可以罪人。”監察御史蔣堂亦言:“火起無跡,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應變,今乃欲歸咎宮人,且宮人付獄,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帝為寬其獄,卒無坐死者。——《續資治通鑑長篇》卷一百一十一

公元1032年,即宋仁宗明道元年,北宋皇宮發生了一場大火。本來在這一天,剛剛修好了文德殿,當天夜晚卻發生火災,火勢很猛,一路蔓延到崇德殿、長春殿、滋福殿、會慶殿、崇徽殿、天和殿、承明殿堂、延慶殿這八處宮殿,宮室基本被燒燬。當時已經就寢的宋仁宗和皇太后慌慌張張跑到御花園避火災,“上與皇太后避火於苑中”。火災後,皇帝沒了處所,只好移居到延福宮。

事後,為了追究失火責任,大內臨時成立了火災事故追查小組,查來查去,得出一個結論:是裁縫的熨斗失火所致。該裁縫不知道是不是屈打成招,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案件和嫌疑犯都下達到了開封府,等着判罪,開封府的權知府事程琳卻執不同意見,出於科學負責的態度,他畫了一張火災路線圖,分析説:“後宮人口密集,御廚裏的鍋碗瓢盆和灶都接近宮殿的木製建築,時間久了,質地又幹燥,很容易起火,這是天災,不是人禍。”

除了科學的分析,監察御史蔣堂則從天意的角度來分析問題:“這場火災沒有明顯的緣由,説不定是老天爺懲戒陛下呢。陛下您應該加強道德修養,以應付這場天變,而不是一味歸咎於後宮的人。他們都是弱勢羣體,一旦投入監獄,嚇得什麼都會招供,如果你再進一步賜死,那簡直是加重天譴。”

在兩人的勸説下,宋仁宗寬大處理了此事,沒有人因為火災而處死。

有關宋朝歷史小故事篇二:宋朝如何監管食品安全

中國市場曾經充斥了許多假冒偽劣產品,現在比之前好了很多。古代的話會有這些假冒偽劣產品嗎?答案很遺憾,是有的,而且還有很多,接下來我們以宋朝為例來看看。

製假售假並非現代人的“專利”,古人並非我們想象的那般淳樸,那時候也有很多奸商通過出售假冒偽劣商品牟利。

宋朝就已經有了這種惡風陋俗。奸商們為了多賺黑心錢,想盡各種辦法坑害消費者,他們在肉裏注水,在糧食裏灑水,在鹽裏摻灰土,往雞肚子裏塞沙子,把鵝和羊的身體吹脹,把腐爛的蔬菜裝扮出新鮮的樣子,把偽造的物品假冒成正宗的品牌,真是一點兒良心都不要了。

南宋大臣洪邁去金國出差,途經開封,在糧油市場上買了一袋小麥,當時感覺很乾燥,哪知沒走到張家口就發黴了。眾所周知,小麥吸水能力很強,100斤小麥中注入20斤水,摸起來還是非常乾燥的,而且籽粒飽滿,賣相極好。買家不知道真相,沒有及時曬,水分出不來,小麥自然就發黴了。

宋朝奸商可以説俯拾皆是。宋人有首曲子:“浙右華亭,物價廉平,一道會買個三升……這一瓶約迭三斤。君還不信,把秤來稱,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華亭就是現在的上海,這首曲子唱的就是上海假酒—要價不高,一貫紙幣能買三斤酒,其實光瓶子就重一斤,摻的水又有一斤,一貫紙幣最後只能買到一斤假酒。

不過,那時技術手段落後,假酒只是摻水,對人體沒什麼危害。事實上,宋朝風氣之壞和人心之惡並不亞於今天。

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幾回文廟,祭祀完的豬肉,一般大夥分掉,可是到了盛夏,天氣炎熱,上午祭祀的豬肉,下午就臭了,誰都不願意要。為了避免“浪費”,他們就把那些豬肉兑給肉販子,肉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異味兒暫時沒了,肉色還挺好看,可以一文不少地賣給不懂行的消費者。肉販子奸惡倒不奇怪,滿口聖賢大道理的秀才們竟然也把變質的豬肉轉售他人,看來孔夫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教導並不管用。

