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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重要歷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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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一門古老而有智慧的學科,國中歷史是學生學習歷史的黃金時期,老師必須要採取一定的方式來引導學生有效的學習。那麼有關宋朝重要歷史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宋朝重要歷史事件,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宋朝重要歷史事件

宋朝重要歷史事件篇一:隆興和議

隆興和議是繼紹興和議之後南宋與金朝訂立的第二個屈辱和約,因和議至次年即乾道元年(1165年)正式生效,故又稱“乾道之盟”。隆興和議之後宋金兩國維持了四十多年的和平。

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國海陵王完顏亮為了實現他“屯兵百萬西湖上,立馬吳山第一峯”的美夢,兵分四路南侵,不料在採石磯遇到了虞允文的抵抗,同時完顏雍在遼陽稱帝,是為金世宗,使金兵發生了譁變,完顏亮被殺,南下之金軍也無功而返。初登位的金世宗完顏雍無力對外用兵,故派出使臣首先提出和議。

南宋在採石戰勝後,宋高宗於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傳位於趙昚,是為宋孝宗。孝宗即位後,改元隆興,起用老將張浚為樞密使,主持“隆興北伐”,卻遭到符離之戰的失敗。投降派湯思退向金朝示意,要金出兵兩淮,迫宋議和。隆興二年(1164年),金世宗派大軍突破宋的兩淮防線,再次逼近長江。同年冬,宋廷經過多次爭論,決定派魏杞赴金,重新訂立和約,是為“隆興和議”。

對於南宋來説,隆興和議與紹興和議一樣,都是一種屈辱的不平等和議。隆興和議簽訂之後,直到韓侂胄發動開禧北伐,宋金兩國近四十年都沒有發生戰事。宋朝在宋孝宗治理之下,太平安樂,一改宋高宗朝貪污腐敗的局面,史稱乾淳之治;金朝也在金世宗用人唯賢、與民休息下達到盛世,金世宗因此被後人稱為“小堯舜”。這一時期中華文明得到極大的提升和發展。

隆興和議的內容:

(1)南宋對金不再稱臣,改稱叔、侄關係;

(2)維持紹興和議規定的疆界;

(3)宋每年給金的「歲貢」改稱「歲幣」,歲幣為每年銀絹各二十萬兩匹,比紹興和議時每年少五萬兩匹。

(4)宋割商州(今陝西商縣)、秦州(今甘肅天水)等地予金;

(5)金不再追回由金逃入宋的人員。

宋朝重要歷史事件篇二:慶曆新政

宋仁宗康定元年到慶曆二年(1040年-1042年)期間,西夏皇帝元昊對宋又發動多次大規模的軍事進攻,雙方損失都很大,結果在1044年(慶曆四年)訂立和約。史稱慶曆和議。和議規定:元昊取消帝號,接受宋朝冊封;宋方每年給西夏銀7.2萬兩,絹15.3萬匹,茶3萬斤,稱“歲賜”;開放雙方邊境貿易等。慶曆和議訂立後,西北邊境平靜了20多年。

早在宋太宗、真宗時期,已有一些人就提出了變法的主張。宋仁宗天聖三年(1020xx年),范仲淹上書朝廷,主張改革政治。兩年後,范仲淹在應天府掌教書院時,又有《上相府書》,提出同樣的建議,但未被採納。慶曆年間,宋仁宗迫於形勢,責成參知政事范仲淹等人提出改革的意見。慶曆三年九月,范仲淹向仁宗上了一封《答手詔條陳十事》的奏疏,指出當時的情況是內憂外困,不能不加以改革,並提出十項改革主張,包括整頓吏治、培養人才、發展生產、加強武備等四個方面內容,而以整頓吏治為中心,以裁減宂官、選拔“賢能”為整頓吏治的手段。

他認為有了“賢能”的官吏,就能夠搞好政治,使百姓“各獲安寧,不召禍亂”,緩和社會矛盾。同年,仁宗頒佈了幾道詔令,推行了范仲淹等人的主張,即所謂“慶曆新政”。但變法主張觸犯了一部分官僚地主的利益,一開始便引起保守派的強烈反對,僅僅一年左右,范仲淹等人就相繼被迫離職,變法隨之流產。

北宋兩次改革在中央集權統治一體化中起了一定的調節和完善的作用。例如范仲淹的提倡設置“祠堂” 、“ 義莊” 、“族產” 、“族規” 、“ 鄉約” , 發揮了宗法血緣的統治功能。范仲淹和王安石除了在政治體制和思想意識方面作了一些改革外, 在經濟方面也進行了程度不同的整頓, 如慶曆新政中的“均公田” 、“厚農桑” , “減搖役” 。

以上這勢都是書宋兩次改革對專制豐只中來集權一體化的調節和加強的措施。從社會的改進, 歷史的發展來説, 范仲淹和王安石所有的措施都沒有成功; 但從加強宋代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一體化來衡量, 如通過官僚機構的調整, 財政經濟的治理, “重農桑” 、“均公田” 、“ 減搖役” 、“ 青苗法” 、“ 免役法” 、“ 方田均税法” 、“均輸法” 、“ 市易法” 等等, 限制了兼併, 擴大了財政税源, 這就加強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一體化的統治,一定程度的延長了北宋封建王朝的壽命。

慶曆新政主要只限於在政治機制上作些表面的微小的改革, 不敢太多地接觸到社會經濟的根本問題。

宋朝重要歷史事件篇三:宋朝軍事制度的演變

宋朝軍事制度的特點之一是兵權由幾個機構分管,各部門權力分散,權力集中於皇帝。宋朝負責管理軍事有關事務的有四個部門。樞密院負責軍令、調動和高級軍官的任免;“三衙”統率禁軍;兵部負責後勤事務和管理地方的廂軍;吏部負責武官銓選(武選唐朝歸兵部管,宋朝元豐改制前由審官西院管,改制後權歸吏部)。

宋朝實行募兵制,士兵的來源有多種。其中一種,就是每逢有饑荒,從饑民中招募士兵,補本城。宋朝政府對從饑民中招募士兵的辦法很得意,説是“天下獷悍失職之徒,皆為良民之衞”,也就是説把社會上的可能反抗者變為鎮壓者,一舉兩得。宋朝還有個從後周時代遺留下來的傳統,就是從地方廂軍中選拔出強壯者充實到中央禁軍。這種作法被稱作“強幹弱枝”,也是宋朝軍事制度的一個特點。

另外,宋太祖趙匡胤“懲藩鎮之弊,分遣禁旅戍守邊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來道路,以習勤苦,均勞逸。故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於驕墮”。 這種辦法可收到“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將官專權的威脅,但對作戰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廢除了這種辦法 。

南宋初,允許將領募兵,於是有了岳家軍、韓家軍的出現。這觸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諱,有成為私人武裝的危險。因而南宋有收回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兵權的舉動。岳飛有大功於國,卻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而殺害。

“三衙”,即侍衞親軍殿前司、侍衞親軍馬軍司和侍衞親軍步軍司,是中央統率禁軍的三個機構。除殿前司單獨有最高級的軍事職官都點檢、副都檢點(後不置)外,各衙的長官是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和都虞候。禁軍分佈在各地駐防。統率軍隊的率臣,有都總管、總管、副總管(初名部署,後避英宗諱改稱總管)等軍事職官。宋朝制度,軍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當副職。

廂軍的長官亦稱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但廂軍均是老弱,無戰鬥力,兵士地位甚為低下,有如“給役”(只是一種“聽差”)。

南宋置御營司,自收三大將兵權後,諸軍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將領為都統制、統制、副統制和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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