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國學 語言 詩詞 名言警句 對聯 雜談
當前位置:學問齋 > 寓言 > 歷史故事

歷史上的元朝故事大綱

欄目: 歷史故事 / 發佈於: / 人氣:1.82W

關於歷史上的元朝故事有哪些呢?歷史文化是科學、哲學、藝術等的綜合,既是對過去的記錄,也是對未來的啟示,其作用是其他學科無法取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整理的歷史上的元朝故事,希望能夠幫到你!

歷史上的元朝故事大綱

歷史上的元朝故事篇一:至正新政

至正新政是元順帝至正年間所行的改革。至元六年(1340年),元順帝支持脱脱髮動政變,驅逐權相伯顏,並以脱脱為中書右丞相。次年,改年號為至正,遂進行政治改革。至正新政前後共有九年(1341-1349),前四年由脱脱主持實施,廢除伯顏舊政,昭雪諸王冤獄,恢復科舉(至元元年被伯顏廢除),撰修遼、金、宋三史,開馬禁和減鹽額等措施,對調整蒙古貴族與漢族豪強的關係、鞏固上層統治者之間的團結及加強文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後五年由元順帝親政,頒行《至正條格》,以完善法制;定舉薦守令法,以加強廉政;舉逸隱之士,以選拔人才。雖然新政有些效果,但未能根本解決積弊已久的社會問題。

1341年,脱脱上台,開始脱脱更化。主要內容有,恢復被伯顏廢除的科舉。大興國子監。置宣文閣,開經筵。恢復太廟四時祭及其他禮儀制度。平反冤獄。允許民間養馬,減鹽税。編遼史、金史、宋史。

伯顏倒台後,元順帝下令減少宮廷開支,裁減宮女、宦官,至正五年(1345年)十一月書成《至正條格》。次年頒佈,以完善法制;頒佈舉薦守令法,以加強廉政;下令舉薦逸隱之士,以選拔人才。派遣使臣在各地巡行,考察地方發展狀況,查辦地方官員違法犯罪行為。裁減僧尼。

至正新政雖然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但並未觸及社會矛盾的核心土地兼併問題,也沒有解決財政困難。因此沒有能拯救元朝。

歷史上的元朝故事篇二:延佑復科

仁宗自幼熟讀儒籍,傾心釋典,師從李孟、王約。曾下令將《大學衍義》、《貞觀政要》、《資治通鑑》等書譯為蒙文,令蒙古、色目人誦習。仿唐宋舊制,於延佑二年(1320xx年)詔行科舉,尊崇朱熹之學,史稱“延佑復科”。

皇慶元年(1320xx年),提倡漢化運動的元仁宗將王約恢復科舉的建議列為令甲。皇慶二年下詔恢復科舉。延祐元年(1320xx年)8月在全國的17處考場,舉行鄉試。延祐二年2月和3月相繼在大都舉行會試和殿試(廷試),因為本次科舉是在延祐年間舉行的,史稱“延祐復科”,本次科舉以程朱理學為考試的內容。

經過

皇慶改元(1320xx年)仁宗特命其儒師王約為集賢大學士並將他的“興科舉”建議“著為令甲(法令的第一條)”(《元史》王約傳)。

皇慶二年(1320xx年)農曆十月,仁宗要求中書省議行科舉。

皇慶二年農曆十一月十八日(1320xx年12月6日),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

延祐元年(1320xx年)農曆八月二十日,全國舉行鄉試,一共錄取三百人。

延祐二年(1320xx年)農曆二月三百名鄉試合格者在大都舉行會試取中選者一百人,農曆三月七日,一百名會試中選者在大都皇宮舉行殿試(廷試),最終錄取護都答兒、張起巖等五十六人為進士。

此次科舉仿唐宋舊制,尊崇朱熹之學,史稱“延祐復科”。蒙元滅金、宋後,科舉廢棄,“延祐復科”距離宋亡36年,距離金亡更達81年,漢族士人至此方重獲正常的晉身途徑,社會矛盾有所緩和。