不光秀才,有些農民也很過分。南宋戰亂之時,死傷無數,江浙的農民用人的腐屍餵豬和養魚。腐屍毒性極大,豬和魚吃了屍體,毒素必然在它們體內殘留。農民把這些豬和魚賣掉,自己只吃正常餵養的,真是既自私又奸惡。

既然食品安全問題如此嚴峻,監管也就勢在必行了。

當時,河南商丘有個皇家農場,出產的五穀、蔬菜和禽蛋也是專供皇室享用。此外,皇宮及附近還有“御苑”,裏面也種菜種糧,可以供應御廚。所以宋朝皇帝吃的都是“特供”。

皇帝們還搞了一些嚴刑峻法,讓御膳房那些掂勺的和切墩兒的不敢馬虎大意。嚴峻到什麼程度呢?如果菜不新鮮,或者擇得不乾淨,相關夥計要判處一年勞改;要是御膳裏出現了蒼蠅或者老鼠屎等髒東西,相關御廚就得判兩年勞改;萬一讓皇帝吃出了毛病,那御廚就得判死刑。

如何保障平民百姓的食品安全?法律規定:出售腐爛變質的食物給他人,導致食物中毒或出現某種疾病的,勞改一年,同時賠償醫藥費;如果導致死亡,處絞刑,家產一半充公,另一半賠償給死者家屬。北宋中後期,法律進一步規定,肉販在豬牛羊肉裏注水出售的,打六十大板,再犯則要判處一年勞改。

但奸商橫行的普遍現象説明,法律條文並沒有起太大作用。為了讓自私商販憚於繼續作惡,唐宋時期產生了一大批因果報應作品:賣注水肉的販子來世投生為豬;賣變質麪粉的商人來世投生為驢;某年某地晴天霹靂,八十個造假商販同時被雷劈……

靠因果報應之説能否挽救古代的世道人心?可能會對一部分人起作用,但總體上來説恐怕不行。食品監管還得靠法律,而專制社會缺乏法治根基,所以真正有效的監管也就無從談起了。

有關宋朝歷史小故事篇三:南宋初期窮人厭戰

説到南宋時期的北伐,我們往往會想起陸游臨終前的“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想起李清照的“故鄉何處是?忘了除非醉。”亦或是辛棄疾的“西北望長安,可憐無數山。”但這些其實都只是文人們一廂情願的愛國情懷,並不代表當時大多數民眾的意願。

南宋立足的江浙地區自古號稱東南膏腴之地,“天下賦税,盡出其半”,但在南宋初期卻並非如此。經過宋徽宗20xx年花石綱的徵掠、席捲幾百萬人口的方臘起義以及宋金戰爭的動盪,這裏人口鋭減,滿目荒涼,已經變成土匪、盜賊、叛亂者和豺狼出沒的地方。

南宋建立之初,國土面積只有北宋時期的一半多點,人口也大幅度下降,但來自北方的軍事壓力卻絲毫未減。南宋為了應對戰爭,常備正規軍平時大約保持在40萬人,戰事激烈時人數還要增加許多。在南宋民眾急需休養生息、恢復生產的情況下,如此龐大的軍隊無論從軍需供給還是人員補充上看,都是當時南宋民眾的沉重負擔。

再看税收,南宋初期的國家財政收入平均在每年4500萬貫左右,其中1300萬貫左右用於皇室開支,2400萬貫左右用於在和平時期供養軍隊,其他所有開支只有七八百萬貫。而一旦戰事爆發,軍費會成倍激增。這多出來的費用,政府只會不停地用通貨膨脹和增加苛捐雜税的方式轉嫁給民間。於是南宋一朝苛捐雜税的科目之多、賦税水平之高,在中國歷史上是空前的,經常達到北宋時期的一倍左右。

可見,僅僅和平時期供養軍隊就已經讓南宋百姓力不從心了,而戰端一開,他們甚至連生存都成問題。因此,對於社會底層的窮人們而言,主要矛盾是吃飯問題而非民族矛盾,他們的意願只能是如姜夔在《揚州慢》中表述的那樣——“廢池喬木猶厭言兵”,只要北方政權不入侵,是絕對不願意打仗的,更不必提什麼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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