歷史上的元朝故事篇三:元朝公主為何下嫁高麗

中國曆代雖有以韓國女子為嬪妃的事,卻沒有以公主和親高麗的史例。因而,元朝公主下嫁高麗國王,是中韓關係史上一個很特殊的現象。

元朝與高麗王室的聯姻,並非如某些史家所説,是元朝強加於高麗王室的一個桎梏。事實上,此事由高麗方面最先提出請求,而由元朝皇帝加以允准的。

高麗國王的請婚,迫於內外交煎的情勢。

對外方面,自1231年起,蒙古屢次揮兵入侵,蒙古鐵騎所過之處,朝鮮半島廬社為墟。高麗王室退保江華島,才得以苟延殘喘。在高麗內部,自1170年以來,王權旁落,武臣專政已達百年之久,崔氏更是獨秉朝政60年,欺凌王室,恣意廢立。1259年崔氏覆亡後,新武臣金俊、林衍又相繼專政。武臣對王室順服元朝殊為不滿。

因此,當時在位的元宗決定犧牲國家主權,換取元朝對高麗王權的保障,請求公主下嫁便是其中的一個手段。

1270年,元宗前往大都(今北京)朝見忽必烈,為世子(即太子)諶求婚。而世子諶此時35歲,早在20xx年前就納有嬪妃。元宗的請求是出於政治動機,而不是純粹為子覓婦,乃屬顯然。

忽必烈對元宗請婚一事,並未立即應允。1271年,元宗遣使再度為世子請婚。不久,忽必烈即同意以幼女齊國長公主忽都魯·揭裏迷失下嫁。此時公主年僅13歲,不能立即成婚。3年後,世子諶才得以與公主完婚。

不久,元宗逝世,世子諶即位,是為忠烈王。據説,公主與忠烈王同車來到高麗國都開京(今開城)時,高麗父老奔走相告:“不想百年戰火之餘,還能再見太平。”可見高麗人對元朝公主下嫁的重視。

齊國長公主的下嫁,揭開了為時近百年的元朝與高麗王室聯姻的序幕。

從忠烈王到恭愍王,在這7位高麗國王中,有5個國王娶了元朝公主。其餘的兩位國王,忠穆王沖齡即位,死時僅12歲;忠定王因狂悖而被迫遜位,年僅14歲。他們在位時未到婚齡,因而無法娶到元朝公主。

在當時,蒙元兵力籠罩之下的高麗政體,可用國王與公主共治來概括。忽必烈在齊國長公主下嫁4年後,撤回了駐在高麗的達魯花赤(監察官),可能便是由於公主更能代表元朝皇帝監督高麗的緣故。

元朝與高麗的強弱之分,充分表現於元朝公主在高麗宮廷中的地位。就名份而言,不論高麗國王是否原有嬪妃,公主下嫁後即被冊為正宮。齊國長公主下嫁時,忠烈王早已納妃,而且伉儷情篤。但公主來後,原來的王妃不得不移居別宮,與忠烈王絕不相通。

在高麗後宮,元朝公主手操生殺大權,國王和其他嬪妃不得不仰其鼻息。例如,忠烈王對齊國長公主的無禮行為,往往“禁之不得,但涕泣而已”,而公主對國王則動輒以手杖敲打。事實上,高麗國王並非懼內症患者,而是迫於岳丈家的威勢,以致乾綱不振。

元朝公主雖不斷下嫁於高麗,但元朝廷並未納高麗王女為后妃。這是頗可玩味的現象。自古以來,高麗女子就以婉媚著稱,元朝官宦之家競相收納高麗女子為妻妾侍婢。而忽必烈曾有令禁止以高麗女子為后妃。他的做法,可能是遵循以蒙古人為后妃的傳統,而不願“黃金氏族”的血統被高麗人(元朝將其視為漢人)污染。